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股份是龙头吗

2024-05-04 01:53

1. 中元股份是龙头吗

对的。
中元股份:电力二次设备龙头股。回顾近5个交易日,中元股份有3天下跌。期间整体下跌10.18%,最高价为8.2元,最低价为7.75元,总成交量9188.95万手。
2021年第三季度,中元股份毛利率47.71%,净利率11.08%,营收9901万,同比增长-13.87%,归属净利润1258万,同比增长-39.31%,当前总市值33.99亿,动态市盈率70.7倍。
出于战略安全的考虑,认为,北斗系统将逐步取代GPS系统成为电力时间同步装置的信源,广泛应用于电力授时领域。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
针对充换电与国内新能源汽车公司合作事宜的传闻,中元股份(300018.SZ)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予以回应否认,公司方面表示:智能电网领域,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系统智能化记录分析、时间同步、变电站综合自动化和配网自动化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
公司智能电网产品广泛应用于电网建设、电源建设、配网建设、用户工程建设及其技术改造等。公司未与国内新能源汽车公司合作。
而此前,中元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批复到期失效。

中元股份是龙头吗

2. 大元股份重组咋样了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泓泽”)与郭文军先生于2011年11月27日达成《关于阿拉善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大漠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
按照协议约定,上海泓泽需在《补充协议之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11年12月2日前)将首笔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叁亿元整支付给郭文军先生,同时《补充协议之二 》生效。到目前为止,上海泓泽尚未向郭文军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三亿元,导致《补充协议之二 》没有生效。
12月5日,公司收到郭文军先生发给上海泓泽的“关于终止《补充协议之二》的函”,函件主要内容为:
“1、鉴于《补充协议 2》(指“《补充协议之二 》”,下同)因贵公司原因未生效,我方决定从即日起终止《补充协议 2》的履行;
2、要求贵公司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1)》规定的各项义务;
3、要求贵公司在接到本函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26.5亿元股权转让款及逾期付款利息(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给付我方;
4、若贵公司未能在我方限定的时间内将26.5亿元股权转让款及利息支付完毕,我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诉讼等)要求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1)》规定的各项义务;
5、我方继续保留追究贵公司违约责任的权利。”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从2011年12月6日起复牌,同时,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三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前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3. 中元股份停牌原因

中元股份停牌原因是中元股份筹划控制权变更。实际控制人之一尹健出具的《关于筹划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告知函》,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业、尹健、卢春明、邓志刚、张小波、刘屹、尹力光、陈志兵8位一致行动人)正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的相关事项,具体方案包括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转让、委托部分股份的表决权及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中元股份表示,如交易完成,交易对方将获得2%股份,并获得不高于20.70%的股份表决权,同时上市公司将向交易对方指定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的股份,具体方案以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对方所属行业为新材料行业,不涉及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9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智能电网业务方面,公司主要围绕智能变电站、智能配网、新能源应用研发、制造、销售用户所需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

中元股份停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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