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什么服务

2024-05-18 10:55

1. 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什么服务

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杈益落实;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随时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或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政策、寻求帮助、反映诉求,工作人员将竭诚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热情服务。

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什么服务

2. 退役军人服务站是干什么的

退役军人服务站的职责:1、宣传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做好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2、建立健全辖区内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3、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辖区内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4、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5、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6、依照法定权限,做好本辖区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六十五条国家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农村和城市社区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点,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第六十六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站点等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退役军人联系沟通,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工作。

3. 退役军人服务站起什么作用?

退役军人服务站是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统一部署成立的,致力全心全意为退伍军人、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要求退役军人服务站必须认真履职,为辖区内退役军人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及服务工作,努力将服务站建设成为“军人之家”,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拓展资料: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方面涉及的事务性工作,提供服务性、延伸性、辅助性保障。主要职责:(一)指导省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二)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配合各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等工作。(四)负责提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收集汇总有关数据资料,分析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势,加强与相关机构合作交流,提供就业创业指导,组织就业创业论坛,协助组织地方开展区域性招聘活动等。(五)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政策解答、困难帮扶、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六)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七)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服务科学决策。(八)负责搭建和运行维护全国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九)完成退役军人事务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起什么作用?

4. 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

一、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二、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三、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四、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五、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六、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等;七、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死亡的,可以适当形式表示悼念,抚慰直系亲属等,体现党和政府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人文关怀温情;八、完成上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与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第三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第四条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5. 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

退役军人社保补缴政策1、使用对象:主要为2019年1月21日前,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且在服役期间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或是断交的退役军人。2、补缴年限:退役军人社保补缴年限不能超过本人的军龄,不管是欠缴还是断交都不需要收取滞纳金。退役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包含军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15年,可以延长缴费年限至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直至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3、补缴基数:退役军人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按照安置地和参保地上年度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4、费用由谁承担:符合社保补缴政策的退役人员,社保费用是由原安置地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小部分,单位承担大部分。5、社保补缴需要准备的资料: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补缴申请表、社保缴费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

6.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有哪些

您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1.有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士兵,由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并按照规定给予编制保障。2.对转业军官,明确由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其德才条件,以及在军队的职务、等级等因素安排工作岗位,做好职务职级确定工作。【摘要】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有哪些【提问】
您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1.有转业军官、安排工作的士兵,由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并按照规定给予编制保障。2.对转业军官,明确由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其德才条件,以及在军队的职务、等级等因素安排工作岗位,做好职务职级确定工作。【回答】
其次,退役军人保障法对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内容规定如下:(1)退役军人事务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厅、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2)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有关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除退役军人事务部外,中央和国家机关其他有关部门还包括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编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包括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国防动员部等部门。 (3)军队各级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军队各级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回答】

7. 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标准

法律分析:退役军人,指退出现役的军人(转业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等)。 [1]  2016年12月报道,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共有5700万军队人员退出现役,并以每年几十万的速度递增。
2018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挂牌成立,退役军人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2018年8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2019年10月9日起施行《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 [4]  2020年1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并建立优待证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退役军人的保障、服务、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第三条 退役军人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国家尊重、优待退役军人,保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氛围。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第五条 退役军人应当继续发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军事秘密,遵守公共秩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标准

8. 做好退役军人哪些服务保障工作

法律分析: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以人为本的原则, 就是以退役军人为中心, 把退役军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 把解决他们的困难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分类保障的原则, 是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必然要求, 针对不同类型退役军人实行分类保障。服务优先的原则, 是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重要方向。依法管理的原则, 是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四条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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