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2024-05-15 02:37

1.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2.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是什么啊

1.推销的商品不同。传销的产品大多是一些没有什么品牌,属于质次价高的商品。而直销的商品大都为一些著名的品牌,在国内外有一定的认知度。 
    2.推销员加入的方式不同。传销是要求推销员加入时上线要收取下线的商品押金,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 
    3.营销管理不同。传销的营销管理很混乱,上线推销员是通过欺骗下线推销员来获取自己的利益。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 
直销的管理比较严格,推销员是不直接跟商品和钱接触的。自己的业绩由公司来考核,由公司进行分配。 
    4.根本的目的不同。传销的根本目的是无限制地发展下线,千方百计通过扩大下线来赚钱。而直销最终面对的终端用户是客户,进行商品交易.

3. 传销和直销的区别

来将双方的特点和目的进行分析来和你分享: 直销是一种在西方国家比较成熟的商业经营模式,它通过大众消费群体为经营载体,不依托门店和分级流通代理,而是直接通过直销网络向个人销售产品。当然,每一个消费者可以只消费,也可以转换为其网络一员,进而向自己亲威朋友转销商品。它的最大特点是,去掉中间流通环节,将利润转到中间业务代理员手上。因而现在国内也有相当规模的直销行业在进行这样的尝试。但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了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产生利润。并且这种经营是可以永续不断的。而传销则只是中国本土产生的一种畸形的网络形态。它以直销为幌子,以国家明打暗托为藉口,利用社会弱势群体希望快速致富却又不够理性的心理。宣传直销,发展网络等级,收取会员入会费。会员加入组织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直销。因为其根本不可能提供社会有价值的商品或者服务。而组织中最上层的发起者也根本没有打算做什么商品或者服务直销,他主要目的就是赚取每一个会员入会时交纳的会费。由此,可以看出,传销组织的经营活动是不可能永续的。这样的网络组织发展得越大,其中最上层赚取利润越多,相反地也就是更多受骗人越多受骗额越大。这样的畸形组织对社会的不良影响也越大,不安定因素也增加。因此,简单的来说。直销可以理解为一种特殊商业推广模式,可以存在于社会生活当中;而传销只是为了满足个别高智商却又不道德的不法分子的个人私欲而进行的纯诈骗行为。关于传销的正式定义: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传销的定义与司法实践  一、在没有提供实质性业务或服务情况下,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   二、以宣传或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非法集会,巧立名目或以产品变相收取不等价、不客观的费用进行非法集资;   三、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用欺骗手段甚至强制进行交易的敛财行为;   以类似以上行为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 具备任何一种要件就可以定性为传销。   传销的危害性:扰乱社会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   传销的特性:主要体现在大多数消费者或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下面我们把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   传销:目前社会上的传销大多是收取所谓的会员费、加盟费、资格费、技术转让费、培训费、出售产品等项目,但这些项目大多以超出几倍、几十倍的价格或行情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甚至根本没有实质性的服务。   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先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经济合同法》)   营销: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可接受社会监督,产品或服务价格费用符合客观市场行情,投资经营行为与消费行为自始至终且界定清析;遵行等价有偿及超值服务原则。   组织领导传销罪内容: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实践: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比如:村级社区商店商品,就有五六个级别并且层层加利,这是正常销售。所以说,传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主要客体要件必须有二项:1.欺诈性(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2.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与经济秩序。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   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 年6 月18 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 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简而言之,传销罪属于经济犯罪中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是牟利性犯罪,也是故意犯罪的一种行为犯

传销和直销的区别

4.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通常说什么厂家直销,就是厂家直接供货,卖给消费者,省去了中间商的剥削。
传销不一样,直销是卖东西,传销不是。传销就是拉网式收人入会,进行洗脑,对人进行人身控制,传销的头目对下面的所谓会员收取费用,上面的头目是发财了,但是下面被控制的传销人员很凄惨的,有些甚至家庭都破裂了,所以传销是违法的。

5. 传销和直销的区别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1.推销的商品不同。传销的产品大多是一些没有什么品牌,属于质次价高的商品。而直销的商品大都为一些著名的品牌,在国内外有一定的认知度。 

    2.推销员加入的方式不同。传销是要求推销员加入时上线要收取下线的商品押金,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 

    3.营销管理不同。传销的营销管理很混乱,上线推销员是通过欺骗下线推销员来获取自己的利益。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 

    直销的管理比较严格,推销员是不直接跟商品和钱接触的。自己的业绩由公司来考核,由公司进行分配。 

    4.根本的目的不同。传销的根本目的是无限制地发展下线,千方百计通过扩大下线来赚钱。而直销最终面对的终端用户是客户,进行商品交易。

传销和直销的区别

6. 传销与直销的区别

区别一:有无入门费
  非法传销通常有几大明显的特点,首先是有无相对高的入门费。一些非法传销公司会收取硬性的入门费,数额在三五百到千元不等。当然还有一些“聪明”的非法传销公司,他们会有其他的变通形式,比如:以入门认购产品为由来收取几百到千元不等的费用。据了解,这些非法传销企业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而在正规的直销公司是没有这一块费用的。
 
 
  区别二:有无依托优质产品
  这也是非法传销公司和直销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非法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而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
 
 
  区别三:产品是否流通
  非法传销企业不过是个“聚众融资”游戏,高额的入门费加上无法在市场中流通的低质高价产品,不会维持太长时间。他们的销售方式是采取让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者宣传品。最后的局面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中流通或者销售。
  并且这些非法传销公司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也来自参加者缴纳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的费用,因为产品不流通,组织者多半利用后参加者所缴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但直销企业则完全相反,一方面企业产品要求质量好,另一方面,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也比较好。对于直销企业而言,产品优良与否是决定产品销量的根本原因,因为产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产厂家通过营销代表到顾客手中的,中间没有其他环节,并且少有广告。
 
 
  区别四:有无退货保障制度
  据了解,非法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
  这一点在直销企业中完全不同。凡是正规的直销企业都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对于优质顾客有的直销企业还承诺在购货10天内可退回曾经使用或不具销售价值的产品(剩余量至少达一半)可获得50%现金退款或50%等值购货额。
 
 
  区别五: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
  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收益的非法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后果是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
  这种不可超越性在直销公司就不存在,在直销企业中无论参与者加入先后在收益上表现为“多劳多得”。
 
 
  区别六:有无店铺经营
  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
非法传销企业往往停留在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的经营活动状态。直至今天,有无店铺仍然是我国市场上区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一个直观区别

7. 传销和直销的区别

很多时候,在人们的感觉中,直销和传销没有很大的区别。在更多的人口中,谈到直销说它是传销,然后不屑的走开。其实,两种都是对的!直销的营销理念来自于传销(利用口碑相传的一种销售模式;传着传着就销出去了)在国外,传销是一个地位很高的职业,因为它的存在给社会带来了优质的产品和实惠的服务,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好处,所以人们很尊重这个行业。
在中国,由于20世纪90年代初“摇摆机”的出现,把中国的很多老百姓给坑苦了,中国老百姓听到这几个字就深恶痛绝了。政府在1998年一刀切,开始整顿这个行业,一直到2005年政府出台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开始为了让人们正视这个行业,中国公安总部,中国工商总部和中国工商总局三个部门,通过对全部采用传销模式的公司进行审查,截至目前只有45家国内外公司被列为“合法直销”公司。而没有获得中国政府认可的企业,如果按传销模式经营的话,都统称为“非法传销”,都是被以上三个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合法的直销公司有几个条件:
第一要有2000万的保证金,
第二公司注册资金8000万,
第三就是直销公司每个月的营业额要按百分之15交到国家指定的账户进行监管,其目的是当直销公司发生经营类的各种问题时,可以保证直销从业人员的利益不受到伤害,
第四需要在中国开发业务过程中,没有负面的行为,完全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经营。
第五就是要在中国境内合法经营5年后,才有资格申请。全国的合法直销企业可到“中国商务部直销管理系统”查询。

传销和直销的区别

8. 请问传销和直销的区别是什么?

传销的主要特点有三个:1、产品与同类同档次产品相比较具有“较高”的价格,并有高额的入会费;2、采用“金字塔模式”发展下线,销售和分配利润;3、构造强烈的心理暗示环境以不切实利益鼓动他人加入销售队伍。这些特点决定了传销传播范围的特殊性,这就造成了很多人所说的“杀熟”。
 传销和直销最大的区别在于组织结构不同。直销是指商品从生产者直接到消费者,没有通过其他中间层。而传销主要的特点是“拉人头”。 
区分直销和传销只要依据下列四项标准即可:
一、是否需要参加者缴纳高额入门费;
二、产品是否拥有退货保障;
三、给直销员发放的奖金是基于产品销量还是发展的“下线”人数多少;
四、公司是以销售物有所值的产品为经营目的还是以聚众融资为经营目的。 一个独特见解:
传销和直销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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