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2024-05-12 00:21

1. 韶关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韶关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女性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韶关市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3、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6、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
 
 9、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
 
 11、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代办另需材料: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韶关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韶关市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钱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韶关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2. 佛山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2020年佛山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①、窗口受理;
 
 ②、工作人员初审、复核;
 
 ③、社保分局主管领导审批;
 
 ④、窗口办结。
 
 2020年佛山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已办理异地生育就医核准手续的长期驻异地工作的参保职工,在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和(或)分娩住院等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2、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发生的住院或门诊的生育医疗费用;
 
 3、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参保职工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生育医疗费用。
 
 佛山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3、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
 
 4、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必选)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必选)
 
 6、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7、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8、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9、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必选)
 
 10、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11、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12、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可选,涉及相关必选)
 
 参保职工符合申领自然流产、产前检查、分娩等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条件的结算,其发生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费用,低于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的,按实际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费用报销。

3. 怀化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怀化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报销材料
 
 1、双方参加生育保险证明及单位停发工资证明;
 
 2、结婚证;
 
 3、生育证;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再生育政策的除外);
 
 5、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证明、新生儿死亡证明、流产证明、难产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6、夫妻双方身份证;
 
 7、填写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8、失业的参保人员,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有效失业证;
 
 9、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
 
 10、受委托代为申领的,还须提交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11、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怀化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4. 桂林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2020年桂林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加了我市生育保险,并在发生费用前按政策要求按时足额连续缴费9个月以上的参保人。
 
 2、女职工因分娩、放(取)环、绝育、复通术、人流、流产、异位妊娠、葡萄胎等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
 
 3、男职工的配偶生育而没有享受国家有关生育补偿待遇的。
 
 4、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限为费用发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逾期不予办理。
 
 2020年桂林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发票为原件(非医保刷卡记账发票或复印件),其余材料为原件及复印件。
 
 其余材料指:
 
 1、《桂林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填写盖章);
 
 2、按不同申请项目准备材料。
 
 (1)女职工分娩:女方身份证、现金发票、出院证、出院小结、准生证、巨大儿提供出生证;
 
 (2)男方补助:男女双方身份证、现金发票、出院证、准生证、女方无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村委会证明;失业证;女方没有享受待遇的其它证明)、单位意见栏中写明女方姓名及基本情况;
 
 (3)放(取)环、绝育、复通术:女方身份证、现金发票、病历、手术证明(医院病假条)或出院证、出院小结;
 
 (4)人流、住院保胎失败流产:女方身份证、现金发票、病历、手术证明(医院病假条)或出院证、出院小结、住院保胎失败流产需提供费用总清单、计划内流产提供准生证、计划外流产提供结婚证;
 
 (5)异位妊娠、葡萄胎:女方身份证、现金发票、出院证、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结婚证;
 
 桂林生育保险
 
 2020年桂林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受理(即时)→初审(10个工作日)→复核(5个工作日)→结算科支付(5个工作日)
 
 1、打印《桂林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回执单》一式两联,经办人核对后签名,第一联结算科留存,第二联交予经办人;
 
 2、医疗费用审核;
 
 3、医疗费用结算;
 
 4、分管领导复核;
 
 5、打印《桂林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审批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结算科留存,第二联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转交财务科;
 
 6、财务科根据参保人或经办人预留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转账。
 
 2020年桂林生育保险多少钱
 
 (1)参保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分别按顺产13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2100元的标准在生育保险基金中报销。
 
 (2)参保女职工计划内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400元;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支付800元;因疾病原因终止妊娠的,按前述规定执行。
 
 (3)参保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和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分别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100元、400元、600元。
 
 (4)参保女职工计划内怀孕因先兆流产住院保胎失败流产的医疗费用,参照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相应费用:其怀孕不满4个月,费用在400元以内的,支付400元,费用在400元以上至2500元以内的部分,报销70%;其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费用在800元以内的,支付800元,费用在800元以上至2500元以内的部分报销70%。超过2500元以上的费用由患者自负。

5. 汕尾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汕尾市生育保险共保内容
 
 报销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3、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6、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
 
 9、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材料:
 
 10、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
 
 11、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代办另需材料: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

汕尾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6. 生育险满多久可以报销,报销多少钱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其他各类补贴及不同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7. 大同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一、大同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期限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婴儿出生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怀孕后辞职的话,没有用人单位,无法报销生育保险。
 
 二、大同生育报销内容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职工产假津贴: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大同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8. 海口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及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2)用人单位为其从业人员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报销材料
 
 1、生产需要提供如下:
 
 (1)、住院发票、产前检查发票及明细清单(背面签名);
 
 (2)、疾病证明(出院疾病证明);
 
 (3)、单位银行帐号或个人银行帐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帐号);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男方参保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出院记录或出生婴儿死亡证明。
 
 (6)、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人流、引产和上环(取环)及计划生育手术等需要提供材料:
 
 (1)、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尿检、B超、手术,发票背面签名)
 
 (2)、疾病证明(出院小结)。
 
 (3)、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4)、单位帐号单位银行帐号或个人银行帐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帐号);
 
 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在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应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