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计算问题

2024-05-18 00:26

1.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计算问题

因为A和B是关联企业,虽然这批存货由A转到了B处,但对这批货物而言,此时,A和B是一个整体。 它的利润要实现是由B来卖出去,目前没有卖出去,意味着这批货物的利润并没有实现,在A分享其利润的时候,自然不能分享这部分未实现的利润啊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计算问题

2. 如何理解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分两种:
1、成本法(持股比例在大于50%或小于20%,并且这20%在公开市场上没有报价)
2、权益法(20%到50%之间的持股比例。
在权益法发中分三级明细: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损益调整调整三方面的内容:
1、实现的会计利润与税法计量利润的差额,比如由于帐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引起的折旧计提方法带来的差异的调整。
2、内部交易没有实现的利润
3、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确认被投资公司实现的投资收益时,借指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指投资收益。即是由于计量差异带来的调整事项。比如企业现有固定资产一台价值200万元预计使用5年,企业按照加速直线折旧法计提折旧,为80万;但是税法中采用年平均折旧法,为40万。若当年实现净利润800万,则应做相应的调整,在本年利润中加上40万。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每年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
一、损益调整的处理
1、确认损益调整
投资单位按照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的分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科目。
2、确认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1000,按照持股比例25%计算应该享有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000×25%=250
贷:投资收益250
3、调整净利润
如果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一致的,投资单位需要按照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然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分额。比如固定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一致影响了折旧摊销,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应该多计算折旧才对,因此调减净利润。
4、调整净利润具体处理
比如:投资单位持股25%,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1000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公允价值为1500,尚可使用年限5年,影响净利润=-(1500-1000)/5×25%=-25;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000万,公允价值800万,尚可使用年限5年,影响净利润=(1000-800)/5×25%=10
调整后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分额=1000×25%-25+10=235万
注意:这里调整净利润不需要考虑所得税影响。原因是资产评估增价值变化不被税法承认,不存在所得税问题。
5、经典例题
例题:XX公司06年初投资A公司1000万,取得30%股权,对A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投资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000万,一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万,账面价值800万,尚可使用年限5年;一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3000万,公允价值3800万,尚可使用年限5年,投资当年A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要求写出相关的投资分录。
初始投资,入帐价值=1200:
借:长期股权投资12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00
营业外收入200
净利润调整后=1000-(1000-800)/5-(3800-3000)/5=800,应确认投资收益=800×30%=240: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40
贷:投资收益240

3. 如何理解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损益调整"

把这两个分录合到一起,实际上就是: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这跟成本法下的分录是一样的。
虽然这样说不正规,但实际上“损益调整”只是起了个过渡作用。
从另一个角度上,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使其所有者权益增加,此时投资单位相应地就要增加长期股投资的账面价值;分配股利时,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那么投资单位也要相应地减少其投资的账面价值。实际上减少的金额转为了另一种资产形式:应收股利。

扩展资料企业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会产生如下问题:
一是以前年度损益是否要并入本期应纳税所得额、按本年税率计算所得税。
二是调整的所得税是否应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作为抵减项目反映。
既然是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其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也应按以前年度企业的盈亏状况和税率来计算调整,如果将调整的上年损益并入本年损益一起计算所得税,可能由于两个纳税年度税率的不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等因素,导致两种方法计算的税额相差很大,不利于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具体操作:
(1)若企业所属年度享受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调整的损益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若所属年度上年度亏损,调整的损益和上年亏损合并在一起后无应纳税所得额的,就不应计缴企业所得税;反之,就应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至于调整应缴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笔者认为应在本年度“所得税”科目反映,因为所得税支出是一种费用支出,不应在利润总额之前扣除,利润总额应等于本年利润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之和,其扣除按本年事项计算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后补计的企业所得税,即为企业本年度净利润。
参考资料
损益调整_百度百科

如何理解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损益调整"

4. 如何理解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其实你把这两个分录合到一起,实际上就是: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这跟成本法下的分录是一样的。
虽然这样说不正规,但实际上“损益调整”只是起了个过渡作用。
从另一个角度上,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使其所有者权益增加,此时投资单位相应地就要增加长期股投资的账面价值;分配股利时,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那么投资单位也要相应地减少其投资的账面价值。实际上减少的金额转为了另一种资产形式:应收股利。

5. 如何理解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损益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分两种:成本法(持股比例在大于50%或小于20%,并且这20%在公开市场上没有报价)和权益法(20%到50%之间的持股比例。
    在权益法发中分三级明细: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损益调整调整三方面的内容:1.实现的会计利润与税法计量利润的差额,比如由于帐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引起的折旧计提方法带来的差异的调整。2.内部交易没有实现的利润。3.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你的第一点  确认被投资公司实现的投资收益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即是由于计量差异带来的调整事项。比如企业现有固定资产一台价值200万元预计使用5年,企业按照加速直线折旧法计提折旧,为80万;但是税法中采用年平均折旧法,为40万。若当年实现净利润800万,则应做相应的调整,在本年利润中加上40万。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每年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
 你的二,三两点即是发放现金股利时的帐务处理,但是股票股利不做帐

如何理解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损益调整

6.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二)成本法核算
1、“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映取得时的成本
2、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投资收益
3、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适用范围: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
(二)权益法核算
科目设置: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投资时点)
——损益调整(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及利润分配变动)
——其他综合收益(投资后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其他权益变动(投资后其他)
(1)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2)权益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代表的是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的份额,投资收益代表的是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扩展资料

成本法的优点在于:
第一,投资账户能够反映投资的成本;
第二,核算简便;
第三,能反映企业实际获得利润或现金股利与其流入的现金在时间上基本吻合;
第四,与法律上企业法人的概念相符,即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法人实体,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不会自动成为投资企业的利润或亏损。
虽然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但并不表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能够分回,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这种权利才得以体现,投资收益才能实现;
第五,成本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与中国税法上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时对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是一致的,不存在会计核算时间上与税法不一致的问题;第六,成本法的核算比较稳健,即投资账户只反映投资成本,投资收益只反映 实际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权益法的优点在于:
第一,投资账户能够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中的权益,反映了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经济现实;
第二,投资收益反映了投资企业经济意义上的投资利益,无论被投资单位分配多少利润或现金股利,什么时间分配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份额或应当承担亏损的份额,才是真正实现的投资收益,而不受利润分配政策的影响,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7.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投资收益的关系

没有重复计算     1-79中的损益调整  是根据 1-77中第一个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3000,000
   贷:投资收益3000,000
和第二个分录、
借:应收股利1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500,000
1-79的“损益调整”的数字  是3000,000-1500,000=1500,000
然后1-79中的投资收益=500 000 000-300500000-1500000-1200000=196800000
可以这么写分录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500000000
  贷:投资收益500000000
借:投资收益3032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300500000
                               ——损益调整1500000 
                               ——其他权益变动1200000
投资收益净额=500000000-303200000=1968000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投资收益的关系

8.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损益调整

固定资产折旧调整额:(900-(800-400))/10*6/12=25

无形资产折旧调整额:(1200-(1000-400))/6*6/12=50
2008年乙公司下半年实现净利润=1 600/12*6=800

2008年乙公司下半年调整后实现净利润=800-25-50=725
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损益=725*20=145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45
       贷:投资收益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