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哪个机关实施?

2024-05-04 00:37

1. 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哪个机关实施?

法律咨询: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冻结存款、汇款。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第二十三条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哪个机关实施?

2. 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哪个机关实施?

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司法机关实施。冻结的原因一般是司法机关税务海关等国家有权机关到银行出具相关公函办理,还有就是客户在银行办理一些业务如保函与银行签订有协议等原因。冻结储蓄存款是指对犯罪分子以非法收入存入的储蓄存款采取的控制措施。公安检察法院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罪犯在银行的储蓄存款,初步确定为非法收入或由于工作需要,对犯罪分子的银行存款提出不能再发生支付款时,为防止赃款转移可通过银行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存款户予以冻结不得支付。冻结存款时银行根据上述办案机关的县级及县以上单位的正式冻结存款通知书,经银行县市支行或城市区办事处核_认定后转_所肩储蓄机构给予冻结。存款冻结可能是全部冻结也可能是部分冻结,冻结停止支付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限内除原提出冻结的办案机关正式办理解冻手续外,一律不予付款或转移。存款解冻银行也要凭办案机关的解冻通知办理,冻结存款超过6个月自动解冻特殊原因延长的应重新办理冻结停付手续。冻结资金不保证一定成功交易过2天就知道是否成功交易了,如果解冻说明没有交易成功如果买进基金或股票,此时账户上会有显示相应的基金或股票,资金会对应的减少。冻结资金可以产生一笔数量惊人的申购资金冻结利息,提高上市公司效益冻结期一般四到五天,有越来越长的趋势。冻结期越长对股民资金调度和收益的影响就越大。网上发行即对社会发行网下发行即对既定投资人定向发行。

3.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

法律主观: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的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一条  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冻结的账号和数额;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

4. 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

法律主观:冻结存款汇款属于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强制法 》第九条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5. 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

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但是行政法规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等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1.只能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冻结这一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能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冻结存款、汇款。2.对象要求。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3.冻结通知书。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实施冻结存款、汇款时,在遵守一般程序要求的同时,还应并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金融机构接到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冻结通知书后,应当立即予以冻结,不得拖延,不得在冻结前向当事人泄露信息。4.冻结决定书。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冻结的账号和数额;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5.期限。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冻结的期限为30日。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30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延长冻结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6.冻结决定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冻结决定: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冻结的存款、汇款与违法行为无关;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冻结;冻结期限已经届满;其他不再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情形。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金融机构和当事人。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解除冻结。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

6. 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

冻结存款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只能法律设定,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扩展资料:
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为1年。在2015年2月4日开始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87条规定,银行存款的冻结期限为1年,该规定改变了过去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6个月的规定。
第二点:银行存款冻结期限即将到期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续冻该银行存款,续冻的期限不超过1年。
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7.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什么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的,执行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冻结、扣押等行为必须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执行,任何个人、组织不能擅自冻结他人存款、扣押他人及相关财物。行政机关决定实施冻结、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冻结、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冻结、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冻结、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一、冻结存款汇款属于强制措施吗
冻结存款汇款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这些:(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第二十三条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什么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的,执行

8.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什么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

法律分析: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冻结、扣押等行为必须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执行,任何个人、组织不能擅自冻结他人存款、扣押他人及相关财物。行政机关决定实施冻结、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冻结、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冻结、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冻结、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二条 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第二十三条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