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

2024-05-10 01:35

1. 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按定额、限额支付的医疗费用标准
  1、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470元;
  妊娠1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750元;
  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200元。
  2、分娩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1)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
  人工干预分娩的方式包括:宫颈封闭、催产素静滴引产、手剥胎盘术、刮宫术、宫颈裂伤、阴道壁血肿切开术、会阴Ⅲ度及复杂裂伤缝合术、单胎产钳术、单胎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内倒转术与外倒转术、毁胎手术分娩、晚期妊娠药物引产。
  (3)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3700元、一级医院3500元。
  (4)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医院3600元。
  (5)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10%。
  3、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门诊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1)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260元、一级医院250元。
  (2)门诊药物流产:三级医院36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340元。
  (3)门诊输卵管药物粘堵术:三级医院1420元、二级医院1410元、一级医院1400元。
  (4)门诊输精管结扎术:三级医院1440元、二级医院1430元、一级医院1420元。
  (5)门诊输精管药物粘堵术:三级医院1390元、二级医院1390元、一级医院1380元。
  (6)门诊宫内节育器放置术:三级医院51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500元。
  (7)门诊宫内节育器取出术:三级医院360元、二级医院360元、一级医院350元。
  住院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1)住院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970元、二级医院950元、一级医院920元。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
  三级医院2400元、二级医院23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3)住院输卵管结扎术: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500元。
  参保人员在门诊或住院进行人工流产术的同时取出(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可加收其手术费的30%。如属于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还可加收节育器费149元;剖宫产术后1年内再次妊娠、子宫下段妊娠、瘢痕子宫妊娠、哺乳期妊娠、早孕合并生殖器畸形进行人工流产手术的属于高危人工流产,高危人工流产在人工流产手术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手术费的30%。

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

2. 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

1、生育险报销包括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续费用,报销比例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女方生育险可报75%,男方生育险可报50%,只能报一方;
2、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般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3、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仅限女方生育保险享受。
Ps:生育险报销水平以当地社保政策为准,产假长短还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影响。
法律依据:北京市《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部分医疗费支付项目和标准调整内容
一、提高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一)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2400元提高至2800元,二级医院由2300元提高至2700元,一级医院由2100元提高至2500元。 
(二)自然分娩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二级医院由1900元提高至2900元,一级医院由1800元提高至2700元。 
(三)人工干预分娩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2100元提高至3300元,二级医院由2000元提高至3200元,一级医院由1900元提高至3000元。 
二、调整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和按项目支付范围 
(一)剖宫产术合并执行一个定额标准,三级医院4400元,二级医院4200元,一级医院3800元。 
(二)住院分娩当次出血量大于500ml或血小板计数小于8万/mm3调整为按项目付费。 
三、增加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和按项目支付范围 
(一)参保职工实施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门诊发生的相关检查费,按300元限额标准支付。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二)住院分娩当次按项目支付范围增加产褥期感染

3. 北京市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按定额、限额支付的医疗费用标准  
1、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470元;  妊娠1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750元;  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200元。  
2、分娩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1)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  人工干预分娩的方式包括:宫颈封闭、催产素静滴引产、手剥胎盘术、刮宫术、宫颈裂伤、阴道壁血肿切开术、会阴Ⅲ度及复杂裂伤缝合术、单胎产钳术、单胎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内倒转术与外倒转术、毁胎手术分娩、晚期妊娠药物引产。 
(3)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3700元、一级医院3500元。  
(4)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医院3600元。  
(5)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10%。  
3、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门诊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1)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260元、一级医院250元。  
(2)门诊药物流产:三级医院36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340元。  
(3)门诊输卵管药物粘堵术:三级医院1420元、二级医院1410元、一级医院1400元。  
(4)门诊输精管结扎术:三级医院1440元、二级医院1430元、一级医院1420元。  
(5)门诊输精管药物粘堵术:三级医院1390元、二级医院1390元、一级医院1380元。  
(6)门诊宫内节育器放置术:三级医院51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500元。  
(7)门诊宫内节育器取出术:三级医院360元、二级医院360元、一级医院350元。  
住院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1)住院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970元、二级医院950元、一级医院920元。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  三级医院2400元、二级医院23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3)住院输卵管结扎术: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500元。  
参保人员在门诊或住院进行人工流产术的同时取出(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可加收其手术费的30%。如属于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还可加收节育器费149元;剖宫产术后1年内再次妊娠、子宫下段妊娠、瘢痕子宫妊娠、哺乳期妊娠、早孕合并生殖器畸形进行人工流产手术的属于高危人工流产,高危人工流产在人工流产手术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手术费的30%。

北京市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4. 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

法律分析: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 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

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具体如下:1、北京生育费用报销标准。青岛顺产、难产、剖宫产按照定额结算。(1)三级医院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为4200元;(2)二级医院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为3300元;(3)一级医院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为2000元。2、北京计划生育手术报销标准:(1)输精管结扎术的300元;(2)输卵管结扎术的2000元;(3)住院终止妊娠的800元;(4)放置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为350元;(5)取出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为150元;(6)皮下埋植(取出)术的支付标准1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

6.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一、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相关规定
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才能享受生育险报销;
3、门诊发生的生育相关费用由个人先现金垫付,不能使用社保卡刷卡结算。
【政策内容】:北京社保局规定,生育险只有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生育保险职工,生育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和生育津贴3项内容均可报销。如果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的,其前两项费用可以报销,但生育津贴先要由用人单位垫付。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但在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4、北京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男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其配偶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按照参保女职工定额补贴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来报销费用。
二、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按定额、限额支付的医疗费用标准】
1、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470元;妊娠1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750元;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200元。
2、分娩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1)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人工干预分娩的方式包括:宫颈封闭、催产素静滴引产、手剥胎盘术、刮宫术、宫颈裂伤、阴道壁血肿切开术、会阴Ⅲ度及复杂裂伤缝合术、单胎产钳术、单胎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内倒转术与外倒转术、毁胎手术分娩、晚期妊娠药物引产。
(3)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3700元、一级医院3500元。
(4)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医院3600元。
(5)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10%。
3、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支付标准(门诊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1)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260元、一级医院250元。
(2)门诊药物流产:三级医院36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340元。
(3)门诊输卵管药物粘堵术:三级医院1420元、二级医院1410元、一级医院1400元。
(4)门诊输精管结扎术:三级医院1440元、二级医院1430元、一级医院1420元。
(5)门诊输精管药物粘堵术:三级医院1390元、二级医院1390元、一级医院1380元。
(6)门诊宫内节育器放置术:三级医院51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500元。
(7)门诊宫内节育器取出术:三级医院360元、二级医院360元、一级医院350元。
4、住院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1)住院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970元、二级医院950元、一级医院920元。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2400元、二级医院23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3)住院输卵管结扎术: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500元。
参保人员在门诊或住院进行人工流产术的同时取出(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可加收其手术费的30%。如属于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还可加收节育器费149元;剖宫产术后1年内再次妊娠、子宫下段妊娠、瘢痕子宫妊娠、哺乳期妊娠、早孕合并生殖器畸形进行人工流产手术的属于高危人工流产,高危人工流产在人工流产手术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手术费的30%。

7.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是哪些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是哪些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是哪些

8.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范围

 首先普及一下,有关北京市生育险报销中,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报销条件
 
   1、产前须连续上满9个月生育险,才能享受生育险报销;
 
   2、产后国家规定的是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不过北京多数企业要求的是产后3个月之内提交生育险报销申请和相关手续;
 
   3、门诊发生的生育相关费用由个人先现金垫付,不能使用 社保 卡刷卡结算。
 
   报销金额
 
   1、产检期间费用,国家共报销1400元,(提交报销单据的时候,一定要高于这个数);
 
   2、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改为以有关职工的工作单位月缴费的平均工资为基数,先除以30天,然后再乘以产假天数。
 
   3、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4、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a.顺产为270%
 
   b.难产为320%
 
   c.剖腹产为420%
 
   5、晚婚晚育津贴一般为:按女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
 
   报销范围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生育保险待遇(产假补充)
 
   生育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营养补助
 
   ①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②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男性职工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取《独生子**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注: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正常生育的按2个月计发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图
 
   准备材料->单位/社保所->医保中心->社保中心->银行->单位账户
 
   申请人提供资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本、生育**证(即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分娩后医院开具的)原件复印件
 
   3、诊断证明原件(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如剖腹产或顺产困难,可注明难产,能增加难产假)
 
   4、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5、本人**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提供代办人**原件、本人**原件)
 
   6、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7、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a.手术证明、b.费用凭据
 
   8、分娩年龄超24周岁的,需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一、产前检查医疗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3、所有产检期间的原始收据;
 
   4、北京市医疗保险专业处方底方;
 
   5、检查、治疗明细单;
 
   6、医学诊断证明书(住院分娩当次)复印件;
 
   7、《北京市生育**证》或外地户口《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联系单》复印件;
 
   8、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引(流)产证明)复印件。
 
   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3.原始收据;
 
   4.医疗费用明细单;
 
   5.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医院医保办开具);
 
   6.单位情况证明(未在本市医院网络结算的原因);
 
   7.医学诊断证明书(住院分娩当次)复印件;
 
   8.《北京市生育**证》或外地户口《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联系单》复印件;
 
   9.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引(流)产证明)复印件。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手工填写,一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3.原始收据;
 
   4.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5.检查、治疗明细单;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7.单位开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加盖公章或人事劳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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