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是否可在自己企业入股

2024-05-02 22:52

1.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是否可在自己企业入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不能作为公司股东,离职或者 退休 后三年内,不得在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 外资企业 和中介机构投资入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在该国有企业的关联企业、与该国有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不得在与该国有企业或者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的公司作为股东。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六)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七)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 代理 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是否可在自己企业入股

2. 领导干部家属入股办企业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领导干部家属可以入股办企业,一般情况下,国家公务人员从事证券、股票业务不构成违法,但是存在以下情形的,构成违法:
1、该国家公务人员是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
2、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的家属。
3、国家国内无人员的家属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第五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3. 领导干部的直系亲属能否入股


领导干部的直系亲属能否入股

4. 领导干部的直系亲属能否入股


5. 一般干部的可以入股企业吗

法律分析:一般职工可以入股经商,但是如果是国家公职人员则是不可以的,这属于违规行为。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 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以及干部职工,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

一般干部的可以入股企业吗

6.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是否可在自己企业入股?


7.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是否可在自己企业入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不能作为公司股东,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在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投资入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在该国有企业的关联企业、与该国有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不得在与该国有企业或者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的公司作为股东。
【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六)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七)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摘要】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是否可在自己企业入股?【提问】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不能作为公司股东,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在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投资入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在该国有企业的关联企业、与该国有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不得在与该国有企业或者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的公司作为股东。
【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六)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七)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回答】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是否可在自己企业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