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口岸申请落地签证吗?

2024-05-18 23:10

1.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口岸申请落地签证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但外国人持有中国国内被授权单位的函电,并持有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或者官方贸易往来国家的普通护照,因下列事由确需紧急赴华而来不及事先申请签证的,也可向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签证:
  (1)中方临时决定邀请赴华参加交易会的;
  (2)应邀赴华参加投标或者正式签订经贸合同的;
  (3)按约来华监装出口、进口商检或者参加合同验收的;
  (4)应邀参加设备安装或工程抢修的;
  (5)应中方要求赴华解决索赔问题的;
  (6)应邀赴华提供科技咨询的;
  (7)应邀赴华团组办妥签证后,经中方同意临时增换的;
  (8)看望危急病人或者处理丧事的;
  (9)直接过境人员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24小时内乘原机离境或者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离境的。
  (10)其他被邀请确实来不及事先办妥签证,并持有指定的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函电的。
  目前,经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设立在下列口岸:北京、上海、天津、大连、福州、厦门、西安、桂林、杭州、昆明、广州(白云机场)、深圳(罗湖、蛇口)、珠海(拱北)、海口、三亚、青岛、威海、烟台。  请注意,可以申请口岸签证并不等于可以当然地获得签证。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口岸申请落地签证吗?

2.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口岸申请落地签证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但外国人持有中国国内被授权单位的函电,并持有与中国有外交关系或者官方贸易往来国家的普通护照,因下列事由确需紧急赴华而来不及事先申请签证的,也可向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签证:
  (1)中方临时决定邀请赴华参加交易会的;
  (2)应邀赴华参加投标或者正式签订经贸合同的;
  (3)按约来华监装出口、进口商检或者参加合同验收的;
  (4)应邀参加设备安装或工程抢修的;
  (5)应中方要求赴华解决索赔问题的;
  (6)应邀赴华提供科技咨询的;
  (7)应邀赴华团组办妥签证后,经中方同意临时增换的;
  (8)看望危急病人或者处理丧事的;
  (9)直接过境人员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24小时内乘原机离境或者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离境的。
  (10)其他被邀请确实来不及事先办妥签证,并持有指定的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函电的。
  目前,经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设立在下列口岸:北京、上海、天津、大连、福州、厦门、西安、桂林、杭州、昆明、广州(白云机场)、深圳(罗湖、蛇口)、珠海(拱北)、海口、三亚、青岛、威海、烟台。  请注意,可以申请口岸签证并不等于可以当然地获得签证。

3. 外国人来中国的话,哪些国家是不需要签证的?

序号 
协议国 
互免签证的证件类别 
生效日期 
1 
阿尔巴尼亚 
外交、公务(特别)护照 
1956.08.25 
2 
阿根廷 
外交、公务(官员)护照 
1993.08.14 
3 
阿塞拜疆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 
1994.02.10 
团体旅游 
1994.05.01 
4 
埃及 
外交、公务(特别)护照 
2007.01.27 
5 
巴哈马 
外交护照 
2009.06.15 
6 
巴基斯坦 
外交、公务(官员)护照 
1987.08.16 
因公普通护照 
1988.04.30 
7 
巴西 
外交、公务(官员)护照 
2004.08.10 
8 
白俄罗斯 
外交、公务护照;团体旅游 
1993.03.01 
9 
保加利亚 *1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 
1987.07.17 
10 
贝宁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附有“公务证明”的普通护照 
1993.11.06 
11 
秘鲁 
外交、公务(特别)护照 
2004.05.12 
12 
波黑 *2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标有“因公”字样的普通护照 
1980.01.09 
13 
波兰 
外交、公务护照、海员证、机组人员证件 
1992.07.27 
14 
玻利维亚 
外交、公务(官员)护照 
1987.11.15 
公务普通护照 
2008.01.18 
15 
朝鲜 
外交、公务护照 
1956.10.01 
因公普通、因公团体护照 
1965.01.01 
16 
赤道几内亚 
外交、公务(官员)护照 
2006.01.01 
17 
俄罗斯 
团体旅游 
2000.12.01 
外交护照,随车执行公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指定定期机组人员、持海员证执行公务船员 
2001.05.25 
18 
厄瓜多尔 
外交、公务(官员)护照 
1987.07.11 
因公普通(特别)护照 
1988.04.30 
19 
菲律宾 
外交、公务(官员)护照(限临时访问人员) 
2005.02.28 
20 
哥伦比亚 
外交护照 
1987.11.14 
公务(官员)护照 
1991.11.14 
21 
格鲁吉亚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团体旅游 
1994.02.03 
22 
古巴 
外交、公务(官员)、因公普通护照 
1988.12.23 
23 
圭亚那 
外交、公务(官员)、因公普通护照 
1998.08.19 
24 
哈萨克斯坦 
外交、公务护照 
1994.02.01 
25 
黑山 *2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标有“因公”字样的普通护照 
1980.01.09 
26 
吉尔吉斯 
外交、公务护照 
2003.06.14 
27 
柬埔寨 
外交、公务护照 
2006.09.14 
28 
克罗地亚 
外交、公务(官员)护照 
1995.04.09 
29 
老挝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加注有效公务签证的普通护照 
1989.11.06 
30 
立陶宛 
外交、公务护照、海员证(随船) 
1992.09.14 
31 
罗马尼亚 
外交、公务护照、海员证 
1981.09.16 
32 
马尔代夫 
外交、公务护照 
1984.11.27 
33 
马其顿 *2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标有“因公”字样的普通护照 
1994.07.19 
34 
蒙古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 
1989.04.30 
35 
孟加拉 
外交、公务(官员)、因公普通、加注“政府公务”或“免费”字样的普通护照 
1989.12.18 
36 
缅甸 
外交、公务(官员)护照 
1998.03.05 
37 
摩尔多瓦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加注“公务”字样的普通护照;团体旅游 
1993.01.01 
38 
墨西哥 
外交、公务(官员)护照 
1998.01.01 
39 
尼泊尔 
外交、公务(官员)护照 
2006.10.16 
40 
塞尔维亚 *2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加注"因公"字样的普通护照
1980.01.09 
41 
塞浦路斯 
外交、公务护照 
1991.10.02 
42 
塞舌尔 
外交、公务护照 
1992.02.20 
43 
圣马力诺 
外交、公务、普通护照 
1985.07.22 
44 
斯洛伐克 *3 
外交、公务(特别)护照 
1956.06.01 
45 
斯洛文尼亚 
外交、公务护照 
1994.07.01 
46 
苏丹 
外交、公务、特别、官员护照 
1995.10.26 
47 
塔吉克斯坦 
外交、公务、因公普通、加注“公务"字样的普通护照 
1993.06.01 
48 
泰国 
外交、公务(官员)护照 
2003.10.18 
49 
坦桑尼亚 
外

外国人来中国的话,哪些国家是不需要签证的?

4. 外国人入中国境内的签证办理

法律分析:携带本人护照或其他证件以及相关材料的外国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进行办理相关手续以及面谈从而获得签证。外交或特殊事由入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发放外交签证或公务签证。有关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可以在国务院批准办理口岸签证业务的口岸,向公安部委托的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口岸签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六条 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对因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外交、公务签证;对因身份特殊需要给予礼遇的外国人,签发礼遇签证。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应当向驻外签证机关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按照驻外签证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接受面谈。
第十九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需要提供中国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的,申请人应当按照驻外签证机关的要求提供。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 出于人道原因需要紧急入境,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工程抢修或者具有其他紧急入境需要并持有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的证明材料的外国人,可以在国务院批准办理口岸签证业务的口岸,向公安部委托的口岸签证机关(以下简称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口岸签证。旅行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入境旅游的,可以向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团体旅游签证。外国人向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应当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按照口岸签证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从申请签证的口岸入境。口岸签证机关签发的签证一次入境有效,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5. 外国人在中国办签证的条件是什么?

外国人在中国办签证的条件根据签证类别的不同,条件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六条  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  
(一)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二)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五)J1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六)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团体L字签证。  
(七)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八)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九)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十)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S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十一)X1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X2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习的人员。  
(十二)Z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  外国人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入境。  
第二十五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入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具有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三)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  
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对未被准许入境的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责令其返回;对拒不返回的,强制其返回。外国人等待返回期间,不得离开限定的区域。  
第二十七条  外国人出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  
第二十八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移管被判刑人的除外;  
(二)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三)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外国人在中国办签证的条件是什么?

6.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签国都可以那些国家?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单方面允许符合条件的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抵达入境口岸时办理落地签证的国家(地区):马尔代夫、印度尼西亚、文莱、斐济、科摩罗、帕劳、缅甸、东帝汶、巴林、约旦、阿联酋、老挝、黎巴嫩、尼泊尔、斯里兰卡、泰国、土库曼斯坦、伊朗、越南、埃及、多哥、佛得角、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马达加斯加、马拉维、塞拉利昂、坦桑尼亚、乌干达、圭亚那、英属圣赫勒拿、图瓦卢、瓦努阿图、柬埔寨、肯尼亚、孟加拉国、毛利塔尼亚。【摘要】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签国都可以那些国家?【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单方面允许符合条件的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抵达入境口岸时办理落地签证的国家(地区):马尔代夫、印度尼西亚、文莱、斐济、科摩罗、帕劳、缅甸、东帝汶、巴林、约旦、阿联酋、老挝、黎巴嫩、尼泊尔、斯里兰卡、泰国、土库曼斯坦、伊朗、越南、埃及、多哥、佛得角、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马达加斯加、马拉维、塞拉利昂、坦桑尼亚、乌干达、圭亚那、英属圣赫勒拿、图瓦卢、瓦努阿图、柬埔寨、肯尼亚、孟加拉国、毛利塔尼亚。【回答】
中国对免签的国家有:新加坡,文莱,日本,阿尔巴尼亚,阿根延,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孟加拉,白俄罗斯,贝宁,玻利维亚,波黑,哥伦比亚,智利等。根据双边协议,部分国家公民持相应护照前来中国,免办签证,但自入境之日起在华停留不得超过30天。如需延长停留时间,应尽快向有关部门申请。【回答】

7.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签国都可以那些国家?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呀。最新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签, 互免普通护照签证的国家(18个):阿联酋、巴巴多斯、巴哈马、波黑、多米尼克、厄瓜多尔、斐济、格林纳达、马尔代夫、毛里求斯、圣马力诺共和国、塞舌尔、塞尔维亚、汤加、白俄罗斯、卡塔尔、亚美尼亚、苏里南。单方面允许中国公民免签入境国家或地区名单(18个)亚洲(4个):印度尼西亚、乌兹别克斯坦、韩国(济州岛等地)、阿曼、哈萨克斯坦。欧洲(1个):阿尔巴尼亚非洲(3个):摩洛哥、法属留尼汪、突尼斯美洲(6个):安提瓜和巴布达、海地、南乔治亚和南桑威奇群岛(英国海外领地)、圣基茨和尼维斯、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国海外领地)、牙买加大洋洲(3个):美属北马里亚纳群岛(塞班岛等)、萨摩亚、法属波利尼西亚。【摘要】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签国都可以那些国家?【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呀。最新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签, 互免普通护照签证的国家(18个):阿联酋、巴巴多斯、巴哈马、波黑、多米尼克、厄瓜多尔、斐济、格林纳达、马尔代夫、毛里求斯、圣马力诺共和国、塞舌尔、塞尔维亚、汤加、白俄罗斯、卡塔尔、亚美尼亚、苏里南。单方面允许中国公民免签入境国家或地区名单(18个)亚洲(4个):印度尼西亚、乌兹别克斯坦、韩国(济州岛等地)、阿曼、哈萨克斯坦。欧洲(1个):阿尔巴尼亚非洲(3个):摩洛哥、法属留尼汪、突尼斯美洲(6个):安提瓜和巴布达、海地、南乔治亚和南桑威奇群岛(英国海外领地)、圣基茨和尼维斯、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国海外领地)、牙买加大洋洲(3个):美属北马里亚纳群岛(塞班岛等)、萨摩亚、法属波利尼西亚。【回答】
三)单方面允许中国公民办理落地签证国家和地区名单(39个)亚洲(18个):阿塞拜疆、巴林、东帝汶、印度尼西亚、老挝、黎巴嫩、缅甸、尼泊尔、斯里兰卡、泰国、土库曼斯坦、文莱、伊朗、约旦、越南、柬埔寨、孟加拉国、马来西亚(注:印度尼西亚同时实行免签和落地签政策)非洲(15个):埃及、多哥、佛得角、加蓬、科摩罗、科特迪瓦、卢旺达、马达加斯加、马拉维、毛里塔尼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坦桑尼亚、乌干达、贝宁、津巴布韦美洲(2个):圭亚那、圣赫勒拿(英国海外领地)大洋洲(4个):帕劳、图瓦卢、瓦努阿图、巴布亚新几内亚【回答】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签国都可以那些国家?

8. 外国人在中国办签证的条件是什么?

外国人在中国办签证的条件根据签证类别的不同,条件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六条  普通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在签证上标明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  
(一)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二)D字签证,发给入境永久居留的人员。  
(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五)J1字签证,发给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六)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团体L字签证。  
(七)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八)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九)R字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十)S1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长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S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十一)X1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X2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习的人员。  
(十二)Z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  外国人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入境。  
第二十五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入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具有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三)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  
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对未被准许入境的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责令其返回;对拒不返回的,强制其返回。外国人等待返回期间,不得离开限定的区域。  
第二十七条  外国人出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  
第二十八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移管被判刑人的除外;  
(二)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三)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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