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市场以后的发展前景如何

2024-05-17 22:55

1. 信托市场以后的发展前景如何

陕国投与安信信托,信托业中唯一的两家上市公司,上周在疲弱的市场中表现强劲,涨幅皆位居前列。 

  其他的信托公司最近也很忙:忙着向银监会“重新登记”以换来新金融牌照;忙着接洽向其抛出橄榄枝拟入股的境外金融机构;忙着和工商银行、中国人寿等等国内金融大佬们谈判;忙着上市,如中信信托借壳安信信托,中海信托、重庆国际信托试图IPO;也忙着打价格战,期望得以保留银行对银信理财产品的积极态度。 

  宽泛的投资范围既让信托业得到国际国内机构的青睐,也让他们困于死结:样样都能却样样不精,即使与银行、基金合作,也只是附庸并无主导权。在新的政策环境下,其能否培养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而卷土重来? 

  内外资青睐信托牌照 

  毕马威中国的交易服务合伙人周国民对中国信托业的前景很乐观。他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的专访时说,和过去两年中国证券业的强劲反弹、过去5年来银行业的扭亏为盈截然相反的是,中国的信托业始终是金融行业中的薄弱环节,但是,去年这一行业有了相当可观的发展。对希望参与中国金融服务行业快速发展的境外和境内投资者而言,吸引力日益增加。 

  正在进行或尚在酝酿中的若干重大联姻提供了佐证。银监会于2月底刚批准澳大利亚国民银行(NAB)收购联华信托20%的股权,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在3月底就开始派员至位于福州的联华信托总部,着手风险控制体系的完善工作。此外,巴克莱资本公司与联华信托、苏格兰皇家银行和苏州信托两项交易正在等待监管机构最终批准。 

  相比入股银行、证券公司的高成本,信托公司的确堪称价廉物美。周国民分析说,近期外资对该行业兴趣大增是毫不意外的,外资一直在孜孜以求怎么拿到中国的份额,且信托投资范围的扩大为外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以往最为封闭的领域提供了潜在机会。况且这一行业中的其他公司,如证券公司和银行,由于当前利润惊人,外资的投资入股难度日益上升,投资信托公司的花费相对较少。 

  值得关注的是,2007年8月出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没有明文指出外资所占的总投资入股比例不能超过25%。因此,可以将此理解为允许两家境外机构的投资入股比例分别达到20%的上限,即外资所占的总投资入股比例的上限可以达到40%。 

  国内金融机构也不甘示弱。 

  中国交通银行收购了湖北信托85%的股份后,将其改头换面为交通银行国际信托公司,于去年10月起运营。民生银行与陕国投牵手,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对信托也兴趣颇浓。中国人寿保险正与中诚信托谈判,东海证券也将于近期收购泛亚信托投资和焦作信托投资。 

  周国民分析,信托越来越受到青睐,这主要因为目前中国的信托公司业务更广泛,以前只能承销债券,现在整个证券市场(包括股票)都已向信托公司开放,在获银监会批准和必要许可后,信托公司还能承销互补产品,如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以及提供证券化服务、参与养老金管理、境外投资的财富管理、私募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以及融资租赁。 

  PE成业务重点 

  现在信托公司的生存空间看似不窄,与银行、证券公司的合作如火如荼,银信产品的收益也成为其重要的利润来源。 

  但具备了渠道、客户资源优势的银行和财大气粗的证券基金公司、保险机构有着不可撼动的强势地位,信托业在与其合作的过程中只能分羹而无绝对的话语权,一无专业的产品设计能力,二无稳定的销售渠道,三在规模上的悬殊——所有有牌照的信托公司的资产总和才及一家中型银行,如何才能与他们分庭抗礼? 

  周国民认为,竞争力还在于产品的多样化和回归金融服务的本源。他分析说,信托公司无论是纳入金融控股集团还是自身谋求壮大,都不能仅局限于做单一产品。不管是求壮大还是起到辅助作用,都需要有吸引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 

  “现在的产品还比较窄。以前各个信托公司得到地方很多支持,投资范围和设计的产品大多数都是具有地方性的,与基建相关联,未来能否突破这一情况,面向更大的社会面去发展其他产品,是其发展的关键点。”周国民说。 

  而直接投资应该是其业务重点。周国民认为,不少金融机构希望有这一部分服务的范围,这也是其他金融机构对信托业感兴趣的地方。除获得直投资格的“幸运儿”外,一些券商已经开始借助信托平台或者关联公司进行间接投资的方式做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 

  监管部门的支持态度明显。2008年3月,银监会下发《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对信托公司PE业务作出首次规范,在政策上给予信托公司PE业务支持。此外,银监会正在起草信托公司开展REITs(房地产信托基金)业务的相关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多家信托公司联合撰写完成一份相关草案,并提交了银监会。 

  周国民分析,资产证券化是信托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美国人的麻烦可以让我们得到教训和经验,而非因为惧怕风险而避之不及。我们现在刚开始探索资产证券化之路,只要把握有道,不像美国那样走得那么远而复杂,一定能有效控制风险。 

  “但信托业发展还有很多局限之处,如法律还有空白,信托如果破产了怎么办,受托人的钱有保障还是没保障?这还在研究中。”周国民提醒说。 

  周国民认为,信托公司还是应该回归到“信托”这一个本源上来。自身的流动资金应该放在保守、安全的高流动性之处,努力开发不同的产品,而非用作自主投资。

信托市场以后的发展前景如何

2. 目前信托业发展现状

信托风险项目规模超6000亿
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疫情蔓延冲击和坚定推动转型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下,个别信托公司前期积累的风险爆发,经营状况持续恶化,信托产品违约风险事件频繁发生,信托行业频频爆雷。总体来看,目前信托行业面临风险持续上升的压力,风险项目规模和数量持续上升。截至2019年末,信托行业风险资产规模为5770.47亿元,较2018年末增加3548.58亿元,增幅159.71%,信托业风险项目个数为1547个,较2018年末增加675个。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信托行业风险资产规模为6431.03亿元,较2019年末增加660.56亿元。



分风险项目类别看,主要分为集合风险项目和单一风险项目,其中集合风险项目规模较大,2019年达到3451.8亿元,同比增长152%,占全部风险项目规模的60%。单一风险项目规模达2263.09亿元,同比增长179%,增速高于集合风险项目。



至少6家信托企业不良率超过20%
从信托项目不良率看,伴随风险资产规模的增大,信托项目不良率大幅度上升。2017年之前,信托项目不良率虽有波动,但多数时候维持在0.8%以下,2019年末则大幅上升至2.67%。



从企业层面看,不良率反映信托公司在固有资产方面的管理能力及风险负担程度。用益信托提供的数据显示,2019年至少有包括华宸信托、中粮信托等在内的6家信托公司的固有资产不良率超过20%。安信信托、华宸信托、中粮信托该项指标较高,分别达到了82.40%、39.26%和35.48%;有8家信托公司在10%至20%之间;另有29家信托公司在0%至10%之间,有21家信托公司该项指标为零。
从不良资产规模看,共11家信托公司的不良资产规模超过了10亿元,另有10家信托公司的不良资产规模不到1亿元。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信托行业市场前瞻与转型策略分析报告》。

3. 中国信托行业发展现状如何

  近年来,信托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信托行业信托资产总额持续攀升。前瞻网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房地产信托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2年,信托行业资产总额达到了7.47万亿元,相比上年提高55.27%。伴随着信托行业快速发展,信托行业兑付危机频频爆发。

  2012年以来,信托行业信托产品兑付风险的暴露日渐频繁,尤其是在房地产信托领域,信托兑付危机频频出现,数家大型信托公司接连曝出信托产品兑付危机,涉及金额都非常大,反映出信托产品市场风险积聚比较严重,部分风格激进、业务集中、兑付时间集中的公司面临着较大风险。

  信托业频频爆发的兑付危机折射出了信托业发生的深层次困境。从我国信托行业业务结构变化情况来看,融资类业务占比近年来虽然有所下滑,但是依然占据主要部分,截至2012年末,信托行业融资类业务占比依然高达48.87%。

  由于我国信托行业业务结构以借贷融资为主,所以信托公司在经济周期波动和转换过程中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管理压力,借贷融资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兑付(偿付)风险日益突出。

  融资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缺乏流动性,缺少风险定价、风险转移、风险缓释机制,所以一旦经济下行,信托行业融资类业务将面临很大的兑付风险。而且,由于信托行业面临着刚性兑付的“潜规则”,所以融资类业务的兑付风险全部转入了信托公司内部,一旦出现兑付问题,信托公司就要想办法进行兜底处理完成兑付。

  在不健康的业务结构和“刚性兑付”的双重压力下,信托行业发展显得“异常脆弱”,一旦经济下行,很多信托公司将面临着巨大的兑付压力,事实上,很多兑付风险依然没有暴露,而且在不断集聚。

  从商业银行的经营情况来看,截至2013年3月末,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达到5243亿元,同比增长20.7%,不良贷款率0.99%,比年初上升0.02个百分点。这已是自2011年第四季度以来,不良贷款余额连续六个季度反弹,未来一段时期不良贷款规模可能还会继续攀升。商业银行尚且如此,作为风险承受程度更高的信托行业,面临的兑付危机可想而知。

  信托行业步入了调整期,行业发展亟需转型。从中国经济金融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的信托公司发展空间依旧广阔,尽管要经历转型期带来的痛苦,以及承受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但是转型也是信托行业寻求可持续发展的不二选择。

  前瞻网认为:信托行业需要寻求经营战略的重新定位,未来可选的经营战略转型方向包括:专业私人财富管理信托公司、专业的金融信托服务机构、以投资管理为主的专业信托公司、综合性的信托公司、金融控股集团等。

  信托公司都应该选择自身的转型道路,尽管转型道路选择可以不同,但是无论如何,信托公司都应当在专业投资(资产)管理能力和高净值客户的服务能力方面寻求提高和突破,从而实现信托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中国信托行业发展现状如何

4. 信托机构的发展

20世纪初,现代信托业由外国私营银行传入中国。1917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设立保管部(后改为信托部),开始了中国人独立经营金融性信托网的历史。1918年,浙江兴业银行开办具有信托性质的出租保管箱业务。1919年,聚兴诚银行上海分行成立了信托部,经营运输、仓库、报关和代客买卖有价证券业务。这是我国最早经营信托业务的三家金融机构,标志着中国现代信托业的开始。此后,私营银行纷纷设立信托部。1921年开始出现独立的信托公司。新中国成立后,在对旧中国信托业进行接管和改造的同时,又开始试办新的金融信托业。20世纪50年代中期信托业停办。1979年10月,中国银行总行率先成立了信托咨询部。同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北京成立。198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关于银行要试办信托的指示,正式开办信托业务。接着,各银行也先后试办信托业务,以支持经济联合,搞活国民经济。此后,各家银行、各部委和各地政府等纷纷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到1988年曾多达745家。当时,信托业对我国吸引外资、搞活地方经济利得财富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信托投资公司没有真正办成“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机构,实际成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银行。加上在发展信托公司过程中出现了盲目竞争、乱设机构、资本金不实、管理混乱等问题,带来了很大的金融风险。因此,1982年、1985年、1988年国家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了三次大的清理整顿,撤并了大量机构,到1991年减少到376家。1993年以来,继续清理。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57家信托投资公司,总资产为2579亿元。

5. 如何发展信托

中国信托史,什么是信托史 !

如何发展信托

6. 民事信托的前景展望

有学者指出,目前中国民间已开始出现了如“小额财产管理、遗产管理和贵重物品保管”等形式的民事信托,这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而更进一步讲,以下这些实务中出现的问题,也完全可以作为信托网(尤其是默示信托)来处理:1、遗托(遗嘱负担)。遗托是遗嘱人在遗嘱中对受遗赠人或者遗嘱继承人提出的履行某附加义务的要求,在德国法上又称为遗嘱负担,其实质是遗赠或遗嘱继承所附加的义务。通说认为,遗托具有附随性,是必须履行的具有不可免除性。如果受托人没有按照遗嘱的要求履行所附加的义务,其便没有资格获得遗产。中国《继承法》第21条明确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对此做出了进一步解释:“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但是,这样一种法院强加的履行同样可能面临遗托不能实现的困境。笔者认为,完全可以将遗托视为遗嘱人设立的遗产信托。一方面,遗托符合遗产信托的基本特征,遗嘱人的目的不在于使受托人获得财产,而是在于受托人对义务的履行。该财产在本质上是一项目的财产,构成了信托基金;另一方面,将信托财产作为独立的基金及对受托人义务的法律规定可以充分的保障遗托的实现。同时,在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时,由受益人或法院另行选任受托人去完成遗托,可以最大程度的尊重当事人的意志。2、出租车挂靠法律关系。出租车利得财富营业,是一种出租车公司集约经营管理的形式。由于中国目前对出租车行业实行个人准入的限制,出租车车主不得不将自己的车籍落在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出租车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经营客运或货运业务,此种现象在中国台湾俗称“靠行”。实际车主与被挂靠的出租车公司(实际车主下称“车主”,被挂靠的出租车公司下称“公司”)之间关系为,车主每年或每月向公司缴纳一定的挂靠费,车籍、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车辆营运证等皆登记在公司名下,并以公司名义缴纳各种税、费及年检;出租车的实际营业活动则由车主独立经营,盈亏都是车主自己的事情,与公司无关。出租车挂靠营业,是中国目前出租车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与其他挂靠现象不同,并不是法律禁止的行为。目前,出租车业的这种挂靠法律关系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理论上也没有定论。出租车挂靠实际就是设立了一项信托。即以公司为受托人,为车主利益对车辆进行管理的信托。将出租车挂靠法律关系定性为信托法律关系具有以下三方面意义,首先,《信托法》能够为出租车挂靠提供法律依据,出租车挂靠这一具有明显公益性的经营管理制度也就有了制度保障;其次,在因出租车营运产生法律责任时,可以运用信托原理确定车主与公司之间的连带赔偿责任。这样就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例判决公司在其所收取的管理费限额内与车主承担连带责任,却苦于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最后,在双方发生权属争议或受托人违反信托义务时,由法院运用结果信托的原理,判决受托人(公司)将车辆返还受益人(车主)。这种解决方式较直接确认所有权属于车主要合理的多,因为后一种处理方法将导致双方之前的一切法律行为归于无效的危险,而前者则是最安全的方式。3、社会捐赠剩余的处理。所谓社会捐赠是指由特定的机关、法人或自然人发起的,以特定的被救助对象为受赠人,其他社会主体无偿向该被救助对象捐赠财产的行为。社会捐赠的义举令人感动,但是因为中国目前缺乏相关的立法,使得司法实践面临极大的挑战。以发生在广西地区的案件为例,某地税局为募集同事治疗白血病的医疗费进行公开募捐,并指定了专门的银行账户用于接收捐款。但由于迟迟没有找到适合的骨髓,地税局最终没能留住它的职工。被救助人死亡后,围绕剩余捐款14万余元的归属问题,其父与地税局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捐款不是直接赠与被救助者本人,捐款余额不应属于个人遗产,驳回了其父的诉讼请求。而二审法院认为,被救助者作为特定的受赠人对该款项拥有所有权,判决捐款余额作为遗产由其家属继承。判决一经做出,随即引发了极大的争议。捐赠者的意愿是为被救助者治疗疾病而使用捐款,但是现在这笔捐款变成了个人财产,并将被用于其他目的,对于捐款人来说这是一种心理打击,如果长此以往,难免人们不会对公益捐款或者说是爱心捐款失去兴趣。为此,有学者认为应当将社会捐赠认定为附义务的赠与,其中赠与所附义务就是受赠人应当将社会捐款用于特定的捐赠事由。在捐款剩余时应该由捐款发起人向捐赠人返还财产或遵照捐款人意愿处分财产。即将社会捐赠视为一项公益信托,运用公益信托的“近似性”原则可以将该剩余财产用于其他公益目的,从而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对照而言,后一种观点更符合实际,便于操作。

7. 信托的发展过程

中国信托史,什么是信托史 !

信托的发展过程

8. 个人信托业务发展怎么样

这类信托在英美等国很常见。但国内很少。原因是多方面,毕竟我国信托法出台就很晚。那么为什么信托法出台后,个人信托事务也没发展呢。
  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信托法本身虽然没有排除个人信托,理论上个人信托在法律上是有依据的。但是信托法出台的时候主要考虑的其实是为营业信托做准备,虽然立法上对个人信托留有余地,但信托法本身在法律体系中比较另类,不仅不为一般大众所知悉,司法部门对信托业莫衷一是。所以个人信托应用很少见。
  另一方面,的原因是信托只是实现一些目的的一种法律手段,多数情况下并非不可替代,我国现行法律中的代理制度、合伙制度甚至合同法上的一些合同类型足以解决英美法中用信托制度解决的问题,这也是信托看上去没有西方发达的原因。不过长远看,信托制度有其优势,个人信托的推广会有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但需要信托制度的普及、信托立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司法的配套等等。
  银监会99号文提出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业务,107号文禁止信托公司开展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这些文件的集中出台使得信托公司的传统业务受到打击。同时,这两年来,信托公司还面临基金子公司的强有力的竞争。信托公司面临回归主业的转型压力。
  如今的消费信托和家族信托可以算作是我国信托公司在个人信托业务上的尝试。随着监管制度的不断规范完善,及信托公司业务转型升级,个人信托业务将是今后信托公司努力开拓的重点。更多金融理财知识,请关注拓天速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拓天速贷平台有着专业创始人团队,并且相关技术研发团队阵容非常豪华,团队成员均来自国内一流大型互联网公司和金融机构,均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此外在北京市政府的管理严格,以及媒体行业的监督下,逐步发展为规范化的金融公司。同时有着广泛参与的投资群,并且深受投资者们的信任与依赖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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