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征收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2024-05-14 20:38

1. 残保金征收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残保金的计算标准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四舍五入)。二、依据残疾人是需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问题是社会问题,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缴纳保障金是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的一种代偿形式,是用人单位平等地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收费不是目的,目的是引导、鼓励和督促用人单位尽可能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有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
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十六条 依法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残保金征收标准及依据是什么

2. 残保金缴纳比例

残保金缴纳比例,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百分之一含以上但低于百分之一点五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百分之五十征收,百分之一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百分之九十征收。残保金缴费标准: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总数系指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人数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须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小型微型企业免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年平均人数3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残保金,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规避残保金起至今未满3年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残保金;3、逾期不上网确认缴纳的用人单位,自欠缴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按日加收百分之五滞纳金,公示并报信用平台曝光,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处罚。残保金缴费方法:1、前往地方税务机关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2、残保金减免前往地税服务大厅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按照核定金额自行填写后到银行缴款;3、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市地税局网络打印一般缴款书后,到银行缴款;4、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残保金逾期。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期限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残疾人派遣公司之日起,按日加收百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保障金年缴纳额等于括号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乘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减去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括号除以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 残保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标准如下:1、人数要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2、雇佣要求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3、费用计算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4、减免政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低于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大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第七条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残保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4. 残保金的比例

残保金缴纳比例,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百分之一含以上但低于百分之一点五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百分之五十征收,百分之一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百分之九十征收。残保金缴费标准: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总数系指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人数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的须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小型微型企业免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年平均人数3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残保金,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规避残保金起至今未满3年的,可免征不足月份的残保金;3、逾期不上网确认缴纳的用人单位,自欠缴之日起,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按日加收百分之五滞纳金,公示并报信用平台曝光,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处罚。

5. 残保金征收对象

最近不少单位收到缴纳残保金的通知,不仅产生疑问“我们单位只有1个人不是减免残保金吗?为什么还需要缴纳?”、“残保金征收对象到底是哪些?”结合遇到的事件,分析如下:
      一、残保金征收对象有哪些?      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案例:单位只有一个人,但残保金申报时显示需缴纳税费108元,经办人很诧异,不是30人(含)以下免征残保金吗?      经与单位核实,该单位是民办非企业。根据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文件悉知: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而民办非企业不属于企业性质,因此不享受小微企业免征政策。可以理解为:民非企业只有1个人也需要缴纳残保金。      哪些不是残保金征收对象呢?      依据:需要看登记注册类型,以下登记注册类型不在征缴范围:(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个体经营、个体工商户、内资个体、港澳台个体、外资个体、个人合伙、内资合伙、港澳台合伙、外资合伙、个人、内资个人、港澳台个人、外资个人。
      二、残保金申报有哪些注意事项?      1、未雇佣在职职工或未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残保金申报;其中30人(含)以下企业享受免征政策,但也需要进行残保金申报;      2、2022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不需进行申报(包括零申报);      3、不得提前申报缴纳所属2022年度的残保金。      三、残保金在哪申报?逾期未申报如何补报?      用人单位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模块中申报。      残保金逾期未申报对单位影响非常大,用人单位务必规定时间内申报缴纳。涉及残保金补报,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及公章到属地税务局申报缴纳。      以上为残保金征收对象及申报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想了解更多企业残保金减免,残保金优化方案定制,安置残疾人就业等,关注我们+私信“残保金减免方案”,获取“2022+2023版”减免方案。
      50人以上目前还没有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

残保金征收对象

6. 残保金比例

法律分析:是企业交而不是个人交。先要计算平均职工人数和残疾人比例。如果残疾人比例达到规定比例,就不用交了。如果达不到比例,则要按差额计交残保金。一般每个企业都需要缴纳残保金。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7. 残保金的比例

残保金的征收比例以及优惠政策
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实行分档征收。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 (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 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 90%征收。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对在职职工总数 30 人 (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残保金的计算公式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 2 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残保金的比例

8. 残保金征收分析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 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