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可以撤销吗

2024-05-18 10:24

1. 股权转让协议可以撤销吗

股权转让协议能撤销,但需要有下列情况之一才可以:
1、协议是基于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订立的。
2、协议是一方或者第三方采用胁迫、欺诈的手段让另一方签订的。
3、协议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下订立的,且协议显失公平。
一、合同的撤销主要有哪几种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
二、贷款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符合撤销事由就可以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
三、哪四种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股权转让协议可以撤销吗

2. 股权转让协议能够撤销或者解除吗

在一般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后,并且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不可以撤销或者解除的,但是双方能够协商同意还是可以撤销或者解除的。
一、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
二、股权转让协议何时生效
根据《公司法》第31条的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也就是说,只有你的名字在股东名册上,你才算真的股东,才能享有股东的权利。	但是,这还不算彻底搞定。《公司法》第31条接下来还规定了:“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新股东要去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只有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外人在查询公司档案的时候,才能看到谁才是股东,说白了,工商登记变更就是让全世界都知道你才是股东。	因此,名字出现在股东名册上,意味着你正式成为股东,但想要彻底抓住你的身份和地位,一定要去工商部门做变更登记,才能掌握稳稳的股东权利,去对抗外界的意外情况。

3. 股权转让合同能撤销吗

股权赠与合同能否撤销具体要看股权赠与合同履行的阶段。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可见股权的赠与在未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记载于有关公司登记文件;以及其赠与协议未进行公证的,股权赠与可以撤销。否则没有法定撤销情形的不可以撤销。
一、赠与房产后可以收回吗
房产赠与后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收回。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房屋是以过户登记作为权利转移的依据的,因此,在未办理过户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是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不能随便撤销赠与,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
二、民法典规定附条件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可以。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股权转让合同能撤销吗

4.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可撤销

股权转让协议可撤销的情形:
1、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撤销;
2、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签订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4、受损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别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
一、欺诈撤销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欺诈撤销合同的条件为当事人不请求变更合同。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可以申请退房情况有哪些
可以申请退房情况有: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签订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
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5. 股权转让合同能否撤销

股权转让合同可以撤销。但仅限以下情形:
1、当事人因受胁迫、欺诈而签订合同的;
2、因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其产生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
3、合同订立后,出现显失公平现象的;
4、其他情形。
一、签了协议书可不可以反悔
签了协议书可以反悔。协议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
二、撤销权的主体到底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撤销权是针对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而请求撤销,撤销权人请求撤销的是他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也就是说撤销的是自己的行为。因不同事由导致合同可撤销的,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也不同:
1.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第二,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
2.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受损害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
三、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是:
1、当事人存在重大误解;
2、一方当事人受另一方欺诈;
3、一方当事人受第三人欺诈,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
4、一方乘人之危,导致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
5、一方当事人受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胁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股权转让合同能否撤销

6. 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可撤销

股权转让合同可以撤销,但是仅限于以下情形:
1、当事人因受胁迫、欺诈而签订合同的;
2、因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其产生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
3、合同订立后,出现显失公平现象的;
4、其他情形。
一、合同撤销的几种情形
合同撤销的情形具体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7. 股权转让合同可否撤销?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股东对公司履行出资的责任后,就拥有股权,而股权是可以转让股权的,转让股权是需要签订转让协议的,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时候,已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并且转让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不能单位方面撤销的,但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撤销。
一、股权转让中评估需要多久时间
股权转让评估需要多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需要两周左右。评估需要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营业执照、总帐、明细帐等。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股东如何退股的
一、股东如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则退股程序如下:
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如对外转让股权,则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二、公司收购股权退股: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三、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但是,如果原股东是未实际缴纳出资的并且为了逃避债务而转让股权,或者在股权转让协议里有对于前债务的约定,则原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股权转让合同可否撤销?

8. 什么是股权转让的协议撤销

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享有的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权利。撤销权由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和处分,如撤销权不行使,合同继续有效,反之,则无效。
我国法律规定,若股权转让协议存在对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
3、因欺诈而订立的。
4、因胁迫而订立的。
5、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
一、合同效力待定和可撤销有什么区别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因缺乏一定的有效要求而成立的合同,其生效是否尚未确定,必须纠正才能生效,在一定期限内不予纠正的,视为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合同订立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有效意思表示无效的合同;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合同的效力不同,待定合同的效力在被有关权利人批准之前处于待定状态;可撤销合同是未撤销的有效合同;
2、合同缺陷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缺陷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这并非不可挽回;可撤销合同的缺陷在于当事人意图不真实,如因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等违背真实意图签订的合同。
二、民法典撤销是什么意思
撤销权的撤销事由如下:1、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3、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4、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5、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6、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