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中的境外投资收益所得税怎么处理??求大神

2024-05-05 10:56

1. 这个题中的境外投资收益所得税怎么处理??求大神

计算该项应纳税所得额36/(1-20%)=45(万元),境外已纳税款9万元,境外投资所得已纳税款抵扣限额=45×25%=11.25(万元),差额部分需要补缴,也就是该项投资所得境内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11.25-9=2.25(万元)。当然这样计算的前提是A国已与我国签订了国际税收协定。

这个题中的境外投资收益所得税怎么处理??求大神

2. 境外分回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上应该如何处理?

企业从境外分支机构分得的税后利润计入投资收益。税法上,先将税后利润还原为应税收入,按照中国企业所得税政策计算应缴所得税,如果计算结果高于在国外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则需要补缴。
但还需要查找国家是否和分支机构所在国家签订过税收饶让协议,如果签订过的,也不需要补缴。申报表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相关内容解释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
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所得额(会计利润)往往不一致。当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依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

3. 境外分回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上应该如何处理?

一、企业取得境外分红如何缴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填报说明,假定上述投资收益的纳税抵免限额为31、25万元,在俄罗斯实际已负担税款25万元,未提及纳税事项忽略不计,则所述境外投资所得的申报流程如下:

1、会计处理时已经计入投资收益的境外所得100万元,全额调减(附表三第12行-对应附表六第2列);

2、计算申报境外投资收益(换算为含税金额)125万元,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31、25万元(主表第31行-对应附表六第10列)【摘要】
境外分回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上应该如何处理?【提问】
亲~这道题由我来回答,打字需要一点时间,还请您耐心等待一下。【回答】
一、企业取得境外分红如何缴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填报说明,假定上述投资收益的纳税抵免限额为31、25万元,在俄罗斯实际已负担税款25万元,未提及纳税事项忽略不计,则所述境外投资所得的申报流程如下:

1、会计处理时已经计入投资收益的境外所得100万元,全额调减(附表三第12行-对应附表六第2列);

2、计算申报境外投资收益(换算为含税金额)125万元,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31、25万元(主表第31行-对应附表六第10列)【回答】
3、计算申报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25万元(主表第32行-对应附表六第13列)。【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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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太明白,能举例说明一下吗【提问】
【问一问自定义消息】【提问】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

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所得额(会计利润)往往不一致。当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依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回答】
这么说应该可以理解吧【回答】
嗯【提问】
【问一问自定义消息】【提问】
就是境外的投资收益,钱回到国内,还用不用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了?都需要缴纳什么税【提问】
【问一问自定义消息】【提问】
个人在海外投资收益,需要在国内缴纳所得税,按照比例税率20%乘以在国外的投资收益所得,减去在国外已经依照当地法律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款,差额即为在国内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回答】
【问一问自定义消息】【提问】
我们是公司投资,不是个人投资【提问】
【问一问自定义消息】【提问】
你这收入是否要纳税首先要看你是否属于我国的居民,也就是在国内有住所并居住时间超过180天或没有住所并居住时间超过一年的,如果是居民就需要纳税,不是就不需要。
其次是看取得这收入的所在国家的税率如何,如果税率比我们国内低,那需要补比我们国内低的部分,比如国内税率是20%,国外是18%,那就要补2%,如果国外税率比我们国内高的,那就不需要交。
这个就是税收抵免。【回答】
需要缴纳增值税吗【提问】
上面有说【回答】
第一段【回答】
我国居民居住超过180天【回答】

境外分回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上应该如何处理?

4. 境外分回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上应该如何处理?

分回境外投资收益是不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该用含税的来计入。计入含税的后在减除境外缴纳可扣除部分。【摘要】
境外分回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上应该如何处理?【提问】
分回境外投资收益是不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该用含税的来计入。计入含税的后在减除境外缴纳可扣除部分。【回答】
麻烦给个赞,谢谢【回答】

5. 税后境外投资收益是否扣减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从境外分支机构分得的税后利润计入投资收益。税法上,先将税后利润还原为应税收入,按照中国企业所得税政策计算应缴所得税,如果计算结果高于在国外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则需要补缴。
但还需要查找国家是否和分支机构所在国家签订过税收饶让协议,如果签订过的,也不需要补缴。申报表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扩展资料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同成本、费用核算关系密切,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的税收负担。
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所得额(会计利润)往往不一致。当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当依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纳税所得额

税后境外投资收益是否扣减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6. 新税法下收到对外投资分回的税后收益,可否免税?

新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另一居民企业所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投资于另一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所取得的投资收益。
原规定,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新税法:(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称股息、红利投资收益,不包括投资于另一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所取得的投资收益。
第一百一十二条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投资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
原规定,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7. 新税法下收到对外投资分回的税后收益,可否免税?

新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另一居民企业所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投资于另一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所取得的投资收益。
原规定,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新税法:(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称股息、红利投资收益,不包括投资于另一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所取得的投资收益。
第一百一十二条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投资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
原规定,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新税法下收到对外投资分回的税后收益,可否免税?

8. 境内公司收到境外子公司分红,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境内、境外应税所得总额。
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交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和扣除为取得该项所得摊计的成本、费用、损失后计算的应纳税额。
所得税法实施第七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关注这两个科目是否计提坏账准备,如果计提坏账准备,但并未实际发生损失时,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税前扣除,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2、如果款项收不回来,真实发生坏账,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扣除。但要符合税前扣除条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3、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