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济宁公积金比例是多少

2024-05-08 11:39

1. 2017济宁公积金比例是多少

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
单位如何缴存公积金:
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
个人如何缴存公积金: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注意事项:
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的了解很重要,缴纳人员需要根据缴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以保证公积金缴存顺利进行;
住房公积金兼有福利性与返还性,是为现代人减压的一种好的政策形式。

2017济宁公积金比例是多少

2.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新政是怎样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吗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离退休文件复印件或离退休证。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2.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遗赠人领取。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死亡证明.②单位出具的继承人证明。③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职工。
  
   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①与本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合同①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
  
   4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
  
    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持下列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①购房合同②首次交款凭据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
  
   城镇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①土地使用证书(近三年内发放) 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家在农村建房的职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村委会、乡土地所及所在县级土地局出具的证明②身份证复印件①支取申请书。
  
   6.为偿还购房贷款的职工。
  
   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证明材料:①贷款合同原件②贷款凭证原件⑦身份证复印件①支取申请书(夫妻双方支取须持结婚证)。
  
   7.出国定居的职工。
  
   应提供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材料:①出国定居的有效证明材料②单位出具的出国定居证明⑦身份证复印件④支取申请书。
  
   8.职工调动工作根据建金管[2005]5号文件第十二条之规定,职工调入另一设区城市工作,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应当向原来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的账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帐的申请。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产转移手续;原账尸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原则上采取转账方式,不能转帐的,也可以电汇或者信汇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
  
   职工在本地区范围在调动工作只能办理帐户转移手续。

3.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

4. 2019年山东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标准,山东公积金基数调整方案

 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获悉,度济南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最高为5074.32元,最低为155元,上下限相差近33倍。此次政策的执行时间为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24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确定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济南市统计局提供的度全市(含中央属、省属、市属、县属及以下)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8578元3倍计算的度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4646元。
  各单位在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按照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缴存比例不得超过各12%乘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计算,在上述月缴存基数以内计算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最高月缴存额各不得超过2537.16元。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5074.32元。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6】117号)确定的度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分为两档,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71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550元。
  职工月工资低于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按单位住所地分别以1710元、155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不低于各5%的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最低月缴存额分别为各85.5元、77.5元。
  也就是说,单位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额合计最低为171元;单位在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额合计最低为155元。
  通知要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受委托银行要严格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受委托银行要及时将汇缴的住房公积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达内记者了解到,度济南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最高为4436元,最低为145元。相比去年,今年最高月缴存额增加638.32元,最低月缴存额增加10元。对此,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无论是最高额和最低额,相比上一年度都有所增加,公积金缴存基数随着收入水平而提高,这些年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5. 山东公积金缴存比例规定

法律分析: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山东公积金缴存比例规定

6. 山东公积金缴存比例规定

法律分析: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7. 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12% 济南职工不受影响

近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公积金缴存进行了政策调整,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确定了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目标。为落实会议决定,住建部正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其中涉及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住建部表示,这一调整主要源于三点:第一,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就是降成本的内容之一,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措施;第二,减轻企业负担。当前“五险一金”相当于职工工资的40%左右,其中住房公积金的比重也比较大,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减轻企业负担; 第三,稳定经济增长。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增强企业的活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有利于增加就业,稳定经济增长。
据了解,这一政策调整对济南职工并不存在太大的实际影响。近年来济南公积金缴存比例一直实行最高不得超过12%,最低不得低于5%的上限下限。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公积金缴存一直实行“限高保低”政策,最高各不得超过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最低各不得低于5%。
那么,济南实行的公积金缴存5%至12%的区间比例是个什么概念?从2015年7月份开始,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开始调整,根据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计算,单位和个人月合计缴存额最高为4436元,最低为145元,上下限相差突破30倍,即便月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高于济南市最高限额18483元,公积金最高也不能超过4436元。据了解,此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至今年6月30日前一直按此进行。而今年7月以后,济南还会根据今年上半年的平均工资水平对缴存最高和最低额度进行调整。以2014年缴存额为例,职工每月最高和最低的缴存额分别为3900元和135元,调整后上涨了100元至536元不等,因此每一次调整都会比上一年度有所增加。
除此之外,不少市民担心企业会不会以效益严重下滑为由,私自降低职工的缴存比例。对此,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企业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需经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审批后才可调整,企业不能私自说调就调。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4-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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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12% 济南职工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