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可以独自招标动用维修基金吗?

2024-05-11 20:21

1. 物业可以独自招标动用维修基金吗?

如果是小区物业,因为独自招标,想要动用维修基金的话,是不可以的,动用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那么需要全体2/3的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这样的情况。

新房入住,大家最关心房屋质量问题。如果出现渗水、开裂等房屋质量问题,房屋需要维修,这个时候大家会想到买房时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那么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比例是多少?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以及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呢?

一、维修基金介绍

房屋维修资金俗称大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各地区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都有各自的条款,均是依据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发的从2008年2月1日起实施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而制定的细化条款。如:重庆市自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二、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一)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

(二)物业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大修基金怎么算

(一)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缴纳首期维修基金

1、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

2、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纳。

(二)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

1、有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80 元交存;

2、无电梯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50 元交存。

主城区范围外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四、维修基金专户的开立

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维修基金应开立专户,应当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每幢住宅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按门号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发生的物业维修、更新,不得使用维修基金,其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五、维修基金申请程序

(一)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

1、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3、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4、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物业可以独自招标动用维修基金吗?

2.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必须要交吗?

法律分析:
专项维修资金是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专设的资金。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3. 动用物业维修资金10万元必须招投标吗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符合上面4条的依法必须招标。这个物业养护10万元应该不用招标。

动用物业维修资金10万元必须招投标吗

4. 动用维修基金,金额多大的,才需要走招标?小区动用大修基金超过20万元电梯维修不招标合理合法吗?

你好,一般来说,十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经过招投标。【摘要】
动用维修基金,金额多大的,才需要走招标?小区动用大修基金超过20万元电梯维修不招标合理合法吗?【提问】
你好,一般来说,十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经过招投标。【回答】
物业公司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不用招标(特别是电梯,因为前期的电梯购买是经过招投标的),但如果,可以且有条件招标,找到一个最佳公司施工更好。具体办法可以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回答】

5. 物业动用维修资金要达到什么条件?

1、房屋过了保修期,比如屋面防水过了5年。保修期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损坏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2、过了保修期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时才可以使用。保修期满后的小修和日常维护费用,由物业公司从物业费里支出。3、需要维修的共用部位、公共设施及公共设备达到以下损坏程度:⑴承重墙及户外墙面(防水或者保温层施工)严重损坏;⑵楼宇外檐面层脱落达到整幢楼外檐面积30%以上;⑶整幢楼或者单元共用部位地面面层、门窗及楼梯扶手损坏严重;⑷管理区域内路面破损30%以上;⑸整幢楼或者单元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等;⑹智能化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维修更换一次性费用超过原造价20%;⑺电梯维修更换一次性费用超过电梯原造价20%;⑻二次供水及消防水泵损坏严重;⑼管理区域内的围墙、大门损坏严重。物业职责有哪些: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2、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3、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80%;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物业动用维修资金要达到什么条件?

6. 维修资金项目是否可以由物业公司承担

使用维修资金的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除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外,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不违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实际,考虑质优价廉以及项目竣工的验收,也需要物业服务企业发挥专业特长。特别是,《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但日常保养及小修的费用应当由服务成本列支,而两者之间又密切相关,大修、中修质量好,可以减少保养及小修的费用;保养及小修的质量好,可以避免大修、中修间隔期发生故障,甚至能够延长大修、中修间隔期或者延长贵重部件的使用时间。
依法依规提出建议,希望朋友核实、采纳、点赞。

7. 物业动用维修资金要达到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物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一、物业(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要进行维修、更新或改造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所属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需要支付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时,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的维修使用方案,须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所涉及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二是由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织(或者相关业主代表提出申请),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将列支方案和维修计划等相关资料,报所在地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审核。
三是专户管理银行根据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出的划转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按照工程预算首次划转所需资金的70%,完工后,凭工程决算单、费用结算票据等进行结算,并划转所需资金的剩余部分。
四是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所涉及的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不足部分,所涉及的相关业主应当另行补交。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物业动用维修资金要达到什么条件?

8. 物业动用维修资金要达到什么条件?

在使用资金进行财产特别维修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在保修期结束后,专门用于财产、公用设施、设备公用部分的维护、更新、变更。

(二)需要业主的同意,占受益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和总业主人数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


(3)防水、外墙、排水可以申请应急维修维修速度快不需要业主签字。

用户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摘要】
物业动用维修资金要达到什么条件?【提问】
在使用资金进行财产特别维修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在保修期结束后,专门用于财产、公用设施、设备公用部分的维护、更新、变更。

(二)需要业主的同意,占受益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和总业主人数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名同意。


(3)防水、外墙、排水可以申请应急维修维修速度快不需要业主签字。

用户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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