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2024-05-17 14:59

1.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事人才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和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领导设局长1名,书记1名,副局长11名(或党组成员),工会主席1名,总经济师1名。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2.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政策法制科财务科机关党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工伤保险科医疗生育保险科养老保险科劳动关系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工资福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外国专家科公务员管理科信访科宣传调研科人事科办公室

3.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单位简介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20个职能科室。常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西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及改革总体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应政策;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职能;拟定促进全市城乡就业政策和措施,规划、指导劳动力市场发展,制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市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负责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和仲裁工作;指导实施全市企业工资分配;贯彻或制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征缴、支付、运营、管理和行政监督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和劳动保障信息化系统。常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院)主要职责是:贯彻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对全市人事工作进行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和公务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国家行政奖励表彰和惩戒工作;负责全市人才市场建设和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负责全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编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计划;制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制度和政策;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来常工作的外国专家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专家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常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院)所属事业单位包括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市考试指导中心、市绩效考核办、市统计信息中心。常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西院)所属事业单位包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市企业养老保险处、市医疗保险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市工伤保险管理处、市统计信息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人事仲裁院。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单位简介

4.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办法并组织实施。(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常(回常)工作或定居办法。(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配套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二)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 常德市教育局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教育局行政编制为3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委书记1名,工会主席l名,主任督学1名,副主任督学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正科级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会专职副主席、团工委书记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其他工作人员10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

常德市教育局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 常德市社会劳动保险处

社保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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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常德市人事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事局设8个职能科(室):(一)办公室(加挂人事教育科牌子)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全市人事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和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任免、交流、晋升、保险福利、奖惩、退休等有关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工作;具体承办机关的纪检、监察和党务工作;负责承办机关工会等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建设、后勤服务、对外接待、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老干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二)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科研究拟定人事与人才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负责人才资源规划、预测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研究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提出全市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和中专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承办优秀退役运动员等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管理范围内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建设工作,拟定全市人才市场与人才流动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督促实施;承办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事信息系统建设和人事统计工作。(三)公务员管理科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及录用、考核、职务升降、职务任免、轮岗、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惩、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及职数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管理和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审批;承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参与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奖励、考核、惩戒和辞职辞退工作,负责市岗位责任制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优秀人才的录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实政策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四)军转干部安置与教育培训科(加挂“常德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牌子)负责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原则、办法和措施,编制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迁家属的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思想稳定工作;负责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拟定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初任培训的组织、指导工作;综合指导全市事业、企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人事考试工作;承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交办的事项。(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高级专门人才的规划、培养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其他有关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推行专业技术人员从业、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用、考核、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在全市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等工作;承办全市专家、劳模待业子女首次择业的资格认定工作。(六)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管理科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的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工资基金管理并指导工资统计工作;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审定和岗位考核;组织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公)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的政策法规;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优异退休待遇、异地安置、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工龄更改、因工(公)伤致残的认定及待遇确定的审批和管理工作。(七)政策法规调研科负责人事工作的综合调研;负责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人事工作重要文件的起草及局机关文字综合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人事工作办事公开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人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和人事系统依法行政的督察、督办工作;指导市人才研究会的工作。(八)外国专家管理科管理全市智力引进、来常工作的外国专家、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有关人事与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对聘请外国专家、承办出国(境)培训业务的单位及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格认可并提供有关服务;负责博士后工作站和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工作;管理智力引进经费;拟定全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全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监察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人员编制在机关编制总额内单列。

常德市人事局的内设机构

8.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的现任领导

李大平:党委书记杨文明:党委副书记、院长罗古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钟健:党委委员、副院长朱发仁:党委委员、副院长李敏捷:党委委员、副 院 长黄镇才:党委委员、副 院 长朱明瑶:副院长、兼任护理系主任袁菊文:党委委员、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