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债券的简介

2024-05-05 11:54

1. 熊猫债券的简介

国际债券一般可以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两种。外国债券是指某一国借款人在本国以外的某一国家发行以该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欧洲债券是指借款人在本国境外市场发行的,不以发行市场所在国的货币为面值的国际债券。此次国外开发机构获准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又称“熊猫债券”)属于外国债券。这在我国债券市场是史无前例的,可以说是我国债券对外开放过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熊猫债券”是指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在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根据国际惯例,国外金融机构在一国发行债券时,一般以该国最具特征的吉祥物命名。据此,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将国际多边金融机构首次在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命名为“熊猫债券”。

熊猫债券的简介

2. 熊猫债券的信息

2005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IFC)和亚洲开发银行(ADB)分别获准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这一新闻也引起了广泛的市场反响。按照央行的说法,这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也是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和有益尝试。熊猫债券是一种外国债券。那么,为什么像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国内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债券被称之为“熊猫债券”呢?简单地说,熊猫债券就是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在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也就是一种外国债券。外国债券是指外国筹资者在一个国家国内市场以发行所在国货币为面值的一种债务工具。如IBM公司在日本发行的债券被称之为“武士债券”,英国天然气公司在美国发行的债券被称之为“扬基债券”,还有英国的“猛犬债券”和西班牙的“斗牛士债券”等。所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将国际多边金融机构首次在华发行地人民币债券命名为“熊猫债券”。一般来讲,与国内市场债券相比,大多数国家对外国债券的监管更加严密,如对外国债券的票面利率、期限设计及筹资者信誉等条款都设立制度以加以限制,目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因为,外国债券的投资者大都是债券发行所在国的机构或居民。所以,在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发行熊猫债券之前,央行联手财政部、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

3. 熊猫债券的市场

熊猫债券市场的另一个主要参与者——海外私人机构而言,发行人民币债券则更多取决于发债目的。根据过去的管理办法,熊猫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不得换成外汇转移至境外,因此熊猫债券对外汇资产以及资金的流出、流入并不会产生影响。就算此管理办法开放,基于风险管理的立场,最可能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海外机构仍是在中国有大量现金流收入的海外企业(比如外资零售业或在中国承担大型工程项目的企业)、推动中国境内杠杆式收购的大型国际私募基金、或希望快速拓展中国境内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它们将发债所得的人民币用于购买美元的机会并不高,因此降低了熊猫债券市场缓解外汇储备过剩压力的功能。此外,还可以用数据和海外机构本币债券市场十分成熟的邻国——日本做为佐证。有趣的是,日本当年也是为了缓解外汇储备压力而发展“武士债券”市场。日本已推动武士债券市场超过17年,年度发债总额从1991年的7541亿日圆增长到2007年的2.2万亿日圆(合193亿美元)——相对于日本外汇储备十分有限。而当前中国拥有全球第一的、近两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2008年增加的美元储备即达到4178亿美元。假如参考日本武士债券的发展速度,以熊猫债券解决中国外汇储备过剩问题未免缓不济急。考虑到未来几年的全球经济低迷,短期内海外私人机构参与熊猫债券的数量也不会太多。除日本外的亚洲市场的固定收益(债券)市场仍在发展初期;尽管香港过去几年大力推动,其债券市场的发展仍未见到显著成绩。这与区域市场企业的发展状态、机构投资者的数量与质量、商业银行竞争力、金融市场架构以及其他相关参与者的发展息息相关。

熊猫债券的市场

4. 熊猫债券的介绍

熊猫债券(2005年9月28日,国际多边金融机构首次获准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将首发债券命名为“熊猫债券”)也即是,境外机构在中国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它与日本的“武士债券”、美国的“扬基债券”统属于外国债券的一种。

5. 熊猫债发行主体要求

《办法》首次明确了境外机构发行熊猫债的实质条件,具体包括:
外国政府类机构、国际开发机构应具备债券发行经验和良好的债务偿付能力;
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发行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1)实际缴纳资本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3)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三年连续盈利;(4)具备债券发行经验和良好的债务偿付能力;(5)受到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主要风险监管指标符合金融监管当局规定。
对于境外非金融机构法人,目前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要求。
   

熊猫债发行主体要求

6. 熊猫债券指的是在中国发行的

熊猫债券就是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在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也就是一种外国债券。根据国际惯例,国外金融机构在一国发行债券时,一般以该国最具特征的吉祥物命名。据此,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将国际多边金融机构首次在华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命名为“熊猫债券”。熊猫债券(2005年9月28日,国际多边金融机构首次获准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将首发债券命名为“熊猫债券”)也即是,境外机构在中国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它与日本的“武士债券”、美国的“扬基债券”统属于外国债券的一种。熊猫债券市场的另一个主要参与者——海外私人机构而言,发行人民币债券则更多取决于发债目的。

7. 熊猫债有几类发行人

 1、超主权政府实体:超主权政府实体是指某区域内各主权政府联合创建的机构,例如亚洲开发银行;
  2、主权政府:主权政府是熊猫债发行实体之一,例如韩国政府与加拿大不列颠省;
  3、企业:部分境外企业也参与发行熊猫债,例如中国银行(香港)与戴姆勒。
  熊猫债的含义    
  熊猫债的本质是一种外国债券,由境外机构或者政府在中国大陆金融交易市场中发行,以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外国债券命名的方式一般是以发行地国家最具标志性的吉祥物命名,所以在中国大陆称为“熊猫债”。中国大陆的熊猫债根据不同的发行主体可以简单分为三类,超主权政府实体发行、主权政府发行以及企业发行。这三种不同的发行主体所适用的评级方法也不相同。熊猫债属于在岸人民币债券,其优点是风险低,收益稳定,深受境外机构关注。

熊猫债有几类发行人

8. 熊猫债券是指

  熊猫债券说的是中国境外的机构在中国发行的债券。国际上规定,如果境外的机构要在某一个国家发行债券时,需要以该国家最具有象征的吉祥物命名,所以境外机构在中国发行的债券被命名为 “熊猫债券”。熊猫债券和美国的“扬基债券”以及日本的“武士债券”属于同一种性质,都是外国债券。
   熊猫债券介绍           
  熊猫债券属于外国债券的一种,并且熊猫债券的发行利率需要按照同期限金融债券的收益率水平确定。熊猫债券的发行促进了中国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为债券在国际上的发展提供了先进管理技术,有效帮助了国家解决对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比重底下的问题,国际开发机构在中国发行债券并给予贷款支持中国企业,帮助国家降低了企业贷款的汇率风险。熊猫债券的发行显示出中国于放开资本项目管制进程里迈出了重要的一部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