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分录及账务处理?

2024-05-12 05:17

1. 房地产会计分录及账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业务有开发前期、开发过程、销售过程等

–––股东投资设立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取得开发土地
借:开发成本[相当于生产成本科目]
   贷: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
–––支付各种前期工程费用(包括向政府部门交的各项规费)
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
–––支付施工企业建安工程费用
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预付账款等
–––与开发项目有关的管理费用,现场管理组织方面的费用,
借:间接费用[相当于制造费用科目]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帐款等
–––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银行借款利息
(开发产品完工前)
借: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
(开发产品完工结算后)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开发间接费按一定比例分摊给各成本对象
借:开发成本
   贷:间接费用
–––完工决算结转成本
借:开发产品[相当于产成品科目]
   贷:开发成本

销售工程、预收款过程、销售成本利润核算等与一般企业相同。

以上是一般的核算过程,如果有什么具体的问题可以追问

房地产会计分录及账务处理?

2. 房地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谢谢!!!

房地产会计要怎么做帐?

3. 房地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谢谢!!!

房地产的
会计分录
怎么做,谢谢!
按揭款和收首期的帐务处理是一样的;按揭是客户与银行的借贷关系,与房地产
企业财务
帐务处理无关系
1.
房地产企业
预收房款做:
借;银行存款
10
万
贷:预收房款-***10万
2.在1月30必须20万:
借;银行存款
20
万
贷:预收房款-***20万

房地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谢谢!!!

4. 房地产会计相关分录????

资产类:现金、银行、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包括: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开发产品等)、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值产净值等)、无形资产等。
负债类: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长期负债等。
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
开发成本:开发前期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等。
管理费、销售费、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 
应该在网上多找找。

5. 房地产需要用到的会计分录

1、房地产建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原材料
2、房地产开发:
借:开发产品
贷:在建工程
3、房地产出售:
借:银行存款
贷:开发产品
4、房地产租赁: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开发产品

扩展资料:
依据《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关于计量确认的规定:
第七条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一)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二)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三)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第八条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六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本准则第六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投资性房地产

房地产需要用到的会计分录

6.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分录?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会计分录:
  1、资产类主要会计科目核算:
  (1)现金
  从银行提取现金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支取现金或是预支现金
  借:其他应收账——XX
  成本类或材料类科目
  贷:现金

  (2)银行存款

  (3)应收账款:主要是核算在开发经营过程中,转让和销售开发产品,提供出租房屋和提供劳务,而向购买、接受和租用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
  ①出售租赁商品房而应收取的未收到的款项(所附原始单据:购方协议销售发票或出租发票)
  借:应收账款——XX公司或个人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②出让材料而应收取的未收款项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贷:其他业务收入
  收回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坏账准备: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而计提的坏账损失,主要有两种核算方法:一种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
  提取坏账准备金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收回已转销的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5)应收票据: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转让、销售开发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销售商品房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借:应收票据——XX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商业汇票到期:
  若为无息商业汇票(所附单据:销售发票、双方协议)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若为有息商业汇票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XX公司
  财务费用

  (6)预付账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合同预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分别设置“预付承包单位款”和“预付供应单位款”两个明细科目。
  ①预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所附单据:付款申请书、付款单)
  借:预付账款——预付承包单位款
  贷:银行存款
  拔付承包单位抵作备料款的材料
  借:预付账款——预付承包单位款
  贷:库存材料
  企业与承包单位按月或是按季进行工程结算时(所附单据:工程价款结算单)
  借:开发成本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同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回预付的工程款和备料款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贷:预付账款——预付承包单位款
  用银行存款补付余额
  借: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贷:银行存款
  ②预付给供应商的材料价款
  借:预付账款——预付供应单位款
  贷:银行存款
  材料验收入库,用预付款抵扣应付款
  借: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
  贷:预付账款——预付供应单位款
  用银行存款补付余额
  借: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
  贷:银行存款

  (7)物资采购:主要是核算企业购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包括购入材料设备的买价、运杂费、流通坏节的税金,月终分配的采购保管费和材料成本差异。
  (8)采购保管费:主要核算采购保管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办公费、交通差旅费、折旧费、维修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等
  (9)材料成本差异:主要用来核算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
  (10)库存材料:用来核算各种为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11) 库存设备:用来核算企业用于开发工程的各种库存设备的实际成本
  ①购入设备,支付买价、代垫的运杂费、采保费(所附凭证:代垫费用交付单、销售发票、付款单)
  借:物资采购——设备采购
  贷:银行存款
  计算与分配的采保费(所附凭证:计算的采保费用固定表格)
  借:物资采购——设备采购
  贷:采购保管费
  采购保管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采购保管费的实际分配率=材料实际发生的采保费/本月购入材料实际发生的买价和运杂费
  某种物资应分摊的采购保管费=实际买价和运杂费*分配率
  材料验收入库(所附单据:入为单、设备管理单)
  借:库存设备
  贷:物资采购
  ②订购设备与材料,所发生的买价与动杂费、税款(所附单据:购货发票、提货单、银行单据、运输费单据)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设备到达验收入库
  借:物资采购——设备采购
  贷:应付账款——应付购货款
  冲减预付的设备货款
  借:应付账款——应付供货款
  贷:预付账款
  支付余下应付的设备材料采购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③设备和材料发出,领用设备进行安装,用作房屋建设(所附凭据:发出材料汇总表、设备出库单)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库存设备
  销售积压设备(所附单据:设备出库单、银行单据、销售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库存设备

  (12)委托加工材料:主要是核算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应与加工单位签订加工合同。
  发出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加工完后验收入库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银行存款
  借:库存材料——XX材料
  贷:委托加工材料

  (13)低值易耗品:是指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劳动材料。如:工具、器具、玻璃器皿等
  自营工程领用生产工具,一次性摊销计入成本费用
  借:开发间接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仓库领用工具一批,用五五摊销法:
  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借:采购保管费
  贷:待摊费用

  (14)开发产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开发过程并验收合格,可以按照合同的条件移交购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包括开发完工的建设场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等
  企业开发的产品,在竣工验收时
  借:开发产品
  贷:开发成本
  对外销售转让的开发产品,月份终了按时结转开发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15)分期开发产品:应根据分期销售合同进行结算,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备查账”。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分期收款开发产品

  (16)出租开发产品:是指利用开发完成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商业性出租的一种经营活动。主要是通过收取租金的形式实现的。应下设“出租产品”“出租产品摊销”两个明细科目
  出租土地或是房屋时
  借: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
  贷:开发产品
  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周转房:是指企业用于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下设“在用周转房”和“周转房摊销”两个明细科目
  开发的用于安装居于拆迁的周转房,按实际搭建的成本
  借:周转房——在用周转房
  贷:开发产品——房屋
  按月计提的周转房摊销
  借:开发成本或开发间接费用
  贷:周转房——周转房摊销
  其间发生的维修费用,如果金额不大
  借:开发成本或开发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
  如果金额较大的
  借: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最后再分次摊入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18)固定资产
  ①购入的固定资产(所附原始凭证:运杂费专用发票、现金支出凭单、银行单据、购货发票等)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贷:银行存款
  支付安装费用
  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贷:银行存款
  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②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所附单据:移交使用单、工程结算单)
  支付的土地征用费及堪设计费
  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贷:银行存款
  领用材料时
  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贷:库存材料
  分配建筑工人工资和福利费
  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贷: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完毕建筑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③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所附单据:投资证明、合同)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
  累计折旧
  ④改扩建的固定资产(所附单据:扩建通知单)
  借: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生产生用固定资产
  残料变卖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支付扩建工程款时
  借: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贷:银行存款
  工程竣工时(所附单据:工程竣工结算单)
  借: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购建支出
  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

  (19)无形资产: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
  2、负债的主要会计科目的核算
  (1)应付账款: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支付给承包单位转来的工程价款结算预支单
  借:开发成本
  贷:应付账款
  以预支款抵冲应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预付账款
  补付其余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预收账款:按照规定合同或协议向购房单位或个人收取的购房定金。以及代建工程收取的代建工程款
  收到预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代建工程款
  提交工程价款结算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预收账款——预收代建工程款
  贷:应收账款
  收回全部余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应付工资
  开出现金支票,发放工资
  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结转代扣款项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代扣水电费
  代扣房租
  月末分配工资费用
  借:开发成本(建安)
  开发间接费用(开发项目现场)
  销售用费(销售机构)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部门)
  采购保管费(采购部门)
  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长期放假员工)
  应付福利费(医务人员)

  (4)应付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
  借:开发成本(建安)
  开发间接费用(开发项目现场)
  销售用费(销售机构)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部门)
  采购保管费(采购部门)
  贷:应付福利费
  用现金支付福利费时
  借: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

  (5)应交税金:核算应向国家交纳的各项税金,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调节税、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各种税种)
  月末按照实现的经营收入计算应交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月末按照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计算出应交纳的税金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月末如按规定计算当月应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房产税
  ——车船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
  月末计算的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实际交纳的税金
  借:应交税金——XX税
  贷:银行存款

  (6)其他应交款:核算向国家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以及其他应交款
  月末按规定提取教育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3、成本、费用主要会计科目核算
  (1) 开发成本:如能确定核算对象的,直接计入“开发成本”,主要包括: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前期工程费(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测绘、“三通一平”);基础设施费(小区道路建设、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居委会、派出所、幼儿园、消防、锅炉房、水塔、自行车棚、公共厕所等设施支出),分别设置“土地开发”与“配套设施开发”“房屋开发”设置二级明细。可根据上述六项来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①开发土地成本费用: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XX公司
  分配开发的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结转开发土地成本费用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开发成本——土地开发。
  ②配套设施开发
  计算公式:
  某项开发产品预提配套设施开发费=该项开发产品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配套设施预提率
  配套设施费预提率=该配套设施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应负担该设施开发产品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100%
  发生的配套设施费用(自用的建筑场地的开发)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开发产品
  支付的配套设施开发费用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银行存款
  同时领用库存设备或是材料开发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库存设备或库存材料
  分配应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结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③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能够分清对象的)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银行存款
  ④开发房屋建筑的施工方式主要有“出包”、“自营”两种
  出包给外单位进行施工建造(根据提出的已完工程月报或是价款结算单)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自已组织施工的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应付工资
  库存材料或设备
  ⑤代建工程开发成本:是指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
  企业发生的各项代建工程费用支出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
  贷:银行存款
  或库存材料
  或现金
  结转开发的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工程竣工后结转成本
  借:开发成本——代建工程
  贷: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
  移交委托单位后,根据移交手续
  借:主营业务成本——代建工程结算成本
  贷:开发成本——代建工程


  (2)开发间接费用:所属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用、折旧费用、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
  发生的间接费用时
  借:开发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
  或应付工资
  分配开发的间接费用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贷:开发间接费用
  竣工房屋开发成本的结转
  借:开发产品——房屋
  贷:开发成本——房屋开发

  (3)管理费用:是指开发企业的行政管理疗门为管理和组织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4)财务费用:包括开发经营期产的利息净支出、汇兑损益、调剂外汇手续用、金融机构手续费用

  (5)销售费用:为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产品销售之前的改装修复费、不品看护费、水电费、采暖费;产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宣传费、展览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的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经常费用
  发生的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或应付账款
  4、收入、利润的主要会计科目核算
  (1)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的实现与价款结算时间上的不一致,我们应该分开计算
  ①在实现营业收入同时收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②营业收入实现前,价款收取后的。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③预收价款时,待开发完工后再移交使用的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移交使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预收账款
  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④以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时,应以当期收到的金额确认为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售后服务收入、材料转让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开形资产转让收入
  借:银行存款
  或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3)主营业务成本:一般本科目期末无余额
  转让或是销售开发产品成本的结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如分期开发产品的,应与收入相配比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分期收款开发产品

  (4)其他业务支出

  (5)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计提本月份主营业务应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土地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月末按照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计算出应交纳的税金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7. 房地产的会计科目

库存现金
人民币
银行存款
人民币
其他货币资金
外埠存款
银行本票
银行汇票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其他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单位往来
个人往来
社保基金
应收补贴款
坏账准备
材料采购
在途物资
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委托加工物资
周转材料
包装物
低值易耗品
存货跌价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应收款
未实现融资收益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
房屋
生产用房屋
非生产用房屋
建筑物
通用设备
电子设备
办公家具
厨房设备
其他设备
专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累计折旧
房屋
生产用房屋
非生产用房屋
建筑物
通用设备
电子设备
办公家具
厨房设备
其他设备
专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专用材料
专用设备
专用工具及器具
其他
固定资产清理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
土地
软件
专用权等
经营权
其他
累计摊销
土地
软件
专用权等
经营权
其他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商誉
商誉减值准备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待处理财产损溢
短期借款
人民币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其他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及附加
工资
基本工资
其他工资
奖金
月度奖
其他奖
年终奖
各项津贴
职工福利
过节费
职工慰问费
午餐费
体检费
各种活动费
住房补贴
其他
社会保险费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外商投资企业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其他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
应交消费税
应交营业税
应交所得税
应交资源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使用税
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交印花税
教育费附加
其他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单位往来
个人往来
社保基金
其他
递延收益
长期借款
人民币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股本)
已归还投资
资本公积
资本(或股本)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本年利润
利润分配
其他转入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应付优先股股利
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盈余公积补亏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未分配利润
库存股
开发成本
开发成本\上年转入
制造费用
劳务成本
研发支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土地销售
主营业务收入\房屋销售
主营业务收入\房屋销售\协鑫一
主营业务收入\房屋销售\协鑫二
主营业务收入结转
利息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
其他业务收入结转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土地销售
主营业务成本\房屋销售

房地产的会计科目

8. 房地产会计

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和涉及税目
  一、房地产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
  1、营业税:税率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
  计算公式:
  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3%。
  4、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 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5、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
  6、所得税
  (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2)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税税率
  (3)如果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4)所得税税率:
  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房产税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8、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9、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经济收益,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二、房地产企业的账务处理
  给你提供一份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费共有11种(11税1费)
  税: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费:教育费附加
  一、营业税
  1.转让不动产
  销售房屋要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赠送的空调、家具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若房屋包括空调等附属设施,则空调包括在房款内,不需要单独计缴增值税。
  2.房屋租赁(出租)
  属于服务业——租赁业
  3.房地产销售公司买断商品房出售
  超过买断价格外的收入作为手续费收入,按“营业税--服务业”
  缴纳营业税
  4.单位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他人
  视同销售不动产
  5.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
  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6.纳税人自建后销售房屋
  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税;如纳税人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二、增值税
  销售房屋的同时赠送空调、家具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
  (一)一般规定
  1.出售——征
  包括三种情况:
  (1)出售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
  (3)存量房地产买卖
  其中对于(2)新建房地产转让(出售)的扣除项目: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②房地产开发成本
  ③房地产开发费用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⑤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对于(3)对于存量房地产转让的扣除项目
  ①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②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③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2.房地产抵押
  (1)抵押期——不征;
  (2)抵押期满偿还债务本息——不征;
  (3)抵押期满,不能偿还债务,而以房地产抵债——征。
  3.房地产交换
  单位之间换房,有收入的,征;
  4.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房地产清算)
  5.合作建房
  建成后自用——不征;
  建成后转让——征。
  6.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暂免。
  7.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8.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产生转移——不征收(清算时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2.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3.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①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②清算所附送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核定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
  ③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
  A.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
  B.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
  C.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④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不得扣除。
  ⑤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所占比例等合理方法,计算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四、房产税
  1.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2.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的,其用地是否给予缓征或减征、免征照顾,可由地方税务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六、契税(承受方)
  1.企业公司制改造
  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企业股权重组——不征
  3.企业合并——免征
  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4.企业分立——不征
  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5.企业出售
  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6.企业关闭、破产
  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7.房屋的附属设施
  对于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征收契税,不涉及的,不征。
  七、企业所得税
  (一)预缴企业所得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据实分季(或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对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
  (二)预计利润率
  1.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
  (1)位于省、市、县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20%;
  (2)位于地级市、地区、盟、州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
  (3)位于省、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
  2.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不得低于3%。
  八、个人所得税
  1.职工(高管)工薪(取得的一次性的奖金)
  2.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按劳动报酬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九、印花税
  1.财产(房屋)租赁合同——1‰。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力转移合同。
  3.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其他账簿——每件5元。
  4.领受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每件5元。
  十、城市维护建设税
  以营业税、增值税(赠送空调需要视力同销售征增值税)等为基数
  十一、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生产建设,按占用面积征税。
  十二、教育费附加
  同城市维护建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