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吗

2024-05-03 00:54

1. 农村户口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的情形之一的话,并能按规定的提供合法的、有效证明的职工,可去申请提取个人的住房的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达到国家法定的离退休的年龄,或者已正式办理好了离退休手续的;
(二)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并与所在的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
(三)支付自住的房屋的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的收入15%以上部分的;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农村户口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吗

2. 农村户口能办理住房公积金吗

符合下列的情形之一的话,并能按规定的提供合法的、有效证明的职工,可去申请提取个人的住房的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达到国家法定的离退休的年龄,或者已正式办理好了离退休手续的;
(二)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并与所在的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
(三)支付自住的房屋的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的收入15%以上部分的;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 农村户口可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

在现在的城市中有许多人持有的是农村的户口,那么,农村户口没有公积金吗?农村户口没有公积金吗?是很多的人都关心的问题,本文就让我们来谈论一下有关农村户口没有公积金吗的问题。农村户口可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符合下列的情形之一的话,并能按规定的提供合法的、有效证明的职工,可去申请提取个人的住房的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达到国家法定的离退休的年龄,或者已正式办理好了离退休手续的;
(二)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并与所在的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
(三)支付自住的房屋的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的收入15%以上部分的;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推进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公积金制度建立的历史并不长,其覆盖面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根据住建部的一个内部数据,截至2011年9月,全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数是9100余万人,其中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人数为6100多万,也就是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体。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此前亦曾表示,广大非公企业中,缴纳的比例不足20%。然而覆盖面偏低的原因很大程度上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强制手段不足有关,与社会保险缴费不同,《条例》并未规定投诉、调解、仲裁等缓冲措施及其程序,多数地区并未将之纳入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使得员工无法直接通过仲裁、诉讼维护自己权益,由于对处罚和强制执行措施也没有规定实施程序,实际上制约了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因此,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必须及时启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加强执法力度,首先做到低标准、广覆盖优先做实城镇户籍职工的公积金制度,在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至农村户籍职工,无疑是比较务实的选择。以上就是有关农村户口有没有住房公积金的问题的解释,希望可以给有这方面困惑的您带来一些有用的帮助。

农村户口可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

4. 农村户口能不能交公积金

个人没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5. 农村户口为什么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农村户口为什么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

6. 农村户口怎么领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 农村户口怎样能领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与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无关的):
  1、带上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原用人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版):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农村户口怎样能领取住房公积金

8. 农村户口可以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公积金的缴纳和户口没有关系,只要参加工作,用人单位都必须缴纳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正)虽然不是法律条令,但也是行政法规,同样具备法律效力,有它“强制性”的作用。
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在设立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