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4-05-11 21:40

1.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全国高考统一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324。


第五条 学院地址: 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邮政编码:266555。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条 学院简介: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和山东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重点建设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青岛市品牌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单位。荣获山东省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厚德乐学、修能致用”的校风和“乐学善思、知行合一”的学风,坚持“立足区域、辐射全国、面向世界”办学定位,积极、主动站在服务国家战略前沿,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精准发力。下设海尔学院(机电学院)、信息学院、生物与化工学院、旅游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艺术学院等七个开展全日制学生人才培养的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工760余人,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2000余人。学校实施“育训结合、知行合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有103个校内实训基地,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13个。与海尔集团、海信集团、海湾集团、烟台万华、青啤公司、万豪集团、明月海藻集团等200余家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注重对外合作与交流,在与国内同类高职院校开展密切交流的同时,不断拓展国际化办学渠道,先后与德国、新西兰、荷兰、美国、加拿大等31个国家和地区的101所院校(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九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考生申诉电话:13361295202。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程序和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按照各省志愿设置规则和投档比例接受投档,首次志愿投档录取考生未完成计划数时,接受征集志愿投档。


2.山东、浙江两省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各专业进档考生除非因体检等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均可录取。


其它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志愿填报模式以“院校”为单位,各专业的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以专业计划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3.各专业录取若出现同分情况,则按考生高考成绩位次择优录取。如果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它录取规则要求,我院按其要求执行。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考加(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5.美术类专业仅限山东省考生报考,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往低分择优录取。


6.音乐教育专业仅限山东省考生报考,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录取时按考生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往低分择优录取。


7.山东省春季高考录取依据进档考生高考成绩,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及新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省招生考试院招生信息网、学院招生咨询网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1.学费:


 
  
   
类   别

   
收费标准(元/生·年)

  
  
   
文史类专业

   
4800

  
  
   
理工类专业

   
5000

  
  
   
艺术类专业

   
7000

  
  
   
服装与服饰设计、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

   
5000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2000

  
  
   
校企合作专业:影视多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

   
8800

  
  
   
校企合作专业:产品艺术设计、空中乘务

   
8000

  
  
   
校企合作专业: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10400

  
 


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2.住宿费:根据学院公寓住宿条件不同,按 500、600、800、1000元/每生·年收取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学院建有完善的“奖、免、助、贷、补”资助体系,设立了0532-86105596资助服务热线提供政策咨询。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置“绿色通道”,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各级各类资助。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建立了校内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资助渠道。为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有效支持。认真落实建档立卡生源学生资助政策。在校内建立了“爱心超市”,努力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对通过统招录取的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招生省份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各省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532-86105300、86105200,网址:www.qtc.edu.cn。 


 
  
   
二级学院名称

   
咨询电话

  
  
   
海尔学院(机电学院)

   
0532-86106036

  
  
   
信息学院(海信学院)

   
0532-86105637

  
  
   
生物与化工学院(海湾学院)

   
0532-86105587

  
  
   
旅游学院

   
0532-86105301

  
  
   
商学院

   
0532-86105279

  
  
   
教育学院

   
0532-86101323

  
  
   
艺术学院

   
0532-86105253

  
  
   
基础教学部

   
0532-86105029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 2022青岛市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有什么专业

 青岛市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主要开设汽车运用与维修、学前教育、建筑、电器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会计、空调制冷运用与维修、旅游服务与管理、通讯技术等专业。
     
   青岛市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   青岛市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简介   青岛市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以骨干专业建设推动特色办学。汽修、学前教育、建筑三个专业为市级骨干专业。2006年,汽修专业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财政支持的名牌专业、山东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08年9月,由全市10所职业学校和13家企业参加的青岛市汽车维修业职教集团落户该校。

3. 2022青岛西海岸新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有什么专业

 青岛西海岸新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设有茶叶生产与加工、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造价、机械加工技术、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会计事务专业。
     
   青岛西海岸新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   青岛西海岸新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简介   2018年2月13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国家战略,西海岸新区工委、管委研究决定,在原职教中心基础上成立全国首家军民融合学院,并作为青岛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军地人才培养中心的主要载体,承担军地两用人才培养重任。

2022青岛西海岸新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有什么专业

4.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院 国标代码:1301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 邮政编码:266404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现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全国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全国“1+X”证书试点院校、青岛市品牌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还被列为港口电气综合技术国家级实训基地、物流国家级实训基地、汽车技术与维修国家级实训基地、全国四大紧缺(数控)人才培养基地;被山东省批准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物流师培训基地。


学校还荣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中国企业教育先进单位百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最佳船员培训学校、山东省“优势专业十佳”高校、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最具就业竞争力高职院校、中华全国总工会“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交通部全国高职院校交通运输行业职业建设联系点、山东海事局“船员培训服务信誉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第八条 基本情况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始于由国家交通部于1975年投资建设的青岛水运技工学校,是一所港航特色鲜明的省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在素有“红瓦绿树、碧海蓝天”之称的中国最美海滨城市、中国最宜居城市——青岛,位于珠山脚下、灵山湾畔,地处西海岸经济新区中心位置、青岛古镇口军民融合区的核心地带,学校西靠国家级风景区珠山秀谷,东临波澜壮阔的黄海,与灵山岛风景区隔海相望(离海边步行5分钟),海军公园、国际展览城等近在咫尺。


学校办学实力雄厚,教学设备先进,实训设施齐全,办学条件完善,学校占地1045亩,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1.09亿元,纸质图书75万册。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学历层次高、理论与实践能力强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学校专兼职教师899人,其中高级职称375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交通运输部“吴福-振华交通教育奖励基金”优秀教师4人,省部级专业带头人4人,省市级以上教学名师12人,省级教学团队9个。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作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展机遇,始终坚持“融入海洋战略,服务港航物流,培养优秀人才”的办学定位,为港口物流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为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战略服务,开展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充分发挥校港一体、深度融合的办学优势,建立了30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拥有160多个设备先进的校内实验实训室,将校内生产性实训与校外顶岗实习有机衔接,形成了教、学、做一体化的职业能力培养体系。


学校充分发挥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古镇口军民融合示范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改革试验区独特区位优势,依据港航业及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下设港口学院、海事学院、现代物流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现开设航运管理、现代物流、智能制造、信息工程、港口机电、港口业务、港口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专业群覆盖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土建、公共管理与服务、教育与体育等七大专业类别33个专业,形成了以港航物流专业为基础,以服务区域经济为支撑的专业建设格局。学校现有国家骨干院校重点专业4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2个,行业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青岛市重点专业6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3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青岛市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4个,山东省技能人才培训鉴定主体专业6个。


建校以来,学校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尤其是港航物流行业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输送了大批管理和高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遍布山东港口集团、河北港口集团、辽宁港口集团、天津港口集团、江苏港口集团、浙江海港集团、福州港务集团、广州港集团、深圳盐田港集团、珠海港控股集团、武汉港务集团、安徽皖江物流集团、国投交通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等全国各大港口和中国远洋海运、中谷海运集团、海丰国际控股、中国外运、山东海运、中国外运、新加坡海员工会、香港华光、中国中车、中交一航局、中建筑港、中国船舶集团、青岛特钢、科大讯飞、上汽通用五菱、海尔、海信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学校毕业生以过硬的职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学校招生各项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十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学校在录取时,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其中水上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执行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一)普通专科录取


1、对实行按“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


2、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对于投档考生,根据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在录取专业时,相同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再看考生其他志愿专业(其他志愿专业为平行志愿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按退档处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原则上按照我校制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如有特殊录取要求则按照所在录取省份录取规则执行。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挡,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


5、外语考试类别:非英语专业学生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6、录取以下专业时只招男生: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7、按照国家海事局规定报考水上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年满16周岁,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心肝脏正常,身高1.60米以上的男性,其他身体条件要求依照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执行。


(二)3+2分段培养贯通本科录取


山东省3+2分段培养对口贯通本科录取专业时,严格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三)春季高考录取


春季高考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大类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考生可通过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学校招生信息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招办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收费‍‍


第十七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的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港口与航运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应用韩语、电子商务、会计信息管理、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等12个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年;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2、住宿费:800元/人/年、1100元/人/年。(宿舍配置:带独立卫生间、热水器、衣橱、阳台、暖气等);


3、其他:根据我国海事主管机关的规定和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条件以及学生本人就业的需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学生须参加海船船员考证,所需费用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


第十八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200-4400元/人。


2、学校每学期评定学生优秀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校长奖学金1000元、优秀奖学金500元、300元、100元;学校还设有“吴福-振华”专项奖学金,中国航海学会“张荣发”基金会专项助学金。


3、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创新创业团队奖学金每年3000元,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奖学金每年2000元,十佳创新创业个人奖学金每年1000元。


4、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


5、学校为特困学生设立爱心基金,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


7、家庭困难学生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严格入学资格审查及体检复查,如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32-81735177


学院传真:0532-81735188


申诉电话:0532-81735988


招生信息网:http://zs.qdgw.edu.cn


微信公众号:qdgwzkzx


电子邮箱:qdgwzsb@163.com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


邮政编码:266404


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山东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


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shandong.gov.cn/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5. 青岛2020年3+4招生的高职院校有哪些?

2020年青岛市“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及录取工作方案
2020-01-02 15:05   审核人:
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天职师大)2020年青岛市“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根据《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号印发)《山东省教育厅》(鲁教学字〔2019〕17号)《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与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津职师大发〔2016〕167号),现对转段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3+4”项目的顺利实施,天职师大与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青岛交通职业学校联合成立“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与青岛市中等职业学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津职师大发〔2016〕167号)。
二、转段考核对象
2020年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青岛交通职业学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过程考核合格的学生。

青岛2020年3+4招生的高职院校有哪些?

6. 2021青岛职业技术学校有哪些专业 有什么专业可选

 青岛职业技术学校有哪些专业?我整理了相关内容,来看一下吧!
     
   青岛职业技术学校有哪些专业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制冷与空调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Qingdao Technical College)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属高职院校,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始建于1951年,前身是青岛教育学院;2002年4月与青岛市职工大学合并,组建成新的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截至2019年10月,学校有黄岛、市南、市北3个校区;设有8个二级学院,开设38个专业;有在职教职工760人,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1800人。

7. 青岛市有哪些学校招生五年制高职

青岛电子学校    






 青岛旅游学校   

 山东轻工工程学校      

 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    







 山东省青岛第二卫生学校    





 青岛华夏职教中心学校    







 青岛市黄岛区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莱西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平度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平度职教中心)    





 青岛商务学校    





 胶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青岛市化工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    



 青岛城市管理职业学校     

 青岛烹饪职业学校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    





 青岛工贸职业学校    

 青岛市房地产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青岛高新职业学校    



 青岛市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青岛市城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青岛市黄岛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黄岛区职教中心)    





 莱西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青岛经济职业学校 

 青岛胶南珠山职业学校    







 青岛海运职业学校    







 青岛市建筑工程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市有哪些学校招生五年制高职

8. 青岛市有哪些学校招生五年制高职

青岛市以下学校招生五年制高职
青岛电子学校青岛旅游学校山东轻工工程学校山东省青岛卫生学校山东省青岛第二卫生学校青岛华夏职教中心学校青岛市黄岛区高级职业技术学校莱西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平度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平度职教中心)青岛商务学校胶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青岛市化工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青岛交通职业学校青岛城市管理职业学校青岛烹饪职业学校青岛财经职业学校青岛工贸职业学校青岛市房地产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青岛高新职业学校青岛市城阳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青岛市城阳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青岛市黄岛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黄岛区职教中心)莱西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青岛经济职业学校青岛胶南珠山职业学校青岛海运职业学校青岛市建筑工程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青岛恒星科技学院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扩展资料
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高职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高等职业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本科教育、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是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培养人才的使命; 同时,高等职业教育也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高层次教育 [1]  。高等职业教育与学科型普通高等教育作为现代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中最主要的两种类型,由于在人才培养的模式、手段、途径、方法以及目的等诸多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使其二者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育人角色,承担着不同的社会功能,亦对受教育者未来的人生发展产生着不同的影响。但是,从客观上说,以技能培训和技术应用为代表的高等职业教育与以文化学习和理论研究为代表的学科型普通高等教育,应该仅仅是教育类型上的区别,而不应存在高低贵贱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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