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动产善意取得

2024-05-16 16:20

1. 什么是不动产善意取得

不动产善意取得,是指不动产出让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不动产,但是他却将该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若该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并且支付合理对价,则受让人就依法即时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他物权。
当事人拥有房屋的部分所有权,但房产证和权属登记上并没有自己的名字。如果共有人将房屋非法转让,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则第三人根据善意取得制度而享有物权。虽然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有向非法转让房屋的共有人追究责任的权利。但如果该部分转让款被挥霍掉,则维权成本也是很高的。为了防止这一法律风险,最好在共有房屋上登记上自己的名字,这样就有效防范了此类行为的发生。
一、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原则上是不可以善意取得,但是当发现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也可能发生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情形。因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等产权变动的情形是需要依法登记,才发生产权变动效力。
二、不动产善意取得要什么条件
1、财产出让人对让与财产无处分权
财产的处分权属于财产所有人,因此其他人是不能处分该财产的,出让人未经所有人同意是不能擅自处分该财产的,而且必须是处分该财产时是无权处分。
2、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
财产的善意取得以受让人的善意为条件,如果受让人具有恶意,则不适用善意取得。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善意的时间应该仅限于受让财产时,而不能要求受让人一直是善意。一般认为,只要受让人不具有恶意就推定其是善意的,即只要在受让财产时不知道财产出让人没有处分权就推定其为善意。
3、受让人必须支付合理对价
善意取得以有偿取得为前提,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同样也要求受让人支付合理的对价。首先是要求受让人支付对价,即受让人不能是无偿获得的,否则不适用善意取得。其次,支付的对价必须合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否以合理的价格获得财产也是衡量受让该财产时是否为善意的重要标准。
4、转让的财产必须经过登记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也就是说绝大部分不动产的转让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因此,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同样需要登记才能成立,没有登记的不能成立善意取得。上述的四个条件是成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必须具备的,缺一不可,在判断是否成立不动产善意取得是必须综合考虑,不能遗漏任何一个条件。

什么是不动产善意取得

2. 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吗

法律分析: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不动产是人们的财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3. 不动产可以善意取得吗?

1、当然适用啦。
2、比如一栋房子为夫妻共有(转让需双方同意),但产权证上只登了丈夫的名字,没有妻子的。如果丈夫未经妻子同意把房子转卖给善意第三方,并办理了产权转让的,即使事后妻子知道,不同意的。第三方依然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子。

3、以上解答希望你满意。

不动产可以善意取得吗?

4. 不动产善意取得怎么认定的

法律分析: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5. 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吗?

法律分析:
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不动产是人们的财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吗?

6. 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吗

不动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但是有且只有五个情况可以适用善意取得:(1)房屋的不动产登记簿发生属权登记错误。(2)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无权处分。(3)受让人受让时为善意。(4)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5)已经为受让人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一)出让人无权处分;(二)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指不知存在足以影响法律效力的事实的主观状态。我们这里所说的善意是指第三人不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转让。善意取得,是第三人不知并不应知转让人是非法转让,一般是误信其为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例如,错误地认为动产的承租人、借用人、受寄人、运送人是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并且依转让物当时的环境,他也不应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转让,如果是对让与人的行为能力、代理权的范围、意思表示的瑕疵发生误解,不受善意取得的保护。第三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这里的善意,是指取得标的物的第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这里不仅不要求第三人有出让人有权处分的确信,而且是推定任何参加交易的第三人都具有这种善意。物权法对这种善意的保护,是公信原则的体现。与之相对应的就是恶意第三人。恶意就是第三人依当时的情况知道或应当知道转让人无让与的权利。即根据当时的环境,依交易的一般情况,可以得出让与人无权让与的结论,则第三人应视为恶意。例如第三人以不正常的低价购买物品,如无相反的证据,应认为是恶意。(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四)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7. 不动产不能作善意取得吗

不动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但是有且只有五个情况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1)房屋的不动产登记簿发生属权登记错误。
(2)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无权处分。
(3)受让人受让时为善意。
(4)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
(5)已经为受让人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
一、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的要件有哪些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要件有:
1、票据权利是独立有效的;
2、出让票据的是无处分权人;
3、受让人是善意的;
4、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
5、办理了登记或交付的手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二、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知情买卖的双方有效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的,一般可以认定买卖行为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的,则不能认定买卖行为无效。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非因日常生活所需要,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所谓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物权取得制度。
、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不动产不能作善意取得吗

8. 不动产可以善意取得吗

不动产可以善意取得,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动产和不动产均可以善意取得,但需要符合以下四大构成要件:1、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2、在客体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不动产应当经过登记过户。3、在主观方面,受让人应当是善意的。即不能存在恶意串通、明知无权处分而受让等主观情形。4、在客观方面,受让人通过已经支付合理对价的形式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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