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行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如何防范

2024-05-10 09:14

1. P2P行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如何防范

P2P行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一)P2P网贷合法性风险

(二)借贷合同无效的风险

(三)未尽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的风险

(四)高利贷风险

(五)借贷人违约风险

(六)担保不合规风险

(七)网络洗钱风险

(八)非法集资的风险

(九)借贷资金被挪用、占用的风险

(十)债权转让模式的风险

(十一)催收到期债权的风险

(十二)借贷双方的隐私安全风险

(十三)网贷平台遭恶意DD0S攻击风险

P2P行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如何防范

2. 如何有效防范p2p风险

金融行业有句话,风控就是生命。这句话蕴含的道理其实非常浅显,小心行得万年船,一失足成千古恨,高风险投资的路途,一边是高收益,另一边则是万丈深渊;稳健方才是长久生存和发展的王道。
       首先,也应该是每个投资人最关注的一点,就是借款标的利率。P2P网贷平台将标的利率设定在什么区间,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平台负责人对项目风险的认知水平。在我看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参考,它综合反映了我国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实体行业的利润率以及居民物价消费指数等诸方面,民间借贷利率应以四倍为限(四倍以上部分不受法院支持)。如当前央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是6.0%,四倍就是24%。我认为对于任何一家P2P网贷平台来说,挂标利率超过18%都是存在较大风险的,超过20%更是形同玩火。
衡水华邦财富的风控目前包括以下几点:
1、设立强有力地风控团队,所有借款标都为抵押、担保标,且借款金额都在衡水本地100万元以下,确保资金安全。
2、晶华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一旦出现坏账、逾期,将在1-3个工作日以内进行垫付。
3、设立风险储备金。
4、采用第三方全程托管,不设资金池。
5、多重风控,实地调查、初审、复审、终审,确保借款标真实、安全。
建议您到华邦财富实地考察一下。

3. 如何防范p2p存在的风险

风险一,资质风险。

网贷不同于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净资本”管理,无论是银行还是信托公司都要有自己的注册资本,其注册资本少则几个亿,多则十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且注册资本不是用来经营的,而是一种担保、是一种“门槛”。但由于网贷公司门槛低,政府尚没有出台指导性意见,平台软件几千到几万都可以买到,很多在民间借贷欠款很多的人,买了个平台虚拟借款人、虚拟抵押物品,以高利率吸引投资人投资。高利率一般都是年利息最少为30%,个别平台达到了50%到70%。

风险二,管理风险。

P2P网络借贷,指的是投资个人通过网络平台把资金借给资金需求个人,看似简单,其实是一个比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都要复杂的模式。P2P网贷属于新兴产业,是金融行业的创新模式,其发展历程不过几年,市场并没有达到成熟的地步。很多投资人及借款人都没有正确对待这种金融产品,只是冲着高收益而去,而资金需求者则奔着套现而去。作为网贷公司本身,由于开设的初衷只是为了牟利,其组织架构中缺乏专业的信贷风险管理人员,不具备贷款风险管理的知识、资质,因此很难把握和处理好平台运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产生大量的坏账,最终只能倒闭。

风险三,资金风险。

作为一家P2P网贷平台,投资人的资金流向也是至关重要的,不少网贷平台不仅没有采取第三方资金管理平台,还可以动用投资人的资金,特别是一些网贷平台出现平台的老总自己借款从平台借款几千万,用于企业经营,达到自借自用,风险无人控制也无人承担,其背后隐藏着巨大的资金风险只能落在投资人的头上,这也是成为不少平台能出现跑路的原因。而目前最为安全的做法则是将投资人的资金置于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监管,作为平台要严控其动用投资人资金,唯有这样才能给投资人的资金增加保障。

风险四,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的进步,常引发新的、更多形式的安全威胁手段与途径,随着网贷行业的蓬勃发展,各平台多为购买模板,在进行技术改造时不能保证完全成熟和完善,存在安全隐患,而平台老总不重视技术,宁可花费几十万搞营销也不肯重视技术,从而极大地影响计算机系统运行的稳定性。技术漏洞的存在,导致恶意攻击风险不断。如电脑黑客入侵等,攻击平台、修改投资人账户资金、虚拟充值真提现等问题开始逐步显现。特别是由于网贷属于新兴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非常缺乏,黑客大肆攻击、要挟平台事件频繁出现,严重影响了平台的稳定运行。

如何防范p2p存在的风险

4. 如何防范P2P平台所遇到的风险

金融的核心是信用与风险,选择安全性较高的P2P网贷平台是理财的关键,选择投资平台绝不能只看收益,平台的资质是否齐全,风控是否严谨,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资金是否安全,可以从以下几点识别P2P网贷投资风险:

1、平台证照是否弄虚作假;

2、平台是否自行担保;

3、平台有无银行资金托管;

4、平台利息是否超高;

5、平台是否发大量秒标快速圈钱;

6、平台对借款人或者资金流向是否清晰披露。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您在做任何投资之前,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产品的投资性质和所涉及的风险,详细了解和谨慎评估产品后,再自身判断是否参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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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何防范银行业务法律风险

面对激烈的竞争,各家商业银行都在服务上下功夫,因此,基于营销需要,信贷人员往往在经办业务中不自觉地对客户(特别是老客户、优质客户)作出某些迁就。但是随着借款人的法律意识的提高,存在着借款人及保证人的“道德风险”,容易产生法律纠纷。本文围绕具体信贷业务中容易疏忽的几个细节问题来探讨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应注意的潜在法律风险。
 
1.关于签章方面
 
目前,部分信贷人员往往注意借款人(或保证人)在借款合同、最高额担保合同、贴现等合同上审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而疏忽了法定代表人签字。这可能存在两种潜在风险:一是企业经办人道德风险,即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私自盖章获取贷款或给其他企业提供保证;二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道德风险,即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其未签字为由,不承认债务或保证责任。因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担保法》第30条相关规定,借款人和保证人可以“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理由提出抗辩。
 
防范此类风险的对策是:对于经常发生贷款的客户,要求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一份“委托授权书”给企业经办人,信贷员须注意这份“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有效(须当面验证);对于不常发生贷款的客户,特别是个人客户,确保每笔合同都有签字(不会签字的客户,盖私章并加按指纹)。
  2.关于抵押物财产共有人的签字及共有人与抵押人关系证明问题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54条关于“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的规定,信贷人员在办理抵押贷款时,须要求抵押物财产共有人签字或公司“董事会同意抵押决议书”(企业财产设定抵押情况),在实际经办过程中还须注意以下细节:
  以私房设定抵押的,在很多情况下房产证上没有登记共有人,这在大部分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登记部门会要求共有人签字(实际上是替银行把了一关);但在有些地方的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登记部门未作此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取得了合法的“他项权利证书”,也会因此项抵押未经共有人同意而导致无效。
  尽管《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但信贷人员并不能因此而忽略了共有人的签字。因为《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又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成为共有财产,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个司法解释说明了只要夫妻双方有一张书面约定,那么婚前财产又可以成为共有财产。因此夫妻单方同意的抵押行为(即使是单方的财产)很可能归于无效。同时,在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须注意提供共有人与抵押人的关系以此确定是否是真实的共有人。
  3.关于公司“董事会同意抵押或保证决议书”真实合法性问题
  对于公司制企业提供的抵押或保证,银行要求企业出具“董事会同意抵押或保证决议书”,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必须确保其真实性,在信贷操作中要注意两点:一方面,注意董事会人数问题。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3-13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人数是5-19人,这要审查公司的章程及企业的相关资料,确定该公司董事会人数,及规定的表决比例(如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有效),如果全体股东都有签字则更好;另一方面,须注意董事签字的真实性。这在实际工作中可能有些难度,这就要求信贷人员掌握必要的办事艺术,即如何做到既不引起客户反感又能有效防范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
  4.关于企业出具抵押承诺书的有效性问题
  信贷实践中,由于企业产权证书不齐或其他原因无法办理抵押登记,企业仅签订了抵押合同或抵押承诺书。众所周知,银行要求企业办理抵押的初衷是为了获得对抗第三人的优先权,而根据《担保法》第41条关于“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的规定,这说明仅出具抵押承诺书或抵押合同而没有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抵押行为无效,也就是对于抵押财产,银行无法获得对抗第三人的优先权。
  5.关于抵押物财产保险单上“第一受益人为银行”的约定的重要性问题
  根据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保险人为第一受益人。因此,若不约定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话,有可能在出险时,部分商业银行无法获得保险赔偿。
  当然,以上列出的只是其中几个问题,实际信贷工作中存在着更多、更复杂的情况,这就要求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对于客户既应尊重,又应以防范风险为底线,做到有礼有节。

如何防范银行业务法律风险

6. 银行介入P2P业务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银行介入P2P信贷平台业务,为借贷双方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话,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风险防范:
银行可通过修改自身章程报经银监会批准,或通过以投资平台设立子公司的方式来从事P2P信贷平台业务,以突破现有银行的经营范围限制。
银行应加强对客户资料真实性的审核力度,通过线下审核或线上线下结合的审核方式,明确客户的资质情况,以避免因借款人的虚假信息而产生经济损失的风险。
银行应通过要求客户签署承诺书的方式,将借贷人的行为纳入反洗钱的监控范围中。通过加强系统建设和操作管理,
银行应严格保守客户的信息安全,并提升客户自身的信息保护意识。从了解借款人和放贷人情况出发,
银行应为其建立风险等级模型或引入担保机制,谨慎向风险较高的客户推介借贷项目,以防止因客户的不诚信行为而引发银行的声誉风险。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个创新,P2P网贷平台加速了金融脱媒的步伐。近年来,得益于国内个人经营消费贷款以及个人投资理财的庞大市场需求,随着客户互联网使用的普及和P2P平台自身实力的加强,该行业呈“爆炸式增长”,平台贷款年均增长率高达300%,截至2012年末,其线上融资余额已将近100亿元。一方面,P2P网贷平台激活了民间资本,将社会大量沉淀资金利用起来,直接对接有资金需求的个人和企业,即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也为客户提供了增值保值服务,而公共网络平台的应用也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非法集资”和“非法经营”的民间借贷魔咒。但需注意的是,P2P信贷平台的极速扩张也导致了其操作流程的不规范、监管缺失、担保杠杆过高等一系列风险的凸显。因此,放贷人血本无归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为此,人民银行日前下发了《网络金融发展状况调查问卷》,从P2P网贷平台的经营情况、业务模式、操作流程等方面着手进行调查,目的是全面摸底P2P信贷平台的运作情况,使该行业逐渐“阳光化”。事实上,因回报低、维护成本高等原因,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服务积极性一直不高。而P2P信贷模式的介入就有效地将小微企业客户和个人资金客户联系起来,使银行一方面可以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还通过收集客户的信用信息来赚取中间服务费。由于自身业务的优势,银行提供P2P网贷平台业务无论是从对客户资料的审核上还是风险把控能力的监测上,都更优于普通的P2P信贷平台。P2P信贷平台尚未被纳入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应报银监会批准。而P2P信贷平台的经营范围为金融中介,一般未纳入商业银行的公司章程。银行对借款人资质真实性的审核难度大,银行只提供居间服务,在业务开展中就应对借贷双方如实报告借款的相关情况,并对借贷双方的身份、资金进行核实。如果银行未能对借贷双方资质审核清楚,一旦双方产生资金损失纠纷,客户就有可能转而追究银行的责任。实践中,结合网络平台资金来源广泛的特点,银行对贷款人的资金来源查询难度较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洗钱的风险。网络平台的开放性也使客户信息被泄露的风险增大,一旦银行未能查明客户信息泄露的原因,客户很有可能要求银行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借款人不归还借款或放贷人不按合同约定提供借款,银行可能因提供中介服务而承担一定的声誉风险。此外,银行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的,还需就信用评级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放贷人因信赖银行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而放贷产生损失,可能以此来追究银行的信用评级责任。

7. p2p风险防范怎么做?

  p2p是一种投资期限灵活、收益较好,而且门槛较低的一种理财模式。P2P网络借贷平台是P2P网络借贷市场的主体,应当在防范风险方面从以下三点来具体落实:
  1、是否中介性质
  P2P是个人对个人的借贷,而P2P公司则是连接两头的中介机构。他负责找到有需求的双方,将资源有效配置并控制中间的风险。但有些P2P平台实质上没有实实在在的借款人,投资人的资金没有清晰的投向,由P2P平台自行支配,资金的透明度以及安全性就无法保障。如果P2P平台对于资金使用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自然预期的兑付就无法实现,最终出现平台倒闭的情况。更有甚者,其难于在银行贷到款,通过民间借贷借款成本高,所以自设平台融资,导致整体风险激增。所以选择P2P平台时,确认其中介性质的平台,能看到清楚的资金使用方向很重要。
  2、有无第三方担保
  一般的P2P平台都有自己的风控措施,除了对借款人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之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增加对于投资人资金的担保。P2P公司都会寻找担保公司对投资本金以及预期收益进行担保以保证资金在借款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仍能安全兑付。但毕竟寻找正规且有资质的担保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一些P2P公司为了省去这些费用,没有寻找第三方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而是自己开设担保公司为自身担保。这种形式的担保只起到欺骗投资者的表面作用,一旦产生风险,担保公司会和平台一同倒闭。所以选择P2P平台时,必须了解平台选择的担保公司的实力及背景,绝不能和平台有直接关系。
  3、是否资金池运作模式
  P2P平台在运作的时候,如果严格坚持投资人和借款人的一一匹配,就会经常出现投资人有钱但没有项目可投或者借款人愿意承担高成本借钱但暂时没有投资者愿意出资,这样就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平台的扩大。所以有些P2P平台就开始使用资金池的方式运作,来尽可能大的扩张自身业务。何为资金池呢?简单的说就是平台先将投资人的资金放入平台指定的账户,然后再匹配借款人或借款项目。这两个动作之间的时间差里,资金停留在平台账户上,资金池就形成了。   在资金池模式中,借款人的资金最后流向何方无从得知,因为池子中的资金已全部打乱。资金池模式对于平台来说可以尽可能多的吸收资金,但是风险也随之产生。通过这样的方式,兑付的压力已经从借款人悄悄的转移到平台身上了。
  一一对应时,投资人拥有的是借款人的债权,而资金池时,投资人实际上拥有的是平台的债权,相当于平台向投资人筹资,再转借给借款人。如果借款总量少而资金池庞大,那利息的压力就完全在平台身上,很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而倒闭。所以选择P2P平台时,对于资金池模式运作的平台也需保持谨慎。   4、对借款人有无资质审核
  近些年来,受房地产、资源领域的暴利和制造业的薄利,大批企业主偏离实体经济,转向投资房地产以及虚拟经济,企业空心化日益严重。一些网贷平台也从补充中小企业或民营企业短期流动资金,变为现在的主要流向房地产、矿产、私募股权、艺术品、赌博等领域。但随着经济转型以及经营风险的激增,这些行业已步入夕阳,以网贷平台的风控管理水平和资金实力,难以承担相应风险。因此选择P2P平台时,对于其实质的借款人以及平台的风控能力也需要有一定的了解。
  虽然行业存在以上种种风险,但只要投资人谨慎投资,不盲目追高息,远离自融、信息不透明、平台自身担保、资金池模式运作、夕阳产业多的平台,还是可以筛选掉劣质平台,留下优质平台,让自身财富稳健增值。

p2p风险防范怎么做?

8. 史上最全的P2P法律知识 如何规避这些风险

如今,p2p理财监管日趋完善,行业洗牌加速,以高息作为诱惑的纯诈骗平台被快速清扫,而涉嫌自融、设立资金池等违规经营的劣币平台也开始浮出水面。投资者应该重点避免自己踩住以上种种“地雷”。

     1、寻找合规平台
      好平台必须基于合规之上。虽然目前监管细则还没有真正落地,平台应该高度与细则精神契合。平台要紧跟监管,积极严格落实,选择那些经营小额分散资产端的平台更好,比如车贷,消费贷款等。

     投资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一家平台是否合规:

     是否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平台相关资质和借款项目信息有否透明公开;是否严格做到了资金分离,如第三方支付、第三方资金托管、存管;宣传的背景是否与平台已公开的验资报告、工商注册等信息一致。
     在平台和项目的选择方面,P2P产品种类较多,不同的产品、不同的平台有不同的风险特性,投资者可以按自己的风险偏好进行选择。例如,追求稳定、安全的投资人,可以选择像真鑫贷一样的质押型车标平台;追求高利润的投资人,可以选择中小企业紧急周转的短期高息标的。

      2、如何甄别问题平台?
     投资者可以从收益率、平台信息、风险担保等方面入手。
     信息披露方面,主要针对平台借款对象是否为真实的企业借款人,企业的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都能查询到,须谨防一些发布虚假标的的p2p平台。

     千万要警惕那些推广宣传做得很大,但是网站体验很差,标的信息模糊或者是有大量标的信息重复,背景不明的平台。尽量选择当地的平台标的信息清晰透明,回报利率合理。

     3、在甄选公司时,还要注意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要明白如何才能减低借款违约风险。产品有清楚明确的借款人且信用信息完善、对借款人具有有效的违约惩戒手段、增加借款人违约成本。

      再者,检查担保方式。这一般分为三种,分别为:风险准备金补偿(平台从每一笔借款中都提取借款额的一定比率作为风险准备金,独立账户存放)、第三方担保、房产抵押担保,这些信息都要仔细查看。
      最后,还要检查这些信息的公布机构,到底是公司自行发布,还是由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

       要有良好的理财观与维权意识
      P2P平台的投资者首先应有基本的理财观,对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金融理财产品有一定的认识,基本原则是理性投资,及时止损。此外,建议投资者将资产在证券、保险、银行等产品上进行灵活分配,不要把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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