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价值是什么?

2024-05-09 06:33

1. 社会价值是什么?

三字经:“五常”是中国社会价值的核心,你知道是什么吗?

社会价值是什么?

2. 如何理解人生的价值对于社会的贡献

人生价值是指人生对社会所具有的意义和作用,它包括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人生价值表明的是个人和他人、集体、社会的一种关系,当作为价值主体时他有要求他人、集体、社会来满足自己需要的属性,这时就形成了“自我价值”;当作为价值客体时,他又有满足他人、集体、社会需要的属性,这是就产生了“社会价值”。人生价值具有二重性,就是由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组成的。 

 
    
自我价值主要是指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也即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社会对个人或自己对自己作为人的存在的一种肯定关系,它是个人和社会、他人关系的一个方面。也就是说,自我价值是个人人生活动对自身的意义,它表现为自我物质、精神需要的满足。有人认为,在发达国家,财富被看作是个人价值的主要标志,金钱、名望和功业是衡量人的自我价值的三种主要单位。无论你的理想是为了金钱、名望还是功业,只要是合法发展,并符合民族利益,就是好的;反之,如果违法或违背民族利益,就是不可取的。这种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人生价值离不开自我价值的实现,过去在很多场合下不重视个人的自我价值,否定自我价值的作用,结果也损害了整体的社会价值。不管能否成功,为实现自我价值而奋斗本身就能给人带来大量的快乐,而成功更使人欣喜。例如,当你在球赛上取胜时,当你取得博士学位时,当你买到一所宽敞的住房时,当你评上盼望已久的职称时,当你荣获发明奖时,当你由于自己的成就而成为名人时,当你成为县长、市长时……都会体会到无法言述的快感,这种快感令人回味无穷,成为人生最大的精神财富之一。在发达国家,人们宁可奋斗而失败,也不愿过安稳而普通的日子,更不会忍受贫穷的日子。正是这种不甘平凡与贫困的精神促使他们努力奋斗,这对促进发达民族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值得我们借鉴。 


  
 社会价值主要是指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也即是指个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为满足社会或他人物质的、精神的需要所作出的贡献和所承担的责任,它是个人和社会、他人关系的又一个重要方面。也就是说,社会价值是个人人生活动对他人、集体和社会的意义,它表现为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人生最根本的意义在于它的社会价值,满足个人需要,要靠社会,靠他人,但一个人越少依赖他人和社会,越少向外索取,越是靠自己的努力来实现自己的追求,丰富和提高自己,才越有自我价值,而且,也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实现人生的社会价值。个人实现的社会价值越大,对民族的贡献就越大,反之,个人所实现的社会价值越小,对民族的贡献就越小。只要大多数国民都能实现较大的社会价值,民族才可以走向发达。所以,每个人都要认清自我的位置,在此基础上找到自我的归宿,置身于阶级、民族、国家和人类的进步事业之中,成为一个“大我”。这样,就如涓涓细流汇入大海,能获得不竭的生命源泉、无穷的力量,从而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充分的实现。 


    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是不可分割的。自我价值是社会价值的必要前提,社会价值是自我价值的外在体现,人的价值是权利和义务、享受和奉献、消耗和创造的统一。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相比较,应该说社会价值的首要的。因为:社会价值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社会财富靠每个人的劳动去创造,个人作为社会大家庭的一员,应为社会和他人尽到一定的责任,承担一定的义务,多作自己的贡献;社会价值是自我价值的根本标志,一个人自我价值的实现取决于他对社会所作的贡献;社会价值(即个人对社会的贡献)还是个人需要得到满足的条件。所以,只有对社会做出贡献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人生。

3. 我希望能够不断地在工作中寻找乐趣,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同时也为自己带来更多的成就感和喜悦 求日语翻译。。

仕事をしながら仕事の楽しみを探し、社会に対する価値を创造すると同时に、自分にもより多くの成功感と喜びを感じることができると、それが私の希望で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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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价值权威性分配什么意思

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权威性价值分配说”:政治是“为社会作出和执行权威性分配(具有约束力的决策)的行为或交往。”
    什么是政治?伊斯顿说:“政治是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简短精辟的一句话至少包含了三层意思:第一,什么是社会价值,也就是分配什么的问题,哪些东西是可以、需要和能够分配的;第二,怎么分配,也就是分配的方法问题,分配的规则、分配的依据是什么;第三,怎样分配才权威,也就是分配获得社会认可的问题,分配必须获得社会成员全体或是绝大部分尊重、遵守,应该包括权威的获得,权威的维持,当然也包括权威的与时俱进。
  什么是环境价值?以往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认知和分析的不够,总以为人类生存的环境是天然的,是会永远以不变的清洁、纯净状态为人类活动提供保障的,而资源也会永远富足,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于是,环境被肆意污染,资源被无节制地索取。长此以往,危机来临了,残酷的事实表明,人类生存的环境承受能力已近极限,资源日益匮乏。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人们还没有认识到环境的价值。环境有其自然属性,也有其社会属性,环境是资源,资源是商品,商品有价值,因此,环境既是资源又是资本。环境价值的内涵至少应该包含三层含义:第一,人们应该有享受清洁优美生存环境的权益;第二,人们有使用环境容量,利用环境自净和自我修复能力来从事生产、生活的权益;第三,人们有投资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而获得收益、回报的权益。
  伊斯顿所说的“政治是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其“社会价值”的内容应该是非常宽泛、全面的,包括财富、资源、地位、荣誉、权力、权利等,几乎可以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而包括了自然的某些方面。环境价值是社会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某种程度上决定和左右着其他的很多社会价值。比如说,由于人类对自然环境的认识不断全面和深刻,社会生产力得到了发展;人们对自然环境承受能力的判断准确性不够,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从而必须停下或者放慢快速创造社会价值的步伐,等等,这都说明了一个问题———研究环境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是研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重要内容。笔者对此进行了一些思考。
  为便于表述,我们不妨把“政治”的三层含义和“环境价值”的三层含义交错起来进行分析,通过具体细致的剖析获得一些启示。可以画一个简单的表。从此表不难看出,其实在环境价值如何分配过程中存在很多值得研究探讨的问题。环境科学是一门多学科、多领域的边缘学科,而将环境科学的政治化有利于我们可以从更高的视角、不仅仅局限于技术的角度对此进行分析研究。笔者仅就表中所列的九个方面谈一些肤浅的思考。
一、享受纯净自然环境的权益
  在人类开始进行社会活动之前,地球上的几乎所有生物,包括人类都享受着自然界平等、清新、无偿的空气、水、阳光和森林,这种权益没有因为人与动物的差异,或者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异而不同。阳光是普照的,空气是均匀的,河流是不断的,这些不需要分配的资源、环境其实是最完美、最没有争议的“政治”,当然,这样所说的“政治”未必准确,但这样的完美恰恰是由于人类社会的活动才打破的,自然的和谐和宁静从此不再。随着人类的不断索取和破坏,自然环境受到了损坏,特别是随着近代工业革命的兴起和发展,现代人类飞速地发展经济,一切都改变了。水变黑了,气变臭了,阳光变得浑浊了,森林变得稀疏了。同样是公平的,生存在同一环境中的人们享受着一样被污染的大气、水和阳光,当然也包括堆积如山的垃圾和看不见摸不着的辐射、放射。
  所有这些,都是环境价值变化的轨迹,价值在升值还是在贬值,不言自明。
二、生存环境的分配
  正如前面所述,生存环境是一张无边无际、谁也无法逃脱的网,是好是坏都是均衡分配的。也许有人会质疑说,当今社会穷人和富人所生存的环境是不一样的,比如富人可以花钱买纯净水喝而不必再喝有些指标已经超标的饮用水,可以买空气净化器和空气清新剂来净化居室的空气,可以花钱买大房子来获得更多的空间……是的,以上这些情况都存在,甚至说还比较普遍。于是这些富人对利用金钱营造起来的个人小环境产生了优越感,从此不再关心环境,不再有环境保护意识,总以为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都离自己很遥远。但他们没有想过,在人们获得金钱和财富的同时对环境留下了多少“欠债”,如果等所有的人都很富有的时候,也许已经再无法生产出纯净水了,每个人都要带面罩才能呼吸了,到那时悔之晚矣。
  可见,从大尺度、长时期、整体的评价环境,其分配对每个人都是均衡的,因此说,“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说得多好啊,离开家园可以一时,但不可能永远离开。
三、公平、科学、合理、权威地分配生存环境
  前面讲到,由于生存环境很广大,无所不在,所有人的生存环境似乎不存在分配问题,但涉及到一些区域的、小环境的,或者是现代和子孙后代的问题上就存在一个分配的问题,就存在一个如何公平、科学、合理的分配问题。
  我们不妨从空间和时间两维来加以分析。在分析之前,我们应该先分析一下何为权威分配。先说分配是什么概念,是将有限的东西分成若干再匹配给每一个成员,其核心内容是经济利益,进而可以说是生存权益。正因为有限,所以稀缺,我们姑且不讨论“人性本善还是本恶”的问题,但每个人又有自利性是肯定的,因此,为维持基本的社会秩序,必须有一个大家公认的权威。这个公共权威就是国家权力机器,是举国家信用和公众权力来划“蛋糕”的人,可见权威分配的重要性。
  我们再回到前面的问题,先从空间角度来说权威分配。人们争论,人生来是平等的还是不平等的?一时没有定论,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生活在社会上的人是不平等的。不同阶级,现在不怎么讲阶级讲阶层,不同的人们在社会地位、收入、受教育程度等方面都是不一样的。作为政府就应该在生存环境的分配上多做一些市场无法完成的事情,因为市场是嫌贫爱富的,是富人的市场。具体说来,要减少城乡差距,减少贫富差距,对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给予扶持,这些都是政府作为一个权威性分配者应该做的事情。举一个环境方面的例子,我们现在很多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政府部门为了招商引资,把发达地区淘汰的、落后的、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盲目地、不加选择地引进,就是很典型的不公平分配,严重影响经济落后地区人民的生存环境,长此以往,其权威性将大打折扣。
  再从时间角度来说权威性分配,具体到环境问题上,我们现在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竭泽而渔、寅吃卯粮的事情数不胜数。我们当代的人们,特别是当代的政府应该从历史的长远利益来考虑发展问题,不能只顾眼前,不能只顾任期内的GDP,吃祖宗饭、断子孙粮。子孙现在不会和我们争什么,但我们要对得起子孙,否则,这种短视的分配是以缩短人类在地球上的生存年代为代价的。
四、从环境中获得生产、生活资料,排放废弃物的权力
  人类从自然环境中获得原料、能源、水的机会原本是均等的,但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差异开始出现并且日益加剧。掌握科学技术多的国家和人们获得了更多的机会,甚至侵占和掠夺了别人的这种机会,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战争与和平,投资和贸易,竞争与合作,无一例外是这样的。全球、全世界最终的竞争不是经济的竞争,也不是政治的斗争,最终应该是环境和资源的竞争,谁拥有更多的资源和环境,谁就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有关从自然界获取资源的论述已经很多,我只想谈谈我们向环境排放了一些什么。排污权,一个很新很时髦的名词,殊不知其一直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全过程,有人类,就开始了排污。就像现代人才刚刚登上南极没几年就已经在上面留下了数以万吨的“纪念物”。可想而知,人类对于自然界的“回报”是多么面广量大,特别是工业革命以后,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简直是难以统计。因为谁也没有认识到环境资源的价值,所以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排放各种污染物:浓黑的废水、有毒的气体、大量的垃圾等等,直到环境开始恶化,人们饮水和呼吸开始变得困难了才意识到环境原来也是有限的,要想回到从前是需要代价的。回头再思考一下,原来是我们滥用了排污权。
  治理环境和恢复生态需要投入,因此排污权是有价的。很多人一开始不理解,总觉得排污权很抽象、很虚无,纠缠在“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是可以定量的还是只能定性的”等争论中,其实,我们没有必要空谈一些概念,说一个简单的例子就什么都明白了。将价值1元钱的染料排入清洁的水体,要再恢复需要多少代价?很显然,代价很大,排污权就是一个用来约束排污行为,用治理和恢复成本来定量描述排污权利的概念。
五、不同的使用团体和个人,依据不同的原则和规则获得向环境攫取资源、向环境排放废弃物的权利
  向自然获得资源和能源,向环境排放废弃物,既是人类社会的循环,也是自然界的循环,只有当两个循环和谐了,人类和环境才能和平共处。当今社会,不同的国家、地区、行业、社会阶层都在获得资源、能源上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也在排污权方面开始进行研究和实践。
  工业排污、生活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交通污染等,都是自发的、未授权的排污行为,因此很多都是无节制的,只有当这些排污行为受到制约,受到监督,才能从根本上加以控制和改善。
六、公平、有偿、透明、优化,根据社会分工和创造社会价值的多少合理进行分配,同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那么这种无节制和失控需要谁来牵头,或者说领导来加以分配和监督呢?只有政府,包括一些国际公约组织。这种资源使用和排污权利的分配,其实使各国、各级政府和国际组织成为了自然界的“代言人”。因为自然无语,我们就不去理睬,那是不行的,只有政府和国际公约组织可以根据大多数人的利益来分配这种资源和排污权。
  如何分配,又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公平、有偿、透明、优化,应该是最基本的准则,只有在阳光下、在科学合理的规则下,才能使这种分配最优化,最让人信服。举一个稍微专业一些的例子,现在我们的环保部门已经在工业污染防治,包括排污权(排污指标,排污配额)等方面进行了尝试,比如对于同一个工业行业生产排污权的分配问题,以往是根据现状来分配排污权的,“多吃多占”的一直多占着,新“出生”的却没有“口粮”,很不公平,也不利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现在我们按照其产出社会产品的数量,采用统一的排污绩效(排污系数)来核定其排污权,这样就比较科学。不管你是国有企业也好,民营资本也罢,只要生产了社会财富,只要排放了污染物,就按此规则获得排污权,一视同仁,公平而且合理。当然,如果超过了你的排污权,“越权”排污,就必须得到法律的制裁,要花更大的代价去获得排污权,那就是“排污权交易”的概念。用经济的、定量的方法明确排污权,既有权利又有责任和义务,使分配变得更科学更合理,也就变得更权威。
七、为控制污染、改善环境而投入的资金、精力和时间
  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不难看出,不管是享受环境,还是污染环境都是有代价有价值的,那么治理和改善环境也是有价的,也是体现环境价值的。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社会团体和个人愿意为控制污染和改善环境做出贡献。俗话说,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就是没钱没力,有一点环境意识也是难能可贵的。
  大家都来关注环境,都能为减少污染,控制污染,进而为改善环境出钱出力,这就是投入,这就是价值。
八、不管是集团还是个人只要为改善环境有所投入,就应该获得认可、鼓励和收益
  社会团体和个人为控制污染和改善环境所做出的努力,有的很大,比如可以捐资建一个污水处理厂;有的可能很小,只是把本想丢弃的塑料袋又重新使用了,但不管是什么,都应该得到鼓励、支持和认可。
  现在有很多环境保护方面的非政府组织,也有很多环保志愿者,他们不图回报,不为名不为利,只想通过自己的工作和努力唤醒更多的人提高环境意识,做一些切实能改善环境的事情,社会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宣扬和褒奖,这是对他们价值的肯定。环保部门现在有一种鼓励措施,叫“有奖举报”,就是对举报违法排污行为的人士进行奖励,这是对关心环境保护人士的褒奖。还有一种投入,带有一定的利益驱动因素,社会资本、民营资本进入环境治理市场,以BOT、TOT的形式投资污染集中治理,依法获得经济收益。我们说,只要是对改善环境有利的,只要有利于增加全社会的环境投入,都要充分肯定。投入应该获得收益和回报,特别是在目前环境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
九、公平、有偿,可以根据投入和取得效果的程度得到精神、物质的收益
  正如前面讲到对环境投入、投资行为的激励,作为权威的利益分配者———政府来讲,应该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呵护好大家的积极性,解决其中的一些矛盾,维护好投入和收益的秩序。具体说来,应该有以下一些事情要做:一是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氛围,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引导大家为投入环境保护出力;二是要对突出分子给予表扬、表彰和奖励;三是要制定一些鼓励大众投资环境事业的政策,只要愿意为改善环境出钱出力,就能获得比较好的收益。我们现在各地污水处理费的有关政策出台以后,环境保护的投融资市场很快被激活了,社会资金、外资等都愿意加入进来,极大地加快了环境综合治理的步伐。
  可见,政府作为投资环境获得收益的分配者来讲,也有很多可以做的工作,公平、有偿,用市场的规律为改善环境服务,何乐而不为。
  综上所述,环境是有价的,是可以分配的。政府作为社会资源权威分配者应该也完全可以在环境价值的分配中做得更好。权威权威,不是因为有权才有威,而是因为其善于集公众利益举公众之权才有威。在环境问题上,是最能体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也是最能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需要和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也是最能体现可持续发展观的,可见,这是个政治问题———环境价值的权威性分配。

5. 人生的价值是社会价值还是个人价值,为什么?

楼上的回答是错误的,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他对社会索取了什么,而在于他对社会贡献了什么.也就是他的社会价值,个人价值从属于社会价值。人的价值就是客体的人对主体的人的需要的满足,是客体的人对主体的人的积极作用。人的价值是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不是人与物的关系。人的价值是人与人之间、人与自我之间的一种相互需要、相互满足的关系。在人的价值中,人既是价值的主体,又是价值的客体。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企业和职工的社会价值是企业的根本价值目标,而企业和职工的自我价值,作为社会价值的一个要素,既是实现的目标,又是实现社会价值的手段,所以自我价值既是目的价值,又是手段价值。在献身社会中实现人的自我价值,在实现社会价值中发展自我价值,实现人的道德升华,这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道德准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道德较之资本主义社会企业道德境界更高的原因所在。  人的价值是价值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研究人的价值,对于价值哲学的发展有终极意义,因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在于人,即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价值”是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范畴。主体是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们;客体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文化,是为主体所认识、利用、改造的对象。那么,什么是价值呢?

        价值是客体属性对主体合理需要的满足。主体的需要和客体的属性是构成价值的两个要素。客体具有的属性构成价值的客观基础,主体的需要则是构成价值的主观要件。合理需要是对主体需要的限制,也是对价值关系中客体和主体需要协调度的甄别。需要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别,用“需要”界定价值的传统定义是不完整的,对于不合理的需要我们不能认为有价值。如赌博对于好逸恶劳、坐享其成者是一种需要,但这种需要败坏社会风气,是要坚决打击的。价值源于客体,被主体所决定,产生于实践。主体需要不同于欲求,它在本质上是社会性的。这样就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和唯物史观。“满足”是指客体属性被主体所认同、吸收,是客体主体化过程。价值的本质是客体主体化,即客体属性内化为主体本质力量,产生正效应。价值决定于主体,必须能够满足主体需要,没有主体无所谓价值。传统论点认为价值的本质在于主体本质力量对象化是不正确的。另外,价值关系中,客体主体化过程必须是一种有益性过程,没有所谓正负价值之别,价值只能是对主体有益的。无益的客体属性即便满足了特定主体的需要,也因需要的不合理性而被拒斥被认为无价值或有害。

 

       “人的价值”是指作为客体的人对作为主体的人(自身或社会)的积极意义。人的价值的定义表明,人在价值关系中既可以是客体,也可以是主体。人作为主体,体现为通过劳动创造与他人或社会互换劳动成果而满足自身需要的特性;人作为客体,在价值关系中是不断用劳动成果使他人或社会得到满足的特性。人在价值关系中表现出来的这种二重性是人区别于其他存在物的显著特点。体现了人的目德行和手段性。就人类整体而言,人的价值属于一种自我主客体关系,即人类的价值是人类的自我价值,人的活动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就现实个体而言,人的价值属于人与人之间互为主客体关系。

        人的价值源于实践,价值的本质是客体主体化,人的价值是人对人自身和社会的意义,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客体的人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并通过他们的劳动成果(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使主体(他们自身和社会)得到满足,促进人类文明进程。人的价值和一般物的价值的区别就在于:一般物的价值是以自身的属性满足主体需要,通过被消费以增强主体本质力量来实现;而人的价值是一种创造价值的价值。这种创造包含两个过程:一是主体本质力量对象化,即通过人的创造活动改造客观世界;二是客体主体化,即使改造后的世界有益于人类文明进程,被人类认同、吸收。只有在人的社会实践、人的社会关系中,人的价值才能够得到正确的说明。

        人的价值从根本上说是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任何人的价值都取决于在自己的社会关系中的创造,不存在孤立的、内在于人的价值。“人就是价值,人的生命本身就是价值”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如果认为生命本身就是价值,就无法解释节制生育和优生的问题,就会导出人口越多价值越大的谬论。割裂了人与社会的关系,人的价值便无从谈起,无从体现。人的实践活动只有促进了人类的文明进步,才有价值。

 

         人的价值包括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两个方面。人的社会价值是指个人的创造活动对于满足社会需要所作的贡献;人的个人价值是指社会对人的创造性活动在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给以尊重和满足。一个人社会价值的大小,取决于个人对社会奉献的多少。贡献越大,他的社会价值就越大。爱因斯坦说:“一个人对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感情、思想和行动对增进人类利益有多大作用。”也就是说,衡量一个人社会价值的大小,应以他对人类利益所作的贡献大小为标准。人的个人价值是个人创造价值以满足自己的需要。一个人的正常合理需要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包括物质上的(如个人工资等)和精神上的(如对个人尊严、人格的尊重等)。在人的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关系问题上,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都存在两种偏向:一种是只重视个人价值而忽视社会价值;另一种是只重视社会价值而忽视个人价值。前者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中比较普遍,后者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风靡一时,都被证明不是正确处理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关系的方式。

        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中,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获取利益,榨取剩余价值。私有制决定了资本主义个人主义价值观的盛行,为了个人利益不惜损害社会或他人的利益。人受着金钱的奴役,拥有财富意味着拥有名利、地位甚至爱情。在金钱的社会里,评价人的价值的标准是财富的多寡,个人主义被人们视为天经地义,只讲个人价值,否认人的社会价值。导致了犯罪活动猖獗,黄色文化泛滥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一些思想家看到这种以个人价值为中心,只讲个人价值,否认社会价值的思潮的危害,提出“合理的利己主义”,即对个人主义加以限制,通过为社会服务达到利己的目的。其实质仍然是个人主义价值观,依然是“以我为目的,以我为中心”,为社会服务只是“为我”的手段。

        我国曾经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一段时期,在这一时期,只重视人的社会价值,忽视个人价值。没有弄清个人主义与个人利益的区别,认为讲个人利益就是鼓吹个人主义。其实,个人的正当利益是应该得到社会尊重的。个人主义是以自我为中心,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为了个人利益不惜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价值观。不能把个人利益和个人主义混为一谈。个人价值是社会对个人合理需要的满足,这种满足以个人对社会的积极意义为前提,如果忽视个人价值,只讲社会价值,势必挫伤群众的积极性。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提倡集体主义价值观,但集体主义不是否认个人价值,个人在为社会做出贡献时,会得到相应的报酬。

         人的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是不可分割的。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是现实的人的价值的两个方面,本质上是统一的。这种统一,体现了权力与义务、索取与贡献、消费与创造、目的和手段的统一。没有对人的个人价值的尊重,社会就不能发展;没有个人对社会的贡献,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就要受制约。一方面,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社会是人以及人们之间关系的复杂统一体。离开了具体的个人,社会就不成其为社会,就是空洞的、抽象的。社会发展带来的效益处分最终要落实到人。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目的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使人民生活更加幸福。所以,人是目的,要尊重个人价值的实现。另一方面,人离不开社会。个人需要的满足是和个人赖以生存的社会分不开的,并在客观上受社会决定。如果社会需要得不到满足,个人需要的满足就会化为泡影。所以,人必须为社会做贡献。享受权利就要履行义务,只要享受,不做贡献,是利己主义的价值观,是对社会价值的否定,因而是不科学的。

         人的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但二者又不是平行的,社会价值是人的根本价值。社会价值是自我价值的基础。马克思说:“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一个人,把社会公共利益放在首位并为社会做出贡献,他就具有了很高的社会价值,同时也使自己受到社会的尊重,变得高尚完美,实现了自己的价值。社会高于个人,社会的发展水平制约着个人的发展水平。一个不为社会做贡献的人,是没有任何社会价值的人,甚至是于社会有害的人。这样,他的生存、发展都将受到影响,也难以实现其个人价值。个人价值要以有益于社会为前提。否则,个人价值就不具有合理性基础,就不能实现。例如社会不能容忍个人,为了满足发财的愿望去抢劫、盗窃。为满足个人利益而侵害社会利益的人,破坏了社会主体所认同的道德和法律价值,必须遭到制裁。

        从整个社会来看,只有当人们的创造、贡献多于报酬和享受时,才既有个人价值又有社会价值,社会才能生存和发展。人们的创造和贡献等于其报酬和享受,就只有个人价值而无社会价值,社会就不能发展。当人们的报酬和享受超过其创造和贡献,社会就会矛盾重重不得和平,甚至消亡。所以,人的价值从根本上说,在于创造和贡献;报酬和享受是创造和贡献的必要条件。人的个人价值的实现很重要的一方面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获得的个人价值。这要经过两个过程:一是个人为社会提供劳动成果并且对社会产生积极意义,这一过程即是人的社会价值的实现;二是社会基于人的贡献大小给个人以相应的回报。这种价值实现方式被我国有的学者称为“间接的自我价值”(这里的自我价值和我说的个人价值同义)。这种价值实现方式把人的贡献与报酬、创造与享受问题统一起来了。也在一定意义上说明了社会价值是个人价值的基础。人生的意义在于创造与奉献。

        人的生命、自由、尊严和权利属于人的个人价值,即社会、他人应该保障人的生命、自由、尊严和权利的实现,因为生命自由尊严和权利是个人生存的必需。从整个社会来看,对这些价值的满足程度体现了社会的文明程度。但这些价值不是绝对价值,更不是主观任意规定的,仍然要纳入人类整体价值体系中。人的生命、自由、尊严和权利的价值是相对的,即在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这些价值不是能够任意扩张的。一个人为了自己的生命实现不能强迫另一个人为之献出生命,如器官移植中,谁也不能为了自己的身体完整而强迫索取另一个人的器官(除非基于自愿)。自由、尊严、权利也是一样,个人不能为了个人价值的实现,而损害他人价值的实现。有的时候,为了更多人的价值实现,个人甚至需要为之献出生命。人与人是平等的,但社会高于个人,个人需要应该尽力和社会需要一致,个人需要应该符合社会的整体需要。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应该选择有益于社会的价值实现。革命先烈为了国家独立、民族尊严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受到人民的敬仰而永垂不朽,就是因为他们实现了很高的人生价值。对他们英雄壮举的歌颂是对他们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肯定评价,他们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相得益彰大放光彩!

         如果说对个人主义的评析是从反面论证了其不合理性,那么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是统一的这一观点则从正面说明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坚持集体主义价值取向的科学性、合理性。

         集体主义价值观要求人们在进行价值选择时,要努力使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相一致,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个人利益主要指涉国家、社会或他人对个人需要的满足,即与个人价值相关。集体利益主要指涉社会成员的社会价值,集体利益是集体各成员共同的利益,是要求集体成员维护、发展的利益。对个人来讲,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得以实现的保证,如国家的富裕是人民生活幸福的保证。个人合法利益的充分实现有助于提高个人的积极性。人的价值反映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上就是人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当然,也决不可以把个人利益等同于个人价值,因为个人利益有合法与不合法,正当与不正当之分,而个人人价值则必须是正值的,即个人的需要必须合理,然后个人自身、他人、社会对个人需要的满足才属于个人价值的一部分。个人不合理的需要(如吸毒者对毒品的需要)是无所谓价值的。这是因为,能够判定为个人价值的,往往也具有某种社会价值。集体主义价值取向的合理性在于它确立了集体利益的基础地位,同时又对个人的正当利益予以尊重,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的价值导向。当代中国的社会价值导向必须是坚持集体主义,这是由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市场经济条件性质以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所要求的。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共同富裕是全民富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必须考虑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价值导向是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决定了倡导集体主义价值取向的必要性。市场经济的利己和利他两重性的利益权衡,必须用集体主义价值观作指导,使人们能够诚信经营、正当竞争。当今世界价值的多元化冲击着人们的思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需要一种正确的价值导向,来抵御全球化进程中人们的道德、信仰的失序混乱状况,而集体主义价值导向是极有帮助的。

 

        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是统一的。但这种统一不是直接实现的,而是一定社会生产发展的结果。社会生产的发展,新的社会制度代替旧的社会制度,从而推动着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向前发展,是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结构更为合理。社会生产发展的程度,直接制约着个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能否实现和实现的程度。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个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是一个辩证的演化过程。

        在人类出现之前,大自然主宰一切,天地混沌一片,不存在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无所谓主客体,无所谓价值。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人们结成以氏族为基本单位的共同体,以抵御自然灾害和猛兽袭击。人们对自然有无限敬畏之心,人只是自然系统下的一个部分,人们的大脑处于蒙昧状态,没有主体意识。为了维持生存,人们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产品,个人只是氏族共同体的一个肢体。个人不能独立,没有自由,完全依附于氏族共同体,所以也无所谓价值。

          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使人剥削人成为可能。进入奴隶社会,社会分裂为不同的阶级,私有制确立并决定一切社会关系。奴隶社会生产关系的特点是:奴隶主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占有奴隶的一切劳动成果,奴隶毫无人身自由,奴隶主仅给奴隶维持生存必需的生活资料。在奴隶主眼中,奴隶制是手段,是生产工具,是物,是财富的象征,不具有主体资格,因而没有人的价值。但是,应该肯定,在奴隶社会,奴隶作为被剥削阶层已有了主体意识,有了反抗奴隶主残酷统治的需要。到了封建社会,尽管“农民已不算是地主的直接私有物”,但农民被禁锢在土地上,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仍然存在。在资本主义社会,对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来说,人的价值被物化为劳动力的价值,即劳动力作为商品的价值。资本家总是最大限度的榨取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工人创造的社会财富越多,被资本家剥削的就越多,个人的需要并不会得到相应的满足。马克思揭露说,无产阶级“创造的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总之,在阶级社会中,广大劳动人民的艰苦劳动客观上为社会创造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但这些财富却被剥削阶级所占有。因此,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的剥削制度导致了人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严重背离。一方面,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越多,他的个人价值越难以实现;另一方面,剥削者的社会价值极小,他们的需要却轻而易举地得到满足。广大劳动人民的社会价值不仅不能提高他们的个人价值,反而成为贬低和扭曲其个人价值的手段。所以,对个人的生存和发展以及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来说,剥削制度在根本上是不合理的。在阶级社会里,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是不可能实现的,只能不断增强他们统一的程度,用较先进的社会制度代替落后的社会制度。而社会历史的变迁是有规律的,社会生产的矛盾运动是其根本原因。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先进生产力并带动生产关系的变革,根除剥削制度,人的个人价值才能更好的得到实现,更好的和人的社会价值统一起来。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人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创造了比以往任何社会都优越的条件。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过去少数人剥削多数人的历史一去不复返,它鼓励人们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在分配方式上,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多劳多得,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得到了比任何剥削制度环境下更好的统一,人民的积极性大大提高。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当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得到了高度的发展,旧式的社会分工最终接触,社会是自由自觉的社会,个人是自由自觉的个人,个人和社会达到和谐统一,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也就实现了终极的统一。

 

         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是一个历史过程,这是从整个社会生产变化发展对人的价值实现的影响来说的。而对于特定主体来说,社会环境(社会生产发展的程度)在一定时期具有相对稳定性。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入共产主义社会,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这是由生产规律决定的。那么,在我国现有制度下,因该如何实现人的价值呢?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消灭了剥削制度,为人的价值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制度深化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以人为本,就是把人作为目的,为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提供保障。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加强人的主体性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进人才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大大激发了人民的积极性。在我国,虽然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还可能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了科学的价值判断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即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三个有利于”坚持以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为价值主体。这样,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得以实现。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当利益,尊重个人价值的实现。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鼓励个人以劳动贡献充分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又注重公平原则,为个人的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提供科学的调节机制。现在,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特定历史阶段,坚持“三个代表”,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繁荣先进文化,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在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每个有志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作贡献的人,都面临巨大的机遇,都可能充分实现个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

            其次,实现人的价值,还需要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价值的实现,是客体

          主体化的过程,即主体在生活中不断的消费价值客体,使主体得到满足、丰富和提高.在最主要意义上,这一过程包含着两个阶段:价值创造和价值消费。价值创造是主体客体化过程。人的价值的实现,就是人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客体和消费客体的过程。价值的实现,要求主体不断增强本质力量。对人的价值来说,就是要求人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这就需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思考,学习,不断克服困难。进入21世纪,竞争日益剧烈,社会对人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越来越丰富,要是自己不被社会淘汰,创造很高的价值,就要不断奋斗,成为社会需要的人才。这就需要树立崇高的价值目标,坚决摒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人生价值观。要有实现目标的坚强意志。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吃苦耐劳,勇往直前,矢志不渝,才能实现丰富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

人生的价值是社会价值还是个人价值,为什么?

6. 创造人生价值

.人的价值,是价值观研究最重要的课题之一,也是几千年来人类思想文化史上争论不休的重要问题之一。马克思主义既重视人的社会价值,也重视人的自我价值。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社会是密不可分的,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由人组成的。人的价值是多方面的,其中最根本的是两个方面:自我(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人的自我价值既表现为个体存在的意义(个体对社会的重要性、责任和贡献)和个体需求的满足,也表现为社会对个体的尊重和满足。人的社会价值则表现为个体对社会需求的满足和对社会进步的贡献。 
马克思说:“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是敌对的,互相冲突的。”这里所说的“人类的幸福” 是指社会价值,“自身的完美”是指自我价值。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这两种价值不是敌对的,而是统一的。这种统一的基础是什么呢?就是为同时代人的完美、幸福而工作。马克思说得好:“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起来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这些论述,精辟地阐明了人的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关系:社会价值是自我价值的基础,具有很高社会价值的人,必然具有很高的自我价值。 
从理论上说,人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是很清楚的,但是具体到某一个人时,这两种价值的关系的体现往往差别很大。有些人往往以自己拥有的金钱多少、权力大小、知识贫富,或以自己所处的地位高低,甚至以自己的“自我设计”来评价自我价值。

7. 如何理解人生的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关系

当一个人进入青年阶段,具有较为成熟的自我意识,就会开始思考人生问题,选择人生目的,形成对待生活的态度,就会通过提出并回答“什么样的人生最有意义”的问题,确立自己的人生价值观。要建立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准确地对自己和他人的思想和行为进行价值评价,需要确定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和尺度。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过程中,大学生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评价人生价值的尺度究竟是什么?人生价值的评价是否存在一个客观标准?显然,要解答这样的问题,我们就得深入人生价值的内部,对其本质有一个正确的把握。唯物辩证法告诉人们,事物的本质就是事物内部的矛盾关系。要达到对一个事物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就要对事物内部的矛盾关系进行辩证的分析。本质就是关系,这是世间万物普遍的辩证本性,人生价值当然也不能例外。深入了解人生价值的本质以确立科学的评价标准,就是运用辩证的观点分析人生价值的不同方面及其矛盾关系。

价值不是实体或属性,而是代表了主客体间的一种关系。将人生置于价值的视角下考察,意味着将个体的生活实践作为价值关系中的客体加以评价。人一方面是以个体的方式生活着,另一方面又是以社会的形式生活着,人类存在形式的这种二重性,决定了人生价值关系的二重性,即自我与生活实践和社会与个体人生的双重价值关系,人生价值内在地包含了人生的自我价值和人生的社会价值两个方面。

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个体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对自身需要的满足程度。在这里,价值客体与在人生社会价值关系中一样是个体的生活实践,而价值主体则是个体自身。人生的社会价值,是指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来说所具有的价值。在这里,价值客体是个体的人生活动,价值主体是社会和他人。衡量人生社会价值的尺度是个体对社会和他人所作的贡献。个体对社会和他人的生存和发展贡献越大,其人生的社会价值也就越大,反之,其人生的社会价值就越小;如果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和他人的生存和发展不仅没有贡献,反而起到某种反作用,那么,这种人生的社会价值就表现为负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与人生的社会价值一样,也有质和量的差别。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是人生价值的两个不同侧面,二者既相区别,又密切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人生价值的矛盾统一体。在人的社会生活中,“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他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且只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才能成为他人的手段,——这种相互关联是一个必然的事实”。任何一个人要生存下去,必须满足自己基本的物质和精神需要,满足的方式和满足的程度不同,从而使得社会中的个体成为具有差异的个性存在。人在的自我价值还是个人发展的条件,人不仅有生存的需要,还有发展的需要,个人提高自我价值的过程,就是力求各方面进步以实现自我完善的过程。社会是人创造并由个体组成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构成了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基础。另外,人又总是生活在社会当中,个体无法脱离社会而存在和发展。个体的人生活动不仅具有满足自我需要的价值属性,还必然地包含着满足社会需要的价值属性。人是社会的人,这不仅意味着个人物质和精神的需要须在社会中才能得到满足,还意味着以怎样的方式和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也是由社会决定的。社会的物质和精神不是上天赐予的,而是社会中的人们创造的,社会对人生的价值,不过是由无数过去和现在的人生对社会创造的价值所构成的。在此意上说,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前提。

人们自己选择生活道路和生活方式,以独特的思想和行为赋予生活实践以性特征。但是,任何个体的人生意义却只能够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条件基础之上并在社会中实现,离开这个基础,个人就不能作为人而存在,当然也无法创造人生的价值。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人生价值的最基本内容。一个人的生活具有什么样的价值,从根本上说是由社会所规定的,而社会对于一个人的价值评判,也主要是以他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为标准。有人主张以极端的个人主义作为人生价值评价的标准,以为人生的价值就在于个人需要的满足,个体的所有需要都满足了,这样的人生就具有最大的价值口显然,这种主张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和错误的,是把人生价值中的主体和客体关系颠倒了。唱“索取”当作人生价值,也就是把社会对于人生的价值错当作人生自身的价值,这并不是对人生价值的确认,恰恰是对人生价值的否定。这种主张在实践上不仅行不通,还是十分有害的。在任何社会条件下,如果每个人都只要求社会满足自己的欲望,只考虑“人人为我”,就不会有什么人来“
为我”了;如果每个人都把他人和社会统统看做是满足自己私欲的工具,以为只有自己才是人类存在的唯一目的,无止境地追求享受和占有,那么,作为个人存在的前提和现实条件的社会也就无法和谐地存在下去了o 

人的需要构成了人生价值关系中的主导方面,生活实践中的个体“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一个人对自己和他人的生活实践作何评价和怎样评价,受到评价者所处社会关系的制约,也受到其思想和认识水平、道德境界、评价的方式和角度的影响,因而呈现出个性的特点。人生价值观属于认识的范畴,人的任何认识在形式上都是主观的。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的人生价值观会有很多区别,就是在同一个历史时期、相同的社会条件下,面对同样类型和性质的生活实践,不同人的价值评价也会存在差异,有时甚至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个性特点和主观色彩是人们在人生问题上进行价值评判的重要特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人生价值问题上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存在客观标准,人们也无法对自己和他人的生活实践进行客观评价。实际上,对于一个人的生活实践,元论是自我评价还是社会评价,客观性都是更为根本的特点。价值表示的是主体的需要与客体属性之间的关系,人们的生活实践及其成果因满足人类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需要而具有价值性,而这种价值性产生于人的能动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中。人们是在社会实践中创造自己的价值,也是在社会实践中确立自己的人生价值尺度。人生价值体现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人生价值的评价是一个过程,而且与人生价值的创造是一个统一的过程。“劳动创造了人本身”这一事实决定了以劳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性实践不仅是人的本质属性,也是人生具有价值属性的根源和基础,实践活动及其成果具有客观性,决定了对其加以价值评价同样存在着客观的标准和尺度。人的劳动及其成果是人生价值尺度的基本内容,只有以劳动及其成果为标准,才能度量一个人真正的人生价值及其大小。人只能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创造历史,人的需要以及通过实践对需要的满足一定会打上历史的、社会的烙印o在历史上,关于人生价值,曾经出现过种种不同的标准和尺度,譬如以一个人的家庭出身即所谓的“血统”贵贱为标准,或者以一个人在社会上的等级高低和权力大小为标准,或者以一个人所拥有的金钱多少为标准……而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这些不同的人生价值评价标准又可能同时存在并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表现出来。然而,透过这些形形色色的标准和尺度,我们则不难发现一个基本的事实,无论哪一个时代、哪一个人,人生价值标准的确立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完成的,人生价值观是一定社 会关系的产物。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条件的改变,人们的需要和利益发生了变化,人生价值标准和人生价值观也就必然会随之发生变化。人类社会在本质上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其变化和设展遵循着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人,在人生问题上的价值标准会有这样或那样的差别,但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以其社会性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是否通过其劳动对社会和他人作出贡献并完善自我, 则应当是评价人生价值的普遍标准o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交流和交往日益广泛和形式多样,人们在思想活跃、观念更新的同时,人生观和价值观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人生观、价值观为人们提供了多种选择的条件,也为人们形成富有个性特征的人生创造了可能性;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在人生问题上 从此不再有客观的评价标准和价值尺度了。应当说,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越是要用正确的价值导向引领多样的价值取向,越是要坚持正确的评价人生价值的标准和尺度。

如何理解人生的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关系

8. 为什么人生价值在于创造性社会实践

人生观,是人们对人生问题的根本看法。主要内容是对人生目的、意义的认识和对人生的态度,具体包括公私观、义利观、苦乐观、荣辱观、幸福观和生死观等。人生观是人们在人生实践和生活环境中逐步形成的。由于人们的社会实践、生活境遇、文化素养和所受教育的不同,因而形成不同的人生观。正确的人生观指引人走人生的正道,用自己的劳动去创造人生业绩,成为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高尚的人。错误的人生观将导致人背离人生的正道,走到邪路上去,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的罪人。
价值观,是人们对价值问题的根本看法,包括对价值的实质、构成、标准的认识,这些认识的不同,形成了人们不同的价值观。每个人都是在各自的价值观的引导下,形成不同的价值取向,追求着各自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价值的内涵非常丰富,一般可以分为物质性和精神性的价值,还有综合性、复杂的价值,如人的价值(或称人生价值);能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科学、合理的价值取向,对一个人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人生观+价值观=生活观
人生的目标怎样确立——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的事情需要处理,就要用你的观点和看法来处理这件事情!怎样处理?每个人我想都不尽相同,就看你看问题的深度了。在漫漫的处理过程中你有了自己的人生观。你上班了,或者是挣钱了,你就会想到你怎么花这些钱?花钱的方法有很多种,我想每个人也不会一样,慢慢的你就有了价值观!你的价值观和生活观使你变成了你自己!有了你的个性性格!有了你的为人处世的方法和原则!你就是你自己了?没有人替代!但是往往你会觉得有些不妥,你又在改变你的人生观,改变着你自己!就会变成现在的你,为了生活我们一直在改变着什么?又在为了变成自己而默默地生活着。我现在在干什么?我在改变我自己!我在为自己的将来改变着自己!我很难受做不回我自己!但是为了生活我要改变,我要放弃,我要奋起。
说大道理没有意义简单的说人生观是就是要解决:
你可以是为别人,国家,自己,你可以 觉得天上地下我最大,也可以感觉自己如
蝼蚁,如尘土,微不足道。
这不是书上的几句话可以概括的。
价值观就是为你的人生观服务的,他 是一派生出来的,
简单 的说就是你对功名利禄的态度,也就是对钱的渴望度。
值观是人们对社会实践活动和万事万物进行价值评价和判断时所采取的哲学观点和社会观点,它反映了人们对某种事物有无价值和价值大小的认识和态度,包括价值标准、价值评价、价值判断、价值取向、价值导向、价值实现等内容。价值观里所讲的价值,涵盖了人类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包括物质价值、精神价值、人的价值、经济价值、政治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道德价值等等。                       论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
这些问题,自古以来就是哲学家们思考、研究的对象。在我国古代思想史上,如孟子、荀子在回答“到底什么是人”的问题上,不乏种种真知灼见。在西方近代思想史上,外国的历代学者也同样有所建树。他们不仅揭示了人的本质,而且提供了大量的合理论据。只不过其中大多数人的思想,都是唯心主义。到了19世纪中叶,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并运用它来观察人、分析人、认识人,因而才第一次科学地阐明了人的本质问题。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书中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对人的本质的真正科学论断。
每个人都生活于一定形态的社会当中,每天都在接触它,并且是其中的一员。然而,社会究竟是什么?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是人们相互交往的产物。马克思在《致吉瓦·安年柯夫》的一封信中写过:“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归根结底,它是人们相互交往的产物”。人类要生存就得进行各种物质生产活动,并且还需接受教育,以丰富自己的精神和情操。这样就必然会与他人交往,建立起一定的生产关系和家庭关系等。这样看来,社会就是人们的一种相互关系的总体,而这种关系又是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
由此看来,单纯的个人与社会无疑是空洞的,没有任何意义。只有把个人与社会联系起来,才能正确认识世界。而马克思则向我们揭示了个人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充分科学道理。
首先,人离不开社会。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活动体。人的本质乃是由各种社会关系决定。每个人从出生时呱呱坠地那一天起,就进入到社会。最初,他处于一定的家庭关系中,随之他渐渐长大。他所接触的社会面也越来越广。慢慢地,他会置身于较多的政治关系、法律关系、道德关系。如果一个人生下来就脱离了社会,即使他有着再发达的大脑和健全的躯体,也决不会具备人的本质,他和普通的野兽没有什么区别。正如新闻报道中所说的狼孩,虽然他们在物质结构和功能上与人差不多,但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他们不会说话,只会像狼一样嚎叫,四肢着地,性情也与狼相似。当然,人的确具有“兽性”的一面,这不可避免。恩格斯曾说:“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了人永远不会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与人性在程度上的差异。”兽性是人的自然属性。人性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只有社会属性,而没有自然属性的人是不存在的。而只有自然属性没有社会属性的人并不是真正的人。有些人自以为人的力量是无限的,甚至可以脱离社会,殊不知他吃的、穿的、用的都是由社会来提供。他们即使不与朋友、亲人交往,也不能与社会脱离关系。试想,将一个人放在孤岛上,让其单个地在那里,也许他会自食其力地生存下去,但那些生存经验也是他从社会中学到的。再说,日久天长,他怎能不感到孤独?至于传奇中所说的奇特人物鲁宾逊,最终不也回到人群中来了吗?况且,他还有一个黑人朋友在长期作伴呢。
再说,社会也要依赖人才能运作。社会是随着人的产生与人同时出现。人是社会历史存在的前提条件,社会是人存在和发展的形式。社会的活力必须依赖于人的活动。社会的产生、构成、发展等全部内容的连贯性,无疑要依赖人的生存机能的扩张。试想,一个没有人的社会,这将是多么荒唐可笑的事!没有人根本不会有社会。就好比一台电脑,它是由许多部件组成,离开这些部件,根本就没有电脑这个客观存在。这些部件相互作用,才构成电脑的实际内容,这样,电脑才不致是一台裸机。从古至今,社会日益发展,人类从刀耕火种进化到今天的大机器生产。有人说,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但如果社会上的人都是静止的,并且安于现状,社会又怎能发展?因此,社会的发展也同样要依赖于人。社会是以人的存在为主体而形成,人类生存的基础又是社会的存在。单个的人在现实中肯定寸步难行,脱离群体人的社会亦不可想象。个人与社会息息相关、紧密融通,并相互影响、相互制衡,以致成为整个社会生活的约定俗成关系。
人与人之间不仅存在着生理上的不同,而且由于每个人都生活于一个特定的环境,受到时代、国家、阶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各人的思想意识也分别存在差异,他们看待事物、看待世界总是从自己特有的角度出发,使许多问题往往打上自身认识的烙印。但个人与社会毕竟是统一的。这主要是因为,个人的存在是以一定的社会及其关系为前提。一个人一出生便来到一个已定的社会环境。在这个环境中长大、成熟,成为接受社会和被社会接受的人。并且在社会基础上得到自身发展。当然,人在接受社会化的过程中,也在改造和发展社会,即是人对社会的能动性。人们每时每刻都在社会环境中做着什么,想着什么,丢弃些东西,改造些东西。如工人、农民通过社会劳动创造社会生产力,推动社会发展;实业家通过改革生产关系,调整产业体制,达到推动经济增长;政治家通过参与国家政治管理,促进国家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发展,从而推进社会进步。我们的伟大领袖毛主席正是运用自己的智慧与能力,团结全国人民,打败了日本帝国主义,打垮了国民党反动派,建立起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国家,大大推动了中国社会历史的前进。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人生中的现实问题。每个人都要正确地认识才行。作为一名大学生,目前还未完全进入社会,更应该恰当地弄清和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真正理性地在社会中发展自己,把握自己。这就要求我们努力做到:
一、要从理论上正确地认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及个人在社会中的作用。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应当积极学习有关社会发展的理论,特别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思想,认识到个人与社会的相互依存性,既不要有个人英雄主义,盲目夸大自己,觉得世界上无我不能办事,以为个人脱离社会也能照样生存;同时,也不要过于忽视个人的作用,误认为社会对个人有着“绝对支配性”。否则,一旦处于恶劣环境,就会自暴自弃,以致被不良风气濡染,蜕化变质,最终被社会淘汰。
二、摆正自己在社会中的恰当位置。社会总是时时刻在变化、发展,个人在社会中会随之相应变化,对社会的认识绝不能一成不变,要在变化的过程中学会如何把握。如不注意这些,自己的认识就有可能会产生错位,或者自恃清高,妄自尊大,或者把个人前途看得过于灰暗,丧失进取的信心与动力。其实,上述现象都是没有在发展着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位置。当今社会发展迅速,人们要常常提醒自己务必辩证地看待问题,努力设计好自己,及时进行自我调整,使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始终处于一种积极状态。
三、认真培养个人的社会责任感。任何人都要通过社会生活与他人、群体乃至社会接触,在这当中,就得明确相应的社会规范和社会价值标准,认清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应负的责任。为此,人们便不得不尽量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学会自尊、自爱、自律、自强,一切行动必须遵循社会规范,主动承担对社会、集体和他人的责任。一个人还要主动关心他人,人生的责任感不但是个人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维系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基本纽带,是人生一切创造性劳动和高尚行为的内在动力。一个具有强烈责任感的人,即使他犯过些错误,也会受到别人的尊崇。大家十分了解,1935年在遵义会议上,象周恩来等领导人坦然以国家大局为重,对自己在战略指挥中的失误做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勇敢地承担起全部责任。而李德、博古等人则不负责任地把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归结于敌人力量的强大,推卸自己的错误,则引起大多数与会者的不满。一代伟人是如何地负责,如何地具有责任感!如今,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我们每个单位和集体都应是互帮互助的一家人。我们不仅要对个人负责,更要对国家、对集体负责。有时候,我们代表的不仅是个人,而是整个中华民族,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也是一个民族的主体精神所在。记得前几年某中学的一位学生受国际环保组织的邀请,赴国外参加国际会议。当她看到会场竟然没有悬挂新中国国旗时,便立即找到会议负责人,要求升起新中国国旗,原因是有中国人参加了这次会议。更感动人的是,孔繁森同志怀着对西藏人民的一片爱心,一直负责到死。可敬的白求恩大夫为了中国革命的胜利,竟倒在战争前线的手术台上,这是对整个世界的负责。相反,如果一个人自私自利,凡事只想到自己,从不想到自己的责任,这种人永远不会有大的成功,也永远不会受到他人的欢迎和尊敬。
四、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有人说,人生价值的实现途径主要是实践。在实践中,我们将能学到课本上不曾有的知识,通过学习怎样与别人交往,怎样将课本中的知识用于实践,我们会更加理解《思想道德修养》中关于谦虚礼让、诚实守信、勇于奉献的内涵与实质。因此我们要胸怀一颗热心主动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增多与社会的接触,关心、爱护社会这个大家庭,切实加深自己对社会的了解,争取将来能更好地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踊跃参与社会改造,致力于推动社会发展。社会是复杂的,有好的方面,也必然有许多弊端与不足。我们不应对此消极失望,而要积极地改造它,把不好的变好,把好的变得更好。人生价值的根本标尺就是乐于奉献,之所以把奉献作为标准,其道理在于它能较实际地体现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利益的完美统一。自觉地为社会做奉献,促进社会文明发展,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们这些新世纪的大学生,在祖国现代化的进程中,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我们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自己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正确估价自己在社会中的作用,不轻易放弃努力,相信自己的前途,持之以恒地将个人的绵薄之力奉献给养育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响应前些年大学生们发出的强烈呼吁:“把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孝心献给父母,诚心献给朋友,信心留给自己。”让我们真正理解社会,做社会的人,一如既往地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本人仅仅觉得两者之间的关联很密切,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雷同,关键看自己的“理想”或者说的实际些就是自己的爱好、兴趣是否在大众的眼光中可以得到“人云亦云”的“认可”。实现了自己的人生观,也就表明了自己的价值观;行为方式符合了自己的价值观,也就确定了自身的人生观、、、、、、。                       断定客观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根本观点和评价标准,即我们所说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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