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表决权行使的方式

2024-05-19 20:25

1. 股东表决权行使的方式

一、表决权的亲自行使
表决权可由股东亲自行使。在股东持有无记名股票的场合,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定日期将其股票交存公司,以使公司确认其股东身份;在股东持有记名股票的场合,得以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则为股东名簿上记载的股东。若转让人将记名股票转让于受让人,但未将受让人名称记载干股票并将受让人之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簿,则不得以其转让对抗公司,公司可不承认该受让人的股东身份,从而该受让人不得行使其表决权。但此与股份转让契约的效力无涉。
二、表决权的代理行使
由于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股权高度分散,多数股东散居全国乃至全球各地,不少小股东不愿为出席股东会而支出巨额的交通、食宿费用及行使表决权所花之时间,更有不少股东由于一系列主客观原因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表决权的代理行使制度遂应运而生。《公司法》第108条亦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自解释论而言,尚有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1、代理人的资格
《公司法》第108条对于行使表决权的代理人资格并未作出规定,解释上可认为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作为各该股东的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由于公司就自己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公司自身不得担任本公司股东的代理人;又由于公司就相互持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公司亦不得就被排除表决权的股份作为代理人行使表决权,均属理之当然。问题在于,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行使表决权的代理人仅限于本公司股东,此种条款是否有效?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规定为强行法规,将代理人限于股东弊大于利,应解为无效。至于股东之外第三者扰乱股东大会的问题,完全可通过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方式予以预防和救济。股东的表决权行使代理人既包括委托代理人,亦包括法定代理人。
2、代理人的人数
为防止数个代理人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不少立法例(如《日本商法典》第239条第5项和台湾省《公司法》第177条第3项)将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数限定一人。《公司法》亦应作如此解释。若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发生重复时,应以公司最先收到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决定代理人,但股东声明撤销前一委托书时不在此限。这样既可避免数个代理人之间的不必要争执,又可尊重股东的意思自治。至于一个代理人能否代理数个股东行使表决权,应作肯定解释。但为防止个别股东乃至股东外的第三人借表决权行使之机,操纵公司决策权,中国立法上应限制代理人同时代理两名以上股东行使表决权在公司已发行股份的表决权总数的百分比。
3、代理权之授予
股东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时,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由此可见,股东对代理权之授予应采书面形式,而不能采取口头形式,且此种委托书应由公司统一印发。股东在向代理会授权时,必须在委托书中载明其授权范围,即对股东大会议案表明赞否的意思表示。为防止少数人不正当地操纵股东大会,《公司法》应规定股东对代理人之授予须于每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分别为之,不得授予包括的代理权。为便于股东调查股东授权委托书之真伪及其表决权数,《公司法》应仿《日本商法典》第239条第5项、第6项之规定,规定公司董事应自股东大会终结之日起一定时期将股东授权委托书备置于公司住所。
三、表决权的书面行使
1、书面投票用纸
书面投票用纸,又称书面表决票。采行表决权书面行使制度的公司必须在股东大会召集通知中,附有书面表决票以及关于表决权行使的法定参考文件。书面表决票中必须就每项议案设有记载股东赞成、反对与弃权一栏,以确保股东意思能准确地体现于书面表决票之中;且必须记载一定的必要事项,以确保股东的知情权。若股东以其书面表决票丢失为由,私自制作书面表决票,其表决权之行使应为无效,这是由于书面表决票理应由公司制作,并记载法定的必要事项,但并不妨碍丢失书面表决票的股东向公司请求重新交付书面表决票。
2、书面表决权行使的方法和效果。

股东表决权行使的方式

2. 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规则是怎样的

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规则是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是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可以作出另外的规定。表决的程序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因为激励而享有的股权是没有表决权的。
一、股东大会决议谁签字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二、变更法人需要代表股东签字吗
选举和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须召开股东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法人变更不需要所有股东到场认可,只要过半数股权的股东通过就行。公司法人变更是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的,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章程办理。
三、表决权是不是只指出资表决权
表决权不是仅指出资表决权,表决权包括出资比例表决权和人数表决权。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 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方式有哪些

1、表决权的亲自行使。表决权可由股东亲自行使。在股东持有无记名股票的场合,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定日期将其股票交存公司,以使公司确认其股东身份;在股东持有记名股票的场合,得以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则为股东名簿上记载的股东。若转让人将记名股票转让于受让人,但未将受让人名称记载干股票并将受让人之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簿,则不得以其转让对抗公司,公司可不承认该受让人的股东身份,从而该受让人不得行使其表决权。但此与股份转让契约的效力无涉。
2、表决权的代理行使。由于股份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股权高度分散,多数股东散居全国乃至全球各地,不少小股东不愿为出席股东会而支出巨额的交通、食宿费用及行使表决权所花之时间,更有不少股东由于一系列主客观原因而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表决权的代理行使制度遂应运而生。《公司法》第106条亦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3、表决权的书面行使。当股东不愿或不能出席股东大会时,股东可委托代理人行使其表决权,但难以避免代理人不按本人意思行使表决权。因为,即使代理人的表决与本人的意愿相反,也仅是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问题,并不妨碍代理人与公司间的关系,不影响表决的效力。
为纠此流弊,表决权的书面行使制度应运而生。所谓表决权的书面行使制度,又称书面投票制度,是指不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在书面投票用纸上就股东大会决议中的有关事项表明其赞成、否定或弃权的意思,并将该书面投票用纸在股东大会之前提交公司以产生表决权行使效果的法律制度。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方式有哪些

4. 股东的表决权行使原则

股东表决权行使原则为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依股份平等原则,每一股份所蕴含的表决权和表决力是完全平等的,为便于计算和比较诸股东表决权之大小,遂有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之承认。
一、公司表决权是指什么
公司表决权是指公司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投票公司重要事务的权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持有的每只股份都有表决权,普通股一般代表每股一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议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司破产需要开股东会吗?
对于企业自己主动申请破产的情况是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的。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会申请破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怎么办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的,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表决权,投反对票或弃权。如果最后股东会议仍以半数或三分之二多数的表决权通过决议的,则通过的决议对该股东产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03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股东表决权行使原则是什么

股东表决权行使原则为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依股份平等原则,每一股份所蕴含的表决权和表决力是完全平等的,为便于计算和比较诸股东表决权之大小,遂有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之承认。
一、股东表决权有哪些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股东会表决规则
股东表决权是在股份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股票的种类和数量。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优先股有优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余财产的权利,但这部分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一般没有表决权,或者要受到种种限制;但是若优先股的股息被拖欠,这部分股东通常具有表决权。表决权可以由股东委派他人行使。
大股东往往只要集中掌握30到40%的普通股票就能左右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从而控制该股份公司。股东表决权实行一股一票的资本平等、资本民主原则,股东依其所持股份享有与其股份数同样数额的表决权,这就是股东表决权平等原则,其主要内容为一股一权,多数通过。这里的股东表决权平等并不是指每个股东享有平等的表决权,而是指每一等额的出资或每一股份具有同等的表决权,是股东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按其出资或所持有股份的数量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三、股东表决权怎么算?
股东表决权的计算方法为: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了表决权的份额和行使方式的,按其规定。
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股东可按出资比例来行使表决权。
表决权不是按人数,一般是按股份所占的比例来行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抢: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表决权行使原则是什么

6. 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形式是什么

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形式是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是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可以对行使方式作出另外的规定。但是不能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7. 股东表决权行使原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股东表决权行使原则为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依股份平等原则,每一股份所蕴含的表决权和表决力是完全平等的,为便于计算和比较诸股东表决权之大小,遂有一股一表决权原则之承认。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抢: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表决权行使原则是什么

8. 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规则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一股一权行使表决权,公司法没有例外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另行约定其他表决权行使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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