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企业有哪些方式

2024-05-10 11:17

1. 债转股企业有哪些方式

1.债转股操作时一定要遵循市场经济原则,慎重选择债转的适用对象,防止国有企业一哄而起,逃避银行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
2.债转股的对象应选择那些涉及国家经济命脉,在国家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具有股份制改造前途的,贷款占资产量50%以上,其中逾期贷款超过贷款总额30%以上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这些国有企业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一是产品适销对路,质量符合要求,有市场竞争能力。二是工艺装备为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生产符合要求。三是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债权债务清楚,财务行为规范。四是企业领导班子强,董事长、总经理善于管理。五是转换经营机制的方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
3.债转股有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直接方式是指银行直接将不良债权转化为对国有企业的股权。但因为受银行资产流动性强和金融企业管理(银行业务经营必须与投资、证券业务分离,资产市场与货币市场分离)的政策的制约,直接方式在我国行不通。我国采用了国际上较为流行的间接方式,即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投资主体,将有关商业银行的原不良信贷资产管理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实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国有企业的阶段性持股,最终通过有效退出机制,收回资金。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金融创新,它的成功设立和顺利运作,对于化解不良债权债务将起到积极的作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折价转让、估价转让或整体划拨等接收方式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然后通过一系列的资产运作和技术处理,包括资产证券化、资产的置换、债权转股权等,使不良资产的潜在价值得以实现,甚至实现不良资产的增值,通过债转股这种方式,将银行的现实短期信贷行为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潜在的长期投资行为,将银行现实的短期信贷风险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潜在的长期投资风险,这种转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银行的风险但加大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风险,实际上风险是被转移而未被化解,如果国有企业债转股后仍走不出困境,债务不外是左边的口袋换到右边的口袋。

债转股企业有哪些方式

2. 企业与企业的债务可以债转股吗

是可以的。并且债转股有以下有缺点。
(一)有助于改善企业的信贷资源配置效率
  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是银行的基本职能之一。在信息不完全的条件下,具有监控功能的银行支撑着有效的金融机制,但银行融资如果没能与以连续性交易关 系为基础的信息生产或监控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银行优化信贷配置的功能也将大打折扣。银行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是银行与企业组成以长期交易关系为基础的紧密银企 关系的重要方式之一。Hoshi等(1991年)指出,相对于其他以中介信息为基础的银企关系而言,商业银行持股在信息生产尤其是持续性信息生产和监控方 向等方面更具有优势,从而有助于提高对持股企业的信贷配置效率。
  (二)容易引发企业的预算软约束
  “预算软约束”并非仅存在于国有企业,而是与财政性负担紧密相关,并容易引发很多经济问题,如企业经理的道德风险、银行的呆坏账、财政风险等。 鉴于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的特殊地位,银行持股企业后,将被视作对企业进行了隐性担保,容易引发企业过度占用金融资源,形成信贷资源的“预算软约束” 现象。此外,Luo等(2011年)以1999年-2006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研究发现,银行持股比例越高的企业高管在职消费越多,进而导致持 股企业费用的提高。
  (三)企业要承受“痛苦”的重组方案和重组过程
  债转股中,债权人处于支配主导地位,债务人只能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债转股的意义主要不仅在于减少企业的利息负担,更重要的是加大债权银行的控 制力,加大对贷款对象的压力,加大银行及转股后新股东对企业财务问题的影响力。企业要能够接受严厉或者痛苦的重组计划,例如调整企业领导人、财务主管、裁 员、分拆、收购兼并等。因此,债转股对债务人绝非是巧克力糖,而是一剂苦药。
  (四)可能导致无效率的投资进而损害企业价值
  实施债转股后,商业银行兼具企业的债权人与股东两种身份,虽然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但融资的便利性反而会让企业投资效率降低、投资失误 增加,因此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增长速度并没有提高。这一点在Lin等(2009年)的研究中得到了佐 证,Lin等对1994年-2004年A股上市公司的前十大股东进行分析发现,被银行持股的企业虽然更容易获得融资便利,但这些企业并没有很好地运用这些 资金,大量的无效率投资损害了企业价值。

3. 哪些被称为债转股吗?


哪些被称为债转股吗?

4. 可转债转股条件有哪些

可转债要在转股期内才能转股。现在市场上交易的可转债转股期一般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为止。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转股。可转债转股不需任何费用,所以用户的账户没有必要为转股准备多余的资金。
特别注意可转债一般都有提前赎回条款,持有转债的投资者要对此密切关注。当公司发出赎回公告后,要及时转股或直接卖出可转债,否则可能遭受巨大损失。

扩展资料
投资者在投资可转债时,要充分注意以下风险:
1、可转债的投资者要承担股价波动的风险。
2、利息损失风险,当股价下跌到转换价格以下时,可转债投资者被迫转为债券投资者。因可转债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级的普通债券利率,所以会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损失。
3、提前赎回的风险,许多可转债都规定了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以某一价格赎回债券。提前赎回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后,强制转换了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债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转债转股

5. 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情况有哪些

目前深、沪市可转换债券转股分两种情况:
1.公司的可转换债券先上市,公司股票未上市,转股手续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方可办理
2.公司股票已经上市,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可转换债券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可进行转股

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情况有哪些

6. 哪些企业不符合债转股的条件

不符合债转股的条件的企业: (一)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 (二)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失信企业; (三) 债权债务关系 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 (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 (五)金融业企业; (六)其他不适合实施债转股的企业。 风险提示:债转股操作的注意事项: (一)要注意选择好债转股的对象,不宜在那些应该退出市场的企业中搞债转股。否则既不利于压缩过剩产能和结构调整,也难以实现债转股后企业经营状况的真正改善。 (二)要坚持按市场化原则、法制化原则操作。债转股方案应经债权人、债务人各自的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债转股后原债务人的法人治理架构应作出相应调整;如股东让渡了经营决策权就应该享有优先股的权益,要保证其能得到固定的股息分红以及享有清偿顺序优先权。

7. 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情况有哪些?

目前深、沪市可转换债券转股分两种情况:
1.公司的可转换债券先上市,公司股票未上市,转股手续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方可办理
2.公司股票已经上市,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可转换债券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可进行转股

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情况有哪些?

8. 债转股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富财经认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应符合如下条件:
1、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2、发展前景较好,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
3、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
4、信用状况较好,无故意违约、转移资产等不良信用记录;
5、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
6、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
7、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8、股权明晰,未发生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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