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无偿划转税收政策

2024-05-10 00:31

1. 资产无偿划转税收政策

法律分析: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划入或划出一方的国有资产的划转要求资产划入方和划出方都必须是国有产权主体。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应该是整体或者部分国有资产在不同国有产权主体之间的无偿转移。如果划入方或者划出方不属于国有产权主体,则无法适用国有资产划转的办法进行资产转移。譬如,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并已经实行了员工持股计划,股权结构已经多元化、分散化,不再属于单纯的国有独资公司。就目前集团的产权性质来看,已经不能适用资产无偿划转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资产无偿划转税收政策

2. 资产无偿划转税收政策

1.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2..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变化的,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如没有特殊规定,划入方应按照上述规定,确认接受捐赠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一、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二、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无偿划转可行性论证报告一般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被划转企业所处行业情况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规定;2、被划转企业主业情况及与划入、划出方企业主业和发展规划的关系;3、被划转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或有负债情况;4、被划转企业的人员情况。三、股权转让税收政策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是指转让方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如果转让人是个人,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四、增值税的前转与后转分别是什么都是税务转嫁的途径:税负前转,又称顺转。所谓税负前转是指纳税人将已缴纳的税款在经济交易活动中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税负前转是税负转嫁的基本途径,但是税负前转的条件是交易活动必须成功,否则税负则不能转嫁。税负后转,又称逆转。税负前后转区别在于最终负税人不同。税负前转的最终负税人是购买者和消费者,而后转的最终负税人是生产者和供货者。产生税负后转的过程是这样的:商品因纳税等原因引起涨价,从而市场需求减少,这样会迫使生产者和供货者同意降价,其结果税款最终由二者承担,而不由购买者或消费者承担,否则商品则会积压,其后果远比承担税负严重。法律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划入或划出一方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3. 国有资产无偿划拨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是无需可缴纳增值税的。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国有资产无偿划拨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4. 无偿划转固定资产缴纳营业税吗?

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
而你说的固定资产有动产与不动产之分,税法规定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要缴纳营业税。但以下情况暂时免征:
1、离婚财产分割
2、赠与配偶子女父母兄弟的或者直接抚养人和赡养人、继承人。。。

5. 国有企业无偿划转资产是否缴纳营业税,所得税

无偿划转资产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增值税和印花税等税种的处理。
1、企业所得税: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无偿划转在税法上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接受捐赠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基于以上规定,无偿划转资产应被视同捐赠,资产划入方需按照接受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应税收入,计筹缴纳企业所得税;资产划出方应视同销售,按划转资产公充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印花税:涉及产权转移书据就得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文,无偿划转双方应签订无偿划转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四条规定:“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无偿划转资产协议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纳税凭证中,因此,无偿划转协议不交印花税;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的规定,企业因改制签署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企业改制之前签署但尚未施行完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合同,若改制后只需变更施行主体,其他条款没有变化,则之前已贴花的不再重新贴花。若无偿划转能被认定为改制,就可以免税,且相关变更实施主体的合同也不需贴花。所谓的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一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基于以上分析,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如果涉及到产权过户登记的,则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有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均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另外,通过证券交易所无偿划转上市公司股权的印花税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941号),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改组改制而发生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3、营业税营业税及附加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第(一)项规定:“单位和个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和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因此,公司间无偿划转厂房和房屋等不动产资产应按视同销售缴纳5%的营业税,并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4、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指出,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
(1)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2)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因此,公司间无偿划转资产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5、契税
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已经有明确的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对于2012年1月1日后,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文规定之前,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包括房屋赠与,按照3%~5%的税率征收契税。”
6、增值税:必须缴纳增值税
划转固定资产、存货和设备是一种视同销售行为,要缴纳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如果将资产的划转视为资产重组,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国有企业无偿划转资产是否缴纳营业税,所得税

6.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税收政策

1、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2、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变化的,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如没有特殊规定,划入方应按照上述规定,确认接受捐赠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一、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2、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3、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二、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无偿划转可行性论证报告一般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被划转企业所处行业情况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规定;2、被划转企业主业情况及与划入、划出方企业主业和发展规划的关系;3、被划转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或有负债情况;4、被划转企业的人员情况。法律依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

7. 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税务处理

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税务处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印花税等税种的处理。
 
 1、所得税:无偿划转在税法上是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印花税: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如果涉及到产权过户登记的,则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3、增值税:划转固定资产、存货和设备是一种视同销售行为,要缴纳增值税。

企业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税务处理

8. 母子公司无偿划转资产免增值税吗

母子公司无偿划转资产是要缴纳增值税的。
 
 集团内母子公司之间,国有母公司无偿划拨资产给子公司等的业务活动经常发生,母子公司之间的资产权属的转移,从流转税角度分析应交纳增值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母子公司之间无偿划拨资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