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资管理的分类

2024-05-09 16:06

1. 筹资管理的分类

企业筹资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一)股权筹资,债务筹资及衍生工具筹资,这是企业筹资方式最常见的分类方法。股权筹资形成股权资本,是企业依法长期拥有,能够自主调配运用的资本。股权资本在企业持续经营期内,投资者不得抽回,因而也称之为企业的自由资本,主权资本或股东权益资本。股权资本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偿还债务的本钱,是代表企业基本资信状况的一个主要指标。企业的股权资本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内部积累等方式取得。债务筹资,是企业通过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以及赊购商品或服务等方式取得的资金形成在规定期限内需要偿还的债务。衍生工具筹资,包括兼具股权和债务特性的混合融资和其他衍生工具融资。(二)直接筹资与间接筹资。按其是否以金融机构为媒介,企业筹资分为直接筹资和间接筹资。(三)内部筹资与外部筹资。内部筹资是指企业通过利润留存而形成的筹资来源。(四)长期筹资与短期筹资。

筹资管理的分类

2. 筹资管理的方式

筹资的方式主要有筹措股权资金和筹措债务资金。筹资管理的目的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资金成本,增加公司的利益,减少相关风险。

3. 筹资方式的分类有哪些

  按所取得资金的权益特性分类:
  1、股权筹资:股权资本也称股东权益资本、自有资本、主权资本,是企业依法长期拥有、能够自主调配运用的资本,而且不用还本付息,但要分利,成本比较高。
  2、债务筹资:债务资本是企业通过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以及赊购商品或服务等方式取得的,在规定期限内需要清偿的债务。
  按是否借助于中介分类:
  1、直接筹资 企业直接与资金供应者协商筹集资金。直接筹资方式主要有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发行债券等。。
  2、间接筹资 企业通过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筹集资金。间接筹资的基本方式是向银行借款,形成的主要是债务资金。
  按资金的来源范围分类:
  1、内部筹资:企业通过利润留存而形成的筹资来源(一般无筹资费用)。
  2、外部筹资:向企业外部筹措资金而形成的筹资来源。
  按所筹集资金的使用期限分类:
  1、长期筹资:企业筹集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资金筹集活动。
  2、短期筹资:企业筹集使用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资金筹集活动。

筹资方式的分类有哪些

4. 筹资方式的分类有哪些


5. 筹资管理的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筹措资金→筹措合法企业的筹资行为和筹资活动必须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法律法规和投资合同约定的责任,合法合规筹资,依法信息披露,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二)分析生产经营情况,正确预测资金需要量→规模适当企业筹集资金,首先要合理预测确定资金的需要量。筹资规模与资金需要量应当匹配一致。(三)合理安排筹资时间,适时取得资金→筹措及时企业筹集资金,还需要合理预测确定资金需要的时间。要根据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的筹集时问,适时获取所需资金。使筹资与用资在时间上相衔接。(四)了解各种筹资渠道,选择资金来源→来源经济企业应当在考虑筹资难易程度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来源资金的成本进行分析,尽可能选择经济、可行的筹资渠道与方式,力求降低筹资成本。(五)研究各种筹资方式,优化资本结构→结构合理企业筹资要综合考虑股权资金与债务资金的关系、长期资金与短期资金的关系、内部筹资与外部筹资的关系,合理安排资本结构。

筹资管理的原则

6. 筹资管理的范围

(一)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对符合当地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政府给予补贴资金支持的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先以村级为基础议事,涉及的村所有议事通过后,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纳入筹资筹劳的范围。属于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以及偿还债务、企业亏损、村务管理等所需费用和劳务,不得列入筹资筹劳的范围。(二)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建制村。(三)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四)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者分娩未满一年的妇女不承担筹劳任务。(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给予减免:1.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可以申请减免筹资;2.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村民可以申请减免筹劳。

7. 筹资管理的管理

(十一)省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村民承受能力,分地区提出筹资筹劳的限额标准,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十二)对经审核的筹资筹劳事项、标准、数额,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或者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上登记。村民委员会将农民负担监督卡分发到农户,并张榜公布筹资筹劳的事项、标准、数额。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的筹资筹劳事项、标准、数额收取资金和安排出劳。同时,应当向出资人或者出劳人开具筹资筹劳专用凭证。(十三)村民应当执行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经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筹资筹劳方案。对无正当理由不承担筹资筹劳的村民,村民委员会应当进行说服教育,也可以按照村民会议通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进行处理。(十四)筹集的资金应单独设立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村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筹资筹劳情况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筹资筹劳的管理使用情况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十五)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平调、挪用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任何机关或者单位不得以检查、评比、考核等形式,要求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筹资筹劳,开展达标升级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立项或者提高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不得以一事一议为名设立固定的筹资筹劳项目。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有权拒绝违反规定的筹资筹劳要求,并向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十六)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筹资筹劳纳入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并对所筹集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十七)属于筹劳的项目,不得强行要求村民以资代劳。村民自愿以资代劳的,由本人或者其家属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可以以资代劳。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十八)由村民筹资筹劳,开展村内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建设的,政府可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办法给予支持,实行筹补结合。对政府给予扶持资金的筹资筹劳项目,有关项目管理部门在进行项目审核、审批时,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就项目筹资筹劳是否符合村民一事一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参与对项目筹资筹劳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对使用财政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事项,具体审核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农业部另行制定。(十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要求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筹资筹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提出限期改正意见;情节严重的,应当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的建议;对于村民委员会成员,由处理机关提请村民会议依法罢免或者作出其他处理。(二十)违反本办法规定强行向村民筹资或者以资代劳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将收取的资金如数退还村民,并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二十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强制村民出劳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按照当地以资代劳工价标准,付给村民相应的报酬,并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筹资管理的管理

8. 筹资管理的介绍

指企业根据其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和调整资本结构的需要,通过筹资渠道和资本(金)市场,运用筹资方式,经济有效地筹集为企业所需的资本(金)的财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