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你关心的这些事将有答案

2024-05-05 22:55

1. 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你关心的这些事将有答案

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
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本周向社会公布,包括 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 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房地产税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立法后将怎么征税?征收房地产税会增加我们的负担吗?开征后会不会给高 房价“降降温”?随着房地产税法提上日程,这些问题也将有答案。
什么时候能够出台?
此次房地产税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意味着立法进程迈出了重要的一大步。
据悉,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正由全国人大预工委牵头抓紧起草,财政部配合立法。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介绍,草案经过人大审议通过后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果意见较多,将再进行二审和三审。按之前的立法惯例,一般的立法草案审议三次后就可表决通过。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在立法和改革过程中,需处理好房地产税对楼市短期冲击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房地产税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 税费的关系等。此外,开征时机、如何开征、要不要设“免征额”等都是争议焦点。
对于房地产税法出台的时间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比较乐观。他判断,写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意味着有可能会在2017年底前获得通过。当然,专家们也表示,立法完成并不一定与开征房地产税同步,这个需要看法律的具体规定。
房地产税将怎么征?
早在2014年10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在《求是》杂志撰文表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总的方向是,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目前房地产建设环节涉及耕地占用税、契税、城镇 土地使用税、建筑安装营业税及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交易环节,卖方销售需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这就有一个问题:现行房地产税费内容繁复,现阶段保有环节几乎没有税收。之前历次调控均以交易环节税收为主,促进住房资源合理配置效果不够明显。除保有环节税收外,现阶段交易环节税收重在调节卖方。在供求关系紧张的市场环境下,卖方承担的税负基本转嫁至买方,增加了中低收入人群和自住等合理需求的购房负担,偏离了调控方向。
那么,以后的房地产税将怎么征?
施正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路径的大框架已基本成形,主要是把现有的 房产税和 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成为新的房地产税,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也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要把现有的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已确定无疑。
从上述思路中我们能看出房地产税改革的路径,就是在房地产相关税费负担总体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保有环节税负,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
会不会增加老百姓负担?
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是,房地产税开征之后,税收负担会不会增加?
贾康认为,房地产税会影响税负结构,引导利益相关者的预期,优化设计后会产生一定的正面效应。一方面可以将以往开征的多种间接税负担并入房地产税税种,减少大多数老百姓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作为直接税,房地产税的税负不能轻易转嫁给别人。
在为大多数老百姓减负这一观点上,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赞同。他认为,房地产税开征将会对整个房地产税收体系作出调整,最终目的是降低居民税负。
重庆、上海开征房产税的试点情况,也可为这个答案提供一定佐证。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两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始房产税征收。从实施方案看,在上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60平方米的,给予免税;在重庆,纳税人在房产税征收施行前拥有的独栋 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这些规定,实际上将大部分的老百姓“排除”出了缴税群体。
据了解,针对未来的房地产税改革,对基本生活住房不收税、超过基本标准才收税,也已成为业界共识。
房地产税会成降房价利器吗?
房价一直是公众关心的话题,不少人都盼望房地产税推出后能降低房价。那么开征房地产税会成为降房价的利器吗?
对此,业内普遍认为,房地产税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持有多套房,但却非打压房价的利器。据专家介绍,从发达国家经验看,美国推出房产税主要是为了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德国开征房产税则主要是调节收入分配,这些国家推出房产税后,都没有带来房地产价格大幅下降的局面。而从上海、重庆的试点情况看,房价上涨的势头也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专家指出,决定房价最根本的因素还是供求关系。因此,对于有自住需求的购房者,不必过多考虑未来房地产税的问题,只要价格合适就可以择机购买。而对于那些有投资投机购房需求的人,则需要认真考虑未来房地产税推出后,对于持有成本和投资收益的影响。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9-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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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你关心的这些事将有答案

2.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来了!专家:这两类城市可能优先开展

万众瞩目的房地产税再次迈出关键性一步。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授权试点期限为五年,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纳税人。
那么,此次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最有可能在哪些城市优先开展?

进一步强化“房住不炒”调控预期
事实上,早在2011年,上海和重庆就开始试点征收房地产税;2013年,房地产税立法提上日程;2017年,房地产被列入五年立法规划。
今年4月7日,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提到“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立法和改革”。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提到“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10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名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文章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到10月23日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房地产税渐行渐近。
业界普遍认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强化“房住不炒”的调控预期,尤其对于在热门城市拥有多套住房的人将产生较大影响。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财政体系的改革,而要把它与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等行为结合在一起理解,它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本报记者,此次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包括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而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说明改革的核心仍是居住用的住宅项目,而这正是当下大众最为关心的,也有利于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在此前的房地产博鳌论坛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钢向记者表示,“房地产税对整个行业是有利的,有利于加速市场的内在调节,有利于让长效机制替代行政手段。”
这两类城市或优先试点房地产税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那么,此次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最有可能在哪些城市优先开展?
对此,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副总监陈文静认为,预计第一批试点的城市可能优先会从一二线核心城市选取,尤其是上半年市场热度较高、房价涨幅较大的两类城市,如长三角、大湾区以及中西部核心二线城市。
陈文静强调,核心一二线城市住房供求矛盾突出,而房地产税的开征有利于缓解市场供求矛盾,优化资源配置。此外一二线核心城市已进入存量市场,为开征房地产税提供了很好的试点环境,有助于加快推进保有环节房地产税改革和立法。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也曾撰文表达过相类似的观点,“不大建议三四线城市第一批试点房地产税。可以对那些房价上涨过快、楼市过热的城市或地区率先‘动真格’,比如深圳、海南、浙江等。”
在中信证券的研报中,也对率先实行房地产税的城市进行过预测:房地产税将主要针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区域试点推广。那些绝对房价水平越高的地区,房地产税先行试点的可能性就越大。不过在相当长的时间,不会跨区域计算房屋持有套数和人均住房面积,否则将导致市场热度进一步向核心区域收敛。广阔的三四线城市目前并不适合探讨出台房地产税。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今年5月11日,财政部等4部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本报记者查询中国房价行情网数据发现,截至今年9月,目前二手房均价排名前十的城市,分别是北京、深圳、上海、厦门、广州、杭州、三亚、南京、天津和珠海。
2021年9月二手房均价TOP10城市

数据来源:中国房价行情网

3.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来了!专家:这两类城市可能优先开展

(记者 陈荣浩)万众瞩目的房地产税再次迈出关键性一步。
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授权试点期限为五年,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纳税人。
那么,此次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最有可能在哪些城市优先开展?

进一步强化“房住不炒”调控预期
事实上,早在2011年,上海和重庆就开始试点征收房地产税;2013年,房地产税立法提上日程;2017年,房地产被列入五年立法规划。
今年4月7日,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提到“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立法和改革”。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提到“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10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名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文章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到10月23日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房地产税渐行渐近。
业界普遍认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强化“房住不炒”的调控预期,尤其对于在热门城市拥有多套住房的人将产生较大影响。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财政体系的改革,而要把它与住房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等行为结合在一起理解,它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次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包括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而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说明改革的核心仍是居住用的住宅项目,而这正是当下大众最为关心的,也有利于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在此前的房地产博鳌论坛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钢向记者表示,“房地产税对整个行业是有利的,有利于加速市场的内在调节,有利于让长效机制替代行政手段。”
这两类城市或优先试点房地产税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那么,此次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最有可能在哪些城市优先开展?
对此,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副总监陈文静认为,预计第一批试点的城市可能优先会从一二线核心城市选取,尤其是上半年市场热度较高、房价涨幅较大的两类城市,如长三角、大湾区以及中西部核心二线城市。
陈文静强调,核心一二线城市住房供求矛盾突出,而房地产税的开征有利于缓解市场供求矛盾,优化资源配置。此外一二线核心城市已进入存量市场,为开征房地产税提供了很好的试点环境,有助于加快推进保有环节房地产税改革和立法。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也曾撰文表达过相类似的观点,“不大建议三四线城市第一批试点房地产税。可以对那些房价上涨过快、楼市过热的城市或地区率先‘动真格’,比如深圳、海南、浙江等。”
在中信证券的研报中,也对率先实行房地产税的城市进行过预测:房地产税将主要针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区域试点推广。那些绝对房价水平越高的地区,房地产税先行试点的可能性就越大。不过在相当长的时间,不会跨区域计算房屋持有套数和人均住房面积,否则将导致市场热度进一步向核心区域收敛。广阔的三四线城市目前并不适合探讨出台房地产税。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今年5月11日,财政部等4部门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中国房价行情网数据发现,截至今年9月,目前二手房均价排名前十的城市,分别是北京、深圳、上海、厦门、广州、杭州、三亚、南京、天津和珠海。
2021年9月二手房均价TOP10城市

数据来源:中国房价行情网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来了!专家:这两类城市可能优先开展

4. 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

法律分析:新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指重庆、上海、宁夏、陕西、厦门、北京。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如下: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性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x(1-10%或30%)x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x税率。房产税收特点有: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5. 房产税试点城市或增加

房产税试点目前就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国家信息中心建议增加房产税试点城市,并且认为应该强化房地产调控的货币手段。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23日在中国证券报独家发布的报告认为,目前上海、重庆已正式推出房产税试点,未来需进一步增加房产税试点城市数量。同时,应强化房地产调控的货币手段,适时加息并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报告建议,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并完善配套政策。房产税将使房屋持有成本大幅上升,会影响投机者的炒房收益,从而抑制投机性行为,进而挤压房地产泡沫。上海、重庆已正式推出房产税试点,未来需要进一步增加房产税试点城市数量,建立健全等级划分、税率设定、征收程序、价格评估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同时,应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报告认为,地方政府的考核问责指标更应该强调住房保障覆盖率,而不是变化不定的房价。在房地产领域,地方政府的职能应转变到为低收入者提供保障房上来,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记者韩晓东)
房地产市场调控应疏堵结合
刚性需求将形成有效支撑房价上涨压力仍较大
国家信息中心宏观政策动向课题组
新国八条量化目标
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调控
过去一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从去年4月的国十条,到9月的国五条,再到今年刚出台的新国八条,政策不断细化、完善的脉络非常清晰。新国八条是以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延伸,调控目标没有动摇,调控方向没有改变,但与过去历次调控比较,在出台时机、调控重点、调控手段、调控对象等方面,有诸多可圈可点之处:
1、出台时机选择恰到好处
以新国八条为标志的第三轮房地产调控,是在2010年连续二轮房地产调控成效不够显著、房价再次攀升的背景下推出的。刚过去的2010年,国家先后两次出台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史上最严厉的调控。然而,调控并未取得预期成效,市场在经历短暂回调后仍然量价齐涨,并创下历史新高。从去年9月份开始,70个大中城市房价连续4个月环比上涨,去年12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双双创下2010年全年单月成交的最高值;进入今年1月份的传统房市淡季,全国多个城市房地产依然出现量价齐升,市场价格上涨预期不断增强。房价此种逆势而涨的态势,在社会上形成了某些对国家宏观调控的负面认知。如果听任房地产投机风行,任房地产泡沫越吹越大,实体经济将逐渐失血,城市发展活力将不断透支,经济健康运行的系统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因此,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势在必行,决不能半途而废。新国八条的出台,可谓是顺应时势、彰显决心、惠及民生的及时之举。同时,调控举措选择在春节之前出台,对市场的冲击可经假日缓冲逐步释放,更易于市场接受和消化。

房产税试点城市或增加

6. 房产税新政策消息 试点的六个城市是指哪些

   
  房产税新政策消息  1、房产税新政策消息从鼓励生育上来说,应该会按人均豁免。有专家称,房产税试点城市的房产税基本可以确定的是按人均豁免,鼓励生育,家里人多,能豁免的就更多。这个面积上海那边试点的是60平,也就是人均面积在60平以下的家庭不用交税,60平以上的超出部分按照评估值交税;
  2、房产税新政策消息税率如果按照欧美那边的做法,大概是0.5-3%之间,我国应该也会差不多。但对于农民宅基地上的住房是不会征收房产税的,因为宅基地住房根本就不纳入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之中,不属于征税对象。另外,房产税是每年都要缴纳的,不像契税、增值税等只是在买卖房产的过程中一次性征收;
  3、实际上,重庆、上海早就开始征收房产税”了,需要按照认定的额度每年缴纳。其中,上海是对第二套住房开征房产税,且每个家庭每人有60平米的免征额,税率按照房屋的价值来征收。重庆只对别墅、高档住宅征收房产税。目前房产税在中国开征条件已经成熟,中央政府已经明确扩大房产税试点,试点城市可根据中央安排及各地实际情况而定,不同地区会根据当地情况进行变通...
    
  4、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征收。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按人均建筑面积60㎡计算超出部分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0.4%或0.6%)。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
  5、本市户籍购首套房,无论面积多大,免收房产税。新购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人均60㎡建筑面积免征房产税,超出面积视为应税面积”应缴纳房产税。外地户籍有本市长期居住证满3年可免交房产税(如只满1年先交2年到满3年可退前面2年交的房产税)。没有长期居住证的外地人需每年全额(不以人均面积计算按产证面积全部缴纳)缴纳房产税直到卖掉为止;
  6、税率0.4%~0.6%。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实行的是0.4%~0.6%差别化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2021年上海最新房产税税率分界线定为73482元/㎡,新购房单价≤73482元,税率为0.4%,新购房单价>73482元,税率为0.6%...
    
  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指哪些  1、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观点一:一二线热点城市概率更大。如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宁波、重庆、南京等热点一二线城市,很有可能会成为首批试点城市。但是北方和南方、东部和西部应该也会有所体现;
  2、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观点二:房价上涨过快、房价高的城市,被选为试点的概率成倍提升。按照这个观点,东莞、深圳、淮安、嘉兴、杭州、盐城、广州、惠州、泉州、成都这些去年涨幅大、房价较高的城市,都有可能被首批试点;
  3、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观点三:上海、重庆、深圳、杭州、苏州、济南成为试点可能性高。2021年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值得注意的是,在5月份北京召开房地产税座谈会上,上海、重庆、深圳、杭州、苏州、济南共6个城市相关负责人均有参加。相关部门还向深圳、杭州、苏州、济南等四个城市征询了是否支持中央在其所在城市试点征收房地产税”等问题;
  4、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观点四:上海和重庆仍有可能继续试点。之前试点过房产税的城市上海、重庆,由于纳税基础好,这次呼声也很高。另外,苏州作为最强地级市,浙江是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圳是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海南则为自贸港,都有一定的代表性;
  5、试点的六个城市是指哪些,以上都还只是推测,最终的结果还要等待官方文件的宣布。按目前来看,全国范围内的房产税征收还未展开,现只有重庆和上海两个地区作为房产税开征试点有起征房产税,但接下来,国务院会公布试点名单,之后的一两个月左右,这些城市将开始征收房地产税...

7. 房产税试点城市是什么?

房产税试点城市如下:
1、上海,之前试点过房产税的城市上海,由于纳税基础好,2022年房产税试点的呼声也很高,继续试点,分享经验。也有网友指出,上海线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征收房产税具有很高的代表性,但具体要根据官方确定。
2、重庆,2011年开始,重庆已经在做房产税的试点,到今天这一些房产税仍然是在试点阶段中还并没有结束,所以不少网友认为,这些城市不会贸然打断他们再来一个新的试点。所以,2022年,重庆继续试点的可能性很大。

3、深圳:深圳作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经济活跃,人口增长快,产业结构合理,深圳的房价抗压能力比较强,所以深圳是可能性最大的城市。再者,深圳这两年被称为炒房之都,炒房风气浓厚,房产投资情绪高昂,房产税试点具有代表性。
4、杭州:浙江是共同富裕示范区,共同富裕就要杜绝共同炒房,所以改革试点可能性很大。严跃进同样认为,浙江被纳入试点的可能性很大,尤其是杭州市。并且,近两年,杭州作为沿海的强二线城市,楼市热点居高不下,比较适合房产税的试点。
5、海南:海南作为全国第一个提 " 去房地产化 " 的省份,加之自由港的建设以及全省限购的优势,也完全可以纳入试点。此前网上提及的浙江、深圳和海南纳入改革试点,虽然是部分专家的观点,但是可信度还是很高。

房产税试点城市是什么?

8. 房地产税试点在即,哪个会成为首批试点的城市?

5月11日,财政部官网挂出一则消息,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等四部委召开了一个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
  
 以上寥寥无几的一段文字,却挑起了全国人民的神经,一时间热议不断,毕竟房产跟大家都息息相关,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虽然上面的信息量不大,但却是自从房地产税提上日程以来干货最足的一次,以前是在喊口号,等立法,这次是试点,要实干。
  
 为什么这么说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1) 首次跟房地产相关的四部委全部聚齐,各部委都很忙,能将四部委全部聚齐,肯定是有实际性的大事要讨论。
  
 (2)这里提到的核心关键词有两个,一个是“房地产税改革”;一个是“试点”。
  
 房地产税改革,可能就是总结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的经验,要做一些改进,这一次是房地产税试点,而不是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
  
 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虽然不成功,一没有抑制房价,二没有为地方政府带来税收的增加,可能还耗费了大量人力去评估和计算,得不偿失;但失败是成功之母,证明了房产税不能替代房地产税。
  
 我认为取得的经验有以下几条:
  
 (1)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太窄了。
  
 第一只针对第二套房及以上,而且是人均60平米,对于人均也没有明确的限定,导致征收的漏洞比较大。
  
 第二只针对新购的新房,对于拥有多套的已购人群没有用。
  
 也就是说只是少部分的新购第二套豪宅人群才会进入到这个范围。
  
 房产税还只针对商品房,并没有在土地、小产权房、商住房等其他形式的房产上实施。
  
 (2) 起征点太松了。
  
 人均60平,三口之家,就180平,在大城市算是豪宅了,拥有的人群不多。
  
 (3)税费相对较低
  
 免征以外的按0.5%征收,按照200平的房子,免征180平。
  
 公式: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
  
 (200-180)*70000*70%*0.5%=4900元
  
 对于能买得起200平米房子的人来说,这点钱可以忽略不计。
  
 (4) 对于家庭成员怎么界定,怎么计算人均,没有详细的明确地进行认定。
  
 所以新一次的房地产税试点会跟上海、重庆的不太一样。
  
 那么哪些城市会进入到试点的对象中呢?
  
 首先这些城市要具有以下特点:
  
 (1)房价相对较高; (2)所在省各市财政收入差距较大; (3)政治敏感性相对较低;
  
 所以可能性较大的试点城市:
  
 NO.1 珠三角的 深圳、广州
  
 NO.2 西北的 成都、西安
  
 NO.3 南京和杭州
  
 房地产税试点,并不需要立法之后才能执行,而且作为试点,在全面执行之前肯定要提前个2-5年的时间,所以这个时间比较紧迫,估计这一两年就会有实际性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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