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会计账目价值大于与计税基础就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2024-05-06 01:28

1. 资产会计账目价值大于与计税基础就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转回期间将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其发生当期,构成企业应支付税金的义务,应作为负债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在我国,除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以外,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在不同年度之间一般不会发生变化。
企业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可以以现行适用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无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不要求折现。

扩展资料: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
(一)商誉的初始确认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因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但按照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对其不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会增加商誉的价值。
(二)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中,如果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由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予确认。
(三)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不予确认: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导致未来期间产生应税金额,会有经济利益的流出,但若企业能够决定这项经济利益是否流出和流出的时间,甚至可以使该项经济利益在未来期间内不流出企业,则其就不是企业的一项不可推卸的责任,就不符合负债的定义,不应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会计账目价值大于与计税基础就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2. 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如 资产的账面价值 大于 计税基础 为什么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恩,我给你举例吧。
这里有2个技巧问题,一个是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是递延所得税负债。
(相反的是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是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者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是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
你对比一下,记住一个,其他3个就都记住了。。
2给你举例。
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比如说:企业要保修一样货物,预计负债是100万(列入销售费用),这就是企业的负债的账面价值就是100万了,但是税法规定必须要实际发生时才能确认这样负债。
也就说计税基础为0.
负债的账面价值为100.
这里说的是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因为你这100万当年是要交税的对吧,不能从应纳税所得中抵扣的,但是允许你以后实际发生了抵扣,自然以后就可以少交,少交了,就是你资产,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了。
你反过来。
如果是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就是递延所得税负债了。

3. 为什么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就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理解,就记住这句话吧。
可以这么想:
能够形成负债的,对应科目一般都是成本费用。
负债计税基础大,说明税务上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多。
相当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扣一笔时间性差异。
如果是加上一笔时间性差异,该差异形成的企业所得税影响造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现在是减去一笔时间性差异,该差异形成的企业所得税影响造成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
以上分析并不是特别严谨,供理解记忆使用。

为什么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就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4. 资产会计账目价值大于与计税基础就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转回期间将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其发生当期,构成企业应支付税金的义务,应作为负债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在我国,除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以外,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在不同年度之间一般不会发生变化。
企业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可以以现行适用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无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不要求折现。

扩展资料: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
(一)商誉的初始确认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因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但按照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对其不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会增加商誉的价值。
(二)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中,如果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由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予确认。
(三)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不予确认: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导致未来期间产生应税金额,会有经济利益的流出,但若企业能够决定这项经济利益是否流出和流出的时间,甚至可以使该项经济利益在未来期间内不流出企业,则其就不是企业的一项不可推卸的责任,就不符合负债的定义,不应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负债

5. 为什么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 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为什么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 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6. 谁可以用大白话的方式解释下“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就是用递延所得税负债”这句话

对于资产而言,账面价值代表未来期间可计入费用的金额,而税基代表未来税法中可计入费用的金额。 当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以后期间计入费用的会计核算部分高于税法规定的部分,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反映为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 拓展资料一、为什么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就是用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的计税基础和税收是不同的。应税暂时性差异是所得税会计的概念。是指在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产生应纳税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额在以后期间转回时,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即在不考虑未来期间受该事项影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由于暂时性差异转回,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付所得税将进一步增加。在发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当期,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是指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2、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账面价值是指会计入账的资产价值,是指资产账户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备抵项目后的净额。 该估值方法为静态估值标准。 它的缺点是只考虑了进入时各种资产的价值,偏离了实际的市场价值。 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的业务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是指任何公司、机构或个人拥有的具有商业或交换价值的任何东西。资产的种类很多,如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房地产等。 

7. 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是递延所得税资产么

企业今年发生亏损,税法允许用今后五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如果发生亏损当年估计以后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当年的亏损,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以下题为例:
A企业06年亏损600万,07—09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200万,200万,100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亏损当年分录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万
贷:所得税费用
150万
07年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50万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50万
08年09年分录同07年
06年确认了递处所得税资产,减少了所得税费用,使06年的未分配利润增加了600万*25%=150万(因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话未分配利润将减少600万,而确认了减少了450万),面07年08年09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则冲减己确认的递处所得税资产,增加当期所得税费用。
我的问题是:
为什么在发生亏损时要确认这笔递延所得税资产?这样确认的意义为何?如果不确认的话,发生亏损时以亏损额直接冲减了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不行吗?这样有什么不好呢?
答:
举个例子说明吧。
假设某企业,实现利润700万元,所得税税率25%,则:
应交所得税
=
700
*
25%
=
175万元
净利润
=
700
-
175
=
525万元
再假设,上述实现的利润700万元是分三年实现的,分别是:第一年发生亏损300万元,第二年实现利润500万元,第三年实现利润500万元,则:
第一年:
应交所得税
=
0
净利润
=
-300万元
第二年:
应交所得税
=
(500
-
300)
*
25%
=
50万元
净利润
=
500
-
50
=
450万元
累计净利润
=
-300
+
450
=
150万元
第三年:
应交所得税
=
500
*
25%
=
125万元
净利润
=
500
-
125
=
375万元
累计净利润
=
150
+
375
=
525万元
由上可见,上述两者的最终计算结果是相同的。
再来看上述例子中的第二年和第三年。照理来说,两年分别实现了相同的利润500万元,在所得税税率相等的情形下,两年的税后净利润也应当是相同的。但是,两年的净利润却偏偏相差了75万元(450
-
375),究其原因,就是第二年实现的利润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用以弥补第一年的亏损而使得应交所得税税额减少所导致,即,第一年亏损影响第二年应交所得税减少额
=
300
*
25%
=
75万元。
为解决这一不尽合理的现象,所得税会计应用而生,即在上述第一年发生亏损时,即确认“所得税收益”(盈利时缴纳所得税,称之为“所得税费用”,相反,亏损时涉及的所得税称之为“所得税收益”),该收益形成一项资产,一种未来抵减税款的权利。于是:
第一年:
应交所得税
=
0
所得税费用
=
-300
*
25%
=
-75万元,即所得税收益75万元
应增计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0
+
7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0万元
贷:所得税费用
75万元
净利润
=
-300
+
75
=
-225万元
第二年:
应交所得税
=
(500
-
300)
*
25%
=
50万元
所得税费用
=
500
*
25%
=
125万元
应减计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5
-
50
=
7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2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万元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75万元
净利润
=
500
-
125
=
375万元
第三年:
应交所得税
=
500
*
25%
=
125万元
所得税费用
=
500
*
25%
=
12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25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万元
净利润
=
500
-
125
=
375万元
可见,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意义在于,使得企业各年之间实现的净利润保持平稳,避免因税收政策的影响而导致各年间净利润水平的“不合理”波动。此外,确认递延所得税也使得企业确认的资产负债,更能合理地反映出企业的实际情况。

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是递延所得税资产么

8. 为什么说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是递延所得

负债账面价值是企业预计在未来期间时经济利益流出,计税基础是账面价值在扣除税法规定未来期间允许税前扣除金额之后差额。
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暂时性差异,实质上是税法规定就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金额(与负债相关费用支出在未来期间可予税前扣除金额)。
负债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则意味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为负数,及应在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基础上调增,增加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金额,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
参考:注册会计师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