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平安银行向被告按24%年利率计息被法院支持。

2024-05-16 12:03

1. 反转,平安银行向被告按24%年利率计息被法院支持。

11月12日,温州市中级法院公告一项判决支持平安银行温州分行按月息2%即年化24%向被告洪某计息(实际合同年利率是18.36%,加上逾期罚息是24%)。
  
 看到这里估计很多人要愤怒了,不是说年利率超过15.4%就是高利贷嘛,为什么平安银行主张的24%还被法院支持?
  
 法院做出判决的依据是新名典法规定的年利率不超过四倍LPR,也就是目前的不超过15.4%的法规并不适用于平安银行这类持牌金融机构,而只适用于民间借贷。持牌金融机构利率只要在24%以内就受法律保护。
  
 
  
     
 平安名声“臭名昭著”,几乎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不过还是冒着被骂的风险给大家普及一下平安银行这个“高利贷”产品。
  
 这个产品叫“新一贷”,诞生于2016年,开创了银行大规模开放信用贷款的先河。年利率在13%-18.36%,1-4年等额本息还款,名下有一年以上的按揭房贷或者有生效两年以上商业保险或者有4000基数以上的公积金就可以申请2万-50万的信用贷款,当天就可以到账。
  
 对于贷款居间人来说,我们给客户匹配信贷产品,优先匹配平安银行“新一贷”,因为13%-18.36%的年利率在同类产品中是最低的,高一点的比如中银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基本上在24%,更高一点的比如平安普惠、大地、阳光利率在24%-36%之间,所以在同类产品中,它真的是一款良心产品了。
  
 也许很多人会说年利率18.36%就是高利贷,就应该被所有人“唾弃”。我只想说金融机构不是慈善机构,它的本质是逐利的。
  
 以前所有人都在抱怨银行门难进,脸难看,款难贷,那是因为没有抵押物的个体在银行眼里就是次级客户,次级客户意味着高风险,用低利率去给高风险客户放款,显然违背市场规律,平民百姓都知道高风险高收益这么浅显的道理,难道银行不知道?所以平安银行就做了银行里第一个吃螃蟹的,开发了这款“高利贷”信贷产品,当然它的逾期率确实居高不下。
  
 新一贷我做的非常多,它的主要申请客群70%是小微企业主,而这类客户的资金需求普遍在20万上下。20万对于他们来说,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拿房子做抵押虽然利率低太多,但是拿100多万的房子抵押只贷20万实在没必要,更何况大部分人的房子还在按揭;找亲戚朋友借,不是借不到,而是中国人爱面子,钱容易借人情难还。显然这款贷款产品最符合眼下的需求。
  
 
  
     
 这就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会选择去借这种所谓“高利贷”的根本原因,总结就四点:
  
 1、申请简单,速度快。利率虽然高点但是还是比民间借贷要低。
  
 2、没办法申请更低利率的银行信用贷款产品
  
 3、不是所有人都有房子,有房子的不是所有人都全款,全款的不会把价值上百万的房子抵押只贷20万。
  
 4、做生意的都要面子,不想让家人担心,不想在朋友面前丢面,不想欠人情。
  
 这就是绝大部分申请这种贷款朋友的动机和普遍心理,他们真的不容易。
  
 
  
     
 所以我想对于准备贷款或者未来要贷款的朋友说,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清楚要不要贷这个款,一旦选择贷,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而不要做出端碗吃饭,放筷骂娘幼稚行为;其次对于已经在正规金融机构贷了款的,无论你再怎么抱怨利息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反转,平安银行向被告按24%年利率计息被法院支持。

2. 反转,平安银行向被告按24%年利率计息被法院支持。

11月12日,温州市中级法院公告一项判决支持平安银行温州分行按月息2%即年化24%向被告洪某计息(实际合同年利率是18.36%,加上逾期罚息是24%)。
  
 看到这里估计很多人要愤怒了,不是说年利率超过15.4%就是高利贷嘛,为什么平安银行主张的24%还被法院支持?
  
 法院做出判决的依据是新名典法规定的年利率不超过四倍LPR,也就是目前的不超过15.4%的法规并不适用于平安银行这类持牌金融机构,而只适用于民间借贷。持牌金融机构利率只要在24%以内就受法律保护。
  
 
  
     
 平安名声“臭名昭著”,几乎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不过还是冒着被骂的风险给大家普及一下平安银行这个“高利贷”产品。
  
 这个产品叫“新一贷”,诞生于2016年,开创了银行大规模开放信用贷款的先河。年利率在13%-18.36%,1-4年等额本息还款,名下有一年以上的按揭房贷或者有生效两年以上商业保险或者有4000基数以上的公积金就可以申请2万-50万的信用贷款,当天就可以到账。
  
 对于贷款居间人来说,我们给客户匹配信贷产品,优先匹配平安银行“新一贷”,因为13%-18.36%的年利率在同类产品中是最低的,高一点的比如中银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基本上在24%,更高一点的比如平安普惠、大地、阳光利率在24%-36%之间,所以在同类产品中,它真的是一款良心产品了。
  
 也许很多人会说年利率18.36%就是高利贷,就应该被所有人“唾弃”。我只想说金融机构不是慈善机构,它的本质是逐利的。
  
 以前所有人都在抱怨银行门难进,脸难看,款难贷,那是因为没有抵押物的个体在银行眼里就是次级客户,次级客户意味着高风险,用低利率去给高风险客户放款,显然违背市场规律,平民百姓都知道高风险高收益这么浅显的道理,难道银行不知道?所以平安银行就做了银行里第一个吃螃蟹的,开发了这款“高利贷”信贷产品,当然它的逾期率确实居高不下。
  
 新一贷我做的非常多,它的主要申请客群70%是小微企业主,而这类客户的资金需求普遍在20万上下。20万对于他们来说,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拿房子做抵押虽然利率低太多,但是拿100多万的房子抵押只贷20万实在没必要,更何况大部分人的房子还在按揭;找亲戚朋友借,不是借不到,而是中国人爱面子,钱容易借人情难还。显然这款贷款产品最符合眼下的需求。
  
 
  
     
 这就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会选择去借这种所谓“高利贷”的根本原因,总结就四点:
  
 1、申请简单,速度快。利率虽然高点但是还是比民间借贷要低。
  
 2、没办法申请更低利率的银行信用贷款产品
  
 3、不是所有人都有房子,有房子的不是所有人都全款,全款的不会把价值上百万的房子抵押只贷20万。
  
 4、做生意的都要面子,不想让家人担心,不想在朋友面前丢面,不想欠人情。
  
 这就是绝大部分申请这种贷款朋友的动机和普遍心理,他们真的不容易。
  
 
  
     
 所以我想对于准备贷款或者未来要贷款的朋友说,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清楚要不要贷这个款,一旦选择贷,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而不要做出端碗吃饭,放筷骂娘幼稚行为;其次对于已经在正规金融机构贷了款的,无论你再怎么抱怨利息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3. 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定为LPR的4倍

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以当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24%和36%有较大幅度下降。

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定为LPR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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