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2024-05-07 12:35

1. 股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股权转让的条件有:
1、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依法享有股权;
2、股权依法可以转让;
3、股权转让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一、公司变更后转让涉及的规定有哪些
就股权转让而言,公司变更转让的条件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书面通知其它股东且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方可转让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公司分立后多久可以转让股权
公司分立后,只要是符合转让条件的,就可以转让其股权,法律没有规定公司分立后,应当经过多久才可以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的,只要公司完成分立后,股东就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股东必须经过多久才能转让股权的,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2. 股权转让要具备哪些条件

股权转让要有的条件具体如下:
1、转让人应当为公司的股东;
2、转让的程序必须合法。例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转让必须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其他条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如下: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3、股东在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签字;
4、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备案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东私下协议有效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主要还是看有没有违反法定的几种情况,如果没有违反就是有效的。具体的法定情况如下: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没有实缴的公司股权转让
没有实缴的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有: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股权转让哪些条件可以办理?

下列条件下股权可转让:
1、公司依法设立并存续;
2、股东所享有的股权不存在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3、股权对外转让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4、股权转让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注册公司后股东怎么退出
一般公司股东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法院判决解散注销公司、撤资退出、被合并注销等。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推出股东。1、内部转让:退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内部股东,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可以直接转让;2、对外转让:退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须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也有优先购买权。
二、股东股权转让后公司是否还承担债务问题
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跟股东个人无关。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有独立的财产权利,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但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形除外。
股东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
1、与受让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对外转让股权,书面通知其它股东,获得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
3、履行协议后,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4、办理变更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同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哪些条件可以办理?

4. 股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条件有:
1、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依法享有股权;
2、股权依法可以转让;
3、股权转让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一、股东不合强制退出方法有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股权转让的方式
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持股多久变更一次
关于公司股权变更后再次变更,法律没有限制,完全是股东和公司自由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减资退股需要评估吗
是需要的。
以股权转让方式撤回投资退出公司
股权转让包括对内转让、对外转让和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三种方式。
1、对内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不会有新的股东加入,发生变化的只是股东的股权比例,因此该种股权转让方式不会破坏有限公司的人和性,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采用这种方式没有过多的限制,是股东撤回投资退出公司最和谐的方式。
2、对外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采用这种撤回投资退出公司的方式,最主要的一点须有外人同意受让该股权。只有具备该前提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其他股东要么同意新股东加入,要么自行购买该股权。
3、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行为是一种商事行为,法律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即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的股权转
让以及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规定。一旦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就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5. 股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是:
1、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对股权转让的规定;
2、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转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4、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无效的房产买卖合同包括哪些
二手房产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出卖人与买受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3、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4、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如何认定租赁合同效力?
当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租赁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租赁合同即为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房屋转让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房屋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相关规定进行判断。如果转让合同具有以下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条件,那么一般情形下是有效的: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股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6. 股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所有权转让的限制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依法所有权转让限制依法所有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所有权转让明确设定的条件限制。这也是股票转让限制中最主要、最复杂的一种,中国法律规定,依法股票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封闭限制、股票转让场所限制、发起人持股时间限制、董事、监事、社长任职条件限制、特殊股票转让限制、取得自己股票限制。
1、封闭性限制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所有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一半以上的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
2、股票转让场所的限制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中国《公司法》第定:股东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转让股票。第一规定:无名股票转让,股东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有转让的效力。这样的转让场所的限制规定,在各国的立法上也非常少见。这可能与行政管理中的管理论占主导思想有关,但将行政管理模式强制转让为股票转让的限制是公司法律制度中的幼稚病。
3、发起人持股时间限制中国《公司法》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从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转让。对发起人所有权转让的限制,发起人与其他股东的权利不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市场主体平等行使权利不同。
4、董事.监事.社长工作条件的限制中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公司申报所持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工作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得从公司股份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转让。上述人员退休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票。其目的是防止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轻松获得公司内部信息,从事不公平的内幕股票交易,损害其他非法董事、监事、经理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48条规定:国家允许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所持股票,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所持股票。转让或购买股票的审查权限.管理方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6、取得自己股票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公司不得收购该公司股票,但为了减少公司资本而取消股票或与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收购该公司股票后,必须在10天内注销该股票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变更登记,进行公告。同时,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不得将该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目标。”这里的“抵押权的标的”应当更为准确地表述为“质押权的标的”。
二、按章程的所有权转让限制按章程的所有权转让限制,是指通过公司章程设定所有权转让的条件,按章程的所有权转让限制多按照法律许可进行。中国公司法律没有这样的限制规定。三.根据合同的所有权转让限制,根据合同的所有权转让限制,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限制所有权转让价格。此类合同应包括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以及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等。如部分股东之间就股权优先受让权所作的相互约定.公司与部分股东之间所作的特定条件下回购股权的约定,皆是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7. 股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质上是资合公司,这就决定了它必须维持公司资本,在股东不愿和无力拥有其股权时,不得抽回出资,而只能转让于他人,所以转让股权就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的唯一选择。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又以股东间的信任为基础,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股东之间的依赖和股东的稳定对公司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使得股东的股权转让不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那么自由,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都作出了比较严格的条件限制,这些条件限制主要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实质要件。又分为内部转让条件和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两种。
(1)内部转让条件因为股东之间股权的转让只会影响内部股东出资比例即权利的大小,对重视人合因素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讲,其存在基础即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对内部转让的实质要件的规定不很严格,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二是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三是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2)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属性,股东的个人信用及相互关系直接影响到公司的风格甚至信誉,所以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股权,多有限制性规定。大致可分为法定限制和约定限制两类。法定限制实际上是一种强制限制,其基本做法就是在立法上直接规定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股权的转让,特别是向公司外第三人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有效。约定限制实质上是一种自主限制,其基本特点就是法律不对转让限制作出硬性要求,而是将此问题交由股东自行处理,允许公司通过章程或合同等形式对股权转让作出具体限制。
2、形式要件股权转让除满足上述实体条件外,一般还具有形式上的要件,所谓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既涉及股权转让协议的形式缔结;也包括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登记或公正等法定手续,对于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作了明确规定。

股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8. 股权转让有什么条件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条件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即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不需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是,我国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况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2.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条件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会直接引起股东结构的变化,增加新股东,对此,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涉及到股东表决权问题,对“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何理解,一种理解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原则上海股权一份,不论股权多寡,就有一表决权;另一种理解认为,股东以其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即一般采取资本多数决议制。对此,第二种理解妥当一些,因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当然,我国法律也授权股东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和计算表决权的方法,这样更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防止大股东利用其优势地位侵害小股东的权益。第二,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使股东可以强制转让其股权,因为其他股东要么同意这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要么自己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但不能绝对否决该股东的转让其股权的申请。3.保护股东的优先受让权(优先购买权)《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这里的同等条件是股东相对股东以外的人而言,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低价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