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正在出差的女子,此案件背后有些怎样的隐情?

2024-05-06 19:51

1. 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正在出差的女子,此案件背后有些怎样的隐情?

2020年11月4日,一名男子从高楼坠下,当时他坠下的楼层在43楼坠楼之后肯定是不能够进行存活了。但是他进行坠楼的时候却不小心砸中了一名女子,导致两个人当场死亡,让人们觉得非常的痛心。这名男子他之前就已经犯过事情了,在之前他因为纠纷的情况和公司的同事发生了一些事情,他就伤害了同事。
在发生了这种事情之后,他就直接跑到了43楼跳下,没想到却砸中了旁边过路的女子,两个人当场死亡,没办法进行施救。其实这名男子他所做的行为无疑,是让人们觉得不能够理解。竟然他有勇气进行自杀,从高楼跳下,但是为什么没有勇气去自首呢?如果自首的话,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不会判处死刑的情况。

但是他这种用高楼坠下的行为,还砸伤了一个无辜之人,让一个家庭痛心,这无疑是让人们觉得值得同情的一件事情。因为这名男子从高楼跳下,所以导致这名女子的受伤,所以这名男子肯定要背负一定的责任。但是这名男子已经发生了死亡的情况,也不可能会找到死者的家属,要求其赔偿责任。

毕竟死者的家属也现在也非常的悲痛,他也失去了自己最亲的人。因为这名女子她正在进行出差,跟公司是属于劳务合同关系,履行公司的义务。在路途中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公司应该对这名女子进行赔偿。虽然这名男子的家属不用对这名女子进行赔偿,但是也要对这名女子的家属进行道歉。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死者的家属一事非常悲痛的。

现在有很多这样的事情,由于想要跳楼自杀,却导致了另外一个人不小心砸中的情况。高空抛物一直都是人们所关心的事情,一个很小的物品,从高楼落下就可能会造成财产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希望我们任何人都不要做出危害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事情。

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正在出差的女子,此案件背后有些怎样的隐情?

2. 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出差女子,谁该为此担责?

对于自杀跳楼后砸伤其他人甚至砸死其他人的新闻,我是感觉到非常痛心的,本来一个人的自杀就已经足够令人悲哀,但是却因为自杀而造成了无辜人性命丧失,更是令人扼腕叹息。对于这样的情况,我认为应该由跳楼自杀的人以及他的家人承担责任。一、跳楼自杀的人直接造成了他人的受伤和死亡。现在人的压力确实很大,自杀的概率也在逐年上升,确实面对一个人想要跳楼自杀的情况,我们也是非常可惜的,如果有可能的话,也愿意去劝解他们珍惜生命,但是却因为他自杀的问题,造成了其他人生命安全受到损失,他的责任是无法逃脱的。然而大部分跳楼自杀的人自己也失去了生命,所以很难真正追究到责任。二、跳楼自杀人的加人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客观来说,对于自己的家人自杀这种情况本身已经非常难受了,可是也应该从真正的受害人方面考虑一下,别人面对的是无妄之灾,那么跳楼自杀的人,这个人的家人也应该去承担一部分的责任,比如给出一些经济上的赔偿,给这些受害者一个交代。三、现实生活中大部分都是不了了之的。前几天也看了一个新闻,是说有一个人见义勇为去救了一个跳楼自杀的人,自己却被砸出了重伤,生活不能自理,但是这个人依然是不后悔的,而被救的那个人以及他的家人却未承担任何责任,这也是非常令人可惜的。总而言之,我希望每个人都能爱惜自己的生命,不给其他人增加麻烦,如果确实没有任何办法只能自杀的话,那么也应该去找到一个不会伤害到他人的地方,珍爱生命,也要珍惜别人的生命。                                                                                                                                                                      

3. 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女子,到底是故意的还是女子倒霉?

他俩压根都不认识,上哪故意去,虽然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都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但我可以十分负责的告诉你,这事真不是故意的,这女的也的的确确就是倒霉,毕竟,我就让你在楼上瞄准了跳,你能保证砸到你想砸到的那个人吗?
 
一.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女子如果用一句话来总结这条新闻的话,那就是俩老头不知道因为啥发生了纠纷,其中一个老头在持刀将另外一个老头杀了之后,半夜凌晨跳楼砸死了一个无辜的路人。关键是这个路人当时是跟她老公还有同事一起走的,恰好就砸到她了。这简直就是2020年的窦娥——真的太令人感到惋惜了。
 
当然,在这起案件中还有更值得我们去探究的,那就是行凶者在白天的时候,所杀之人其实是他的邻居兼好友,且无论是哪方的供词当中,二人都不存在任何纠纷,也就是说,至今没有人清楚到底为什么要杀人,又为何在杀人后选择自杀。
二.案情的合理推断从已有的信息和线索当中我们得知,这名行凶者长期处于一个不爱说话的状态。而往往这类人群是伴有轻微或显著的抑郁症的,也就是说,虽然看似与普通人无异,但行凶者或许已经是严重的抑郁症患者,而正是这种抑郁症倾向,让他存在了行凶的可能性。当然,这并不能作为此案结案的证据。
 
但从目前能够通过人证掌握的信息来看,行凶者曾经也存在家暴的可能性,或许警方下一步会去其前妻那里了解一下详细情况,如果有家暴的前科就比较好理解了,两人可能不过就是发生了点口角,行凶者就怀恨在心持刀杀人。后因忏悔选择跳楼,结果又害了一条无辜的生命。

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女子,到底是故意的还是女子倒霉?

4. 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女子,是什么原因导致男子行凶?

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女子,导致男子行凶的原因是个人纠纷。导致男子自杀行为是因为男子与缪某明因为个人纠纷发生争执,并在缪某明家中,将其砍伤,抢救无效身亡。随即男子逃离现场,隔天男子在万达公寓43层,跳楼身亡,并砸中楼下刚好经过的女子。悲惨的事情就发生了,他再一次夺走了一条生命。

根据有关报道称,女子是随丈夫出差,三人一起行走在大楼下,由于丈夫走得比较快,女子独自在后面,后发生了惨案。丈夫因此很自责,时常埋怨自己,如果自己不走那么快,是不是妻子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据有关人士透露,男子砍伤的是自己的邻居,早年还一起出去玩。男子平时脾气有些暴躁,妻子也是应为经受不了家暴与其离婚。

生命很脆弱在转瞬就没有了,有的人轻而易举地就抛弃了生命,有的人想方设法地保住性命。愤怒和冲动都是恶魔,他们驱使人做出错误的选择。错误发生后,又将会用下一个错误去填补,只会一错再错。我们很多时候都会后悔,也会假象。如果我没有怎么样就好了,可以事情发生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

男子在跳楼的时候,可能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悔已经来不及,他选择结束生命,以这样的方法来偿还自己的错误。可是错误的决定产生的错误的效果。他又在无形中带走了一个生命,一个不愿意离开的生命。一个家庭在他的影响下,又将遭受怎么的悲惨呢?男子自己的家庭又该受到怎么的打击呢?都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自己逃离了现实,你的父母又该怎么面对你的离去,辛苦养育之恩就这样敷衍了事。

5. 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女子,路过被砸死这件事,有没有玄学解释?

一、这只是小概率事件,都不要吃饱撑着乱想乱猜测。湛江男子杀人砸死过路女子这件事,有网友认为路过被砸死,存在某种缘分,扯上神鬼外衣,一下子就上升到玄学角度。但是想说的是,你是不是吃太饱闲着无事干,怎么会想到玄学呢?

男子杀邻居之后,是自己想不开跳楼,跳楼位置也是随机选择,也没有算好日子,也没有在什么时间点,故意拉着什么人一起上路,怎么看怎么算只能是小概率事件。哪些扯神鬼外衣的小伙伴,估计是平时这类书籍看多,把他们套入某个角色中,还振振有词,以为大家都是智障吗?
二、鬼神是否真实存在?现在都什么时代,还有人问这个问题。就简单说我们从小相信月球上住着嫦娥,可是我们登上月球之后,有嫦娥吗?生命迹象都难寻?还扯什么鬼神故事。

就拿我堂姐来说,前几年生病了,看了很多私人医生,不见起色。舅妈听说村里神婆挺厉害的,就去求药,神婆称碰到脏东西,拿点药回去洗洗,去去霉运病就会好,可是钱没有少花,堂姐的病依旧。还是另外一个学医亲戚听说,建议舅舅带堂姐去哪里看,没有花多少钱就痊愈......
因此,不要动不动就往神鬼这方面想,现在医疗技术这么发达,宁愿相信神鬼,也不相信医生,咋想的。就如这次跳楼砸死人事件,明明就是意外,谁都无法预估到,瞎折腾什么鬼神?再扯下去,无辜的女路人在等替死鬼,就凭你们的想象力,什么想不到?

三、最后:希望各位小伙伴保持理智,不要听风就是雨。意外无处不在,不要把小概率的事件,无限放大,有这个功夫,还是多看看书籍,提升自己的思想。

男子杀人后跳楼砸死女子,路过被砸死这件事,有没有玄学解释?

6. 男子杀人跳楼砸死女子,凶手已身亡,两名受害人应该找谁赔钱?

首先应该确认的是这个凶手的名下到底还有多少财产,被砸死的女子实属飞来横祸,她的家人可以要求全额赔偿,但是如果这名凶手的名下并没有多少财产,关于赔偿这一块,期望和需要的赔偿有可能就不尽人意了,甚至有可能会演变成一场让人无能为力的悲剧。
1、为何暴怒伤人理由未知除开这名倒霉的女子以外,被害人也依然是我们需要关注的对象,凶手和被害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为何会突然间大开杀戒?据周围的人透露,这名凶手和被害人此前是邻居,两人关系还挺不错,没有任何的债务纠纷,究竟为什么会发生这场意外,他们也感到非常的惊讶。
但是这名凶手的脾气似乎让这场悲剧有迹可循,很多人都表示这名凶手生前虽然脾气不错,但是有时候会突然间暴躁,他经常和人发生矛盾,但是和好又往往只是一瞬间的事,所以在大家眼里,他只是一个脾气暴躁但本性不坏的人而已,很多人都表示,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他们都不敢相信这名凶手会是行凶的人。
2、凶手是否有赔偿能力未知关于到底为何行凶的原因,现在警方还在调查之中,也不方便多透露,经常给这名凶手以及被害人理发的某女士表示,这名被害人生前经常来她这里理发,在最近的一次理发中,她发现了被害人耳朵旁边有一个伤口,但是出于不多管闲事,她并没有问这个伤口到底是怎么来的,我个人认为这应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相信敏锐的警方也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
这名遭遇不测的周女士的家属认为,这个建筑的设计也非常的有问题,因为在建筑的上面没有任何可以拦截缓冲的东西,但是目前这个建筑的物业方并没有对此回应,并且拒绝采访。
以现在来看,这种类似的案件的赔偿一定是根据过错的占比多少来进行相应的赔偿,虽然律师一再强调对于周女士来讲,凶手负全责的可能性近乎100%,但是目前来看,对凶手的名下财产并没有一个准确的估计,所以如果他没有赔偿能力的话,那么周女士所受到的伤害有可能就真的只能白受了,我个人希望凶手名下最好有财产,否则这样危害公共安全的行径非但为所欲为,还不能让受害者得到赔偿的宽慰,实在是太让人生气了。

7. 关于“男子疑因债务纠纷杀人后跳楼砸死路过女子”一事,你怎么看?

这件事,首先在我看来可以先分成两个事来说。第一件事是——男子疑因债务纠纷杀人。我对这一语句的第一反应就是——惊奇。然后情绪转变为惊吓。首先既然称呼已经是“男子”了,那么我认为至少应该成年了。那首先要明白自己虽然是一个个体但是也是存在于家庭社会中的个人。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们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并且考虑到家庭和社会。这位男子疑因债务纠纷杀人我个人认为是过激的。也没有考虑后果。这件事情发生后是几个家庭的无法挽回,是社会的恶性事件。

我着实无法苟同这种行为和决定,哪怕背后也许有难言之隐。
那么现在来说一下第二件事——跳楼砸死路人女子。这一事件尾缀一出来,我更加深恶痛绝那位杀人男子的行为。路人女子何其无辜呢?一个或者几个家庭又因为这一行为产生了无可估量的损失。当然,也能从杀人男子跳楼这一举动看出他的后悔。但是又有什么用了呢?逝者已矣。
为什么现在人们对生命越来越没有了一种敬畏感了呢?生命本身不应该就是一件十分重大重要的事情吗?但现在,却可能因为一点点小矛盾或者是一些些偶然爆发的大矛盾而去破坏伤害一条生命继续下去的机会。借钱还钱这一事,确实在日常生活中是一件十分令人头疼的事情。不论是对于借钱人和某些还钱人。借来借去结成仇。我能理解他想要要回借款的心,理解他的愤怒无奈和后悔。可是,终结完这个人的生命之后,更加无法改变钱不回来的事实。并且,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已经触犯法律的事情,不管事先如何有理,但法律就是法律,有根据于道德却又高于道德一些。我还是认为他的决定和选择应该慎重并且学会运用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他再理智一些,那么欠款也许就可以回来了,那位路过女子也不会有此无妄之灾,几个家庭也不会遭此巨创。
所以,我们还是要理智一些,多学习一些。利用正当并且更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暴力永远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案。 

关于“男子疑因债务纠纷杀人后跳楼砸死路过女子”一事,你怎么看?

8. 男子轻生跳楼砸死路人,这算意外事件还是过失杀人

也许本身主观上没有伤害别人的意图,但他自己也应该知道下面是人来人往的地方,跳下去肯定会有伤害到别人的可能,但是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也属故意行为。

1、所以本案例中,至少就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后果,是本罪的加重情节。

2、但,如果他选择的是一般人都会认为没有人走过的地方跳楼的话,那造成的他人死亡就可以说是意料之外的情况,可认定是“过失”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3、或,如果能够证明他主观上有“要死一起死吧”等心态的话,那么就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因为他也不知道谁会遭此后果,也不是愿望上要想某一特定的人去死,所以条件上不符合“故意杀人罪”。

-------相关法律条文-------

《刑法》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不特定的)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