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

2024-05-04 20:06

1. 公司劳动合同

你好,以下是范本,仅供参考,谢谢,望采纳!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劳动局印制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 劳动合同 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__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谢谢,望采纳!

公司劳动合同

2. 公司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7、38条规定即可,根据第26条规定属于免除用人单位责任或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都是无效条款。想辞职按下面说的办。收押金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的,你要你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收取了押金,百分之百退还。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3. 关于公司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肯定是第一份合同有效,因为你说的该员工与一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且是这家公司的正式员工,这样的情况,肯定是第一份合同是有效的。社保来说的话,也肯定从一家公司来购买,是不可能两家公司都能给他买的,社保号码是单一的,不重复的。
如果该名员工在贵司就职期间还与原来的公司有劳动合同的关系,很有可能原来的公司知道这件事情了后,会起诉贵司,因为这样可能给以前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公司造成损失。除非贵司在该员工就职前有做尽职调查,确定他是与员工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这样情况包含该员工提供给以前公司的辞职报告或解聘报告。如果是他伪造的,你就没有任何责任。

关于公司劳动合同

4. 关于公司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通常需要包含如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的名称是指用人单位的全称;根据《合同法》规定,住所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为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能够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者姓名应是劳动者户口登记和身份证一致的姓名;住址是指劳动者主要生活居住的具体地点;外出务工人员一般登记其原籍地址;其他有效证件是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如护照。
  (三)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确定下来的,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期限。也就是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要用人单位具体从事什么劳动,在什么地点劳动,怎么提供劳动,从事几项劳动工作等;工作地点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具体的工作场所,包括:场所位置、环境、条件等。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具体时间段,工作时间一般以小时计算,包括每日多少小时、每周工作多少天数或每月工作多少天数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的计算方式,超过法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加班费。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休息是指劳动者免于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自行支配的时间,休假是劳动者带薪休息。休息休假主要有:工作间隙休息、日休息、周休息、法定节日休息、探亲休假、年休假、婚假等。
  (六)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相应给付劳动者的货币。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交通费、电话费等
  (七)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是一项法定的、要求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强制参加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享受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以与劳动者约定为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法定义务。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或在其他职业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对生命健康的伤害。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是指上述规定以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事项。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
  3)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
  4)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订立劳动合同。
  5)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社会基本道德原则,为人处世均应当遵循该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欺诈对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劳动合同补签和倒签的法律后果区别
  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为“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另一种为“倒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倒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拿不到用人单位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为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举证难的问题。若“倒签”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符合民法关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就是有效的。
  在补签劳动合同时需要慎重,要理解“倒签”与“补签”的差异,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时,只有将签订日期写明为签合同的日期,才能定为“补签”,才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日期,也有利于劳动者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劳动合同法》的订立的规定条文为第七条至二十八条。

5.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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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 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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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劳动合同

6. 劳动合同

08年以后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三次签合同时,你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 劳动合同

  劳 动 合 同 书
  (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工时制。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至     日之间。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8. 劳动合同

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亦可根据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已履行了提前通知义务,无需理会单位所谓“必须是干满6个月之后才可以辞职”的无理要求。
其次,关于缴纳相关费用。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应该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第一,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第二、竞业禁止补偿。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缴纳违约金等费用都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若单位拒不退还或不允许你辞职,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