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丢失怎么补办?

2024-05-05 21:07

1. 营业执照丢失怎么补办?

营业执照遗失补办应该怎么操作?

营业执照丢失怎么补办?

2. 营业执照丢失了怎么补办?

营业执照遗失补办应该怎么操作?

3. 营业执照丢失了怎么补办?

营业执照遗失补办应该怎么操作?

营业执照丢失了怎么补办?

4. 营业执照丢失了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营业执照丢失,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然后前往当地工商局申请补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5. 营业执照丢失了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1、公司营业执照丢失补办的流程是:登报声明作废提交申请材料;补领证照。2、公司应提交的文件有(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权限。(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营业执照丢失了怎么补办

6. 营业执照丢失怎么补办?

营业执照遗失补办应该怎么操作?

7. 营业执照丢失了怎么补办

营业执照是商店进行营业的必须手续,许多商家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营业执照丢失,一、补办营业执照的具体流程:1、如果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是先去做登报说明,所谓登报说明就是说你去找家报刊,登报你公司营业执照遗失的信息就可以了。2、到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的,(需要有公司股东签字或者盖公章)。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中的规定和程序(章程),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⑷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补办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的材料:(一)申请人签署的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拓展资料】《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营业执照丢失了怎么补办

8. 营业执照丢失要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