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公务员不可以与人合股办企业,那么公务员炒股算不算参与合股办企业呢?

2024-05-16 11:16

1. 国家规定公务员不可以与人合股办企业,那么公务员炒股算不算参与合股办企业呢?

公务员只要是合法利用自己的工资、房产(抵押贷款)等个人资金通过正当途径买卖股票就不是违法行为。

 公务员违规买卖股票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行为:
      1. 是指2001年4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1〕10号)文件之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股票的行为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应按1993年10月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的规定依法查处。

      2. 是指2001年4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1〕10号)文件发布后通过非正常渠道和途径获取或攫取股票、证券投资、期货等的违规行为按该文件规定依法查处。

      3.  这些违法违规的获取或攫取股票、证券投资、期货等的行为主要涉及八种非法行为:
    (1)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
 
  (2)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3)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5)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6)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7)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8)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这类人员未遵守规定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属于违法买卖股票行为。
 
  (9)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这类人员未遵守规定买卖股票的属于违法买卖股票行为。
 
  (10)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这类人员未遵守规定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该上市公司股票的属于违法买卖股票行为。
 
  (11)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本规定的约束。这类人员未遵守本规定三个月内买卖股票的属于违法买卖股票行为。
 
  (12)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这类人员一个月内未作处理继续持有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要求各综合性经济管理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工作人员进入证券市场的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

国家规定公务员不可以与人合股办企业,那么公务员炒股算不算参与合股办企业呢?

2. 在职公务员可以开股票账户吗

在职公务员可以开股票账户。
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的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
第三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在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下列行为: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扩展资料:
股票开户条件如下:
1、18周岁至69周岁,可通过手机和网上申请开户;
2、70周岁及70周岁以上需要本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去营业部现场办理开户;
3、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本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和收入证明至营业部现场办理开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3. 公务员可以持有2级市场的股票吗

以前被禁止过高官持股,但是现在已经取消了规定,可以持股,而且你只是公务员,无须担心。
中央明令禁止“公务员不得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 。在1998年,国家就严格规定政法、军队、机关等部门不许办企业、公务员不许经商。2002年也出台了“处级以上官员不许炒股、科级以下可炒股”的规定。

公务员可以持有2级市场的股票吗

4. 公务员可以炒股票吗?

公务员不办公的时候可以炒股的 ,可现在的公务员上班的时候都在盯着股市行情。

公务员有好多种的, 就连乡长村长有的也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的职员 什么的。
 
内幕交易 一般是上市公司和银行什么内部人员才知道的。

而且是高级管理人员, 一般小职员也没什么内部消息的。

公务员的概念:
在国外,公务员的概念有大有小,范围不尽一致,大致说来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小范围的,公务员仅指中央政府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不包括由选举或政治任命产生的内阁成员及各部政务次官、政治秘书等政务官。这种范围同国家公务员法规的适用范围相一致,英国及许多英联邦国家基本属于此类。在英国,公务员是指那些不与内阁共进退,经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没有过失 可以长期任职的文职人员。
  第二种是中等范围的,中央人民政府的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与事务官都称为公务员,但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事务官。美国基本属于此类。美国把公务员称为“政府雇员”,“政府雇员”是范围很广的一种称谓,它包括了除军事人员以外的所有政府雇员。 
  第三种是大范围的,把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国会除议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审判官、检察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并由“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之别,有“特别职”与“一般职”之分。“一般职”公务员是指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和非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是国家政府系统中的事务官,即非选举产生和非政治任命的政府工作人员,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规的,只是“一般职”的国家公务员。日本、法国基本那属于此类。法国公务员是指在中央机关及其所属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被任命为常任官员的工作人员。 
  以上三种,不难看出,我国基本属于第二种概念的划分。

内幕人员:

内幕人员是指由于持有发行人的证券,或者在发行人、与发行人有密切联系的公司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会员地位、管理地位、监管地位和职业地位,或者作为发行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它包括: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书、打字员,以及其它可以通过履行职务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 
  2、发行人聘请的律师、会计师、资产评估人员、投资顾问等专业人员;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权或者监管权的人同,包括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发行人的主管门部门和审批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商、税务等有关经济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等; 
  4、由于本人的职业地位、与发行人的合同关系或者工作联系,有可能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新闻记者、编辑、电台主持人以及编排印刷人员等。

5. 国家公务员能从事商业活动吗?

现职公务员的商业行为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虽然规定的不是很具体,但可以根据行文及立法动议得出以上结论。

    1、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不得持有公司的股份(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份)。这条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应当属于营利性活动的范畴,而且从逻辑上也能推导出来。首先,法律没有区分领导职务还是非领导职务,假定国家领导购买/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必然会对该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有违公平竞争,因此领导不能持有公司的股份,同样普通公务员也不能有这样的行为。

国家公务员能从事商业活动吗?

6. 什么是公务员违规买卖股票?

公务员违规买卖股票,即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情节较轻的行为。
该违纪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包括《证券法》和2001年4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所禁止买卖股票人员中的党员。违纪对象包括股票、其他股票类证券及其衍生产品。
其中,《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此外,《若干规定》中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第六条规定:“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条规定:“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本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扩展资料:《证券法》第七十四条明确指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为下列人员: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7. 为什么不允许国家公务员炒股

国家就严格规定政法、军 队、机关等部门不许办企业、公务员不许经商。2002年也出台了“处级以上官员不许炒股、科级以下可炒股”的规定。北京目前也还没有允许公务员辞职带薪“下海”的政策规定。其实,国家一直严厉禁止公务员从事任何经商活动,对公务员有着严格的管理办法。

为什么不允许国家公务员炒股

8. 公务员可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么

不能,公职人员不得经商或者参与任何企业的入股,公务员不可以作为股东或者法人 。
公务员法明文规定禁止公务员参与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 惩 戒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对公务员违法参与经商行为的处理。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四条 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对公务员违法参与经商取得的收益的处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三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违纪的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处分决定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属于国家财产以及不应当退还或者无法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