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缴纳期限

2024-05-11 20:29

1. 残保金缴纳期限

一、申报期限      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注意事项】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且达到规定比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该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的单位是否需进行申报?      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且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在电子税务局按照申报表内容据实填写企业用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等各项数据,最后计算出应缴残保金为零,而不能直接零申报。二、电子税务局申报路径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基金规费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模块中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
三、申报规则      1.用人单位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申报表第“7栏”/第“5”栏)>=1.5%,本期应纳费额为0,无减免费金额。      2.申报表的“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系统设置为通过信息系统读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的数据自动生成。      3.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类型”为“企业”的,申报填写的“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30人(含)以下时,“减免性质”由系统自动带出免征条款。      4.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填写的“上年在职职工人数”超过30人,且不符合其他减免优惠时,带出分档减缴条款。

残保金缴纳期限

2. 残保金缴纳时间有什么规定吗

申报时间为每年8月31日至11月30日
一、残保金如何计算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举例: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假定您的公司在北京,贵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应缴纳的保障金=200*80000*1.7%=272000元。
二、残保金的申报方式有哪些
1.网上申报
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
2.上门申报
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镇(街道)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松山湖辖区用人单位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申报。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3.申报信息及报送资料
申报年审: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表》、残疾人职工身份证、残疾人证、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申报缴费: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并缴纳保障金。

3. 残保金什么时候交

2022年残保金的计算公式为:缴费金额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人数1.5,减去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安排的残疾就业数。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度职工总数取整数,采取舍五入的原则,上年平均工资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无残疾人就业,则写0。平均工资以职工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扣除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和公车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保金什么时候交

4. 残保金缴纳周期

一、残保金缴纳时间有什么规定吗  超过12月15日未缴纳残保金的,按照残保金金额每日5‰缴纳滞纳金。
  始终不缴纳残保金的企业,北京地税通过法院方式强制征收。
二、残保金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①单位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包括单位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6个月以上),与计税工资人数一致。
  ②在岗残疾职工人数是指经残联劳动服务机构确认的残疾人数。
  ③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④职工工资总额为应发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及五险一金。
  三、如果不想交残保金怎么办  1、招收残疾人「需要有残疾证」。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社保按照流程发放和缴纳,然后带着相关资料去残联备案,审核通过就可以不用交残保金了。
  2、符合优惠政策条件也可以不交。在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 残保金缴纳周期

残保金缴纳周期:超过12月15日未缴纳残保金的,按照残保金金额每日5‰缴纳滞纳金。始终不缴纳残保金的企业,北京地税通过法院方式强制征收。残保金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缴纳周期

6. 残保金怎么缴纳?

根据各地方征缴公告,企业首先需要到注册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准备相关材料,经过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审核用人单位确认无误之后,由审核机构出具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书。
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就业之后,根据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书审核的人数来计算残保金,如果按照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且经过残疾人就业服务部门审核确定的企业可以免缴残保金。
(部分地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缴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在申缴过程中首先要注意的是时间。
以北京为例(下同),2017年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时间是11月1日至12月15日,而今年的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5日,残保金申缴时间是8月1日至9月31日.
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是缴纳残保金或者减免残保金的前提,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需进行0申报,安置残疾人就业未按照时间进行申报的按照未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处理。各个用人单位一定要注意申报审核的时间问题。
之后持相关部门出具的《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书》(审核确认书)通过税务系统或到现场办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缴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7. 残保金缴纳标准

法律分析:从2020年1月1日起 ,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低于1.5% 的 ,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对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不包括非企业单位),暂免征收残保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残保金缴纳标准

8. 残保金缴纳最新政策

残保金缴纳最新政策如下: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若未达标,则应当缴纳保障金。若企业具备要求条件,则可以享受对应的优惠政策。残保金是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1、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2、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3、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4、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5、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法律法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