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被评为区级道德模范引发质疑,此事造成了怎样的负面影响?

2024-05-04 23:25

1. “老赖”被评为区级道德模范引发质疑,此事造成了怎样的负面影响?

四川省南充市一老赖却被评为了区级道德模范,对此区文明办说明:评选程序存在瑕疵。根据新京报的报道,2021年2月3日,有网友反映,四川省的兰州市老赖何志敏在2019年1月被被评为感动顺庆2018道德模范,而中国裁判文书网却显示何志敏因为借款合同纠纷案,在2018年12月16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对于这件事情,2021年32月3日下午顺庆区精神文明办,工作人员说关于何志敏的2018年道德模范评选程序过程中有瑕疵,但是他已经及时归还了欠款,因此不应取消何志敏的荣誉称号。从名称上来看,对于道德模范从就是德为人先,行为示范,是作为社会上一个道德的标杆,而老赖的典型特征就是不诚实守信,仅仅不诚实守信,这一点就跟道德是相对的,显然这两者是难以兼容的。
如果将何志敏这样的老赖评为道德模范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由极为恶劣的影响,不利于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对于人民来说,不能给广大人民树立一个良好的社会榜样;对于国家来说,不利于国家的公信力。在这件事情中。当事人何志敏在2018年12月中旬成为老赖,在一个多月后却被评为了区级道德模范,可以说刚被法院判决失信两个字又被评选单位盖章认证为道德模范。将不道德的老赖评为道德模范,于情不合。于理更是不容,这是对道德模范称号的误解,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而将老赖评选成区级道德模范,很显然可以看出来是在评选过程中有某些环节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其实当地的相关部门并没有否认这一点,他们也说明在道德模范的评选程序中有瑕疵。而区委宣传部也表示有关部门已经介入了调查,但是在官方回应中却说,评选程序虽然有瑕疵,但是名号并不取消,他已经及时归还了欠款,而道德模范上主要是因为他孝敬老人。
但是何志敏成为老赖是在评选道德模范之前,而他还款又是在被评为道德模范之后,不能用事后的弥补来否认之前的失信。其次道德模范,可分为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奉老爱亲这5个类型,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孝敬老人不能够掩盖住失信的瑕疵,而对于道德模范评选的程序之前不仅要解决好程序的漏洞,还要撤除其称号。因为将其评选为道德模范,是不能让大家所信服的。

“老赖”被评为区级道德模范引发质疑,此事造成了怎样的负面影响?

2. 老赖被评为道德模范,评委是否太不负责?

这样的事情,其实实话实说这样的事情,其实实话实说确实有点不负责任,因为这个人在之前已经被判为老赖了,如果这个时候还被评为道德模范,那么很可能会对群众带来很严重的影响,会让很多人以为一个老赖都可以成为道德模范。
我们知道这个社会上是有一些老赖的老赖,怎么理解呢?就是说这些人欠了别人的钱,但是故意拖欠或者他们拖欠的时间太久了,以至于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样的人就叫老赖。对于老赖这样的行为,基本上是要被限制高消费的同时也不能乘坐高铁和飞机这样的交通工具,可以说在生活中是处处受限的,这样的人就更没有资格被评为道德模范,因为如果这样的人行为道德模范,那等于说是对道德模范的一个侮辱。
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
这个事情其实是一个新闻,这个新闻挺简短的,主要讲的是在四川南充有一个老赖。被评为了2018年的道德模范,但是有网友发现,这个人在2018年的年底就已经被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以说这个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老赖,但是一个老赖有什么资格被评为道德模范呢?所以当网友们知道了这个事实之后,可能网友就开始质疑,是不是这一次的道德模范评选太不负责任了,我个人其实也是这么认为的。
评委是不是太不负责了?
其实与其说评委不负责任,不是说这个组委会有点不负责任,因为他们在进行评审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调查每一位当事人的背景,同时也忽略了这个人是一个失信被执行人的事实,对于这样的一个情况只能说这样的人是德不配位的,即便他做了一些很感动别人的事,但是他依然是一个欠了别人钱不还的人,这样的人是没有资格被列为道德模范的。
我个人是怎么理解这样的事实的?
其实按我个人的理解,一个道德模范应该是德智体综合素质的一个体现,至少这个人在品德上没有一些大问题,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在诚信方面出了问题,那么即便这个人在其他方面有优点,那么也不能把它评为道德模范,这是对于道德模范这个奖项的一个侮辱,同时也是对于这个奖项的不负责任的行为。

3. 官方回应老赖被评为道德模范,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2月3日,有网友反映,四川南充,“老赖”何志敏于2019年1月被评为“感动顺庆2018”道德模范。而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何志敏因借款合同纠纷案于2018年12月16日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针对此事,3日下午,顺庆区精神文明办工作人员回应称,关于何志敏的2018年道德模范评选程序存在瑕疵,但他及时归还了欠款,不足以因此取消他“孝老爱亲”表彰。
  道德模范,顾名思义,得是德为人先、行为世范,是道德标杆式存在;而“老赖”的典型特征,就是不守诚信,光失信这点,就是处在道德对立面上。二者显然难以兼容。
  在此事中,当事人何志敏2018年12月中旬成“老赖”,1个多月后却被评为区级道德模范,可以说是刚被法院“拍了拍并甩出‘失信’两个字”,就被评选单位盖章认证“道德模范”。这难免让人想起,2016年“高校女教师刘伶利患癌遭开除”事件中涉事学院院长获“最具社会责任教育家”的情节,一样的“名”与“实”不符,一样的讽刺。
  不道德的“老赖”被评为道德模范,于情不合,于理不容,既是对“道德模范”称号荣誉分量的消解,也会起到负面示范效应。
  早在2016年11月,中办国办就曾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不得参加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评选。按照道德模范评选的一般原则与流程,在“好中选优”的遴选审批环节,有道德污点者就该被Pass(过滤)掉。“老赖”成区级道德模范,显然是某些环节失守了。
  事实上,当地官方也没讳认这点,坦承道德模范评选程序存在瑕疵;区委宣传部还表示,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首先,从时间线上讲,何志敏成“老赖”是在获评道德模范前,还款是在获评道德模范后,不能以事后性弥补否定之前的失信行为;其次,道德模范固然分“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类型,但这不是说,只看一点不顾整体,“孝老”之瑜也难掩“失信”之瑕。当地宜依照《意见》规定,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获得的道德模范荣誉称号予以撤销,而不能木已成舟后将错就错。
  撤销称号之外,还要梳理程序纰漏,及时打上补丁,避免再现“翻车”。当地评选单位的说法,其实已对“问题到底出在了哪”给出了答案——“我们的程序可能有一点瑕疵,没有到法院去进行政审,但是我们其他程序都是合规的,公安局、纪委等都是(通过了)政审的。”
  道德模范评选前,没对候选人有无“失信”的情况进行背调,无疑是程序性漏洞。既然中央层面已规定,“老赖”不得参加道德模范评选,那在审核阶段就该把好关。
  在这方面,很多地方也有明确规定,如湖南《关于限制对失信被执行人授予相关荣誉的通知》就明确,同级文明办与人民法院之间要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共同做好限制对失信被执行人授予相关荣誉的工作。就目前看,当地有必要举一反三、引为借鉴,完善遴选审核机制。
  据爆料网帖反映,当事人对外宣传时,会用道德模范的“人设”自我包装,借此招摇获利。这仍待查证。但可以肯定的是,道德模范评选不能让“老赖”钻空子,不能成为背德之人。

官方回应老赖被评为道德模范,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4. 老赖被评道德模范,这是怎么回事?

老赖被评道德模范,这是怎么回事?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一男子因借款合同纠纷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成为“老赖”。但近日有网友反映,该男子却在区级道德模范评选中获得“十大道德模范”的荣誉称号。
2月4日,南充顺庆区政府官网发布通报称,针对网友反映的“老赖获评道德模范”一事,区精神明文明办公室经核查,“感动顺庆2018”十大道德模范(孝老爱亲类)何自敏(现用名何志敏)因借款合同纠纷案,2018年12月16日被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在“感动顺庆2018”十大道德模范(孝老爱亲类)评选申报时,存在隐瞒个人失信情况。
对此,顺庆区精神文明办工作人员回应称,关于何志敏的2018年道德模范评选程序存在瑕疵,但他及时归还了欠款,不足以因此取消他“孝老爱亲”表彰。
“这个何志敏当时提的是孝老爱亲(道德模范),2018年道德模范评选的时候,他们当地人认为何志敏对他的母亲非常孝顺。”上述工作人员称,何志敏在评道德模范期间确实是有一个官司,并且在2018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该工作人员提到,“我们是1月30日表彰的他,我们认为他虽然在短暂时间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是不足以将他孝老爱亲的事情,给予取消。
“我们的程序可能有一点瑕疵,没有到法院去进行政审,但是我们其他程序都是合规的,公安局、纪委等都是(通过了)政审的。”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事情出了之后,何志敏又在2019年1月15日把钱还上了。
老赖被评道德模范,这是怎么了。
老赖即失信被执行人,在个人信用上有明显的污点,而信用污点也是道德污点的一部分。道德模范则必须达到“德行良好,堪为世范”的标准,而诚实守信是道德模范的基础标准或底线标准。老赖获评“感动顺庆2018”道德模范,充满了违和感,既是对道德模范的亵渎,也是对失信惩戒威信的消解。
“及时归还欠款”的说法更像是一种讽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被法院列为老赖后迫于压力再还钱,本属于对自身过错的一种迟来的弥补和救赎,谈不上什么“及时归还欠款”,更不应成为评选道德模范的资本。换言之,相较于有“瑕疵”的评选程序,当地精神文明办过于宽松的评选标准更值得商榷。
最后为维护道德模范的权威性、先进性、纯洁性,加强道德模范动态管理,根据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还是撤销何自敏“感动顺庆2018”十大道德模范(孝老爱亲类)荣誉称号,收回奖牌和荣誉证书。

5. 从道德角度讲讲老赖产生的原因?

首先是从社会发展环境来看,尚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诚信体系,对发生不守信用的现象,尚没有能够形成有效的监督与制约,出现失信行为,更多的还处于道德谴责范围,少量进入到司法范畴。如果能够上升到整个社会信用体系范畴,对失信者予以全方位的限制,如乘坐飞机、高铁的限制,创业、贷款、合作等方面的限制,购买高档商品的限制等,使其寸步难行。那么,对失信者来说,形成的约束效果就会大大增强。

第二是从经济环境来看,由于受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很多企业都面临着强大的竞争压力,企业效益出现下降。同时,企业运行所需要的各种成本,却又越来越高,加上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十分突出,导致许多企业出现资金链十分紧张的现象。一旦某一方面的链条断裂,就会使整个链条断裂,最终导致失信现象连环发生。说实在的,有的企业并不是想失信,但客观因素面前,又不能不失信,最终也让企业成为了老赖。

第三是从人的素质来看,尚没有真正把诚信当作最高目标,而是带着别人能欠我也能欠,人家欠我的,我也欠别人的,而不是我不欠债,你也不欠债的健康心理。更有一些人,进入市场就准备违反法律和信用捞取利益,就不想做一名诚信人。所以,采用的手段也是能骗则骗,能瞒则瞒,能诈就诈。所谓非法集资,说到底,就是不诚信的表现,就是想钻法律空子,就是非法交易。所以,从人的素质角度来看,也是存在产生老赖的土壤的。

从道德角度讲讲老赖产生的原因?

6. 四川一老赖被评为区级道德模范,是根据什么评选的?

网友们都对老赖能够获得道德模范的称号表示非常的震惊。而这位老赖能够得到道德模范的称号,是根据他孝顺自己的母亲来进行评选的。有网友在网络上对于这位老赖还能够拿到道德模范称号的事情,在网络上曝光之后,就引发了非常多网友们的议论。而相关的评选部门也对于他们给予老赖这个道德称号表示抱歉,并及时的回收了这位老赖的证书和称号。

可是有的网友认为这件事情做的还不是非常到位,因为仅仅是回收证书和称号并不能抹去这件魔幻的事实。应该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追责问责,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平息大家的愤怒。一个老赖他都能够获得道德先进模范这样来讲是非常讽刺的,因为道德模范它本来就是在道德层面上达到一个很高的程度才能够获得这些称号,受到人们的尊敬。而一个老赖,他之所以成为老赖的原因就是因为他触犯了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模范标准,而这样一个老赖成为了道德模范,就产生了自相矛盾的局面。所以大家也觉得这是一个非常讽刺的事情。当发现老赖的时候,大家对待他的态度也是非常的公平正义的。

因为他本身因为失信行为才被纳入到这个黑名单当中,就应该为自己所做出的行为负责,而不是通过一些手段谋取了自身的利益之后就想要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样对于其他人来讲是非常不公平的。而且这些老赖他们在诚信上是失信于人,有着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影响了一定到市场经济活动的均正常运行,产生了比较大的危害。虽然政府在一定的层面上不能对他们做出什么严厉的处罚,但是也会把他们纳入失信人名单当中,限制他们进行高消费等一系列活动,并且给他们老赖的称号就是让他们知道,失信于人是要受到大家的鄙视的。

而这次工作人员也对于把老赖评选为道德模范的事情进行道歉。虽然这个人他确实是非常孝顺自己的母亲,但是他在申办道德模范的时候,刻意的掩盖了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是应该受到大家的指责的。而且他孝顺自己的母亲只是在个人层面上来讲,对于社会层面上来说,老赖的影响是比较恶劣的。所以即使他非常的孝顺,也不应该把这个道德模范称号授予给他。

7. 从法律角度和道德角度分别对老赖的行为进行评析

在民商领域中的,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的一类行为。
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对老赖催收不能拖:向债务人进行催收时,一定要及时处理,不能一拖再拖。许多债务人因为和老赖是朋友联系,不好意思去催收,抱着对方过几天会还的心理,由此错过了许多催收的时机。时刻越久,催收的难度也会增加。  
向债务人进行催收时,首要要做也是有必要要做的是必定要把两边的债务、债务核对清楚,并能找到明晰的、正式的确认书。只要把握了得当的信息,才能在催收时做到有理有据,面对债务人的故意刁难也能临阵不乱,应对有方。其他在催收的时分不能将商情和友谊相提并论,该是怎样就是怎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网评:点赞北京朝阳法院对“老赖”发出“限制消费令

从法律角度和道德角度分别对老赖的行为进行评析

8. "老赖"的行为违背了什么道德原则

有偿还能力却拒不偿还,侵犯了别人经济利益,给被害人经济、身心、精神都带来伤害!
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主观上,“老赖”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也出现“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