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兴华的介绍

2024-05-18 20:22

1. 基金兴华的介绍

兴华证券投资基金是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设立的契约型封闭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15年。基金发起人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兴华的介绍

2. 基金兴华的沿革

兴华证券投资基金是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设立的契约型封闭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15年。 基金发起人为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1998]17号文批准,全部20亿元基金单位,由发起人认购6000万份基金单位,其余19.4亿份基金单位于1998年4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方式发行,发行价1.01元人民币(含0.01元发行费用)。基金的发行和募集工作已于1998年4月28日结束。 1998年4月28日,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公告兴华证券投资基金成立。公开发行的19.4亿份,本基金发起人认购的6000万份基金单位自本基金成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发起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基金存续期内不能低于基金总份额的1.5%。

3. 基金兴华的投资指南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投资者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国债和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 (1)本基金80%投资于股票,20%投资于国债;(2)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4)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基金兴华的投资指南

4. 基金兴华的决策依据

1) 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制定投资策略;2)根据货币政策的变化、 利率的走势决定各国债品种占投资组合的比重;3) 根据对行业及上市公司的调查研究确定具体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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