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负责人管理资金的风险

2024-05-17 22:21

1. 关于财务负责人管理资金的风险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

关于财务负责人管理资金的风险

2. 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公司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以下风险:1.刑事上公司非法经营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2.民事上经营风险可能要连带或过错责任。包括公司的税务风险;公司高层在开票中(如果开票不是有财务负责人开的话)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等。具体的风险情况表现为:(1).会计证吊销风险。如果单位有偷漏税等违反税法的行为被查处,单位会计的会计证要吊销,而且5年以后才能重考,情节严重的,还会有刑事责任。(2).税务负责人需要承担公司的税务风险,如果一个单位账务出现问题,法人的责任是最大的,其次是经手会计,最后才是财务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要在日常财务的涉税问题处理上小心处理,不要让税务上找出什么账面上的问题。(3).不规范开票风险。公司在开票过程中有不规范行为而财务负责人没有指出和制止或因为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会由财务负责人来承担责任。(4).交接风险。如果你是继任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和前任财务负责人做好交接,并在就任的第一时间去税务局做财务负责人信息变更,以撇清前任遗留问题对你的法律影响。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的责任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理论上财务负责人应否承担律责任以及承担的具体形式,应从两个层面的结合点上考虑问题,一个层面是审计结果,另一个是审计过程。1、民事责任追究与否更多地考虑审计结果。因为民事责任主要是赔偿损失、停止侵害等形式,是针对审计的不良结果的。2、行政责任追究与否主要考虑审计过程。审计活动中,只要审计过程存在过失或舞弊,既是没有造成不良后果,也要承担行政责任3、刑事责任追究与否要同时考虑结果和过程,而且一般说来,情况较严重。刑事责任是较重的一种责任形式。审计过程和结果都存在问题时,比只存在一个方面的问题严重。需要注意的是,问题较严重时,三种责任会被同时追究。具体为:(1).编制财务报表、业务活动报告和预测;(2).监督财务细节以确保满足法律要求;(3).监督财务报告和预算的员工;(4).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寻找降低成本的方法;(5).分析市场趋势,寻找扩张或收购其他公司的机会;(6).帮助管理层做出财务决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第三十九条 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二)私设会计帐簿的;(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第四十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第四十七条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 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有什么风险

公司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以下风险:1、刑事上公司非法经营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2、民事上经营风险可能要连带或过错责任。包括公司的税务风险;公司高层在开票中(如果开票不是有财务负责人开的话)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等。财务负责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1.编制财务报表、业务活动报告和预测;2.监督财务细节以确保满足法律要求;3.监督财务报告和预算的员工;4.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寻找降低成本的方法;5.分析市场趋势,寻找扩张或收购其他公司的机会;6.帮助管理层做出财务决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

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有什么风险

4.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如下:公司的税务风险,以及公司高层在开票中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的风险。还有,如果你是继任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和前任财务负责人做好交接,并在就任的第一时间去税务局做财务负责人信息变更,以撇清前任遗留问题对你的法律影响。
一、财务报销差旅费规定
财务报销差旅费规定如下: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二、注册公司的材料有哪些
(一)公司名称
大家知道每个公司都有名称,像我们基本都知道的阿里巴巴、腾讯、京东,都是公司名称,就像我们的姓名,但是姓名还可以重名,公司名称是不允许重复的,所以想要注册公司要先想好公司名称3-5个,防止名字重复不能使用。
(二)经营范围
大家如果想要注册公司,肯定想好做什么方面的业务了,像服装门店是要销售衣服,餐饮店卖菜品;所以要根据业务选择经营范围。
(三)经营场所
这个大家应该都清楚,就像我们有家庭地址,要注册公司就要提供公司地址,需要房产证复印件和租房合同,这就可以证明我们的地址是真实的。
(四)法人、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
想要完成公司注册,必须要有法人、监事和财务负责人,这些人的信息要在注册公司时提交上去,如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和电话号码,如果还有股东,不仅要提供这些信息还要把股本比例提交上去,如法人是最大股东占比可以是80%,其他股东占比20%。
(五)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的多少基本取决于你开多大的公司,像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注册资本比较少,几十万到几百万,但是大家要知道,这些钱不需要你实际拿出来,只需在实缴资本期限到时证明有这些注册资本就可以,大家注册资本时要想好,注册资本越大,承担风险责任就有多大。

5. 私募基金风控负责人注意的风险内容

1、法律和政策风险
对于国内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使其处于法律和政策的边缘地带。迄今,我国的《证券法》、《信托法》等法律的条文都没有对私募基金的含义、资金来源、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2003年10月《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由于存在诸多争议,仍未能够为私募基金“正名”。
从外表看,许多基金似乎都有合法身份,但如果对其经营的业务进行深究,其中一些机构很容易让人与“地下集资”、“非法集资”联系在一起。正是由于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得不到承认,其经营活动一直游离于法律和政策监管之外,一旦发生违约行为,不论基金管理者还是投资者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因而面临很大的法律和政策风险,并且基金规模越大,这种法律和政策风险就越高。
2、道德风险
私募基金的组织结构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机制,有限合伙人将资金交给一般合伙人负责经营,只对资金的使用作出一般性的规定,通常并不干预基金经理的具体运营。
在运营过程中,私募基金经理和基金持有人都追求期望投资收益最大,私募基金经理越努力,收益越大,可是私募基金经理除了拿固定的管理费之外,还可以拿业绩提成费用,当业绩提成费用大于管理费用时,私募基金经理并不会采取使双方利益最大化的投资策略,因为这样选择并不能使其本身利益最大化,而是可能会滥用自己的职权去追求更多的个人利益,从而使基金持有人的资产将承受更大的风险,所以即使私募基金有较为优越的激励安排,但代理人的道德风险仍然存在。
3、操作风险
私募基金的投资策略具有隐蔽性,国际上一般对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没有严格的限制,这就会造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不利于对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护。在没有外在约束机制的情况下,私募基金追逐利益的投机本性,可能会让它们为了获取巨额的利润,与上市公司串谋,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行为。这些操作风险都会给投资人和市场带来很大的危害。基金管理人的个人操守不好衡量,如果管理人不遵守合同,就会给投资人造成损失。
私募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私募基金一般都具有很长的锁定期,在这期间资金不准撤出,以此来保证基金运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对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不造成影响。私募基金不能上市交易,因此风险不能随时转移,持有人只有等待持有期满才能变现,基金持有人可能在基金封闭期内会因为资金难以变现而发生债务危机甚至破产。
虽然私募基金是有很多的利润的,问题是毕竟炒股亏损的风险是在所难免的,当然作为私募基金风控负责人主要应该注意法律政策方面的规定和道德方面的风险以及操作起来的风险的,注意了这些方面之后亏损会稍微的降低一点的。

私募基金风控负责人注意的风险内容

6.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有哪些

在刑事上,对于公司非法经营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在民事上,对于公司的经营风险可能要连带或过错责任。主要风险就是应收账款逾期超过两年以上,可能无法收回,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予以支持。次要风险就是在债权单位要求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时,可要求其提供相应的书面委托书、或书面通知,明确写明委托第三方单位代收;债务单位让第三方单位代为支付时,应由债务单位和第三方单位写出书面说明,共同确认由第三方单位代债务单位代为支付款项的事实。
一、防范企业财务风险
1、认真分析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及其变化情况,提高企业对财务管理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财务管理的宏观环境虽然存在于企业以外,企业无法对其施加影响,但并不是说企业面对环境变化就无所作为。为防范财务风险,企业应对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宏观环境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把握其变化趋势及规律,并制定应变措施,适时调整财务管理政策和改变管理方法,从而提高企业对财务管理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以此降低因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
2、建立并不断完善财务管理系统,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环境。面对不断变化的财务管理环境,企业应设置高效的财务管理机构,配备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使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有效运行,以防范因财务管理系统不适应环境变化而产生的财务风险。
3、不断提高风险意识。财务风险存在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任何环节的工作失误都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将风险防范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
4、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防止因决策失误而产生的财务风险。财务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工作的成败,经验决策和主观决策会使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为防范财务风险,企业必须采用科学的决策方法。在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影响决策的各种因素,尽量采用定量计算及分析方法并运用科学的决策模型进行决策。对各种可行方案要认真进行分析评价,从中选择最优的决策方案,切忌主观臆断。
5、理顺企业内部财务关系,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为防范财务风险,企业必须理顺内部的各种财务关系。首先,要明确各部门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地位、作用及应承担的职责,并赋予其相应的权力,真正做到权责分明,各负其责。其次,在利益分配方面,应兼顾企业各方利益,以调动各方面参与企业财务管理的积极性,从而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统一,使企业内部各种财务关系清晰明了。
二、挂名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公司的税务风险,以及公司高层在开票中(如果开票不是有财务负责人开的话)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的风险。
如果是继任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和前任财务负责人做好交接,并在就任的第一时间去税务局做财务负责人信息变更,以撇清前任遗留问题对你的法律影响。

7.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都有哪些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主要是承担公司的税务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以及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公司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的风险。
一、公司财务负责人是怎样的
只要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不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那么董事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只是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1、规划企业财务战略
能否成为一个出色的财务总监,战略眼光尤其重要,战略规划的是未来的事情,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财务总监的重要职责就是根据企业未来的战略提前做好财务预测决策工作,做到未雨绸缪,从财务的角度预先做好投融资、成本控制的准备,为企业高层决策提供后续资金保障,确保企业的战略决策能够顺利实施。
2、健全企业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是衡量一家企业是否规范,也是衡量财务总监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财务制度协调的是企业内外的各种经济关系,它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订,是企业经济活动和资金管理的最高法律。每个企业都或多或少制订了一些财务制度,尽管有些是口头上的东西,随着企业业务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不断改变,财务制度也需要不断地进行完善。作为企业财务方面的最高组织者和责任人,财务总监应不断地健全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组织好对国家财政、财务、税收等相关法规的学习与执行,对制度的执行进行详查,以确保企业守法经营。
3、建立预算检查制度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财务预算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显突出,财务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预算,财务总监必须把企业的战略目标转化成财务目标,并细化成相应的财务指标,再把财务指标与各责任中心挂钩,通过目标控制法,控制好成本、费用、资金、利润等预算。当然预算编制只是财务管理的初始,关键还在于执行,如何使执行不偏离原定规划,在执行过程中时刻进行预算的日常检查必不可少。
4、审核分析财务报告
财务总监通过审核财务报告来监管企业会计核算,监管各项制度、政策的执行情况,监控企业预算执行过程与结果,但由于企业财务报告专业性、综合性较强,很多财务数据不够直观,如果把财务报告直接上报给管理层,相信管理层和其他部门很难看得懂,更不用说利用财务报告为经营决策作参考。财务总监应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把复杂问题简单化,把简单问题通俗化,写出比较系统、让其他管理者都读得懂的分析报告,为企业最高决策者和其它部门提供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财务信息。
5、控制成本筹划税收
能否有效控制成本和合理避税是所有老板最看重的指标,也是衡量一个财务总监有没真才实学的硬指标,因为其他能力固然重要,但都比较虚,只能间接产生收益,唯有这种能力能直接创造利润。财务管理是一门艺术,更是一门魔术,玩法不同,结果自然不同。玩得不好,资金链断裂,企业破产!玩得炉火纯青,资金滚滚而来,企业利润倍增!成本控制不是一味地节省成本,而是要计算投入产出,砍掉不能带来更多价值的成本,而对能产生更多价值的项目要加大投入。税收筹划必须事前规划,不要等到生米煮成熟饭了才想着如何避税,那时候可发挥的空间不大。最有效的办法是潜心研究税收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在每个会计年度开始之前,结合企业的未来战略和经营策略,作出最有利于企业的税收筹划,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合理降低企业税负,提升企业利润。
6、调配企业营运资金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也是企业过冬的棉袄,缺少血液人就会死,缺少棉袄就会感冒,企业也一样,缺少资金企业会破产,资金流动不畅也会出现经营困难。财务总监要特别关注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异动,一旦出现负数要立刻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让经营活动现金流恢复正向流动;在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流的监控上尤其要避免短贷长投这一民营企业破产的最直接诱因。为了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必须在企业内强化一支笔审批制度,避免多头审批,资金分流。财务总监必须负责资金流的总体调配,所有费用的支出除了日常性的一些费用可以授权审批外,其他一切费用统一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批,以利于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都有哪些

8.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风险主要是承担公司的税务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以及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公司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以及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都是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的风险。  反保险欺诈指引第十二条  保险机构应当指定欺诈风险管理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保监会。负责人应由能够承担欺诈风险管理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职责包括: (一)分解欺诈风险管理责任,明晰风险责任链条; (二)组织落实风险管理措施与内控建设措施; (三)监督欺诈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的实施; (四)为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战略、规划、政策和程序提出建议; (五)审核反欺诈职能部门出具的欺诈风险年度报告等文件; (六)向保监会报告,接受监管质询等。 保险机构应当为负责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负责人未能履行职责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应当向保监会提供书面说明。负责人因岗位或者工作变动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保险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另行指定负责人并向保监会报告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