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要依法接受哪些部门的监督

2024-05-05 01:16

1. 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要依法接受哪些部门的监督

—红十字会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红十字会应当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红十字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监督。
此外,在内部组织结构上,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要依法接受哪些部门的监督

2. 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要依法接受哪个部门的监督

—红十字会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红十字会应当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红十字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监督。
此外,在内部组织结构上,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3. 红十字会能接受哪些监督?

8月10日16时19分04秒,四川省红十字会设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捐赠帐户收到上海慈善基金会从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转来人民币120万元,备注为四川九寨沟捐款(周立波)。

感谢周立波先生的爱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四川省红十字会参与九寨沟地震救灾工作的关注、信任和支持。四川省红十字会将继续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周立波先生的意愿以及受灾地需求用好此笔捐赠资金,接受周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此前报道
周立波发文称“向震区捐120万” 四川省红会:未收到
8月10日上午9时03分,周立波微博发文,已通过四川省红十字会,向震区捐款120万元。四川省红会负责社会捐赠的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确认,经过核对红会所有捐款渠道后,未发现单笔120万元捐赠。

红十字会能接受哪些监督?

4.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什么部门统一监制的捐赠票据

捐赠票据对慈善组织、捐赠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捐赠票据是慈善 组织接受用于慈善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向提供捐赠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就捐赠人而言,捐赠票据是进 行慈善捐赠的法定凭证,也是申请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就慈善组织而 言,其开具捐赠票据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并依法进行。
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 
《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第七条进一步明确,公益性群众团体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者《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对于已开具的捐赠票 据存根,慈善组织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此外还有免于开具慈善捐赠票据的情形,是开具票据原则的例外。 一是捐赠人要求匿名的;二是捐赠人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对与上述无 需开具捐赠票据的情形,慈善组织应做好记录。

5.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和国家政府是什么关系?民间组织吗?他由什么机关直接管辖?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 
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中国红十字会始建于1904年,建会后一直从事救护伤兵、救助难民和赈济灾民活动,并积极参加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和国家政府是什么关系?民间组织吗?他由什么机关直接管辖?

6. 绕开红十字会进行捐赠是否违法

今天聊聊绕开红十字会捐赠是否违法的问题	法律上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捐赠必须经过红十字会,法律层面捐赠是指自愿无偿赠与财产的一种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中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35条也明确规定,捐赠人可以通过慈善组织捐赠也可以直接下受益人捐赠。法律并没有要求捐赠必须经过红会或者其他慈善组织。除绕开红会捐赠属于违法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召开红会捐赠不再被允许也是无稽之谈。
当然无论是通过红会还是慈善机构还是直接享受益人捐赠都不能违法捐赠人捐赠的财产一定要是自己能够处分的财产捐赠人捐赠的实物也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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