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网友进来一下,我急需你们的帮助

2024-04-30 07:33

1. 懂法律的网友进来一下,我急需你们的帮助

第一个问题:有,虽然现在房屋属于你与尊父亲共有,但属于你的那份(也就是房屋25%的份额)他无权处分。
第二个问题:会,如果尊父亲与之结婚并生下孩子,将来你父亲所拥有财产会分为3分,哪怕孩子还在肚子里,都必须得保留一定份额。
第三个问题:如果尊父亲欲将房屋转让给她,不需你同意,因为你父亲有75%以上(包括75%)的份额,不需你同意,他同意即可,最多,他补偿你。
建议:1)你可以与你父亲就财产分割一事,现立下合约,对于房屋,若你父亲与处分该房屋,须经你同意,否则,该处分无效——这是符合我国《合同法》与《物权法》规定的。2)你也可就你父亲其他财产作出约定,你父亲所有的财产暂转让与你,若你继母与你父亲结合是出于真爱,或是出于真心过生活,可将你父亲的财产还与他——因为这是你父亲婚前(第二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她无权过问,但若结婚后再作此协议则必须经她许可(包括你父亲所有的房屋份额,这些都将成为夫妻共有财产)。对你那份,若婚前未作此协议,只要你父亲与她同意,便可处分,最多按市场价格多赔偿你一些。
另外,多与你父亲沟通沟通,使他冷静些,若她真心与你父亲结合,早几日,晚几日又如何?不要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还揽上一堆的官司,就太亏了,这类案例比比皆是啊!若她真心倒无所谓,每个孩子都希望自己的父亲幸福,但这么急结婚是为什么——婚姻便意味着财产的分割啊!

懂法律的网友进来一下,我急需你们的帮助

2. 快点来人帮我解答啊。,求懂法律的,谢谢了。

对你所述的情况,我大致整理一下是否是这样:
你和朋友去通宵,然后碰到两个小偷(未成年)。你朋友向两个小偷要了3百块钱,没有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然后第二天你朋友把钱如数还给了两个小偷,同时,两个小偷给了你一百。
 
如果是上述的情况,你应该是没事的。一来你没有违法情节,二来数额也不构成犯罪。
 
其中有几个地方我不是很理解。1、你朋友喊你去上通宵,后来为什么出现“三个人”?2、你朋友向小孩要钱的时候,小孩为什么会把钱给你朋友?3、第二天你朋友还钱的时候,为什么要给你钱?

3. 急,,,懂法律的来帮帮我,

您好!
您想用钱欠老板的1000元债务来抵消您未领取的工资,这种想法没啥问题,但是操作起来不是向您所述这样简单。
1.老板应付而未付的工资金额要不低于1000元。
2.您提出用老板应付而未付的工资抵消您对他债务,且其同意(归还或销毁您所欠借条)。
ps:如果您和老板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则您直接自行离职会产生其他义务;若您自认为债权债务抵消,但未收回欠条,则老板依然可以此为据向您主张债权,而您则需收集证据进行抗辩。
以上意见供参考,若满意请采纳。

急,,,懂法律的来帮帮我,

4. 懂法律的请帮个忙,谢谢

这是你们公司在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实际处分中,因公司人员违法造成后果,追究公司法人渎职刑事责任是很常见的。所以,亡羊补牢,抓紧把事情了了吧。
至于对方没有确认身份,这不是理由。因为是以公司代码和渠道为交易依据,并不以人为依据的。至于交易要通知“你们”,不知道是否有预先约定?看来没有,因为你用的是“你们”这个词,而不是一个特定的负责人。如此的话,那也就无法追究对方的责任了。

5. 求助,懂法律的帮我一下。

我国的《建筑法》规定,发包方发包给承包人,承建建筑时,有一个选择责任,即要选择有建筑资质的承包人发包。如果发包方没有尽到该责任,则要求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但,鉴于我国的国情,目前广大的农村地区建房子都是自行请人或承包给私人承建。所以,建筑法中的建筑物是不包括农村中的两层以下含两层居住用房,即这些房子的建设,不要求发包给有建筑资质的承包人。
  简单的说,如果你家建的是两层以上的房子,那么就要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两层下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求助,懂法律的帮我一下。

6. 请懂法律的人员,帮我回答这3个问题。谢谢大家了。

这一点尽可放心,未来你的财产构成主要有两方面内容构成。一个是你的婚前财产,二是婚后在婚姻续存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你的婚前财产是经过公证的,具有最高效力,根据法律规定,除非你们做了新的约定对原先处置方案进行变更,并进行了公证,前者才失去效力。否则依旧按照当时的公证确定你的婚前财产份额。换而言之,你的保证书不会影响公证的结果

2、他们让你写公证书可能就是在气头上,没有别的什么意思

3、这个所谓公证书实际上是一个民事协议,民事协议成立的前提就是双方均出于自愿、无胁迫,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便出现万一,只要你能证明当时签约时你是受到胁迫(否则不办婚礼),那么你可以申请法院宣判本协议无效。平均分割婚后财产

7.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急!

显然,你对不特定人的生命安全采取放任心态,明显危及公共安全属于刑法中典型的“间接故意”。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本罪起刑点为三年有期徒刑。若对方构成重伤、死亡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则依法要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它答案说的辩称打药防虫的辩护理由,在司法中并不成立。即使你的主观目的是杀虫防虫,但同时你对“人吃了会中毒”这一概念有着明确的认知,并采取了放任的做法,并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别人偷吃。不能成为该罪的辩护理由。
这里的有效措施是指,比如说设置难以翻越围栏、醒目的标志牌说明撒药情况等。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急!

8. 法律问题,请懂法律的帮忙

若承担事故非职工主要责任,属工伤。可获得工伤及交通事故双重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