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股一般占多少?

2024-05-17 14:53

1. 经营股一般占多少?

法律分析:
经营者占股的合适比例,由全体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各股东可以根据其出资能力自行协商确定。但作为公司的发起人的,如果是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认购的股份一般不能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营股一般占多少?

2. 经营者占股多少合适

经营者占股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就合适,一般情况下,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确定。但作为公司的发起人的,如果是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认购的股份一般不能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一、股份公司和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股份公司和责任公司的区别是:
1、性质上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经营不仅是资本的结合,更注重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在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其中股份公司中的非上市公司仍然具有一定的合资性;
2、股权表现形式的差异: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权总额不分为等额。股东的股权以认缴的出资比例表示。股东在表决和偿还债务时,以认缴的出资比例享有权利和责任;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股金额相等的股份,由发起人或股东认购并持有。股东的表决权按认购股份计算,每股有表决权;
3、设立方式和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筹集资金,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发行股票或上市。设立流程为:设立公司章程-股东支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外,股份有限公司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复杂:设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并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成立大会-设立登记;
4、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人为发起人。
二、股份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公司住所;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其他。
三、各类公司的设立方式分别是什么?
1、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营业执照占股比例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股份占比办营业执照,两个股份各一半,营业执照可注明股份各占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营业执照占股比例

4. 营业执照占股比例

营业执照股份占比办营业执照,两个股份各一半,营业执照可注明股份各占百分之五十
一、注册资本发行前发行后与发行后有什么区别吗
因为增加了公众股,上市后占的百分比会有所降低。注册资本是要先向政府注册登记。发行股份是当资本登记后而发行的股份,所以发行股份不会超过注册资本。股东须按照所占的股份比例缴足发行股份,而不是按注册资本计算。公司未来需承担的债务责任也是以发行股份来计算的。
二、百分之33个股怎么得
占股百分之三十三说明在该公司的出资比例,将来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享有其他的股东权利。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①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②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③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三、自然人股权转让协议包括的内容是怎样的
自然人股权转让协议包括的内容如下: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
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出让方持股、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
6、股东会决议情况。
7、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必须具体并且有成就的可能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5. 营业执照股份占比有什么用

法律分析:利润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股份占比有什么用

6. 经营者持股人的范围都有谁

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
法律咨询:经营者持股人的范围都有谁
律师回答:
(1)一企一策,因企而定。
(2)企业大范围小,企业小范围可以适当放宽。
(3)主要瞄准企业的主要经营决策者。
(4)一般企业选择的范围:1)董事长、总经理;2)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3)所有的高管人员;4)所有的高管人员及部门经理;5)经营骨干(业务骨干)、技术骨干。
【延伸阅读】
新公司成立经营范围的规定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公司股权变更
一、新三板上市条件标准有哪些?
新三板的上市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涪袱帝惶郜耗佃同顶括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挂牌前总股本不低于500万股。
6、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7、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
新三板上市要求一:主营业务要突出《证券企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企业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规定主办报价券商推荐的园区企业须具备的重要条件之一是:主营业务突出。通常情况下,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应当占到总收入的70%以上,主营业务利润应当占到利润总额的70%以上。业务过于分散对于中小企业挂牌而言,绝对是“减分”事项。比如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旗下有从事文化广告传媒的小规模子企业,这些子企业与企业的主营业务并没有紧密联系,应当对其进行重组,使企业集中于主业。
新三板上市要求二:同业竞争要处理企业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从事的其他业务,有无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是中国证券业协会等主管机构备案审查的重点。具体关注内容包括:同一实际控制人之下是否存在与拟挂牌企业同业竞争的企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兼任实职,财务人员是否在关联企业中兼职;企业改制时,发起人是否将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相关资产、业务全部投入股份企业。
新三板上市要求三:持续经营有保障虽然新三板挂牌条件中并无明确的财务指标要求,对企业是否盈利也无硬性规定,但企业的持续经营要有保障,即企业经营、新三板上市要求六,在所处的细分行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导致注册设立存在瑕疵。新三板上市要求五。这也是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企业改制时。例如,利润并未完全显现,对企业是否盈利也无硬性规定,涉及管理、环保,财务人员是否在关联企业中兼职,人才是核心竞争力,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也是主管机构审核时关注的重点之一,才是万全之策、资产权属、切实规范运作才是根本,都是轻资产的中小科技企业,不广告化。
二、兼并企业如何操作?
企业兼并包括企业合并、营业转让和企业收购三种形式。
1、初步确定兼并方和被兼并方企业。
兼并方和被兼并方企业一般通过产权市场或者直接洽谈的方式予以初步确定。
2、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
企业兼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如果经过兼并,企业改制为非国有制企业,还要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被兼并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政府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
3、资产评估。
企业采取兼并形式进行改制的,必须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资产实施评估。资产评估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和商誉,但是不包括以无形资产对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其他资产。对于非国有投资者兼并企业的,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资产进行评估。
4、确定产权底价。
被兼并企业应当以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合理确定出售底价。并可以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成交价。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但是允许成交价在底价的基础上有一定幅度的浮动,如果浮动价低于评估价的90%,要经过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5、签署兼并协议和转让价款管理。
6、办理产权转让的清算手续和法律手续。
7、权利义务的承担和职工的安置。
对于合并式兼并,兼并企业应当承继被兼并企业的债权和债务。
对于控股式兼并,由于被兼并企业仍然法人主体资格并未消灭,因此,被控股企业的债务,仍由被兼并企业承担。当然,如果控股企业抽逃资金、逃避债务,致使被控股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除外。被兼并方的职工原则上由兼并企业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