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每天的开盘价是怎么算出来的?

2024-05-16 19:21

1. 股票每天的开盘价是怎么算出来的?

股票每天的开盘价是通过集合竞价产生的。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
集合竞价是指在股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请。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集合竞价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直到9:25分以后,就可以看到证券公司的大盘上各种股票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数量。

拓展资料
2006年7月1日,深沪证券交易所实施开放式集合竞价。即:在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实时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格。开放式集合竞价时间为9点15分至9点25分。深证14点57分至15点00分,即时行情显示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9点15分至9点20分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点20分至9点25分可以接收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
集合竞价---百度百科

股票每天的开盘价是怎么算出来的?

2. 股票每天的开盘价是怎么样定出来的? 什么时候公布?

  是由集合竞价产生的,9:30正式交易时会公布开盘价。
  集合竞价(Call auction)是指对所有有效委托进行集中处理,深、沪两市的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集合竞价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主机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过程。在集合竞价时间内的有效委托报单未成交,则自动有效进入9:30开始的连续竞价。
  通过集合竞价,可以反映出该股票是否活跃,如果是活跃的股票,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高,表明卖盘踊跃,股票有上涨趋势。如果是非活跃股或冷门股,通过集合竞价所产生的价格一般较前一日为低,卖盘较少,股票则有下跌趋势。

3. 股票开盘价格怎么确定?

开盘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证券的开盘价为当日该证券的第一笔成交价;2、证券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3、按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后,未成交买卖申报仍然有效,并按原申报顺序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股票开盘价格怎么确定?

4. 股票每天的开盘价由谁决定,怎么决定的?

开票价由集合竞价决定。
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欲要入市的投资者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对于输入计算机主机的买卖下单根据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计算各价位的成交量,最后以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作为集合竞价的成交价,这个集合竞价的成交价就是该股的开盘价。

扩展资料: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收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以我国竞价交易制度为例,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是: 
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成交量最大的价位
高于成交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条件,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未成交的部分,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集合竞价

5. 如何查询某一股票的最近一段时间的开盘和收盘价

  1、查询股票开盘和收盘价方法:很多中文网都有财经频道, 可以看股票的情况。下面是新浪网的网址:http://finance.sina.com.cn/realstock/company/sh601988/nc.shtml
在屏幕的左边, “行情走势“ -> "历史交易“ 中 能找到投资者要的最近一段时间的开盘和收盘价。
  2、开盘价又称开市价,是指某种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开市后的第一笔每股买卖成交价格。世界上大多数证券交易所都采用成交额最大原则来确定开盘价。
  3、收盘价:沪市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深市的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如何查询某一股票的最近一段时间的开盘和收盘价

6. 股票如何算开盘价

       股票开盘价不是计算出来的,是证券交易系统根据委托报价,按照最大成交数撮合成的。
开盘价是由集合竞价产生的,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所谓集合竞价,是指对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为:
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如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为成交价;上海证券交易所则规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若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然后,进行集中撮合处理。所有买方有效委托按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交易系统电脑主机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方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也按照进入交易系统电脑主机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方委托与卖方委托配对成交。
也就是说,按照价格优先、同等条件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所有买入委托的限价均低于卖出委托的限价,所有成交价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集合竞价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扩展资料:
股票开盘价又称开市价,是指某种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每个交易日开市后的第一笔每股买卖成交价格。世界上大多数证券交易所都采用成交额最大原则来确定开盘价。
如果开市后一段时间内(通常为半小时)某种证券没有买卖或没有成交,则取前一日的收盘价作为当日证券的开盘价。如果某证券连续数日未成交,则由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中介经纪人根据客户对该证券买卖委托的价格走势提出指导价,促使成交后作为该证券的开盘价。在无形化交易市场中,如果某种证券连续数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盘价作为它的开盘价。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开盘价

7. 每日股票交易价格如何确定

  9:30看盘后的变动是由买盘、外盘推动的,就像卖白菜一样。
  但开盘价则是由囤积白菜的业主(或菜贩子)决定的。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买或卖某种股票的信息都输入到电脑内,但此时电脑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开市前的一瞬间(9:30)电脑开始工作,十几秒后,电脑撮合定价,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确定的价格产生了这种股票当日的开盘价,并及时反映到屏幕上,这种方式就叫集合竞价(下午开市没有集合竞价)。
  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賸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后,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竞价就已完成,最后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竟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竟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竞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3时,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采取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1. 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2. 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结束、交易时间开始时(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进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连续竞价期间每一笔买卖委托进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按照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间的委托无效。
  1、时间优先原则 申买价高于即时揭示最低卖价,以最低申卖价成交;申卖价低于最高申买价,以最高申买价成交。两个委托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余的继续留在单上,等待下次成交。
  2、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两个原则 打个比方现在挂在上面的最高买价是9.96 最低卖价是9.98,在这个时候同时出现了一个愿意出10元买的,和一个愿意出9.90元卖的两个新下单者,根据价格优先原则就会优先让他们撮合成交,成交价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价9.95了。

每日股票交易价格如何确定

8. 股市开盘价是如何定的?与前一天收盘价有多大联系?

股票开盘采取竞价的方式,就是在正式开盘的前五分钟.即9:25分开始.由开出最高成交价作为开盘价格.所以.股票的开盘价并不和前一天的收盘价一样.有高有低。 开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开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 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新上市合约的挂牌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 收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收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 以集合竞价前的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盘价。 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交易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开盘价即集合竞价,它的产生原则是:某一个股票在9:00——9:25之间由买卖双方向深沪股市发出的委托单中买卖双方委托价一致股价,但值得说明的是㈠这个“一致股价”是指能够单笔撮合量最大量的那个“一致股价”,它不一定是买卖双方委托价一致的最高价㈡在在9:00——9:25之间产生的“集合竟价”不执行在9:30以后“连续竟价”中当委托价一致时所执行的“时间优先”原则。下面举例:在在9:00——9:25之间,买方1的委托价5.04元,委托量为100手,委托时间为9:02;买方2的委托价4.99元,委托量为500手,委托时间为9:10;买方3的委托价4.99元,委托量为800手,委托时间为9:24;卖方1的委托价4.96元,委托量为500手,委托时间为9:05;卖方2的委托价4.99元,委托量为200手,委托时间为9:13;卖方3的委托价4.99元,委托量为900手,委托时间为9:22;在上述情况下,当9:25开盘价即集合竟价一定是4.99元,成交量为1100手,在这1100手成交量中,买方2委托的500手只成交了300手,而买方2委托的800手却都成交了,卖方2及卖方3分别委托的200手及900手都成交了。   所谓集合竞价,是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25,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对9:15至9:25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的过程。 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是: 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有效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值,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方有效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方有效委托能够全部成交;与选取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值仍有多个,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取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深圳证券交易所选取离上日收市价最近的价值为成交价。 其次,进行集中撮合处理。所有买方有效委托按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电脑交易主机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方有效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也按照进入电脑交易主机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方委托与卖方委托配对成交。也就是说,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所有买人委托的限价均低于卖出委托的限价。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开盘价是第二日开盘前大家集合竟价产生的.因而可能高于昨日收盘价,也可能低于收盘价,亦可能和收盘价相同.理论上说,二者没有任何联系。开盘价是集合竞价产生的。如果说联系的话,就是第二天竞价的范围为前一天收盘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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