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票据贴现违法么

2024-05-18 01:12

1. 民间票据贴现违法么

一、什么是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是应收和应付票据的贴现。企业筹措资金的一种方式。企业在应收票据到期之前,将票据背书后上交银行贴现,银行将票据的到期价值,扣除按照贴现利率计算的从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贴现折价)后的余款付与企业,称为应收票据贴现。应收票据贴现利息与贴现实得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贴现利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期
实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利息
二、民间票据贴现违法么
违法的,违法刑法第225条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三、买卖承兑汇票是否会犯法
票据诈骗是严重犯罪行为,虽然刑法修正案取消了票据诈骗的死刑,但情节严重的仍然可以判无期徒刑。除了商业银行外,任何人不得从事票据贴现活动。持有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如果需要资金,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贴现,其贴现利率远低于私下买卖的利率。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以票据换现金也是有合法通道的:可以将汇票质押,以合法的民间借贷方式融资。两者的效果是一样的,唯一的不同在于,私下票据买卖非法,而质押融资合法。地下票据市场如此活跃,说明人们有此需求。与其禁而不止,不如顺应潮流,放宽限制,制订规范,加以引导,建立规范化的票据市场,为民间票据融资创造有利条件。

民间票据贴现违法么

2. 民间票据贴现行为是否有效

1、民间票据贴现行为是否有效,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2、如果合法持票人向不具有法定贴现资质的当事人进行“贴现”的,该行为无效。
3、法律依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101【民间贴现行为的效力】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合法持票人向不具有法定贴现资质的当事人进行“贴现”的,该行为应当认定无效,贴现款和票据应当相互返还。当事人不能返还票据的,原合法持票人可以拒绝返还贴现款。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当事人以“贴现”为业的,因该行为涉嫌犯罪,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必须以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应当中止诉讼,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再恢复案件的审理。案件的基本事实无须以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根据票据行为无因性原理,在合法持票人向不具有贴现资质的主体进行“贴现”,该“贴现”人给付贴现款后直接将票据交付其后手,其后手支付对价并记载自己为被背书人后,又基于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将票据进行背书转让的情形下,应当认定最后持票人为合法持票人。
一、票据代理贴现行为的要件有哪些
1.应由代理人自己签名于票据。票据行为有其法定的形式与效力,不允许行为人任意加以选择或变更,其中行为人的签名或盖章是票据行为绝对生效要件之一。票据代理属于票据行为的一种,当然也需要代理人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才能发生票据代理的效力,而且按照规定,此签章为代理人的签章,而非被代理人的签章。
2.应载明被代理人于票据。票据为文义证券,票据债务人应依票据文义负责,但以该债务人在票据上签名为前提,仅以口头或票据以外的书面行为表示其以被代理人名义而为意思表示的,在其未记载于票据上之前,不产生票据代理的效力,被代理人不负票据上的责任。代理人只有将被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明确记载于票据,才能使有关票据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直接归属被代理人。
3.应在票据上载明代理的意思。票据代理,除代理人须将被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载明于票据上之外,还应记载为被代理人“代理”的意思,否则根据票据的文义性,由代理人承担票据上的责任。

3. 民间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犯法吗

【法律分析】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合法持票人向不具有法定贴现资质的当事人进行“贴现”的,该行为应当认定无效,贴现款和票据应当相互返还。当事人不能返还票据的,原合法持票人可以拒绝返还贴现款。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当事人以“贴现”为业的,因该行为涉嫌犯罪,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民间做承兑汇票贴现属于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民间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犯法吗

4. 民间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犯法吗

【法律分析】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合法持票人向不具有法定贴现资质的当事人进行“贴现”的,该行为应当认定无效,贴现款和票据应当相互返还。当事人不能返还票据的,原合法持票人可以拒绝返还贴现款。人民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当事人以“贴现”为业的,因该行为涉嫌犯罪,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民间做承兑汇票贴现属于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

5. 票据贴现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一、票据贴现的定义
票据贴现是指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付给现款,到票据到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
二、票据贴现的分类
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一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就属于这一种;
转贴现是指银行以贴现购得的没有到期的票据向其他商业银行所作的票据转让,转贴现一般是商业银行间相互拆借资金的一种方式;
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的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的行为。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信用业务,是中央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而运用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三、办理贴现业务的条件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二)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
(三)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申请票据贴现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开立有基本帐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贴现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具有到期还款能力,贴现申请人持有的票据必须真实,票式填写完整、盖印、压数无误,凭证在有效期内,背书连续完整。贴现申请人在提出票据贴现的同时,应出示贴现票据项下的商品交易合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其它能够证明票据合法性的凭证,同时还应提供能够证明票据项下商品交易确已履行的凭证(如发货单、运输单、提单、增值税发票等复印件)。

票据贴现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6. 民间承兑汇票贴现是否违法

私人做承兑汇票贴现是违法的,属于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银行承兑汇票之九大收票技巧
(一)尽量到客户处收票,尤其是金额较大的销售款,这样可以现场挑票、换票,避免大量的不合格票流入到企业,导致退票、追证明等后续繁杂工作。对于比较重要的客户,如能实现销售与财务搭配现场收票,收到合格票的概率必然大大提高。
(二)选择合适的时机收票并提前沟通好,每月10号、20号左右各一次。月初,客户本月的采购刚启动,不会有太多的票收;月底,则面临大量的票被其他单位取走的情况;跟客户采购人员、财务经办人员沟通好,多联系、多通气。
(三)敢于拒绝。收票过程中,发现模棱两可、不太理想的票,坚决要求财务人员更换,多轮的重复未尝不可。站在出票企业角度考虑,不排除客户由于种种原因,会将不好的票优先转付给供应商,而将好票留做他用。当然,这样会导致经办人员不给好脸色,甚至取不到票。另一方面,供应商也不希望对方取不到票,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所以放心大胆地对不合格票予以拒绝,会给企业带来大量的优质票据资源,减少追证明等后续麻烦。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在拒绝的过程中,要做到有理有据、不卑不亢。
(四)结合收款目标收票。如收款目标为800万,客户方面已完成了内部审批程序,而客户没有足量的合格票,是否应该收票?尽管存在大量不合格票,笔者认为还是要收的。如果只收400万,原有的审批单会作废,重新走审批,导致时间过长,甚至无法完成,具体采购人员会很难办,甚至影响后续合作。
(五)合理考虑票面金额大小收票。存在众多小金额票的情况下,大金额票应优先予以考虑;当然,大票或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合格因素,但如果得到有效解决,总比处理一大堆看似理想,实则后续处理麻烦的诸多小票更值得选择。
(六)结合追证明难易程度收票。如果需要客户的上一手追证明,实现起来会比较容易;如果是需要客户的上几手出证明,难度可想而知。
(七)结合背书转让次数收票。背书较多的票,追证明、托收环节出问题的概率较大,这也不是企业希望看到的。
(八)结合出票行收票。如果有几张某地农商行出的票且金额不大,是否应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认为还是不收的好。一来出票行的资质有差别,二来金额也不大,何必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呢。地方小银行无论在实力、资产保值增值、风险把控等方面都差一些。当然,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运行平稳,在监管部门的领导下,尚未出现承兑汇票到期无法承付的情况,但将来也不排除出现违约风险的可能性。
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不了应该怎么办
(一)承兑汇票贴现,贴现银行一般都要求票据出票行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如商业银行、信用社等地方性质的银行出的票(除江浙带地方银行)贴现行基本不会收。
(二)预备贴现的承兑汇票,票面要素一定要清楚,后面填写的被背书人单位名称一定要与印鉴章上相符,印鉴章及骑缝章加盖一定要清晰。如有问题一定要相关单位出具证明作票据附件。
(三)最后一手背书人一定要与你们单位有业务往来,并有购销合同及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大于或等于票面金额)。
(四)实在无法贴现那就只有等票据到期托收了。

7. 贴现是否是票据转让行为

票据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等。而票据贴现不属于票据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条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第二十七条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一、狭义票据行为有哪些
(1)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作成票据并交付于受款人的行为。它包括“作成”和“交付”两种行为。所谓“作成”就是出票人按照法定款式制作票据,在票据上记载法定内容并签名。由于现在各种票据都由一定机关印制,因而所谓“作成”只是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而已。所谓“交付”是指根据出票人本人的意愿将其交给受款人的行为,不是出于出票人本人意愿的行为如偷窃票据不能称作“交付”,因而也不能称作出票行为。
(2)背书。背书是指持票人转让票据权利与他人。票据的特点在于其流通。票据转让的主要方法是背书,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单纯交付。背书转让是持票人的票据行为,只有持票人才能进行票据的背书。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票据一经背书转让,票据上的权利也随之转让给被背书人。
(3)承兑。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承兑为汇票所独有。汇票的发票人和付款人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发票人签发汇票,并不等于付款人就一定付款,持票人为确定汇票到期时能得到付款,在汇票到期前向付款人进行承兑提示。如果付款人签字承兑,那么他就对汇票的到期付款承担责任,否则持票人有权对其提起诉讼。
(4)参加承兑。参加承兑是指票据的预备付款人,或第三人为了特定票据债务人的利益,代替承兑人进行承兑,以阻止持票人于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的一种票据行为。它一般是在汇票得不到承兑、付款人或承兑人死亡、逃亡或其他原因无法承兑、付款人或承兑人被宣告破产的情况下发生。
(5)保证。保证是指除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负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票据保证的目的是担保其他票据债务的履行,适用于汇票和本票,不适用于支票。
(6)保付。保付是指支票的付款人向持票人承诺负绝对付款责任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保付是支票付款人的一种票据行为。支票一旦经付款人保付,在支票上注明“照付”或“保付”字样,并经签名后,付款人便负绝对付款责任,不论发票人在付款人处是否有资金,也不论持票人在法定提示期间是否有提示,或者即使发票人撤回付款委托,付款人均须按规定付款。

贴现是否是票据转让行为

8. 民间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犯法吗

法律解析:1、商业承兑 汇票 贴现申请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有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能够提供相应的商品交易合同、 增值税发票 ; 3、要求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的交易合同必须是合法且要素齐全,即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必须符合《 票据法 》,符合制度规定的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的条款要求,汇票上没有“不得转让”和“ 质押 ”等字样; 4、在贴现行开立存款帐户; 5、贴现申请人经济效益及资信情况良好; 6、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出具的,风险很低,基本没有信用风险,背书和转让都比较方便。而商业承兑汇票是企业自己签发的,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还是存在违约风险的。这些就是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主要区别。企业如果风控比较严格,可以尽量的使用银行汇票。
法律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九条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通过委托收款寄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留存,并及时通知付款人。(一)付款人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同)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同)上午开始营业时,将票款划给持票人。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承兑的商业汇票,应通知银行于汇票到期日付款。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在汇票到期日之前的,银行应于汇票到期日将票款划给持票人。(二)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帐户不足支付的,应填制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连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三)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将拒绝付款证明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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