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保是每年什么时候开始

2024-05-16 04:07

1. 农保是每年什么时候开始

通俗的讲,是这个意思。这仅指养老,但医疗就不是这个意思了。农保是指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农村经济组织、集体事业单位和各业劳动者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劳动者在年老时按照养老保险费缴纳状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1]中文名农保负责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类型社会保障制度1农保概要编辑中国的农保工作1986年开始探索,1991年进行试点。截至2003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市、自治区)的1870个县(市、区、旗)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保工作,积累保险基金259.4亿元,5428万农民参保,其中,198万农民领取养老金,当年支付养老金15亿元。至今年底,积累保险基金预计会超过400亿元(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积累基金),约220万人领取养老金。农保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和城乡协调发展,从实际出发,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民非农化程度的实际出发,采取由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逐步推进、由富裕群体向广大农民逐步推进的策略,以城镇化进程较快的地方为重点,积极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将有条件的地区和群体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待遇水平。有条件的地区主要是指城镇化进程较快、地方财政状况较好、政府和集体有能力对农民参保给予一定财力支持的地区。其中,城郊是最有条件率先建立农保制度的地区。加快在城郊推进建立农保制度,一是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二是促进城市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实际需要;三是实施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需要。2参保流程编辑农保的参保人员,应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到村委会或乡镇农保事务所办理参保手续,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村委会将相关材料经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时上交到区县社保或农保经办机构。区县社保或农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由银行为新参保人员制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存折》,再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参保人员应持银行存折到指定银行直接存款缴费,或者由社保机构、乡镇事务所会同指定银行到村委会收取费用。3转移程序编辑转出申报1.参保单位或本人到转出地乡镇(区县)农保机构提出转至城保、镇保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农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指导个人填写《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成批转出的人员由参保户填写《个人帐户集体变更申报表》。2.乡镇(区县)农保机构操作人员录入转至城保、镇保相关申报信息。3.系统自动判断该人员在本乡镇是否有基金,若无则提示不能办理转出申报。4.若该人员在其他乡镇还存在基金,系统提示该人员需到其他乡镇办理转移手续,乡镇农保机构打佣多帐户人员个人帐户变更申报告知单。5.打佣关系转移受理通知单,交当事人。6.凡在乡镇办理的,乡镇农保机构应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及表式上传区县农保中心。转移审核1.区县农保中心收到乡镇上传的相关资料及表式后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转至城保、镇保申报信息,进行转出申报审核。2.审核未通过的,将资料和表式退还乡镇,乡镇撤销转出申报。转入农保乡镇农保经办机构在进行农保参保人员转给付操作时,对不符合城(镇)保养老金按月领取条件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进行转入农保操作。4转移手续编辑办理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在城保、镇保、农保之间转移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单位应到单位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转出申报。其中,外资企业、乡镇劳务型公司应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转出申报。办事依据《关于本市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农发[2004]1号)申办条件: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农保:本市从业人员参加城保、镇保。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农保:符合农保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农业户籍”人员,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农保手续。5衔接规定编辑为使“新农保”更加人性化,特制订5种特殊人群保险衔接规定:一是转居人员,参加“新农保”后转居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参加农保的缴费,可按相应年度“城保”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折算缴费年限;[2]二是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城保”的进城务工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不符合领取条件的,按“城保”一次性待遇规定将资金划转到本人所在区县农保经办机构,按“新农保”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参加“城保”满1年的缴费,视同为“新农保”缴费1年的年限;三是按“农保”待遇领取养老金的城镇户籍人员,如不享受其他的社会保险待遇,可继续享受“农保”待遇;四是已按“农保”待遇领取养老金人员,如条件发生变化,又享受超转人员生活补贴、公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的,将不再享受基础养老金;五是《试行办法》施行之日前,已参加“农保”年满55周岁以上的女性,从《试行办法》施行之日按月享受“新农保”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按60周岁相应的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新农保”个人账户可继承。6资金来源编辑在“新农保”的三大资金来源中,“集体补助”在很多贫困地区基本等于零,是不能指望的;“个人缴费”也要面对与“老农保”同样的困难,农民没有钱交保险怎么办?“新农保”要真正做到普惠式,核心仍在于政府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的兜底支付。那么,巨额的基本养老金又该从哪里来呢?在我看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来源,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以及“新农保”能否尽快全面覆盖,应该是普惠式“新农保”政策中最为值得关注的三个重点。农保其一,补贴“新农保”财政资金的来源,不仅将直接决定“新农保”的惠农力度,也将决定“新农保”的普及速度和公众评价。人社部有关官员曾披露,“波兰有5%的中央财政支出用于农民养老保险,我国中央财政对此则没有一分钱。”而根据《学习时报》披露:我国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每年公费出国的财政开支为3000亿,每年公车消费、公款吃喝总额为6000亿以上。倘若能通过节省行政开支压缩“三公消费”,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新农保”短板,不啻为一举两得。此外,国有企业每年上缴的红利,社保基金持有的国有股,乃至雄厚的外汇储备,是不是也可以强制性地按比例划给“新农保”?其二,“新农保”如果采取地方财政直接支付、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的模式,那么农民能否受惠,则直接取决于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如何确保地方财政不会克扣挪用中央财政补贴,又如何保证地方财政会充分安排资金用于“新农保”支付,将是最为关键的所在。此外,“新农保”的发放方式,同样需要一个完善的方案设计。基础养老金发放如果重蹈粮食直补被地方和集体截留克扣的覆辙,将完全改变普惠式“新农保”的制度本意。这就需要配套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的措施,还有广大民众能充分参与的监督机制。其三,如果2020年才全覆盖,是否有点晚了?不久前有报道称,有关方面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10%的县(市、区)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2020年前将覆盖全国。显然,10%试点的面有点小,2020年前全覆盖有点晚。7指导意见编辑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发布日期:2009-09-01国发〔2009〕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二、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四、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五、建立个人账户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六、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八、待遇调整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九、基金管理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十、基金监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十一、经办管理服务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十二、相关制度衔接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国务院二○○九年九月一日8涉及问题编辑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的是“以个人缴费为主、以集体补助为辅、政策适当倾斜”的方式。因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而饱受诟病。这种背景下,新农保的试点,是针对新形势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其具有保障性色彩的特点,不但有利于解决广大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更关键的是可以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国民待遇,缓和社会矛盾。首先,如何保障新农保相关资金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管。新农保区别老农保的特色之一就是在支付结构上从过去个人缴费变为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共同组成的模式。而基础养老金则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其次,如何建立新的“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方式。新农保要求相关部门应该完善新农保制度统一的贯彻实施、基金的筹措、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等相关事宜,确保养老金管理、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性。最后,如何赢得公众的认可和信任。问题颇多的老农保在广大农民心中仍旧遗留疑虑或后遗症。改变这种不信任,一方面需要国家在政策的宣讲上更为详尽、具体和通俗易懂。同时,相关部门应逐步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整个社会保险体系中,建立一套便于农民查询的管理系统,随时查阅自己的保费状况。除此之外,还需健全方便农民领取的社会养老金发放体系,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充分体现新农保的优越性。新农保是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这种惠农政策要求相关部门建立起机构统一、政事分开、机制健全、监管有力以及收、管、支等环节相对分离的集散结合的管理模式。只有吃了这些“定心丸”,方能充分发挥新农保的保障作用,使广大农民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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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保是每年什么时候开始

2. 农保每年什么时候办理

通俗的讲,是这个意思。这仅指养老,但医疗就不是这个意思了。农保是指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农村经济组织、集体事业单位和各业劳动者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劳动者在年老时按照养老保险费缴纳状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1]中文名农保负责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类型社会保障制度1农保概要编辑中国的农保工作1986年开始探索,1991年进行试点。截至2003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市、自治区)的1870个县(市、区、旗)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保工作,积累保险基金259.4亿元,5428万农民参保,其中,198万农民领取养老金,当年支付养老金15亿元。至今年底,积累保险基金预计会超过400亿元(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积累基金),约220万人领取养老金。农保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和城乡协调发展,从实际出发,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民非农化程度的实际出发,采取由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逐步推进、由富裕群体向广大农民逐步推进的策略,以城镇化进程较快的地方为重点,积极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将有条件的地区和群体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待遇水平。有条件的地区主要是指城镇化进程较快、地方财政状况较好、政府和集体有能力对农民参保给予一定财力支持的地区。其中,城郊是最有条件率先建立农保制度的地区。加快在城郊推进建立农保制度,一是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二是促进城市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实际需要;三是实施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需要。2参保流程编辑农保的参保人员,应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到村委会或乡镇农保事务所办理参保手续,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村委会将相关材料经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时上交到区县社保或农保经办机构。区县社保或农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由银行为新参保人员制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存折》,再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参保人员应持银行存折到指定银行直接存款缴费,或者由社保机构、乡镇事务所会同指定银行到村委会收取费用。3转移程序编辑转出申报1.参保单位或本人到转出地乡镇(区县)农保机构提出转至城保、镇保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农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指导个人填写《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成批转出的人员由参保户填写《个人帐户集体变更申报表》。2.乡镇(区县)农保机构操作人员录入转至城保、镇保相关申报信息。3.系统自动判断该人员在本乡镇是否有基金,若无则提示不能办理转出申报。4.若该人员在其他乡镇还存在基金,系统提示该人员需到其他乡镇办理转移手续,乡镇农保机构打佣多帐户人员个人帐户变更申报告知单。5.打佣关系转移受理通知单,交当事人。6.凡在乡镇办理的,乡镇农保机构应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及表式上传区县农保中心。转移审核1.区县农保中心收到乡镇上传的相关资料及表式后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转至城保、镇保申报信息,进行转出申报审核。2.审核未通过的,将资料和表式退还乡镇,乡镇撤销转出申报。转入农保乡镇农保经办机构在进行农保参保人员转给付操作时,对不符合城(镇)保养老金按月领取条件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进行转入农保操作。4转移手续编辑办理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在城保、镇保、农保之间转移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单位应到单位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转出申报。其中,外资企业、乡镇劳务型公司应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转出申报。办事依据《关于本市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农发[2004]1号)申办条件: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农保:本市从业人员参加城保、镇保。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农保:符合农保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农业户籍”人员,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农保手续。5衔接规定编辑为使“新农保”更加人性化,特制订5种特殊人群保险衔接规定:一是转居人员,参加“新农保”后转居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参加农保的缴费,可按相应年度“城保”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折算缴费年限;[2]二是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城保”的进城务工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不符合领取条件的,按“城保”一次性待遇规定将资金划转到本人所在区县农保经办机构,按“新农保”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参加“城保”满1年的缴费,视同为“新农保”缴费1年的年限;三是按“农保”待遇领取养老金的城镇户籍人员,如不享受其他的社会保险待遇,可继续享受“农保”待遇;四是已按“农保”待遇领取养老金人员,如条件发生变化,又享受超转人员生活补贴、公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的,将不再享受基础养老金;五是《试行办法》施行之日前,已参加“农保”年满55周岁以上的女性,从《试行办法》施行之日按月享受“新农保”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按60周岁相应的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新农保”个人账户可继承。6资金来源编辑在“新农保”的三大资金来源中,“集体补助”在很多贫困地区基本等于零,是不能指望的;“个人缴费”也要面对与“老农保”同样的困难,农民没有钱交保险怎么办?“新农保”要真正做到普惠式,核心仍在于政府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的兜底支付。那么,巨额的基本养老金又该从哪里来呢?在我看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来源,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以及“新农保”能否尽快全面覆盖,应该是普惠式“新农保”政策中最为值得关注的三个重点。农保其一,补贴“新农保”财政资金的来源,不仅将直接决定“新农保”的惠农力度,也将决定“新农保”的普及速度和公众评价。人社部有关官员曾披露,“波兰有5%的中央财政支出用于农民养老保险,我国中央财政对此则没有一分钱。”而根据《学习时报》披露:我国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每年公费出国的财政开支为3000亿,每年公车消费、公款吃喝总额为6000亿以上。倘若能通过节省行政开支压缩“三公消费”,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新农保”短板,不啻为一举两得。此外,国有企业每年上缴的红利,社保基金持有的国有股,乃至雄厚的外汇储备,是不是也可以强制性地按比例划给“新农保”?其二,“新农保”如果采取地方财政直接支付、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的模式,那么农民能否受惠,则直接取决于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如何确保地方财政不会克扣挪用中央财政补贴,又如何保证地方财政会充分安排资金用于“新农保”支付,将是最为关键的所在。此外,“新农保”的发放方式,同样需要一个完善的方案设计。基础养老金发放如果重蹈粮食直补被地方和集体截留克扣的覆辙,将完全改变普惠式“新农保”的制度本意。这就需要配套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的措施,还有广大民众能充分参与的监督机制。其三,如果2020年才全覆盖,是否有点晚了?不久前有报道称,有关方面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10%的县(市、区)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2020年前将覆盖全国。显然,10%试点的面有点小,2020年前全覆盖有点晚。7指导意见编辑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发布日期:2009-09-01国发〔2009〕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二、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四、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五、建立个人账户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六、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八、待遇调整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九、基金管理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十、基金监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十一、经办管理服务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十二、相关制度衔接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国务院二○○九年九月一日8涉及问题编辑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的是“以个人缴费为主、以集体补助为辅、政策适当倾斜”的方式。因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而饱受诟病。这种背景下,新农保的试点,是针对新形势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其具有保障性色彩的特点,不但有利于解决广大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更关键的是可以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国民待遇,缓和社会矛盾。首先,如何保障新农保相关资金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管。新农保区别老农保的特色之一就是在支付结构上从过去个人缴费变为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共同组成的模式。而基础养老金则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其次,如何建立新的“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方式。新农保要求相关部门应该完善新农保制度统一的贯彻实施、基金的筹措、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等相关事宜,确保养老金管理、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性。最后,如何赢得公众的认可和信任。问题颇多的老农保在广大农民心中仍旧遗留疑虑或后遗症。改变这种不信任,一方面需要国家在政策的宣讲上更为详尽、具体和通俗易懂。同时,相关部门应逐步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整个社会保险体系中,建立一套便于农民查询的管理系统,随时查阅自己的保费状况。除此之外,还需健全方便农民领取的社会养老金发放体系,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充分体现新农保的优越性。新农保是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这种惠农政策要求相关部门建立起机构统一、政事分开、机制健全、监管有力以及收、管、支等环节相对分离的集散结合的管理模式。只有吃了这些“定心丸”,方能充分发挥新农保的保障作用,使广大农民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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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今年农保什么时候交

通俗的讲,是这个意思。这仅指养老,但医疗就不是这个意思了。农保是指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农村经济组织、集体事业单位和各业劳动者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劳动者在年老时按照养老保险费缴纳状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1]中文名农保负责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类型社会保障制度1农保概要编辑中国的农保工作1986年开始探索,1991年进行试点。截至2003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市、自治区)的1870个县(市、区、旗)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保工作,积累保险基金259.4亿元,5428万农民参保,其中,198万农民领取养老金,当年支付养老金15亿元。至今年底,积累保险基金预计会超过400亿元(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积累基金),约220万人领取养老金。农保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和城乡协调发展,从实际出发,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民非农化程度的实际出发,采取由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逐步推进、由富裕群体向广大农民逐步推进的策略,以城镇化进程较快的地方为重点,积极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将有条件的地区和群体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待遇水平。有条件的地区主要是指城镇化进程较快、地方财政状况较好、政府和集体有能力对农民参保给予一定财力支持的地区。其中,城郊是最有条件率先建立农保制度的地区。加快在城郊推进建立农保制度,一是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二是促进城市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实际需要;三是实施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需要。2参保流程编辑农保的参保人员,应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到村委会或乡镇农保事务所办理参保手续,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村委会将相关材料经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及时上交到区县社保或农保经办机构。区县社保或农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由银行为新参保人员制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存折》,再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参保人员应持银行存折到指定银行直接存款缴费,或者由社保机构、乡镇事务所会同指定银行到村委会收取费用。3转移程序编辑转出申报1.参保单位或本人到转出地乡镇(区县)农保机构提出转至城保、镇保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农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指导个人填写《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成批转出的人员由参保户填写《个人帐户集体变更申报表》。2.乡镇(区县)农保机构操作人员录入转至城保、镇保相关申报信息。3.系统自动判断该人员在本乡镇是否有基金,若无则提示不能办理转出申报。4.若该人员在其他乡镇还存在基金,系统提示该人员需到其他乡镇办理转移手续,乡镇农保机构打佣多帐户人员个人帐户变更申报告知单。5.打佣关系转移受理通知单,交当事人。6.凡在乡镇办理的,乡镇农保机构应在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及表式上传区县农保中心。转移审核1.区县农保中心收到乡镇上传的相关资料及表式后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转至城保、镇保申报信息,进行转出申报审核。2.审核未通过的,将资料和表式退还乡镇,乡镇撤销转出申报。转入农保乡镇农保经办机构在进行农保参保人员转给付操作时,对不符合城(镇)保养老金按月领取条件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进行转入农保操作。4转移手续编辑办理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在城保、镇保、农保之间转移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单位应到单位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转出申报。其中,外资企业、乡镇劳务型公司应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转出申报。办事依据《关于本市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农发[2004]1号)申办条件: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农保:本市从业人员参加城保、镇保。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农保:符合农保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农业户籍”人员,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农保手续。5衔接规定编辑为使“新农保”更加人性化,特制订5种特殊人群保险衔接规定:一是转居人员,参加“新农保”后转居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参加农保的缴费,可按相应年度“城保”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折算缴费年限;[2]二是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城保”的进城务工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不符合领取条件的,按“城保”一次性待遇规定将资金划转到本人所在区县农保经办机构,按“新农保”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参加“城保”满1年的缴费,视同为“新农保”缴费1年的年限;三是按“农保”待遇领取养老金的城镇户籍人员,如不享受其他的社会保险待遇,可继续享受“农保”待遇;四是已按“农保”待遇领取养老金人员,如条件发生变化,又享受超转人员生活补贴、公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的,将不再享受基础养老金;五是《试行办法》施行之日前,已参加“农保”年满55周岁以上的女性,从《试行办法》施行之日按月享受“新农保”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按60周岁相应的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新农保”个人账户可继承。6资金来源编辑在“新农保”的三大资金来源中,“集体补助”在很多贫困地区基本等于零,是不能指望的;“个人缴费”也要面对与“老农保”同样的困难,农民没有钱交保险怎么办?“新农保”要真正做到普惠式,核心仍在于政府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的兜底支付。那么,巨额的基本养老金又该从哪里来呢?在我看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来源,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以及“新农保”能否尽快全面覆盖,应该是普惠式“新农保”政策中最为值得关注的三个重点。农保其一,补贴“新农保”财政资金的来源,不仅将直接决定“新农保”的惠农力度,也将决定“新农保”的普及速度和公众评价。人社部有关官员曾披露,“波兰有5%的中央财政支出用于农民养老保险,我国中央财政对此则没有一分钱。”而根据《学习时报》披露:我国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每年公费出国的财政开支为3000亿,每年公车消费、公款吃喝总额为6000亿以上。倘若能通过节省行政开支压缩“三公消费”,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新农保”短板,不啻为一举两得。此外,国有企业每年上缴的红利,社保基金持有的国有股,乃至雄厚的外汇储备,是不是也可以强制性地按比例划给“新农保”?其二,“新农保”如果采取地方财政直接支付、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的模式,那么农民能否受惠,则直接取决于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如何确保地方财政不会克扣挪用中央财政补贴,又如何保证地方财政会充分安排资金用于“新农保”支付,将是最为关键的所在。此外,“新农保”的发放方式,同样需要一个完善的方案设计。基础养老金发放如果重蹈粮食直补被地方和集体截留克扣的覆辙,将完全改变普惠式“新农保”的制度本意。这就需要配套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的措施,还有广大民众能充分参与的监督机制。其三,如果2020年才全覆盖,是否有点晚了?不久前有报道称,有关方面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10%的县(市、区)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2020年前将覆盖全国。显然,10%试点的面有点小,2020年前全覆盖有点晚。7指导意见编辑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发布日期:2009-09-01国发〔2009〕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基本原则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二、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四、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五、建立个人账户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六、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八、待遇调整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九、基金管理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十、基金监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十一、经办管理服务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十二、相关制度衔接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国务院二○○九年九月一日8涉及问题编辑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采取的是“以个人缴费为主、以集体补助为辅、政策适当倾斜”的方式。因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而饱受诟病。这种背景下,新农保的试点,是针对新形势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其具有保障性色彩的特点,不但有利于解决广大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更关键的是可以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国民待遇,缓和社会矛盾。首先,如何保障新农保相关资金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管。新农保区别老农保的特色之一就是在支付结构上从过去个人缴费变为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共同组成的模式。而基础养老金则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其次,如何建立新的“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方式。新农保要求相关部门应该完善新农保制度统一的贯彻实施、基金的筹措、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等相关事宜,确保养老金管理、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性。最后,如何赢得公众的认可和信任。问题颇多的老农保在广大农民心中仍旧遗留疑虑或后遗症。改变这种不信任,一方面需要国家在政策的宣讲上更为详尽、具体和通俗易懂。同时,相关部门应逐步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整个社会保险体系中,建立一套便于农民查询的管理系统,随时查阅自己的保费状况。除此之外,还需健全方便农民领取的社会养老金发放体系,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充分体现新农保的优越性。新农保是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这种惠农政策要求相关部门建立起机构统一、政事分开、机制健全、监管有力以及收、管、支等环节相对分离的集散结合的管理模式。只有吃了这些“定心丸”,方能充分发挥新农保的保障作用,使广大农民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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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农保什么时候交

4. 农保是每年什么时候

1.新农保试点的目标任务是什么?新农保试点的目标任务是,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在福建省10%的县(市、区)试点,根据中央部署和要求,逐年扩大试点面,尽快在全省普遍实施,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2.新农保适用什么范围?新农保参保范围及对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3.农村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经办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4.个人缴费标准如何确定?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1200元12个档次。试点县(市、区)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设更高缴费档次。农村居民自愿选择、自主缴费,原则上每年缴费一次,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5.村集体如何对村民参保进行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6.政府如何进行补贴?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我省目前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定为每人每月55元;二是政府对个人缴费予以缴费补贴,我省目前政府缴费补贴标准定为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7.对缴费困难群体是否予以倾斜照顾?福建省规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低保户,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元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8.对农村计生家庭有没有政策倾斜?福建规定,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9.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缴费补贴如何记账?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一个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10.个人账户资金如何计息?个人账户资金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11.如何查询个人账户信息?参保人可凭社会保障卡到试点县(市、区)农保经办机构、代办银行窗口查询。12.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什么?(1)按有关规定参加新农保,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所需费用全部由政府财政支付,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符合条件的子女是指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当地农业户籍、与父母同村居住的儿子、儿媳、未结婚女儿以及招婿的女儿和入赘的女婿。13.新农保缴费年限怎样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14.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哪几部分组成,如何计发?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月支付,直至终身。目前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市、县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例如:某农民45周岁,若个人缴费选择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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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今年农保什么时候缴费

一般来说,农村医保缴费的高峰期是在每年的9月份之后,所以预计2019农村医保缴费时间应该是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  具体缴费流程如下:1、个人申请  农村居民可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参加农村医疗保险的申请,并选择缴费的档次和填写好《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2、村协理员检查  村协理员会负责检查《参保登记表》、《农村户籍老年人家庭社会关系表》确保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信息无误后,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并附上参保人员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然后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3、乡镇初审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会对村里上报的参保登记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签字并盖乡镇保障所公章,并及时将相关的基本信息录入到新农保信息系统,然后将《参保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农保中心。4、县农保中心复核  县农保中心确认乡镇上报的参保登记相关材料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录入的参保人基本信息进行确认,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并签字盖章,将相关材料归档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今年农保什么时候缴费

6. 农保什么时候开始交费

权威部门详解“新农保”:农民如何缴费、领钱2009-05-2217:22:00去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今年的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本刊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即将下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农民养老保险处处长高帆就此接受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就相关具体问题作了解答。“新农保”新在哪记者:很多人还不太了解“新农保”,请问“新农保”新在哪里?高帆:说“新农保”是因为以前有一个“老农保”。“老农保”1986年开始探索,1991年试点推开,但由于制度设计、社会条件、配套政策等多方面原因,到1999年进行了整顿规范,“老农保”的工作基本停滞了。农民对参加“老农保”积极性也不高,因为当时筹资是“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实际上许多集体没有补助的能力,政府扶持政策又长期不到位,最后就剩下农民自己缴费给自己养老,而“新农保”新就新在政府要拿出真金白银来补贴农民养老。记者:“新农保”的资金来源如何,采取的又是哪种制度模式?高帆:“新农保”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结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方式。农民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集体补助也主要记入个人账户。农民领取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小头是个人账户的积累,大头是各级政府财政直接补贴的基础养老金。记者:一些地方在2003年就开始了“新农保”试点,这些试点对《指导意见》的制定提供了什么经验?高帆:党的十六大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一些地方就自行开始了“新农保”的试点。因为之前主要靠农民自己缴费的办法行不通,所以各地都不约而同地采取了政府补贴的方式,这为《指导意见》的制定提供了很好的思路。现在已经有近500个县(市、区)自己进行了“新农保”试点。我们把有代表性的试点县的制度模式、缴费费率、待遇水平等情况进行了综合数据分析,作为《指导意见》的重要参考数据,又通过保险精算和未来20年制度财务预测,确定了缴费标准、待遇水平和政府补贴标准,对新制度的运行和平衡基本做到了心中有数。记者: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农保”试点今年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现在已经有近500个县试点了,远超过10%,是说今年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吗?高帆: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指的是按照将要出台的《指导意见》进行试点的范围,这与地方自行试点不同。一是制度模式和有关标准要按照要求进行规范,二是各级财政对基础养老金的补贴要到位,特别是中央和省级的补贴要到位。除北京市有市级财政补贴外,地方自行试点没有这两级财政的补贴。《指导意见》下发后选取的试点,基础养老金部分中央财政将按东、中、西部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新农保”怎么缴费、领钱记者:“新农保”的缴费基数、费率、基础养老金各是多少?高帆:个人缴费以当地县级行政区上一年农民人均收入为缴费基数,原则上费率为4%~8%,农民自愿多缴不超过15%,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主要参考了农村低保的水平、贫困线标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农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由国务院确定低限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适时调整,各地可视财力适当提高。记者:“新农保”覆盖的对象包括哪些?高帆:年满16周岁,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记者:农民工可以参加“新农保”吗?高帆:对于农民工参保问题,我们是这样考虑的:现在农民流动很频繁,他们可能在城市安家成为市民,也可能回到农村。他们如果在企业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享受城保待遇,那就不用参加“新农保”了;如果没达到享受城保待遇的要求,比如累计缴费不满15年,他们可以按有关规定,把城保的缴费积累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规定领取待遇。记者:“新农保”缴费年限是多久?高帆: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地方可以采取按年缴费方式收缴保费,记者:每月大概能领到多少养老金?从什么年龄开始领取?高帆:《指导意见》确定了一个基础养老金低限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高本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如果参保农民经济条件允许,可以多进行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待遇标准。我们测算,如果按最低费率4%,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一年可以拿到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养老金从60岁开始领,不分男女。记者:如果个人没有缴费,没有个人账户积累,可否只领取基础养老金部分?高帆:这个问题是这样设想的,凡“新农保”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都必须缴费满15年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可以采取补缴的方式;已满60周岁的,每递增1岁,可递减缴费年限,比如61岁的时候,就不需要补缴15年了,只需补缴12年,然后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高龄老人可以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但是制度实行起来后,不参保就不能享受待遇。另外,如果个人账户里的钱没有领完,人就去世了,那么这部分剩余可以继承,也可用于支付一定的丧葬费。如果个人账户的积累领取完了,而人还在世,也可以继续领取至身故。以上几方面还需要制定相关政策来规范和完善。“老农保”可与“新农保”衔接记者:有很多农民已经参加了“老农保”,他们与“新农保”如何衔接呢?高帆:这个问题是这样考虑的,凡是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继续领取原个人账户养老金,并享受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还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标准继续缴费,达到年龄时享受“新农保”待遇。记者:现在有一种说法,叫农村养老保险“碎片化”,就是各个地方的养老保险办法、标准不一样,同一地方的不同人群又不一样,这会不会给“新农保”的推行带来障碍?高帆:与地方制度的衔接,我个人认为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缴费费率要规范,二是政府补贴要按规定标准补贴到位,三是要研究养老金与“新农保”待遇怎么样相加。但总的来说不会有太大的障碍,因为“新农保”的制度模式设计很简便,也没有历史上的“空账”和“视同缴费年限”问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也可以衔接,只要把以前的保费转到“新农保”的个人账户上即可,地方政府承诺的征地养老金待遇仍可执行,并可与“新农保”待遇相加。“新农保”与其他保障制度的衔接,比如计划生育家庭生活补助、农村低保、农村五保户等,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但原则上是做加法,是“好上加好”。“新农保”保险关系转移也比较好办,不管你去哪儿,身份如何转换,只转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部分你在哪里就享受哪里的水平。记者:“新农保”的基金将如何管理?会不会出现“老农保”无法兑现养老金承诺的情况?高帆:“新农保”基金管理主要是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基础养老金部分不积累、不运营,只有预算、划拨和发放。个人账户基金全部纳入财政统一专户进行管理,并比照银行同期利率给予一定的增值。目前,还没有出台市场化运营的政策。这与“老农保”不同,规范了基金管理。另外“老农保”县以下机构过去是自收自支,有的还要从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服务费,而“新农保”人员经费都要求纳入财政预算,这也比“老农保”规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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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农保缴费什么时候结束

2023年农村医保于2022年12月31日截至缴费。
2023年度农村医保于2022年9月1日正式开始缴费,缴费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但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因此缴费时间会有差异,具体的缴费时间安排应以当地的方案为准。
例如四川广元的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广西省贵港市的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期间部分城乡居民缴费有困难的,可延迟至2023年2月底。
福建省福州市的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缴费的,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2023年最新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方面,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纳入“两病”保障范围的参保居民,在两病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
重特大疾病方面,符合重特大疾病标准的参保居民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在限价标准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80%、市级医疗机构70%、省级医疗机构65%;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门诊特定药品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80%。

农保缴费什么时候结束

8. 农保一般什么时候打款

法律分析:如果是是社保代扣的话,一般扣款日期是每个月的10号到15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