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离职要注意什么呢?

2024-05-18 05:48

1. 财务人员离职要注意什么呢?


财务人员离职要注意什么呢?

2. 员工离职财务注意什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财务部门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是否有欠款或者借口没有归还,相关的出差报销是否已经处理完成,财务部门需要按照约定的工资计算方法核算劳动者的合法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财务离职要注意什么东西呢?


财务离职要注意什么东西呢?

4. 财务离职千万要注意什么?


5. 公司财务人员频繁离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公司财务人员频繁离职有什么注意事项?

6. 如何规避财务人员离职后风险

规避财务人员离职后风险:
1、完善交接制度,并严格遵守;
2、签订保密协议,规定年限内不得透露公司财务信息;
3、签订离职协议,规定或划清责任;
4、变更相关手续或预留印鉴,如银行、税务等;
5、预留关系人(家人或其他亲属)的联系办法,一旦有问题可尽快找到本人。

7. 怎么让财务人员自动离职

让财务人员自动离职1、速战速决:一旦你下决心让某个人离开,那就速战速决,万不可耽搁,并在未行动之前要此守口如瓶(离职、离职日期、如何沟通等),一旦安排好了这一切,就找他“谈谈”吧。2、慷慨示人:除非员工毫无节操抑或犯下大错,我都会表现最后的慷慨。我会给一些遣散费尽管公司政策或者合同里面没有要求。我会给他们一些股票即便并无义务如此做,我想把离职定格在尽可能缓和的氛围里。我会在他们走的时候说他们的好话,无论是在财务上还是情感上我都不会吝啬分毫,离职对于双方而言都变得更加简单。3、叙述明确:不要拐弯抹角,跟他们谈话就可以,他们是要离开的人,一定要弄清楚什么时候谈、怎么跟他们谈。弄清楚所有涉及到的财务以及其他方面的问题,不要拐弯抹角也不要混淆视听。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的员工会要求讨一个说法,提前准备好好说辞,从容不迫地解释给他们。离职的原因未必就是雇员的错,有可能并且常常是公司的错,在创业企业中,员工会很随意,CEO有权以任何理由要求任何一个员工离开,所以尽可能的诚实一些,想清楚解雇的理由,坚决避免陷入无休止的争吵中。

怎么让财务人员自动离职

8. 财务人员离职注意事项

 财务人员离职注意事项1      财务人员离职前可能需要交接的资料
    1、如果管理合同,还要交接所有合同,并核对金额;
    2、以前年度的所有凭证、所有账本;
    3、财务章交接;
    4、将银行对账单和账目上进行核对;
    5、交接发票,并核对数量;
    6、交接最近3年的纳税申报底单;
    7、公司的进出货往来有关的账本,有利于了解进贷成本和渠道路财务章交接。
    8、交接现金,并和现金账进行核对;
    9、各类总账、明细账核对后填写有关交接报告,双方、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
  财务人员离职注意事项2      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特别提示: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第二:发票要看仔细。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企业账要与银行账相符。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保管账与实务是否相符。要清点仓库。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账要相核对。个人账要核对。
    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否则后果自负。所以不要怕麻烦。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的。
  财务人员离职注意事项3      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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