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保补缴新政策

2024-04-28 16:48

1. 浙江省社保补缴新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社保一次性补缴15年的政策将取消,45岁-60岁没有购买样养老保险的居民和已满60岁之前没有购买养老保险的居民,将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也不能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浙江省社保补缴新政策

2. 浙江省社保补缴规定包括什么

浙江省社保补缴规定的内容:如果当事人已经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具有浙江省户籍,曾在省机关、企、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3. 浙江省社保补缴规定内容是什么

	社保补缴需要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浙江省社保补缴规定内容是什么

4. 浙江省社保补缴政策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浙江省2022年社保补缴新政策如下:      1、按年补缴      如果你到了退休年龄,还有几年(一般是三年,详情见各地官方规定)的时间社保才满15年,你可以每年补交,这样你退休时就能得到社会保险的福利。然而,你必须缴纳滞纳金来支付你的年费。      2、延迟退休      如果你在我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社会保险还没有支付15年可以申请延迟退休,最多5年。当你延迟退休时,你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继续支付社保。      3、一次性付款一次性缴满15年社保,这太方便了,然而这对于那些按年交社保的人来说太不公平。所以在新规下,这种方式已经被取消了。少部分人群,符合以下条件,还能一次性缴满:      (1)2011年以前退休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2)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识青年;      (3)男性65岁,女性60岁的退休人员,在2011年之前已经在当地缴纳了社保。      4、转为居民社保      假如距离缴满15年时间还有很长一段时间,选择每

5. 浙江省社保补缴规定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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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浙江社保补缴新规定2022

今年以来,国家、浙江省先后制定实施助企纾困社保费缓缴政策,符合条件的单位,从政策实施之月起至2022年底单位应缴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保费可申请缓缴,规定了缓缴社保费在2023年6月底前分期或一次性补缴到位。为切实发挥阶段性缓解企业社保费政策效果,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近日,国家、浙江省又出台了新的政策,规定缓缴社保费补缴期限从2023年6月底延长到2023年底,补缴方式不变,可申请缓缴社保费所属期不变,办理手续流程不变。【摘要】
浙江社保补缴新规定2022【提问】
今年以来,国家、浙江省先后制定实施助企纾困社保费缓缴政策,符合条件的单位,从政策实施之月起至2022年底单位应缴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保费可申请缓缴,规定了缓缴社保费在2023年6月底前分期或一次性补缴到位。为切实发挥阶段性缓解企业社保费政策效果,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近日,国家、浙江省又出台了新的政策,规定缓缴社保费补缴期限从2023年6月底延长到2023年底,补缴方式不变,可申请缓缴社保费所属期不变,办理手续流程不变。【回答】
您能补充下吗,我有点不太理解【提问】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补缴期限从2023年6月延期到2023年底【回答】

7. 浙江社保补缴新规定2022

2022年,浙江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将实施新的社保补缴规定,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险补缴条例》,对于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未及时缴费的,可以申请补缴,但是需要支付补缴滞纳金和利息,以及补缴期间内的保险费。具体补缴规定如下:1.补缴滞纳金:补缴滞纳金是指参保人员在补缴期间内,每月按照当月应缴保险费的3%支付补缴滞纳金。2.补缴利息:补缴利息是指参保人员在补缴期间内,以当月应缴保险费的0.05%为基数,每月支付补缴利息。3.补缴期间内的保险费:补缴期间内的保险费是指参保人员在补缴期间内,应按照当月应缴保险费的数额支付保险费。以上就是浙江省社会保险补缴新规定2022年的详细说明,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遵守,及时缴费,确保自身权益。【摘要】
浙江社保补缴新规定2022【提问】
2022年,浙江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将实施新的社保补缴规定,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险补缴条例》,对于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未及时缴费的,可以申请补缴,但是需要支付补缴滞纳金和利息,以及补缴期间内的保险费。具体补缴规定如下:1.补缴滞纳金:补缴滞纳金是指参保人员在补缴期间内,每月按照当月应缴保险费的3%支付补缴滞纳金。2.补缴利息:补缴利息是指参保人员在补缴期间内,以当月应缴保险费的0.05%为基数,每月支付补缴利息。3.补缴期间内的保险费:补缴期间内的保险费是指参保人员在补缴期间内,应按照当月应缴保险费的数额支付保险费。以上就是浙江省社会保险补缴新规定2022年的详细说明,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遵守,及时缴费,确保自身权益。【回答】
到60岁满10年,剩下五年可以补缴是这意思吗,【提问】
对的,你真聪明【回答】

浙江社保补缴新规定2022

8. 浙江社保补缴新规定2022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1、按年补缴:假如用户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还有几年的时间个人社保才满15年,用户可以每一年补缴,那样用户离休时就能获得社会保险的福利,但是用户需要缴纳滞纳金来支付用户的年费;2、延长退休年龄:假如用户在中国达到退休年龄规定,而社会保险都还没达到15年,那么就可以申请延长退休年龄,最多5年;3、转变为居民社保:倘若间距缴满15年时间有较长一段时间,可以考虑将职工社会保险变为居民社会保险;4、断缴社保,取出钱来:假如社保的缴纳还没达到十五年的,但又不想再继续补缴,那么用户可以申请退保险。但退休后就不会享有到社会保险福利的保障;5、一次性补缴:只要是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就能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摘要】
浙江社保补缴新规定2022【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1、按年补缴:假如用户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还有几年的时间个人社保才满15年,用户可以每一年补缴,那样用户离休时就能获得社会保险的福利,但是用户需要缴纳滞纳金来支付用户的年费;2、延长退休年龄:假如用户在中国达到退休年龄规定,而社会保险都还没达到15年,那么就可以申请延长退休年龄,最多5年;3、转变为居民社保:倘若间距缴满15年时间有较长一段时间,可以考虑将职工社会保险变为居民社会保险;4、断缴社保,取出钱来:假如社保的缴纳还没达到十五年的,但又不想再继续补缴,那么用户可以申请退保险。但退休后就不会享有到社会保险福利的保障;5、一次性补缴:只要是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就能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