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的意义

2024-05-05 04:49

1. 王安石变法的意义

王安石变法的意义: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
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

扩展资料:
在变法的指导思想上,王安石偏重于谋求开辟财源,获取尽可能多的国家财政税收,如均输法利用国家行政权力强制进行收购、运销,以此手段来积累国家财富,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
变法导致国富民贫,而这于王安石变法的初衷“去重敛、宽农民、国用可足、民财不匮”是大相径庭的,而且新法实行也过于急进。变法在当时,也引起了扰民、损民的后果。
史称,免役法出,百姓都叫苦不迭,连担水、理发、茶贩之类的小买卖,不交免役钱都不许经营,税务向商贩索要市利钱,税额比本钱还多,乃至有的商人以死相争。
保甲法推行时,为了逃避供养军队的高额赋税与被抽去当兵的双重威胁,民间发生了不止三、两起自残事件,严重者直至砍下了自己的手臂。1072年,甚至发生了东明县农民一千多人集体进京上访,在王安石住宅前闹事的事。

王安石变法的意义

2.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
王安石变法的意义: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
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



扩展资料: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
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财政收入的迅速增加,彻底改变了北宋“积贫”的局面。

3.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和具体内容

  变法的内容
  北宋王安石于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改革。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宋神宗赵顼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   王安石建立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条例司撤销后,由司农寺主持变法的大部分事务。吕惠卿、曾布等人参与草拟新法。这些新法按照内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理财措施、军事措施、教育措施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理财措施   最重要的核心就是“民不加赋而国用饶”。   限制商人   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输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均输法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由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均输法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稍稍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   市易法   熙宁五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可以向市易务贷款,或赊购货物。后又将开封市易务升为都提举市易司,作为市易务的总机构。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免行法   熙宁六年七月,正式颁行免行法。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   发展农业生产   调整封建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的政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出现强制借贷现象,是王安石变法措施中争议最大的内容。   募役法   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募役法(免役法)规定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方田均税法   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方田均税法清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却严重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    农田水利法   熙宁二年颁布。条约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在王安石的倡导下,一时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北方在治理黄、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壤变成了良田。   稳定封建秩序,这一方面属于军事措施。   巩固封建统治秩序和整顿、加强军队的措施,有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建立军器监等。   将兵法   作为“强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另一方面实行将兵法。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专掌训练。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保甲法   熙宁三年颁行。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或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壮丁接受军训,与正规军相参为用,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封建秩序。   改革教育制度   王安石等变法派还改革了科举制,整顿了各级学校,为社会培养需要的人才。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和具体内容

4. 王安石变法有什么历史意义

王安石的变法对巩固宋王朝的统治、增加国家收入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触犯了大地主的利益,遭到许多朝臣的反对。宋仁宗做了四十年皇帝,虽然也用过像范仲淹、包拯等一些正 直的大臣,但是并没有改革的决心,国家越来越衰弱下去。他没有儿子,死后由一个皇族子弟做他的继承人,这就是宋英宗。英宗即 位四年,就害病死了。太子赵顼即位,这就是宋神宗。宋神宗即位 的时候才20岁,是个比较有作为的青年。他看到国家的不景气情况, 有心改革一番,可是他周围的人,都是仁宗时期的老臣,就是像富 弼这样支持过新政的人,也变得暮气沉沉了。宋神宗想,要改革现状,一定得找个得力的助手。宋神宗即位前,身边有个官员叫韩维,常常在神宗面前谈一些 很好的见解。神宗称赞他,他说:“这些意见都是我朋友王安石说的。”宋神宗虽然没见过王安石,但是对王安石已经有了一个好印象。 现在他想找助手,自然想到了王安石,就下了一道命令,把正在江 宁做官的王安石调到京城来。王安石是宋朝著名的文学家和政治家,抚川临川(今江西抚州 西)人。他年轻时候,文章写得十分出色,得到欧阳修的赞赏。王安石二十岁中进士,就做了几任地方官。他在鄞县当县官的时候, 正逢那里灾情严重,百姓生活十分困难。王安石兴修水利,改善交通, 治理得井井有条。每逢青黄不接的季节,穷人的口粮不够,他就打开官仓,把粮食借给农民,到秋收以后,要他们加上官定的利息偿还。这样做,农民可以不再受大地主豪强的重利盘剥,日子比较好过一些。王安石做了二十年地方官,名声越来越大。后来,宋仁宗调他到京城当管理财政的官,他一到京城,就向仁宗上了一份万言书(约一万字的奏章)提出他对改革财政的主张。宋仁宗刚刚废除范仲淹的新政,一听到要改革就头疼,把王安石的奏章搁在一边。王安石知道朝廷没有改革的决心,跟一些大臣又合不来,他就趁母亲去世的时机,辞职回家。这一回,他接到宋神宗召见的命令,又听说神宗正在物色人才,就高高兴兴应召上京。王安石一到京城,宋神宗就叫他单独进宫谈话。神宗一见面就问他说:“你看要治理国家,该从哪儿着手?”王安石从容不迫地回答说:“先从改革旧的法度,建立新的法制开始。”宋神宗要他回去写个详细的改革意见。王安石回家以后,当天晚上就写了一份意见书,第二天送给神宗。宋神宗认为王安石提出的意见都合他的心意,越加信任 王安石。1069年,宋神宗把王安石提升为副宰相。那时候,朝廷里名义上有四名宰相,病的病了,老的老了。有的虽然不病不老,但是一听见改革就叫苦连天。王安石知道,跟这批人一起办不了大事,经过宋神宗批准,任用了一批年轻的官员,并且设立了一个专门制定新法的机构,把变法的权抓在手里。这样一来,他就放开手脚进行改革了。有一次,宋神宗把王安石找去,问他说:“外面人都在议论, 说我们不怕天变,不听人们的舆论,不守祖宗的规矩,你看怎么办?”王安石坦然回答说:“陛下认真处理政事,这就可说是防止天 变了。陛下征询下面的意见,这就是照顾到舆论了;再说,人们的话也有错误的,只要我们做得合乎道理,又何必怕人议论。至于祖 宗老规矩,本来就不是固定不变的。”王安石坚持“三不怕”,但是宋神宗并不像他那么坚决,听到 反对的人不少,就动摇起来。1074年,河北闹了一次大旱灾,一连十个月没下雨,农民断了粮食, 到处逃荒。宋神宗正为这个发愁,有一个官员趁机画了一幅《流民图》献给宋神宗,i兑旱灾是王安石变法造成的,要求神宗把王安石撤职。宋神宗看了这幅《流民图》,只是长吁短叹,晚上睡不着觉。 神宗的祖母曹太后和母亲高太后也在神宗面前哭哭啼啼,诉说天下被王安石搞乱了,逼神宗停止新法。王安石眼看新法没法实行下去,气愤得上书辞职。宋神宗也只 好让王安石暂时离开东京,到江宁府去休养。第二年,宋神宗又把王安石召回京城当宰相。刚过了几个月, 天空上出现了彗星。这本来是正常的自然现象,但是在当时却被认为是不吉利的预兆。宋神宗又慌了,要大臣对朝政提意见。一些保 守派又趁机攻击新法。王安石竭力为新法辩护,要宋神宗不要相信 这种迷信说法,但宋神宗还是犹豫不定。王安石没办法继续贯彻自己的主张。到第三年( 1076)春天,再一次辞去宰相职位,回江宁府去了。以蔡京为首的新党打着王安石变法的旗号,继续推行已经变 味、而成为新兴官僚集团敛财扰民工具的新法,并设元祐党人碑迫害当时反对新法的一代名臣,却也因为贪污腐败,蝇营狗苟, 为天下所不齿,最终成为断送北宋江山的乱臣贼子,自己遗臭万年, 也累及王安石,背负了千年的骂名。

5. 王安石变法的意义

王安石变法的意义:驳斥了反对派的谬论,显示了他过人的胆识、智慧能力和勇气。 
针对这些指责,王安石坚持自己的“三不足”精神,即“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他认为自然现象与变法毫无关系,不必害怕;人们对变法有各种各样的议论是正常的,但不能听信流言蜚语,更不能因此而使改革废止;传统的习惯和法制可以继承,但不合时宜的部分要进行改革,不能一成不变。

王安石变法的意义

6.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是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
王安石变法原因是为改变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挽救宋朝政治危机,增强综合国力,可惜最后失败了。王安石变法发生在宋神宗在位期间,这也是一场空前绝后的改革运动,同时被称为“熙宁变法”,对宋朝后来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

王安石变法背景是北宋三冗,第一是冗员,当时许多官员只在乎权位,不做实事,导致出现冗员的情况,第二是冗兵,士兵越来越多,但大多数都是充人数,武艺不精,难以上战场,第三是冗费,皇帝大兴土木,建造宫殿寺院,入不敷出,才有了冗费的局面。

王安石变法也是王安石保守派的较量,可惜王安石没有成功,最后因病逝世,被追谥为文公。

7.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和意义是经济:青苗法:即由政府在青黄不接时,贷款给农民,防止高利贷盘剥和增加政府收入;农田水利法:官民共修水利工程,建立了大量的水利工程;募役法:人民出钱给官府,由官府招募人员代替服役。
所交钱款成为代役钱,原来免除徭役的官户、寺庙等也需要缴纳相当于代役钱一半的钱款,成为助役钱;市易法由官府收购不易脱销的货物,待市场紧缺时出售;方田均税法:政府丈量土地,划分土地等级,按等级征税;均输法:政府按各地所需,有计划的“徙贵就贱,用近易远”。

变法的结果
军事置将法将禁军固定在某地,由固定的将帅进行军事训练,避免“将不知兵,兵不知将”的情况;保甲法北宋时,王安石变法中的一项。即将农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
凡有两丁以上者,出一人作保丁,选殷实之家的“材勇”任保长、大保长和都保正。农闲时练习武艺,每一大保须派保丁轮流值夜。保甲法是政府为维护封建统治而实施的,同时也是从募兵制向征兵制的转变。
保马法即由政府出钱让民户代养军马的制度,此举增加了北宋的战马数量;军器监法:派专人管理军器制作,确保军器质量。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8.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具体措施有:
①均输法。宋由于设立转运使,造成运转不灵,耗费财力。新法主张徙贵就贱,用近易远,减少财政支出,限制商人牟利,以稳定经济。
②农田水利法。由政府计工料,按民户等第出资兴修水利,抑制土地兼并。
③青苗法。青黄不接时,政府低息贷给农民款,抑制土地兼并和高利贷。



④均税法。清查耕地,标明亩数,优劣以定赋税,使岁入有保证。
⑤免役法。由政府募役,改变按户轮流当差办法。费用由主户按等第负担。
⑥将兵法。将黄河流域战区驻军分为几个或十几个单位,设将并训练军士。
⑦保马法。在京东西,河北、陕西等地,由义勇或保甲养马,以利征用,受政府支持。



王安石变法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教育等多个方面,而影响经济方面的改革措施主要有:免役法、青苗法、保甲法、保马法、市易法、均输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等。



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早年在鄞县、舒州等地做地方官,积累了丰富的从政经验。外任期间,他有感于当时社会的矛盾,立主改革,以此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