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能从工资中扣除风险金吗

2024-05-05 18:16

1. 单位能从工资中扣除风险金吗

只要有约定,单位能从工资中扣除风险金。

在我国,期货保证金按性质与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两大类。结算准备金一般由会由单位按固定标准向交易所缴纳,为交易结算预先准备的资金。
交易保证金是会员单位或客户在期货交易中因持有期货合约而实际支付的保证金,它又分为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两类。 
初始保证金是交易者新开仓时所需交纳的资金。它是根据交易额和保证金比率确定的,即初绐保证金=交易金额×保证金比率。
它是根据交易额和保证金比率确定的,即初绐保证金=交易金额×保证金比率。我国现行的最低保证金比率为交易金额的5%,国际上一般在3%-8%之间。

单位能从工资中扣除风险金吗

2. 工资里的风险金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任何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扣压员工工资做押金、风险金之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支付赔偿金。 

3. 单位能从工资中扣除风险金吗

问:我所在公司有一个规定,每位员工每个月的工资有10%要被扣掉,作为所谓的风险金。如果年终公司达到了预定的产值目标,风险金就会全额如数退还给个人;如果公司没有达到指标,风险金就不返还给个人了。这种做法对吗? 我仔细阅读了公司的个人劳动合同,里面第六章涉及到薪资的内容有这样一条:乙方薪资中扣款项目与金额均按国家、地区相应法规及甲方规定办理,薪资扣款包括:考勤扣款,薪资扣税,社会统筹扣款,住房扣款,其他应扣:除上述扣款项目外的其他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违规扣款、质量责任扣款、借款扣款等)。这里面并没有明确提出风险金,而且我询问过公司的其他人员,他们也从未看到过任何文件陈述风险金的问题。 你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呢?而且,一年刚刚过去了,我听说公司确实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也就是说我们的钱就真的被扣掉了。 答: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扣发劳动者的工资仅限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对于法律或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是不能擅自扣发的。从您的来信中可以看出,单位与您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扣留风险金,因此扣发您的工资已经缺乏合同依据。那么法律上是否允许用人单位扣发职工的工资作为风险金呢? 劳办发[1995]150号《劳动部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规定:为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禁止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向职工收取劳动合同保证金、劳动保护物品及生产工具使用(承包)抵押金。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自愿原则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以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属于禁止的范围。据此,企业向在职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要遵循自愿的原则,您所在的公司在未与职工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就从工资中扣除风险金,这显然是违法的。

单位能从工资中扣除风险金吗

4. 对什么员工扣风险金

任何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扣压员工工资做押金、风险金之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对擅自扣留、抵押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收取抵押金的,公安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职工本人;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也不得向职工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或风险金,对擅自收取抵押金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企业立即退还给本人;对于用人单位向职工收取的劳动合同保证金、劳动保护物品及生产工具使用(承包)抵押金等行为也应予以制止。

5. 关于工资中的风险金


关于工资中的风险金

6. 请问公司在职工工资里扣取风险金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需支付工资报酬总额的25%作为经济补偿。
再就是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能帮劳动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等,除此之外,公司代扣劳动者工资都属于非法克扣行为。

7. 扣风险金是什么意思啊

法律分析:乙方薪资中扣款项目与金额均按国家、地区相应法规及甲方规定办理,薪资扣款包括:考勤扣款,薪资扣税,社会统筹扣款,住房扣款,其他应扣:除上述扣款项目外的其他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违规扣款、质量责任扣款、借款扣款等)。这里面并没有明确提出风险金,而且询问过公司的其他人员,他们也从未看到过任何文件陈述风险金的问题。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扣风险金是什么意思啊

8. 单位老板从工资里扣钱说是风险金对吗,该怎么办

问:我所在公司有一个规定,每位员工每个月的工资有10%要被扣掉,作为所谓的风险金。如果年终公司达到了预定的产值目标,风险金就会全额如数退还给个人;如果公司没有达到指标,风险金就不返还给个人了。这种做法对吗?我仔细阅读了公司的个人劳动合同,里面第六章涉及到薪资的内容有这样一条:乙方薪资中扣款项目与金额均按国家、地区相应法规及甲方规定,薪资扣款包括:考勤扣款,薪资扣税,社会统筹扣款,住房扣款,其他应扣:除上述扣款项目外的其他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违规扣款、质量责任扣款、借款扣款等)。这里面并没有明确提出风险金,而且我询问过公司的其他人员,他们也从未看到过任何文件陈述风险金的问题。你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呢?而且,一年刚刚过去了,我听说公司确实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也就是说我们的钱就真的被扣掉了。答: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扣发劳动者的工资仅限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对于法律或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是不能擅自扣发的。从您的来信中可以看出,单位与您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扣留风险金,因此扣发您的工资已经缺乏合同依据。那么法律上是否允许用人单位扣发职工的工资作为风险金呢?劳发[1995]150号《劳动部公厅、国家经贸委公厅对“关于用人单位要求在职职工缴纳抵押性钱款或股金的做法应否制止的请示”的复函》规定:为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禁止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向职工收取劳动合同保证金、劳动保护物品及生产工具使用(承包)抵押金。至于一些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根据本单位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按照职工本人自愿原则向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以及要求职工全员入股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不属于禁止的范围。据此,企业向在职职工收取风险抵押金要遵循自愿的原则,您所在的公司在未与职工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就从工资中扣除风险金,这显然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