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烟台市公积金缴纳标准

2024-05-04 23:43

1. 2022年烟台市公积金缴纳标准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所有单位。      二、调整内容      (一)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二)2022年6月30日前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标准为:最高缴存基数22085元;最低缴存基数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1900元,市直及其他区市2100元。      三、调整程序      各缴存单位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拷取缴存基数调整表,核定后报盘申报,同时提供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表。      已开通网上营业厅业务的单位可在网上营业厅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如实核定。2022年度基数调整可在1月或7月办理(有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的建议7月统一调整),1月办理时间开放至2月底,7月办理时间开放至8月底。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在1月已申报调整的单位,在7月只能进行最高最低基数的调整,且只能在柜台申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保留至整数位。      (三)各单位核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单位申报的纸质基数调整表应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职工无法签字的,单位需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认/调整承诺函》(登录网址http://gjj.yantai.gov.cn/下载)。职工对本人已签字确认的基数提出异议,中心不予受理;单位未提供职工签字的基数调整表,仅提供基数调整承诺函的,若职工投诉未按规定基数缴存,由单位负责调解。      (四)在办理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各单位应认真核对本单位和职工的基本信息,信息有误或已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更。

2022年烟台市公积金缴纳标准

2. 2022年山东烟台市直单位公积金缴费比例

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企业缴纳7%,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农民合同制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企业缴纳比例在0.6%~2%之间(一类行业为0.6%、二类行业为1.1%、三类行业为2.0%),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企业缴纳1%,个人不缴纳。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烟台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能低于6%,不能高于12%。

【补充说明】

度烟台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最低、最高缴费基数暂不调整,企业可继续按照度的缴费基数进行申报。社保局相关人士介绍,“我市最低缴费基数暂定为每月2129元,最高缴费基数暂定为每月10643元。待山东省统计局公布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将按规定只对最低和最高基数进行调整。”

据专家介绍,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由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其中上年度全省在岗职【摘要】
2022年山东烟台市直单位公积金缴费比例【提问】
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企业缴纳7%,个人缴纳2%;失业保险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农民合同制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企业缴纳比例在0.6%~2%之间(一类行业为0.6%、二类行业为1.1%、三类行业为2.0%),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企业缴纳1%,个人不缴纳。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烟台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能低于6%,不能高于12%。

【补充说明】

度烟台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最低、最高缴费基数暂不调整,企业可继续按照度的缴费基数进行申报。社保局相关人士介绍,“我市最低缴费基数暂定为每月2129元,最高缴费基数暂定为每月10643元。待山东省统计局公布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后,将按规定只对最低和最高基数进行调整。”

据专家介绍,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由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其中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回答】

3. 2020年烟台公积金比例单位和个人,烟台公积金个人缴费比例解读

 一、烟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职工本人和单位分别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不低于6%,最高不高于12%。
  二、烟台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是多少?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应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烟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年度调整时,缴存基数以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个人缴存公积金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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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公积金比例单位和个人,烟台公积金个人缴费比例解读

4. 烟台公积金缴费基数2022

法律分析:具体要看各地不同的政策和企业及个人的比例。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与个人的缴费比例在8%至12%之间。按2000元确定缴费基数的,按8%缴纳。然后企业和个人每人交160元,每月加起来就是320元的公积金。公积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金额”等于“上月工资平均值”乘以“住房公积金比例”。按照规定,一般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最低是8%,但是职工个人也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企业约定缴纳公积金高于8%,只要不超过12%即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烟台公积金缴费基数2022

《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与个人的缴费比例在8%至12%之间。按2000元确定缴费基数的,按8%缴纳。然后企业和个人每人交160元,每月加起来就是320元的公积金。公积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金额”等于“上月工资平均值”乘以“住房公积金比例”。按照规定,一般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最低是8%,但是职工个人也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企业约定缴纳公积金高于8%,只要不超过12%即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所有单位。  二、调整内容  (一)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二)2022年6月30日前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标准为:最高缴存基数22085元;最低缴存基数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1900元,市直及其他区市2100元。 三、调整程序  各缴存单位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拷取缴存基数调整表,核定后报盘申报,同时提供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表。  已开通网上营业厅业务的单位可在网上营业厅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如实核定。2022年度基数调整可在1月或7月办理(有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的建议7月统一调整),1月办理时间开放至2月底,7月办理时间开放至8月底。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在1月已申报调整的单位,在7月只能进行最高最低基数的调整,且只能在柜台申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保留至整数位。  (三)各单位核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单位申报的纸质基数调整表应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职工无法签字的,单位需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认/调整承诺函》(登录网址http://gjj.yantai.gov.cn/下载)。职工对本人已签字确认的基数提出异议,中心不予受理;单位未提供职工签字的基数调整表,仅提供基数调整承诺函的,若职工投诉未按规定基数缴存,由单位负责调解。  (四)在办理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各单位应认真核对本单位和职工的基本信息,信息有误或已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烟台公积金缴费基数2022

6. 烟台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度烟台市对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2020年烟台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基数你知道吗?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烟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呢      2020 年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 20570 元。      二、2020年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为 1730 元;市直及其他市区均为1910 元。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仅适用于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发放工资的职工。      烟住〔2020〕13号:关于确定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等情况,现将 2020 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通知如下:      一、2020 年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 20570 元。      二、2020年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为 1730 元;市直及其他市区均为1910 元。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仅适用于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发放工资的职工。      三、2020 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 2020年7月1日至 2021年 6月30日。      各单位核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职工无法签字的,单位需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认/ 调整承诺函。未按规定口径进行缴存基数调整,如职工提出异议的,由单位负责处理。

7. 烟台公积金缴费基数2022

《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与个人的缴费比例在8%至12%之间。按2000元确定缴费基数的,按8%缴纳。然后企业和个人每人交160元,每月加起来就是320元的公积金。公积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金额”等于“上月工资平均值”乘以“住房公积金比例”。按照规定,一般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最低是8%,但是职工个人也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企业约定缴纳公积金高于8%,只要不超过12%即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所有单位。  二、调整内容  (一)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  (二)2022年6月30日前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标准为:最高缴存基数22085元;最低缴存基数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1900元,市直及其他区市2100元。 三、调整程序  各缴存单位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拷取缴存基数调整表,核定后报盘申报,同时提供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表。  已开通网上营业厅业务的单位可在网上营业厅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如实核定。2022年度基数调整可在1月或7月办理(有最高最低缴存基数的建议7月统一调整),1月办理时间开放至2月底,7月办理时间开放至8月底。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在1月已申报调整的单位,在7月只能进行最高最低基数的调整,且只能在柜台申报。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保留至整数位。  (三)各单位核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单位申报的纸质基数调整表应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职工无法签字的,单位需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认/调整承诺函》(登录网址http://gjj.yantai.gov.cn/下载)。职工对本人已签字确认的基数提出异议,中心不予受理;单位未提供职工签字的基数调整表,仅提供基数调整承诺函的,若职工投诉未按规定基数缴存,由单位负责调解。  (四)在办理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各单位应认真核对本单位和职工的基本信息,信息有误或已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烟台公积金缴费基数2022

8. 烟台公积金缴费基数2022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于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等情况,现将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通知如下:      一、 2022年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24142元。      二、2022年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莱阳市、栖霞市、 海阳市1900元, 市直及其他区市2100元。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仅适用于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发放工资的职工。      2022 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各单位核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告知职工本人,并均需填制纸质基数调整表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职工无法签字的,单位需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认/调整承诺函》(登录网址下载)。职工对本人已签字确认的基数提出异议,中心不予受理;单位未提供职工签字的基数调整表,仅提供基数调整承诺函的, 若职工投诉未按规定基数缴存, 由单位负责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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